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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致依依的爱于荒年-第74章

小说: 致依依的爱于荒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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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道那边有一处天然土墙,站在土墙里,马路上的人只能看到土墙里一个人的上半身。土墙边还有两棵斜生的小杨树,那几条树枝是最好的掩饰。

    这个妹子走得好慢啊,都等三分钟了,还没走过去,她走了我才能出来继续赶我的路啊!

    她不走,就不能赶路了吗?这是什么逻辑。

    如果不是因为避开她,我现在早推上那道坡了,还在这里像做贼一样躲躲藏藏。

    马路那么宽敞,她走左边,我走右边不行吗?

    这就叫死要面子活受罪。

    先撒泡尿再说。

    手又脏又黑,把命根子捏黑怎么办呢?还是抓着裤子的边边吧!

    在我刚刚撒完尿,还没有来得及提起裤子时,她走了过来。

    原来是她啊,我知道她,比我低着三届还是四届,十四五岁的懵懂女孩,但是,不认识,也没打过交道。

    她穿着黑色的半袖,超短裤,凉鞋。她的皮肤很白很嫩,尤其是胳膊与大腿上那片。她的身材很好,胸峰也很坚挺。

    总之就是一个绝世小美女,我的眼光能看走眼吗?

    当时我穿着大裤衩与灰背心,还有一双前年的凉拖。浑身上下黑不溜球的,胳膊上,脚上,额头上,还有与汗渍沾在一起的碎煤渣子。

    一时间,我忘记了提起裤子,只顾注视着像仙女般飘然而来的她。

    三米,两米半,两米零四,两米零三……

    我与她最近的直线距离只有两米远,下面一下子便一柱擎天了起来。感觉脸蛋滚烫,舌头打颤,双腿都在发抖。如果不是土墙与树枝的掩护,她真的会看到我。

    我故意没有提起裤子,一只手紧抓着土墙上的土块,凝视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放肆地享受着这种奇妙的感觉。

    ……两米零三,两米零四,两米半,三米……

    印象很深刻,终生难忘的深刻,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因为看到了女人的胴体而产生生理反应。

    那是我第一次的燃烧,第一次的心跳,第一次的疯狂……

    一直等她消失在视线之外后,我才从小道里走了出来。

    等那种感觉消失后,我又感觉到了一种深深的罪恶感。

    这几袋煤碳并不是很沉,可是等我推回家后,却已是满头大汗,魂不附体。

    这件事之后,在我的姓幻想世界里,幻想的女生对象都会是她。(姓:性)

    比如,当我在候车厅品味着路人递来的男科医院的广告杂志时,那些故事里的护士,秘书,教师等等都是以她的相貌出现的。

    又比如,在我翻看一些健康的姓知识读物,当我读到有关姓姿势与姓护理的片断时,脑海里配合着文字做着动作的女人是她。

    再比如,一个个孤独而难眠,浑身发热的夜里,在我听不健康的评书时,里面的女主人公是她。

    我也想过幻想其他女生的,但是,我控制不住我的大脑。

    越想着不要去想她,她的脸庞越会在我的眼前呈现。

    这并不是忘记,而是更深一层的记忆。

    只要我产生了姓幻想,女方角色永远是她。八年过去了,这种潜意识一直都没有能消退。

    说不定,还会伴随我的一生。

    我的朋友,你在看不健康的小说时出现在你脑海里的姓幻想女生或者是男生会是谁呢?

    这件事,我从来都没有和任何人讲起过。

    原因很了然,太隐私了。

    同样也没有和依依讲起过,也不可能和她讲这种事啊!

    现在都已经长成大人了,说说写写也无妨吧!

    这么多年来,我总会下意识地关心着她的事,例如,她去哪里念的中学,学校出来在哪里上班,过得怎么样如何如何。

    每次去市里,当公交车路过那条小道时,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扭过头瞟一眼那道坡。

    看到那两棵已经变粗变壮的杨树,回忆起儿时的记忆,扑哧一下,在车厢里发出了莫名其妙的笑声。

    她不是我的初恋,却是我的第一次。

    我对她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仿佛形容这种微妙感情的词语还没有造出来。

    我叫它是,不是爱情的感情。

    …………………………………………………

    回头再说《雪山飞狐》。

    胡斐与马春花并没有发生过姓关系,甚至从十多年前的商家堡避雨到闯入大帅府期间这些年,根本就是一对陌生人,根本就没有说过一句话。

    他们真正开始接触便是胡斐从大帅府救出马春花之后。

    天下受苦受难的人那么多,为什么胡斐偏偏去救马春花,而且不知生死地去救。

    只为那惊鸿一瞥吗?

    对,一点不错。

    小时候看到这个情节时,根本看不懂,也想不出通,甚至还指责作者是在瞎编乱写。

    当我经历了人生,有过了类似的阅历,在长大之后的今天,才想通这种感情。

    金庸先生并没有在胡编乱造,这样的情节安排完全在情理之中。

    如果换成我是胡斐,我也会那样去做。

    胡斐在未婚之际,便收养了马春花的两个双生孩子,也很真实。

    当年,在商家堡的草坪上,小说里的胡斐会不会也和我一样有过生理反应?只是金庸惜笔没有明写出来罢了。

    有,肯定有。

    在以后的许多年里,马春花会不会也是胡斐的姓幻想女生呢?

    很有可能。

    少年们的心事,只有我们自己知道。

    那些少男少女,你有过像我这样类似的经历吗?

    如果你说,没有。

    我会说,你的青春喂狗了?

    我的姓幻想女生,感谢有你。

    我的姓幻想女生,感谢你在我年少的时光里没有让我留下遗憾,感谢你在一个又一个难眠的夜晚让我有一个空想的春梦,感谢我的第一次生理反应会是你。

    要有能力给别人帮助,必须要先强大自己。

    否则胡斐哪里来的高超武艺,夜闯大帅府呢?

    所以,在每一个太阳升起的清晨,我都在敦促自己,今天一定要比昨天更喜欢自己。

    我的朋友,你肯定会问我,这个女孩是谁?

    对于名正,常有理他们来说,如果我讲出了这个女孩的名字,岂不给自己惹祸上身,给她平添苦恼。

    除非,除非,除非……除非,我娶了这个女孩。

    对于我的朋友你来说,那仅仅只是一个名字而已,说出来你又不认识。

    所以,这件事,没有必要点透的。

    你肯定会变相地问我,这个女孩有没有在《致依依》小说里出现过,如果有,她是谁?

    我现在就可以给你答案。

    这个故事是我乱编的,根本没有这种事,也没有这个人。

    可是,我这样说了,又有谁会信呢?

    哈哈,不卖关子了,告诉你吧,我的姓幻想女生就是我的女神,楠楠。

    如果没有过那样一段经历,仅仅只靠一个人的美貌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树立起女神形象的。

    至于为什么我现在才告诉你这件事,我的朋友,现在我们不是熟了嘛!

    …………………………………………

    大年初二,早晨八点多。

    我与菲菲在客厅里的桌子前吃早饭,这一次,可没有再让她喂我了,我摘下了脖子上的绷带,自食其力。

    菲菲温柔而歉意地说:“潘哥哥,今天是大年初二,刚才我妈妈给我打电话来,叫我一起去舅舅家拜年,说起来,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去过舅舅家了。”

    “该去就去吧!我能照顾自己的。”我浅笑了下。

    “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我已经给潘姐姐打电话了,让她先帮我照顾你几天,等忙完了老家的事,我再回来看你。”菲菲谦和地说。

    我连忙摆手,慌张地说:“别,别,别,千万不要给我把潘天凤叫来。”

    菲菲抿了一下嘴,用筷子点弄着我的鼻子,笑道:“你这么怕你的姐姐?”

    “别说见到她的人了,我听听她的名字浑身都打颤。”我做着面部表情,即兴而谈。

    “我妈妈经常问起你,对你那可是赞不绝口,她很喜欢你的。”菲菲害羞了起来。

    我点着下巴,默默无语。

    快到十点时,菲菲给潘天凤打了个电话问她几点过来,潘天凤说先哄哄小宝宝,再打理一下家里的事上午十一点肯定到。

    一起安排妥当后,菲菲穿上了貂皮大衣,整理了一下仪容,对我说:“潘哥哥,等破了五,我再回来拉你去医院换药。”

    “迟一两天也没关系的。”“呐,我走了。”

    “去吧!”我点头微笑。

    然后,菲菲便出了屋。

235。痛快,痛快,真TD痛快!() 
差十分十二点时,便听到了嘭嘭的敲门声,那个动作与响声就像强盗来抢劫似的。

    潘天凤真的来了,顿时一股酸苦酸苦的滋味便从心头涌上了喉咙,一张青春英俊的脸皮上也扯起了万道褶皱。

    她一不骂我,二不打我,而且是来看望我的,按理说我不应该这么紧张。

    虽说我们姐弟俩经常吵架甚至还打架,但,这个世上能真正为了我的幸福为了我的快乐冒着与我翻脸的危险劝解我开导我的人能有几个?所以,这辈子能摊上这么一个主,也蛮有趣蛮幸福的。

    我光着膀子,穿着秋裤,耷拉着拖鞋,懒散地走到了门口,欣然地拉开了门。

    当我看到眼前的人儿时,欢愉的情怀斗然间变得慌张而无措。右手被缠着的绷带绕过脖子挂在了胸前,我张皇地将左手掌捂在松驰的裤裆处,以防露出与秋裤的颜色不搭配的内裤。

    楠楠,怎么会是你?

    房间里的暖气很热,开门那一下,一股寒流袭身而来,差点一个喷嚏喷到楠楠脸上。

    楠楠穿着崭新的红色羽绒服,紧身的黑色打底裤,棕褐色的雪地靴。靴子上端条形的落穗与靴身点缀着的那几颗深红色的水晶,使这双美腿更入佳境。她将背帽往脑后一捋,露出了那张小家碧玉的美人脸,恍惚地注视着我,惊魂不定地说:“浪浪,你的伤严重吗?胳膊还方便活动吗?为什么不告诉我呢?为什么不在医院住呢?大夫给你开得什么药?大概多少天能好起来?早饭吃得什么?午饭准备吃什么?……”

    楠楠一古脑儿问了我太多的问题,我也不知道应该回答哪一个。那个心急劲仿佛她浑身的血液都在燃烧,血脉都在偾张。反倒是她在谈吐间那一股扑鼻而来的馥郁香气,让我觉得心旷神怡。

    “我蒸了一锅大米,还没炒菜呢!”我的表情乐观,谦和地说:“至于胳膊嘛,没什么大碍,养几天就好了。”

    从没见楠楠画过浓妆,头发上也没有戴过太过艳丽的发夹,甚至连口红都没有见她涂过。

    女人在淡妆素颜时最能表现出最原生态最真实最纯真的自己。

    楠楠蹙起眉头,心里紧紧一揪,焦虑地说:“整条胳膊都缠成一根棒槌了,还说没有事。”

    我垂下头,浅笑着。

    “笑,笑,笑,都成这样了,还笑得出来。”楠楠目光微怒,频频训斥。说着,夺步闯进了屋子,一边拉下羽绒服的拉链一边说,“家里有菜吗?我去给你做。”

    我急忙关上了房门,问:“楠楠,今天是大年初二,你的家里没有客人吗?”

    楠楠将羽绒衣挂在了客厅的衣架上,露出了闪闪发光的玄青色保暖内衣,胸峰挺拔而诱惑,向厨房走了去:“我的姐姐和姐夫还有我的小外甥,都从太原回来了。说起来,姐姐半年没有回来过了。”

    “你应该留在家里,你们一家人吃团圆饭的。”我歉意地说。

    楠楠系上了围裙,在洗碗池洗着菠菜,背对着我说:“我和爸爸妈妈说,要来陪陪你,爸爸妈妈很爽快地就答应了,并没有反对的。”

    “你姐姐可是去过大城市,见过大世面的人,她愿意让你来这里找我吗?”我又问。

    “我姐姐也是赞同的,她还嘱咐我说炒菜时把握好火候,别又炒胡了,让你吃了拉肚子。”楠楠喃喃道。

    “马路上没有公交车吧,你是打车来的吗?”我向厨房走了去。

    楠楠将洗好的菠菜搁在面板上,切了起来:“大年初二哪里有出租车,我得知你受伤的事时已经十一点多了,我去常有理家死磕着他,硬让他拉我过来的。一路上,他还埋怨我为什么不早点打招呼,非要到饭点时才行动,他还要去他舅舅家走亲戚如何如何唠叨我了一顿。他把我送到小区门口后,就又急着忙他的事去了。”

    楠楠炒了两道菜,一个菠菜炒鸡蛋,一个葱爆土豆丝。一个咸得要人命,一个辣的直喝水,成色不好看不说,又全是胡的。

    “好吃吗?”她还真问得出口,好吃不好吃,你自己尝不出来。

    “好吃!好吃!味道非常好!”再难吃也不能说出来,使劲往嘴里塞。

    “我怎么吃着味不对呢!你喜欢吃你就多吃点。”说着,楠楠端起盘子,用她的筷子全扒拉进了我的碗里,我也没好意思拒绝。

    算了吧,谁叫她是我的女神呢!将就着吃吧!

    吃罢午饭后,楠楠收拾了桌子,又洗了碗筷。

    ……………………………………………………………

    “小弟开门,小弟开门……”房门外,潘天凤又吵又闹嘭嘭地扣着门板。

    我躺在床上正午休呢,惺忪地睁开眼睛看了一手机时间,已经三点半了。

    楠楠从客厅沙发上迎了去,拉开了房门。

    潘天凤穿着一件黑色的皮草大衣,烫着那种金色的像方便面一样的中分发型。粉红色的眼影,睫毛老长又向上翘,整张面孔像白骨精一样,甭说,老姐打扮起来也蛮好看的。

    “潘姐姐,你来了?”楠楠微微点了点下巴,笑脸相迎。

    潘天凤的手里还拎着一个保温饭盒,错愕而小心翼翼地问:“楠楠,你怎么在这里?”

    “我怎么就不能在这里了,潘姐姐,进屋里吧,屋里暖和。”说着,楠楠欣然地让开了道路。

    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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