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周千风-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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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你这些只是道听途说,真实情况如何,你何曾见过?”
小姑娘顿时理屈词穷,她不过年方豆蔻,平日里最爱听说书,许多事情确实只是听来的。
斗笠怪人冷笑连连:“我告诉你,当年那场大战,***是带着四十万大军,草原人只有十万,最终获胜的原因,一是因为大草原突降暴雪物资短缺,二是因为有一帮无聊无赖无耻的神棍在帮他忙。”
她说话声音不小,立时引起后面众人无穷反响,多数人跟小寻一样只以为此人在胡说,纷纷开始辩驳。
正在此时,城墙上慢吞吞走上来几个士兵,门阀响动,百年的靖宇门也终于在这寒冬的早晨被缓缓拉开。
同样是靖宇大道,映入眼帘的青石板道路跟门外的夯土路迥然不同,迎风而入,并无任何帝都贵气,却夹杂着一股淡不可察的腐臭。
“人间帝王之都,这里会是我的归处么?”斗笠下的怪人低低叹息了一声,随即大踏步向前走去。
晨雾过后,帝都的青石板路面依然潮湿滑溜,再加上数百年的光阴打磨,路面几乎被削去一层,行人只要稍有不慎就可能摔倒。
这只是相对外来人而言,街道上的帝都百姓来来往往,经年就岁,早已习惯了这种光滑。
沿途快行,绕过城墙高筑的南城向西走,大约半个时辰就能到达西城。
在这里同样有一条大道——通衢大道,是帝都一天内最为繁忙的热闹地段,晨雾未散,路上就出现许多赶早集的行人,与城中和城东的寂静相比,恍如两个世界。
一名头戴斗笠的怪人不紧不慢地走在青石板路上,一路默然,显然是个外地人,时不时对两旁的建筑露出好奇之色。
又一个岔路口前,斗笠怪人泛起了犹豫,默然停住,这时候,一个喊声从旁传来:“我终于找到你啦。”
迎面走来一个小姑娘,圆脸大眼,正是早间在城门处遇见的小寻。小寻的气色已好了许多,明亮的双眼再次闪动着宝石般的色彩。
斗笠怪人也不看她,转身朝右路走去,竟是直接忽略了小寻。
这如何能接受?小寻脾气上来了,也不管对方听不听,努起嘴哼道:“我回去问过先生了,他说杨将军就算有些事为人诟病,却不掩他的功绩,他还是个英雄。”
斗笠人顿时停下,也不转身:“你那是哪位先生?我只知太祖朝刘先生和万历朝张先生,你的先生排第几?”
小寻顿时哑口无言,对方口中的两个先生连三岁小孩都知道,乃是帝国真真正正风华绝颠的人物,而自己家中那位先生,也的确声名不显。思虑之间,那斗笠怪人已远远走开了,小寻不由懊恼跺脚,沿着来路转身跑回。
午时已过,斗笠怪人几乎将帝都的西城区转了个遍,却似乎仍未找到目标,直至最后停留在一家面馆前,却又左三步右三步迟迟不见进去。
“原来在这里,我找到你了!”
气喘吁吁的小寻从街头一直跑到面馆前,也不管对方是否听进去了,直着脖子只管讲:“我又去问过先生了,他说论学识,他只比刘先生和张先生差一点,勉强排在第三,但打起架来,那两位先生联手也不如他!”
斗笠人有些莞尔,这小姑娘竟然如此憨直,大大超出他意料之外。相比自己家中无处不在的钻营算计,顿时让他心生好感,也不枉自己昨晚对她的救助了。
想了想后,这斗笠人点点头:“好吧,我承认你说的有道理,不过——最便宜的客店在哪儿?我饿了。”
小寻张大了嘴巴,随即甜甜笑了出来:“一大早上为了跟你理论,我来回跑了好几趟,连先生刚回家我都没来得及细问。现在也饿了,姐姐跟我来,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斗笠人没有立刻同意,反而面色一变:“你怎么知道的?”
小寻得意一笑,指了指自己喉结的位置,自信道:“我就是知道!来,快跟我走。”
她主动伸手去拉斗笠人,竟毫无防备之心,这让斗笠人很是无奈,半推半就就跟着她去了,要知道平时,即便在家里他也从未与任何人有过直接接触,当然,他所谓的家,已经不存在了。
第30章 姐妹()
城西的七品楼着实是个热闹去处,无论长幼尊卑皆可入座,且价钱实在,深得西城人们喜爱。除此之外,前任张丞相,年轻落魄时还曾在此楼题诗,惹得无数苦寒学子慕名来此,一时传为佳话,而这位张丞相,正是斗笠人口中的张先生。
这七品楼的主人也甚有来头,据说是来自南越的一个神秘古世家,本来一个世家也算不了什么,但如果这个世家连皇家都不愿招惹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实际上,七品楼占地十余亩,已经远远超出了帝都法律规定的范畴,然而时至今日,从未有人过来寻事。
此时此刻,七品楼的一角正坐着两个大快朵颐的人,二人吃相极为不雅,但好在还算大方,并不招人厌,尤其那小姑娘,一双眼睛水灵活现,见者皆喜,原来是小寻拉着斗笠人到了七品楼。
满意地擦了擦嘴巴,小寻有些好奇地看着斗笠人:“荀姐姐,你真不能摘下斗笠给我瞧瞧吗?”
白皙的手上动作一停,斗笠下的女子依然摇了摇头。
“像姐姐这般美丽的人,为什么他们还要欺负你,真是太不公平了!”小寻握紧拳头,面露不忿,当然指的是昨晚那伙人。
两人一路走来,言谈甚多,她已得知斗笠女子姓荀。一顿大吃中,两人几乎将帝都数百年的风云大事都侃了一遍,尤为不足。
斗笠女子自幼饱读,自然知晓许多事,但小寻显然没上过学堂,却也能与她谈上,不禁让她暗暗心惊,不知她背后那位先生何许人。
“那些人算了,提他们作甚,说起来,你又没看到我,怎知我美丽不美丽?”
小寻一时语结,她对这位荀姐姐简直是相见恨晚,爱屋及乌之下,心里只想着对方也一定是是极美的。
“小寻,这周围人都对你心生好感,我虽看不见,却能感觉到,你是个好姑娘,但若看了我的模样,只怕叫你失望了。”
斗笠女子放下手里碗筷,低低一声叹息。
小寻先是听她赞叹,面上略微红了红,这样的赞叹小丫头听了不少,但百听不厌。听到最后,她惊讶地瞪大双眼:“什么,姐姐看不见吗?”
斗笠女子毫不在意地摆摆手:“我十二岁时遭人陷害,已经瞎了五年了。”
小寻“啊”了一声,怅然若失,仿佛是自己遭人陷害,她忽地想起来什么,顿时鼓起小嘴:“是不是昨晚追你的那些坏人?我只是路过,也要将我打晕,太欺负人了!”
“他们本来是我朋友,可惜父辈们恩怨太深,他们也是身不由己。我就是担心他们会迁怒你,才返回来看的,好算救治及时,这才有了今早的事情。”
小寻猛地站起来,大声道:“果然是他们,气死我了!姐姐你跟我去先生那吧,先生和我大哥哥最厉害了,有他们在,帝都没人敢欺负你!”
斗笠女子愣了下,不禁苦笑起来,想说些什么,却又低下头喝酒不言。
她心中怅然,只觉这小丫头明显的人小鬼大,大半夜就敢一个人走在城外路上,她那先生和大哥肯定不是普通人,但自己这恩怨,哪怕皇帝都不能化解,其他人又能如何?
想到这里,她更是轻叹,人间帝王之都,果然也不是归处啊。
岔开话题,两人又聊到小寻的身世,后者黯然:“我没有父母,只有先生和大哥哥,他们就是我的一切。”
事实上,小寻是被先生发现在驿城的一条山道旁,见小孩生的可爱,便抱回家收养,平时教她读书认字,还请来匠人,教她学会不少针线活,小寻长大后小寻知晓了前事,很是不满自己的父母,渐渐便养得一副愤世嫉俗的性子。
斗笠女子放下酒杯,抬起头“看”向小寻:“你是怎么看破我伪装的?”
小寻毕竟年幼,很快就忘记烦恼,得意笑道:“这是大哥哥教我的,男子指节粗大喉结明显,女子指节匀称脖颈修长,我第一眼看到你就知道了。”
“呃”斗笠女子身子一僵,不自然地缩了缩脖子和手指,岔开话题:“你的大哥哥是谁,看你如此推崇他,真有那般厉害吗?”
提起大哥哥,小寻顿时容光焕发,小脸昂起老高:“大哥哥最是厉害,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会,什么都难不住他,连先生都难不住他!”
她一连用三个“什么”,立刻让斗笠女子来了兴趣,原本只以为是个稍微聪明些的家伙罢了,没想到在这丫头口中居然比她那先生还厉害,想到这里,她竟莫名其妙生出些好奇之心,真想去见见。
“那你那位大哥哥在哪里?”
小寻面色一黯:“大哥哥几个月前就去南方了,全都是为了我,先生比他去的还晚些,前几天就回来了,他还没回来。”
见她眼圈红红,斗笠女子不禁打趣:“你刚说你大哥哥如何厉害,现在又担心他,他要是真厉害,还需要人担心吗?”
小寻摇头:“不一样的,我大哥哥就是因为太厉害了,什么公子王孙,什么公主郡主,全都被他欺负过,所以树敌很多,他们在帝都拿他没办法,但去了外面”
斗笠女子莞尔:“这么说,你大哥哥竟然是个惹祸精?”
小寻顿时恼了,站起来道:“荀姐姐,你要是再这么损大哥哥,我就不和你玩了!”
斗笠女子不想这小丫头如此天真憨直,说话太过孩子气,当然,小寻也确实只是个孩子。
她连忙道歉,修复两人友谊,小寻眨眼间就忘了之前的不快,又与之聊了起来。
忽见小寻面上红了红,略显戒备地说:“荀姐姐,我们先说好,无论大哥哥怎样厉害,你都不能把他带走,不然我就不带你去了。”
“这样啊,难道以前有人要带走他吗?”
说起这事小寻就来气,小嘴一鼓:“有啊,那女人是先生请来给我看病的,考了大哥哥几个问题,竟然要带他走!什么人啊,不就是长得好看点嘛!”
斗笠怪人抿嘴一笑,没想到这小丫头心里还有自己的小算盘,当下只是大含深意地哦了一声。
小寻毕竟年幼,也未察觉异样,两个人又说了许久,直到申时都过了大半,一桌上已满是狼藉。有人看到这二人言笑不断,还以为是一对姐妹,但其实她们相识不过半天。
此季北地正值隆冬,申时一过天色便暗了下来,原本小寻是要带这位荀姐姐去先生家里,但此时窗外忽然一阵锣鼓喧响,有人高声嚷了几句,小丫头听过后面色大喜,拖着拽着斗笠女子一起,穿过层层小巷径直往南城而去。
第31章 听书惊闻()
明月点灯,华辉初上,帝都最热闹的西城总算休息了,南城边上却渐渐热闹起来。
酒楼茶肆,章台戏馆,曲苑高台,只消看到这些,你便知这里为何热闹,白日里来到帝都的商旅行伍,此刻大多集中到此,享那***娱。
今晚的天色大不如前,乌云遮天不说,黄昏前还下起了阵阵寒雨,但这些都无法阻挡人们的兴致,灯火摇曳,香云阵阵,鼓声隆隆,无论是从外地赶来的劳顿车马还是城内的酒肆章台,这里最不缺的就是人气。
小寻拉着斗笠女子一路走,很快已步行到城中鲤鱼桥处。
这鲤鱼桥,说起来也是南城有名的看点,桥下流水引自城外的护城河,据说与太液池同源。桥身是石砌的完美拱形,取“鲤鱼跃龙门”的典故,意喻过了此桥,便离天子更进了一步,等若越了龙门。
桥东有条青石小路,路面上青石光滑如镜,幽幽泛着冷光,不知被多少只脚踩过。深冬之夜,雨水淋过的路面上已开始结冰,冰面上新塌的脚印一排排向前延伸过去,终点是却是个帝都人人熟悉的好去处——惊堂苑,亦是小寻此行的终点。
惊堂苑是帝都三大说书道场之一,而说书,其实就是讲故事,是时下人们最热衷的休闲之一。小寻她们在七品楼时,听到的锣鼓喧天正是书苑开讲的吆喝声,目的当然是拉拢更多的客人。
千万别小看说书一行,书说的好,甚至会被皇帝请到宫中,并赐予称号:御书官。
这不奇怪,皇帝的主要工作就是生儿育女,其他时间,只能用丝竹和说书来调节。
才达前门不久,小寻两人就听见里面传出震山震海般的喝彩声,进里一看,小寻顿时跺脚:“都怪我贪酒,早该来了,今晚竟是他在开说!”
小寻口中的“他”,在南城算是大大的有名,人称“铁嘴李兴”!
他铁嘴的称号在帝都几乎无人不晓,据说还曾做过一段时间的御书官,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得罪皇帝,被赶了出来。
此刻并不宽敞的大堂内已挤上了百来人,仍然有人不断往里挤,但大家全都是一副大气不敢出的样子,眼睛直勾勾盯着台上那片大幕,生怕落下了台上的好段子。
“啪!”惊堂木响,全场更静了。
一片寂静中,仿佛从极远的地方传来一声马鸣,不及众人细细分辨,忽地又有数十匹骏马齐声嘶鸣!
只这一手,已让全场爆发喝彩声,但这还只是开场口技,意在先声夺人,场中很快又安静下来。
年幼的孩童纷纷伸直了脖子四处观望,却哪里能见到马儿?只有老观众才明白这是段子的起技。
马鸣之后,蹄声渐近,只闻数十骑纷纷停马,丝毫不乱。
好个李兴!这一连串的口技衔接无暇,如临其境,直让所有人暗暗叫绝,连喝彩都忘了。
斗笠女子看了看小寻,顿时满面无奈,这小丫头似乎把自己给忘了,只管竖着耳朵听戏。
接下来的才是正文,名为三兄弟传奇,这段子讲的故事发生在北宋年间,如今在帝国两都都有流传,尽管许多人对故事耳熟能详了,却仍然目不转睛盯着台上的淡黄色大幕,百来人的气息完全跟着台上的声音走,场面壮观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