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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刺客无名-第60章

小说: 刺客无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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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正兀自想得出神,忽听唐欢叹息般地道:“傻瓜。你哭什么。妆都哭花了。”他伸臂将她揽在怀中,柔声道:“新娘子是不能哭的。不然为夫会以为你不喜嫁我。”他这连哄带威胁的喃喃低语声里透着一丝撒娇般的委屈,却是越来越轻。将她面上的泪一一吮去,又一路顺延而下。

    莫熙浑浑噩噩间,只听唐欢埋怨道:“这扣子恁地难缠。”不由又有些好笑。

    正是罗裳轻解,怯雨羞云情意。

第106章 番外1() 
曾经有一个人为她种过两棵樱花树,我想她会记得他一辈子。我为她种了满园樱花,而她永远不会知道。有些花在她心中常开不败,有些则从未开放便已凋谢。我后来才发现那地方的名字取得委实不好,那里叫做“樱花榭”。

    我出生在关外,却在南朝长大。当时太小,草原上的事许多都已经模糊不清了。只记得每每抬头,天空高远,牛羊成群,好似一幅画。

    那时我不懂什么是复国,不明白这具枷锁会困住我一辈子。只知道自己的祖先被南朝的皇帝赶了出来,所以我必须回去。而那极难做到,就连我的父亲都在我很小的时候为此郁郁而终。我的母亲留在了关外,跟族人在一起,因此从小到大陪在我身边的只有樊叔。

    自记事起,我就要学很多东西,文韬武略,样样不能松懈。别的课业都有名师单独教导,独独武功不是。一开始,跟我一同受训的孩子里有好些女孩儿,后来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她一个。我问樊叔,那些女孩子去了哪里。樊叔说被淘汰的女孩子皮相好些的都被送去了青楼。当时我还不知人事,不明白那对一个女孩子意味着什么。只知道每次考核的时候,那些女孩子都露出惊惧不安的表情。只有她,惊恐和脆弱往往只有一瞬,每每很快便能镇定下来。就是那样一双冷淡明澈的眼睛,让我记住了她。

    她的武功并不算好,主要是太过瘦弱因而力度不够,但她很懂得攻击对手的弱点,出手的一瞬间毫不犹豫,亦丝毫不见心慈手软。训练十分严苛残酷,渐渐地,有好些孩子试图逃跑。只有她,从未逃过,不过我却从她看飞鸟的眼神中明白,她不是不向往自由,只是不做没把握的事。

    她跟我一样,在这个群体中没有朋友。我来的第一天就戴着面具,那些孩子都知晓我的身份,无人靠近是很正常的。她却不跟任何人说话,也不接受任何人的善意,甚至除训练之外对任何挑衅都毫无反应。

    我以为她会一直如此,只是后来他来了,我才知道我错了。

    我不明白世上怎会有人如此之傻,自己都吃不饱却可以将食物分给竞争对手。他一遍遍地替她纠正姿势,陪着她练剑,甚至替她梳头叠被。他为她受伤,为她担心,为她心痛。后来,我在那双冷淡的眼睛里看到了温情,她对着他笑,只对着他一个人。他们形影不离,而我依旧是戴着面具的少主,依旧独来独往。

    从小我就被教育同情心是一种多余的感情。我也从来不信人性本善那一套。人性从来都经不起考验。我不相信在生死抉择之间,他还可以一如既往地为她牺牲。那不是一块煎饼、一只鸡蛋,后果也不是一道伤疤、一次处罚,那是属于自己的,一旦失去就无可挽回的生命。于是我在抽签中动了手脚,故意把他们分到了一组。他们二人必须兵戎相向,不死不休。我要证明自己是对的。

    事实证明我又错了。他根本没有出手便倒在了她的怀中,气若游丝的时候竟然还带着微笑。我明白,他认为自己死得其所。于是我迷惑了,能够为另一个人献出生命,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感情。她除了那双异常冷然清澈的眼睛,究竟有什么特别值得的地方。

    她自此又变回了形只影单。该吃的吃,该睡的睡,不见得有多伤心。于是我想,我还是对的,死的那个不过是个异类,是个傻子。他宁肯丢掉性命也要保住的人,转眼间便已将他忘怀。我心中不由冷笑。

    可是后来我发现自己还是错了。她没有一刻忘记过他。她为他留在了金陵,守着他为她种的樱花树,一住就是三年。她每日更勤奋地习武,她开始读许多书,她甚至开始跟同僚说话。她在努力适应这份朝不保夕的生活,她在用自己的每一分力量坚强地活下去。她异常珍惜自己的生命,因为那是他用自己的命换来的。

    就这样,我年复一年地把目光投在她的身上,却忘了最终会赔上自己。她的眼睛里却永远没有我。我明白她不是一个一味强势就可以得到的女子,因为她本身够强。要得到她,只能靠坦诚。可这恰恰是我所没有的。我对所有的人都宣称自己叫沐风亭,如沐春风、亭亭如盖。久而久之,连我自己都信了。我这样一个连真名都不能相告的人又如何对她坦诚。

    那日在风凌渡,我故意接近她。如果我不是观察了那双眼睛这么多年,绝对不会看出她眼中的不耐烦。我却觉得很有趣,甚至隐隐有些兴奋。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能够不戴面具出现在她面前,我终于可以对着她笑。可是我忘了,这么多年,笑也是我的面具。而她不愧是樊叔一手培养的,对我,她自始自终都没有信过。哪怕我救过她的命。

    蜀山之上,我们碰上了雪崩。那一瞬间我几乎没有任何思考的余地,我只知道我要抓住那只手,不惜任何代价地抓住那只手。那一次,她与顾安对决,我想过她死在我面前的情形。毕竟,按常理来说,顾安的武功好过她不止一线。可这次,我不敢想象她会消失在我面前。我对自己说,这是我欠她的,我毁了她的保护神。

    我以为我救了她,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她,就可以代替顾安。可我终究不能,因为她认识了唐欢。我从她的眼睛里重新看到了光彩和希望,我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眼神比冷淡生动得多。

    毒杀李义是楚怀卿的主意,可我最终还是没有反对。只是那天在樱花榭,我忍不住问她愿不愿跟我走。她当时已经听到了唐欢已有婚约的流言,却仍是拒绝了。在唐门的时候,我就知道她身上有璧琉珠。明知自己在利用她,我却对自己说没有关系,她不会有事。事后,我还是可以带她走。

    大婚当晚,我隐在暗处。原来她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一个局,甚至李义也只是将计就计。我终究低估了他们。李义自然没有碰她,我说不清是失望还是松了一口气,只知道自己必须带她走。所以,我明知那也许就是最后的机会,还是答应了她的条件,放过李义。李义居然威胁我,如果她有事,他会踏平整个赤焰。可笑,我认识她那么多年,甚至比顾安还早,可是我从未挡在她的身前,光明正大地护过她。我知道自己没有机会了,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有。因为唐欢来了。

第107章 番外2() 
“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

    夜风劲疾。

    我坐在永宁宫的飞檐上,仰望天上星辰。身上的五爪金龙常服被吹得猎猎作响。

    今日是初一,我本应歇在皇后处。

    皇后是谢宰辅的掌上明珠,出身名门却无一丝骄矜之气,温婉贤良,德言容功无一不美。

    谢家在文官中的声望当世无二。昔日我之所为算不得光彩,逼宫弑弟之举亦不免被人诟病。而这两年朝局稳固,谢家功不可没。因此我待皇后格外礼遇。

    方才她身若无骨地躺在我的怀中,对我说了一句话:“臣妾瞧皇上每每于众人欢欣之时神情恍惚,可是有心爱之人思之不得?臣妾愿以后位让之,助皇上得偿心愿。”看着她莹润恳切的双眸,我几乎要以为便是怀疑她的诚意半分也只是亵渎了她。

    下一刻,我披衣而起,拂袖而去。

    皇后恐怕不会明白,她汲汲营营,以退为进要保住的后位,在那人眼中只怕不值一提。

    那人有一双冰魄寒芒般的眼睛,至清至深,叫人直直沉下去而不自知。我在她眼中只见过一次脉脉温情。只是,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她当时看的根本不是我,而是我的胞弟顾安。

    说起来,她的真实身份是我最不屑的江湖草莽。那么一个看似羸弱的女孩子,干的居然还是刀口舔血的行当。冯绍向我回报之时,我几疑自己听错了。那一刻我心中狂怒。我为了她冒险接受楚怀卿的投诚算什么,平生第一次费心挑选送给一个女子的礼物又算什么。后来送的那些虽然价值连城,却都是表面功夫罢了。没想到瞒得了智计无双的楚怀卿,却没有瞒过她的眼睛。便是冯绍跟了我这么多年,都未必及得上她能体察我的心思。

    可是那又如何,我不断告诫自己,最了解我的人,才是我最应该防范的人。

    于是,我将计就计娶了她。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当我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跟着她的轿子走过蜿蜒数里的红妆时,我的心情犹如第一次跃马疆场,忐忑却又兴奋。

    大婚当晚,她自掀盖头,上了胭脂的脸上却无一丝新嫁娘应有的娇羞腼腆。原来她虽为棋子,却早已洞悉一切。这桩婚事在她眼中只是对我的一场成全。而她之所以成全我,只为脱身。

    再后来,她替我挡去了慕凤栖的暗器。金戈铁马数十年,我从来都是身先士卒,更从未有过任何人站在我身前。替我挡去明枪暗箭的,独她一人。

    当日我纵马疾行原只为送她一程。可不知为何,见他二人衣袂飘飘携手而来,我心中执念再无可抑。她却叫我成全。可笑,谁又来成全我。

    她以湛卢为谏,我终是罢了手。

    想我堂堂一国之君,竟然贫瘠若此,唯一可以给她的只有自由。

    自她离去,我便将她大婚当夜弃置于我手心的那顶“百鸟朝凤”凤冠锁起,永远尘封。本以为可以将她就此一同沉埋于心,不复记忆。可每当夜阑人静,站在这九重宫阙的最高处,我只觉寒意刻骨。每每又禁不住去想,如果当时我不为君王贤名所缚,执意要将她带回,又当如何。只是这个答案我再也无从知晓。

    不知不觉,已过四更天。

    再过一会儿,便要上朝了。

    金殿之上,我是九五至尊。这一世,无人可与我并肩。

第108章 番外3() 
(一)问情

    夜幕低垂。

    崇遥舞榭歌台之上,一男一女各执一只琥珀色琉璃盏,靠在一处听着台前琵琶铮铮。身前紫檀木的长桌上立着一只细颈白瓷酒瓶,其上绘着一杆墨竹,微微晚风中好似随时会沙沙作响。

    男子不知说了什么,斜倚在他怀中的白衫女子笑了起来,酒盏一歪便撒了几滴在绣着一串紫藤花的襟口。男子忙掏出帕子替她擦拭。女子却不甚在意,只凑过去在他耳边低语道:“便是我将鱼丸落在你身上,替你擦拭衣裳时。”

    男子俊眉一扬,气笑道:“又胡说。便是后来你还想刮花我的脸。”

    莫熙听了他的指控,反倒越发信誓旦旦道:“真的。”

    唐欢每每见她面露狡黠却又故作正经的样子,实是又爱又恨却又无可奈何,只得一歪头,道:“不说便算了。”

    莫熙见他真有些恼了,便笑嘻嘻地道:“你给我做冰皮红豆糕我便告诉你。”那一日,素来谪仙一般的唐四少面上染灰,衣袍褶皱,却献宝一般给了她一盘用水晶荷叶滚珠碟子盛的红豆糕。薄似红叶,入口即化。那股红豆香气直沁到她心里,叫她念念不忘,却一直因恐他操劳,不叫他再做。

    唐欢眉间一松,笑道:“就知道吃。”话是这么说,却扣住她不盈一握的腰,往怀中一带,道:“明日一早便做给你。”

    淡淡星光之下,眼前之人腰系五彩罗缨,身着湖水色锦袍,眉眼清俊如山中静月。莫熙将头抵上他的下巴,轻轻来回蹭着,低低道:“我的糖糖长得这般好看,为妻怎么舍得刮花你的脸。”

    自洞房花烛之后,已过一月有余,便是情热如火之时,她却再没叫过他这两个字。此刻忽然叫来,气息之间尚带着淡淡白梅酒香,唐欢怎能不忆及当时情境当下便沙哑了嗓音,道:“搂紧我。”

    莫熙方环住他的脖子,身子已腾空而起,月白裙裾顿时如花绽开。

    底下一排怀抱琵琶的女乐师见他二人中途离席,并未停下手上动作,只弯了唇微微低下头去。那乐声却仿佛多了一丝婉转情意。

    丢人丢在自己家,莫熙除了捶唐欢两下泄愤以外,还能如何。心道:这孩子真是学坏了,越发不管不顾。听着耳边依稀淡去的促弦之声,她继而有些感慨地想到,当日初来唐门,便想着若是能在崇遥台上花天酒地该是何等美事,谁知如今却成真了。

    她这么一走神间便已直接被唐欢带到了浴池。氤氲水汽中,唐欢替她除了外袍,又脱去了自己的,仔细将两条罗缨并排放到一旁的架子上,这才伸臂将她抱入池中。

    唐欢让莫熙背过身去,缓缓退下她的里衣,审视左肩背后的伤痕。烛光之下,原本狰狞蜿蜒的疤痕如今只留下淡淡粉色。他一边轻轻抚上,一边柔声道:“再用几次药,这道疤便瞧不见了。”一顿,他接着道:“用药之后,每逢阴雨肩膀还会疼么?”

    莫熙轻道“不似以前疼得那般厉害。”那药是他翻了无数典籍才制出来的,如何能不好。犹记当日他说会治好她此生所有伤痛。如今她身上七七八八的伤果真好了大半。如此想着,便转过头去,主动以唇相就。

    唐欢此刻如何经得住她这般撩拨,动作带着丝丝急迫,却又格外温柔。

    这一洗便足足洗了一个时辰。

    唐欢抱她出来,放到榻上,便用绸绢替她擦头发。

    莫熙忽道:“你将我的习字簿拿来,替我看看进益了没。”

    为了证明退休的刺客也是有文化的,莫熙近日常常央求唐欢教她书画。

    唐欢依言而去,一会儿便从书房取了来,一页页翻过去,点头笑道:“是进益了不少。”待阅至最后一页,不禁一呆。

    那上头密密麻麻翻来覆去只写了一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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