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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三国第一人-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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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那血衣少女表情漠然,好似一块千年不化的寒冰,让人冷到骨子里。

    众人只是直勾勾地盯着那血衣少女,失魂落魄。

    那少女丝毫不理会的众人,转过头,径直向前行去。

    少女的离去,使得众人渐渐回过神来。

    人群中,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句:“曹仙子是我的!你们都不许抢!”

    那人话声刚落,众人便七嘴八舌地骂开了:

    “放你妈的狗臭屁!”

    “也不撒尿照照,就你这狗模样,仙子能瞧上你?”

    “你算什么玩意,曹青荷明明是我的老婆,你敢抢我老婆,老子第一个不答应!”

    “诸位拔刀吧!曹青荷是我的!”

    众人越说越气,火气也是越说越大,拔出兵刃,猛砍狠劈,好像仇人一般。

    兵器碰撞声中,夹杂着伤者惨痛的呼叫声,兵器入肉嘶哑难听的怪声,繁华热闹的街市,登时成了修罗屠场,尸山血海,顿时成了人间地狱。

    片刻的功夫,便倒下了一大片人,街道两旁的店铺纷纷关门闭户,生怕麻烦上身。

    众人正杀红眼之时,那血衣女郎却轻飘飘地离去了,犹如足不沾地,飞也似地去了。

    众人好不懊悔,美人儿没得到,反而受了一身伤,结下了不少仇家,何苦由来?

    众人相互嘴中说着日后寻仇的话,各自散去,大街上登时空荡荡的,清静了不少。

    吴良见那血衣女孩极美可爱,心中极是爱慕,便起了占有那女郎的心思。

    他拉住一位正要离去的中年汉子的衣角,问道:“这位老兄,请问一下,这血衣姑娘叫什么名字?什么来头?”

    “兄弟初入江湖不久吧?”中年汉子突然被人拉住衣角,心中恼怒,正要挥以老拳,出出恶气,猛然间,瞧见吴良竟然是个极其俊秀的少年,心生好感,怒火全消,满脸堆笑问道。

    “正是,老兄是怎么知道的?”

    吴良拱手施礼,疑惑地问道。

    “这小妞儿是旁门左道下九流,魔教鬼宗的圣女曹青荷,美貌绝伦,艳压群芳,是武林中数二数三的人物,加之武功奇高,心狠手辣,性格孤僻,与幽州公孙摇金、北海宫楚初雪并称修炼界三大青年高手,名震天下。

    公孙摇金、楚初雪年纪尚幼,名声不显,但曹青荷已经出道几年了,杀了不少武林中赫赫有名的好手,行事亦正亦邪,风头正劲,青年一辈中无人可及,你却不知道,可知你是个初出江湖的毛头小子,后生晚辈。”

    那中年汉子得意洋洋,言下之意,便是以长辈自居,将吴良视为晚辈,公然占吴良的便宜。

    吴良却也不生气,只是微微一笑,拱手道谢。

    中年汉子又数落了吴良几句,这心满意足地转身离去,快活极了。

    吴良早年混迹江湖,行乞偷盗,经常给人痛打辱骂,受得委屈多了,像中年汉子这样装腔作势,倚老卖老的混蛋,他见得多了,丝毫不放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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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八章,千钧一发?转机?() 
“索弟,咱们走吧!”

    吴良叫了魏索一声,招呼他离开。

    魏索理也不理,只是怔怔地瞧着曹青荷离开的方向,呆若木鸡,一动不动。

    “怎么?瞧上这小娘子了?”

    吴良猛地一拍魏索肩头,半开玩笑道。

    “是,天下竟有这样的绝色女子,大哥,俺要娶她!”

    魏索突然惊醒过来,大声嚷道。

    “索弟,你的愿望是很好的。”

    吴良点了点头,脸上表情很是古怪,半晌过后,方才又道:“大汉九州数千郡县,想娶曹青荷的青年男子,少说也有四、五百万,其中不乏世家豪门的青年才俊,玄门正宗后起之秀,少年英侠,魔教众人也对曹青荷垂涎三尺,意图染指。不是大哥泼你冷水,曹青荷是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女,你想娶她,只怕是要失望而归,弄不好,惹恼了这位曹大小姐,给你一拳两脚,落个终生残疾,岂不遗憾终生?何苦由来?”

    “大哥,你说得很是在理。俺老魏是个粗人,生得丑,武功又是稀松平常,曹仙子自然瞧不上俺。

    但日后咱们一统武林,推翻刘家统治,成为九州主人之时,曹青荷自会另眼相待,想娶她为妻,也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魏索点了点头,想了一会儿,缓缓道。

    “老弟,曹青荷岂是一般江湖女子可以相比的,就算你当上武林盟主,成为九州共主皇帝老儿,她也不会多瞧你一眼,天下没有一个男子能配得上她,咱们又算得了什么?”

    吴良听了魏索的话,苦笑着摇头道。

    “这姓曹的小妞,凭什么如此高傲?不把天下男人放在眼里,目空一切,真当自己是天上的仙女么?实在可恶!可恼!”

    魏索因爱生出恨,义愤填膺地大声嚷道。

    “那倒不是,兄弟,你过来,这件大秘密,我只跟你一个人说。”

    吴良冲着魏索招招手,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生怕别人听去了似的。

    魏索依言俯耳过去,吴良轻声在魏索耳边说了些什么,魏索听罢,脸色大变。

    魏索指着曹青荷离去的方向,大骂道:“怪不得,怪不得!原来如此!曹青荷这小贱人外表秀美可爱,举世无双,内心却如此下流无耻,行事龌龊不堪,俺看错她了!真是恶心之极!”

    吴良见魏索一脸鄙夷不屑的模样,心中窃喜,魏索系与曹青荷身上的情丝,竟被他一语斩断,于是故意调侃道:“索弟,你若想讨得曹青荷的欢心,除非你变成一个美貌小姑娘。”

    魏索大声道:“大哥,你把俺瞧得也太轻了,男子汉大丈夫,何患无妻?曹青荷虽美,可俺就是不喜欢。”

    “不错,我果然没有看错你,是个大英雄,好汉子。待咱们大事一成,天下的美貌姑娘,你喜欢哪个,便取哪个,有什么为难的。曹青荷这天下第一美女的名头,未必名副其实,也没什么好留恋的。”

    吴良拍拍魏索的肩膀,勉励道。

    “大哥言之有理,咱们现在去哪儿?”

    魏索点了点头,问道。

    “信阳街市还算过得去,咱们再瞧瞧去。”

    吴良笑了笑,领着魏索向前走去。

    两人向前走了半里路,向左一拐,,又走入了另一条街道。

    街道两旁摆满了信阳府的土特产,大别山的山货、茶叶,淮河的鲜鱼、活虾,随处可见,小贩们的叫卖声,和买家讨价还价声,充斥着整条街,热闹非常。

    吴良二人在街上买了几个稀罕玩物,魏索玩得很开心,笑得像个二百斤的大孩子,吴良也笑了,眼神中满是的溺宠。

    两人正逛间,魏索突然变了脸色,指着前方不远处慌道:“大哥,是她!”

    顺着魏索手指方向望去,一个纤秀美好的身影出现在眼前,是个年纪稍小的少女,待那少女回过头来,皮肤奇白,模样极美极俊,深蓝的眼瞳,不正是公孙摇金么?

    吴良嘴角泛起一抹微笑,淡淡地对魏索道:“索弟,你先回客栈去吧,这公孙小妞,就交给我对付便是!”

    “大哥,这公孙摇金武功奇高,是青年一辈中数一数二的高手,咱们哥俩联手,也在她手下走不了三招,你单独对敌,只怕大大的不妙。俺不能走,要死,俺要跟你死在一起!”

    魏索粗糙的大手紧握住吴良白嫩的小手,神态极是激动。

    “索弟,何必如此悲观?论武功,我虽然远不及她,但一个男人要对付一个女人,手段有很多,何必要武功胜过她。我已经想出了法子对付公孙摇金,你放心罢!”

    吴良反握住魏索的手掌,温言安慰道。

    “大哥,你有几成把握胜她?”

    魏索半信半疑地问道。

    “七成把握总有。”

    吴良答道。

    “大哥,你只有七成胜算,风险颇大,不如不试。万一这小丫头发起狠来,痛下杀手,咱们兄弟阴阳相隔,不能见面,那俺也活不成了。你真要去撩拔公孙摇金,不如先杀了俺。”

    魏索心中不安,苦口婆心地劝阻。

    “胡说八道!我杀你做什么?你快些回去,否则我立即自刎,叫你后悔终生!”

    吴良见魏索不肯回去,脸色微变,从腰间拔出龙纹匕首,横在颈上,作势便要自杀。

    魏索见吴良主意已定,心如铁石,无法改变,只得冲着吴良拜了两拜,大哭离去。

    吴良打发魏索走了,这才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迈开脚步向公孙摇金行去。

    公孙摇金正在一个烤羊肉串的小摊前津津有味地吃着羊肉串,吃得满嘴油污,她也不在乎。

    羊肉上的肥油受热融化,一滴滴滴落在炙热火红的木碳上,散发出阵阵青烟。

    公孙摇金吃尽了手中的羊肉串,方才心满意足离开。

    她走到街道尽头,正要穿过十字街头,猛然间,一辆疾驶而过马车冲到公孙摇金身旁,快到不可思议。

    公孙摇金吓坏了,她竟然忘了自己身负绝世武功,不躲不闪,愣愣地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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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三个奶昔跟我走!() 
千钧一发之际,容不得吴良再多思量,他提起一口真气,当真如长江大河,流遍全身,迅速之极。

    吴良从未跑得如此之快,他那稀少的真气灌输进了双腿,再施展狸猫平地快跑的轻功,飞也似的朝公孙摇金奔去。

    这轻功秘法极其消耗真气,一眨眼的工夫,吴良丹田中储存的真气内力,登时消耗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也不剩。

    如此拼命得催动秘法轻功,总算是赶在马车之前,抢到公孙摇金身前,半抱着公孙摇金,退到道旁。

    那驾车的汉子气得破口大骂,“臭丫头,小贱人”骂个不停,直到马车远去,车夫的叫骂声才渐渐停息,听不见了。

    吴良柔香温玉在怀,不觉心中一荡,一股少女体香传入吴良鼻中,心中大喜,柔声问道:“你没事罢?”

    公孙摇金眼见就要丧命于马车车轮之下,登时吓得花容失色,一步也迈步不动。

    眼见公孙摇金就要香消玉陨,一个白影闪现而至,将公孙摇金抱起退到道旁。

    公孙摇金猛然被人抱在怀中,又羞又怒,极力挣脱,待她看清吴良的模样,才发现抱着她的是个相貌俊美的少年侠士,吴良身上散发出的男子气息,令公孙摇头晕目眩,她终于放弃了挣扎,任由吴良抱着,也不反抗。

    半晌过后,公孙摇金方才回过神来,怯生生地道:“你,你是那个坏人。”

    “上次冲撞了姑娘,多有得罪,实在对不住,在下给你赔礼道歉了。那个矮个子的粗汉是我义弟,山林出身,性子鲁莽,万勿见怪。

    俗话说,不打不相识,咱们化敌为友如何?”

    吴良松开公孙摇金,拱手作揖道。

    “你既然不是故意欺负我,我不怪你就是了。我不想跟你做朋友,我妈妈叫我不要和陌生男人多说话儿。”

    公孙摇金是幽州人,一口清脆正宗的幽州官话,格外好听,脸上的小表情也分外惹人怜爱。

    吴良碰了一个不软不硬的钉子,只得灰溜溜地败下阵来,另想办法。

    公孙摇金不愿多理吴良,径自向前行去,吴良不甘心失败,跟在公孙摇金身后,寻找机会。

    两人一前一后,向前不过走了数十步,公孙摇金突然停住了脚步,停在了一个小吃店前。

    公孙摇金欢欢喜喜地走进小店,向柜台走去。

    吴良没有迟疑,跟着走了进去。

    店铺不大,但室内装饰极为华美奢侈,充满异域风情,店里并没有什么客人,只有一名胡人掌柜和公孙摇金两个人而已。

    那胡商四十多岁了,长着棕色的头发和胡子,都卷曲着,高鼻深眼,大异于汉人。

    自大将卫青、霍去病大败匈奴,重创匈奴各部,西域名国纷纷依附与汉朝,后又有张骞、班超出使西城,加强了西域与汉朝来住交流。

    此后三百多年间,西域胡商、使臣沿着丝绸之路,来到长安、洛阳朝贡、经商,来往频繁,不少人在汉朝娶妻生子,定居下来。

    到了东汉末年,胡人已遍布长安、洛阳这样的大城市,就连信阳这样不大不小的城市,也有不少胡人居住。

    那胡商眯着眼晴,满脸堆笑地对着公孙摇金道:“美丽的天使,请问有什么能为你服务的么?”

    胡商语调七上八下,十分难听,极不标准,勉强能听个大概。

    “我要这个,还有那个。”

    公孙摇金指了指玻璃展柜内三个颜色各异,充满异香的羊角冰状物欣喜道。

    吴良顺着公孙摇金的手指方向望去,玻璃展柜内躺着数十个颜色各异的奶昔。

    所谓奶昔,就是用牛奶、羊奶,加入葡萄、西瓜、哈蜜瓜、石榴、草莓、蓝莓等稀有水果,调制而成的半饮品,有流态和固态两种,是西城传来的时新玩意儿,价格极其昂贵,只有一般的官家小姐、富家千金,才能享用得起。

    “哦,我亲爱的天使,一个牛奶西瓜奶昔、一个蓝莓奶昔,一个葡萄干奶昔,一共是六百金币。”

    胡商的奶昔店生意并不好,突然来了公孙摇金这个大主顾,胡商的眼睛都笑得眯成了一条缝。

    “我没有金币,也没有银子。大胡子伯伯,我实在是太饿了,把这三个奶昔给我吃,成不成?求您啦,看在上帝的份上。”

    公孙摇金拉着胡商的衣袖,软语央求道。

    “不行,不行,没有金币和银子,就算是上帝也不行。”

    胡商摇了摇头,拒绝得甚是坚决。

    “不知这颗夜明珠够买你这三个劳什子么?”

    正在公孙摇金为难之际,吴良从怀中掏出一枚鸽子蛋大小的夜明珠,放在柜台之上。

    那胡商见了夜明珠,眼中闪烁着贪婪的光芒,他一把抓过夜明珠,放入怀中,然后恭恭敬敬地从玻璃柜台中取出三个奶昔,放在柜台之上。

    只见胡商紧闭双眼,口中念念有词,吴良听得清楚,是西方魔法的咒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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