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风云之最强反派 >

第889章

风云之最强反派-第889章

小说: 风云之最强反派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堵湍苌绷怂�

    从水红勺的深色和态度上,似乎洛天说的话才是真理,至于水红勺曾经的话,洛天直接把他当个屁放了。水红勺也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除非她要做个老处女,可惜现在的统治阶层都是男人,从未有过女人,洛天的话才是最为重要的。

    虽然水红勺很强势,可水红勺终究是个女人,她也要有个归属。虽然她可以借助三名弟子的武功和洛天称霸江湖,区区武林至尊,绝不会放在洛天眼里的。要是洛天想要称霸江湖,洛天的态度就不是这样的了。

    叶满溪心里也清楚,要是水红勺强势,可在洛天这里却无法强势起来,水红勺依凭的东西都是洛天未曾重视过的。樊钟秀叹道:“洛天,要是没有你,我可以肯定她必死无疑。天意如此,老夫也没有什么话要说。”

    洛天呵呵一笑道:“天意素来不靠谱,你要是相信天意,那你永远都无法称霸江湖,我要是称霸江湖,我可以把身边的奴才都调教成绝世高手。在你们眼中绝世高手那是当今江湖中的顶端,可在我眼里,绝世高手连武学的基础大门都还没有入?你现在也是绝世高手,在其它了武林人士眼中,你就代表了顶端的存在,那些隐世不出的高手,其实大多都是绝世之境,极少有超越绝世之境的高手,最多在破碎境界,那已是他们此生最大的幸运了,在你们眼中,长生不老就是最终追求,可在我眼里,只有那宇宙主宰才是目标,我们的等级差异便在于此。”

    洛天虽然在这个宇宙不是他所在的最高洪荒世界,可惜物质的本质和本源他了解了,这个宇宙无非是洪荒世界的副职,没有取到决定性的作用。洪荒才是所有世界的主宰,就是在科技世界里的科学家创造了最高武器,但是这些武器虽然在凡人眼中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东西了,可在洛天眼里,他仍旧可以灭杀。

    至少他现在代表的就是宇宙最高战力,盘古、道和他都是这样的存在,实则在这个物质世界,三人都是最高的存在,科技世界无非捕捉到了天意,能跟随天意的本源运转,要是无法遵循这个原则,武器也无法生产。

    是故,宇宙中不论何种武器,盘古斧就代表了宇宙本源中的最高武器,超越这个武器,永远都不可能,人类虽然通过科技不断的进化,但是空间之力和时空之力才是这个世界的重要主城部分。

    这也是洛天不重视武器研究的重要原因,因为他修炼的体系是洪荒世界而不是科技文明。在内文明之中,本源才是最高的,也是任何世界产生的重要依凭。洛天也知道物质的内在的本质,所以他才没有重视,何况甘十九妹的世界也是元气修炼体系,属于内文明,他在的这个世界,是没有西方大猩猩的。

    “宇宙主宰?”樊钟秀脑海中一直萦回这个词,隐隐觉得绝世之境才是当下世界的‘巅’峰。他虽然恨不得杀了洛天,可洛天的思想境界早已超越了他的认知。对这个世界所了解的东西胜过千他倍万倍,他就听不懂洛天说些什么?

    “你很疑惑,你要是不疑惑,那才是怪事了。”洛天眼中露出了一丝鄙视,高高在上的神色让樊钟秀这个武林中最高端的人感到无边的悲怆,他连洛天的话也听不懂,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

    樊钟秀瞧着身边空无一人,这是何等的悲哀,他能坚持到现在,目的就是等着左明月能带着花二郎和软行来这里,可惜他的想法非常好,但是现实又非常残酷。

    他等来的人不是左明月而是意料之外的洛天,以叶满溪的能力和胆识,不足以杀了左明月,倒不是樊钟秀轻视了叶满溪,实因叶满溪本身就不是一个学武的好材料,叶满溪能混到绝世之境界,已超出了左明月和樊钟秀的意料。

    樊钟秀敢拍拍胸脯说,要是叶满溪处于他的位置,叶满溪绝对没有能力有他今日的成就,当年叶满溪伪装成冼冰的模样把水红勺骗到凤凰山,不是因为叶满溪有多能耐,一切布置和计划均出自他的手。

    冼冰就是武林盟主,他只要愿意,随时都可以拿在手中。这也是樊钟秀没有把冼冰坑死的原因所在,倒不是武林七修的感情有多深厚,而是樊钟秀根本没有这个必要,冼冰没有那个野心和资质。

    他建立的清风堡当下就把所有武林正道大派笼络在手中,不是他多么重视这些所谓的名门正派,而是这些名门正派才是正道认可的派系。唯有这些名门正派才能为清风堡称霸江湖打下坚实的基础,没有这个招牌,清风堡只有成为邪道。

    他的计划和手段并未出错,今夜忽然突袭碧荷庄,其实也是非常正确的,只是低估了洛天的本事和能耐,要是没有洛天来碧荷庄,樊钟秀可以肯定碧荷庄和清风堡都要同归于尽,谁也奈何不了谁。

    洛天见樊钟秀那不甘的声色,嘿嘿冷笑道:“小叶子,把这个老家伙干掉,料想老家伙对你家轩主也是有想法的,老子的女人从来不是别人用来歪歪的对象。谁想歪歪谁就去死,除此之外,别无其他选择。”

    叶满溪听到洛天这般说,脸上堆满了真诚的笑容。他从未想过樊钟秀这个武林奇葩的结局会是这样的,他竟然可以送这个老家伙去死,人生最大的心愿终于实现了,就是现在去死,叶满溪也不觉自己的人生有什么遗憾。

    此时,洛天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樊钟秀,轻蔑道:“你能死在老子的奴才手中,那已是你最大的幸运了。想死在我手中,你的实力等级至少要超越天道圣人,没有天道圣人的实力,想要我亲自出手,你想都不要想。”

    樊钟秀没有去瞧洛天那可恶的嘴脸,不用看也知道洛天在鄙视他。他也是个大老爷们,何况这里还有他非常渴望得到的女人水红勺,要不是没有水红勺,他的夫人也不会早死。可以说,他的夫人就是他活活气死的,虽然他对水红勺非常愤恨,可心里却想着水红勺的美丽,那张脸已成了他的人生标记。

    水红勺很是得意,不由把目光看向洛天,只见洛天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似乎洛天看破了她的心思,脸色不由一红。她对洛天是又爱又恨,恨洛天的多情,又恨洛天如此待她。

    水红勺摇了摇头,她如今已没有多少选择了,要是没有洛天,她的绝世容颜早已渐渐地苍老。她不想自己的容颜渐渐地老去,她只想自己的美丽容颜常在。而当下只有洛天可以做到让女人的美丽保持到永远,长生之术,她未曾怀疑过,因为她戴着避火珠,她的身体一直保持在最佳,那娇‘嫩’的肌肤最让她得意,要不是没有这样的效果,她也舍不得把甘十九妹、金珠和银珠打包卖给洛天了。

    她没有后悔把三名得意弟子送给洛天,现在最大的回报已经来了。要是没有洛天,她相信丹凤轩的弟子绝对损失惨重,不会有现在这种碾压清风堡的景象出现。她是个非常好面子的女人,也在乎洛天对她的态度。

    瞧着洛天急忙地赶来,可见丹凤轩这次非常危险。虽然她的修为很高,要是没有这个二十年来培养出来的弟子,她也不会有今日的成就,至少当下武林从不敢轻视她一手创立的丹凤轩。

    叶满溪走上去,狞笑道:“老狐狸,你不会想到有这一天吧,哈哈,我也想不到会有这一天的,不过老子比你运气好,遇到了这般无所不能的主人,所以你死了,老子还活着,活得一定比你好。”

    叶满溪的剑忽然急刺而来,樊钟秀想反抗,他很想杀了叶满溪,只是他的内力瞬间封印了,想通过内力发出剑气宰了叶满溪,但他却无能为力。这样的痛苦乃他平生仅见,他感受到喉咙被叶满溪刺破了,眼中闪过一丝震惊,他的震惊不是因为叶满溪,而是洛天的手段。

    能把他内力封印起来,并做到隔空封印,这种手段也只有洛天才能做到,水红勺是做不到的。果如他所料,见水红勺那震惊的神色,他忽然笑了,虽然他快死了,但是他不是死在水红勺手中,他是死在洛天的通天手段里。

    skbshge

第七十六章无耻之徒() 
樊钟秀在倒下的那一刻,目光中忽然闪耀着不甘,看水红勺的眼色就像一个未能实现平生愿望的男人,他好想在今晚睡了水红勺,就连药也准备好了。他要水红勺跪‘舔’,这样的愿望也只是个愿望,永远不可能实现了,要是水红勺不是洛天的女人,他的愿望倒是可以实现的,可惜天不遂人愿。

    他非常了解水红勺的性格,也有手段逼水红勺就范,他从未怀疑过自己的能力,但他却低估了洛天的本事。这是他一生中最大的败笔,儿子死在洛天手中,现在他也死在了洛天手中。至于叶满溪,他自始自终都没有正眼瞧一下,只见樊钟秀眼中对叶满溪露出轻蔑和鄙夷的光芒,冷笑道:“要不是洛天,你屁都不是,你天生就是个下贱的奴才,永远也无法为自己做主。”

    叶满溪不以为耻地道:“樊钟秀,我是下贱,可也比你高贵,至少我跟着的主人是个无所不能的神,而你一生都在阴谋中活着,到头来却死在自己的阴谋之中。你纵有千般手段万般谋略又如何?现在还不是一样要死在我手中。你瞧不起我,我又何尝瞧得上你?”

    水红勺瞧着樊钟秀就快死了,颇觉世事无常,摇了摇头,道:“人的生命实在是脆弱,你不会想到自己会这样死。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与血魔殿的宴春雷联手,真是老狐狸,到现在都快死了还要算计人,何其悲哀。你儿子就是我故意引去清风镇的,你并不知道你儿子身边的翠云也是我丹凤轩弟子。要不是翠云时常提起洛天,樊银江也不会这般轻易地死。你是个伪君子,所以教授儿子时,你从未说过一句真话。可以说,你儿子是你害死的。要是你把他培养成一只小狐狸,那他岂会死在清风镇。”

    言罢,水红勺又戏虐地看着樊钟秀,铿锵有力地道:“告诉你一个秘密,翠云怀上了你儿子的种,不过我不会放过的,如果是女儿,我把她卖到青楼中接客去,一生都是人尽可夫的‘娼’妓;如果是个儿子,我会把他培养成杀人不眨的杀手,直至他死才能终结他可悲的一生。你也别想他能为你樊家传宗接代,从他出生那一刻,我就让他变成天阉,别人没有这个手段,但他有这个手段。”

    樊钟秀脸色通红,喉咙中的鲜血‘喷’射的速度更快,双手捂着脖子,只听樊钟秀断断续续地道:“你这个恶毒的女人,你……不得好死,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叶满溪哈哈大笑道:“作为相识几十年的老朋友了,你要是有孙女在青楼接客,我一定回去捧场的,毕竟我要给你这个老朋友些面子,为了还掉你对我的恩情,我必须照顾你孙女的生意。”

    “无耻之徒!”

    “哈哈哈,你竟然说别人无耻,好像你是圣人似的。真是笑话,只许自己无耻,却不许别人无耻,天下有这样的道理么?我和你是三十年活东三十年活西,只是结果不同,我还好好的活着而你却已快死了。”

    叶满溪的话还没有说完,樊钟秀口中忽然喷出一大口血出来,登时气绝,他是被水红勺和叶满溪两人活活气死的。那凸出的眼珠子好像要掉到地上,叶满溪上前探了探鼻息,道:“轩主,他断气了。”

    水红勺没有去看樊钟秀的死状,她也不想去看,如今樊钟秀在她眼里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不值得她去关注。何况樊钟秀这样死已非常便宜他了。水红勺淡然道:“把他的尸首拖出去喂狗,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安心。免得他死了也不安生。”

    叶满溪不由打了个寒颤,为水红勺的狠辣而心寒。他要是敢背叛,只怕他的下场也不会比樊钟秀好到哪里去。叶满溪没有抗拒这样做,因为他就是干这样的工作。

    待叶满溪一手拖着樊钟秀,一手提着左明月的人头出去后,水红勺才把脸上的面纱摘下,含情‘脉’脉地凝注着洛天,痴痴道:“你来了,你终于来了,我苦等了你二十年,为何要这样待我?”

    洛天非常自然地走上去,忽把水红勺抱在怀里,吻着她那少女般娇‘嫩’的额头,脸上露出了温和的笑意,低声道:“距离也是一种美,若无二十年的苦等,又何尝有我们现在的感慨和心灵上的交‘融’?”

    水红勺脸上忽现红红的晕色,极是美丽,心跳的更快,从未有男人这样抱着,也从未有男人这般温柔。她喜欢这样的感觉,也喜欢洛天这样抱着她,只有这样,她才觉得自己是个女人,而不是天下闻风丧胆的女魔头。

    甘十九妹、金珠、银珠、尉迟兰心看到水红勺和洛天在大厅里如此温情地抱着,脸上不由露出了慧心的笑意,忽然想到今晚水红勺要遭难了。洛天到底强不强,大家心里非常清楚,洛天就是一头不知疲倦的牛,对于耕田有着无比的执着和强悍。

    金珠地忽然低头在甘十九妹耳边笑着说道:“二妹,你说师傅今晚会不会被夫君狠狠的‘糟’蹋?”

    甘十九妹脸色一红,不禁想起她和洛天的第一次见面,她的第一次是洛天强‘暴’的,可没有这般温柔,‘粗’暴的可怕,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不过这样做,却让她刻骨铭心,尤其身系洛天,情有归宿后,她又觉得两人的第一次是如此的特别,每当回想起来,她总是脸红,心跳加快。

    水红勺背对着众女,并不知道她已成大家围观的对象,只有洛天面对着众女,面带微笑。那得意的神情看的众女恨不得上去咬他几口,实在是可恶之极。明明可以不这样的,可洛天偏偏要这样做,那种刻在骨子里的痞性一展无遗。

    今晚的气氛一样不同寻常,今晚既是师傅大仇得报的夜晚,同时又是师傅从女人变为妇人的身份上的重大的转变。至于身份和地位,大家心里都没有底,洛天似乎不太在乎谁大谁小的问题,兴许只有水红勺在乎这些,因为洛天身边还有温玄素这个女人。

    以水红勺的性格,绝对不会让温玄素骑在她头上嚣张。就是舍去面皮讨好洛天也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