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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死神的平凡生活-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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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他收回手掌的那一刹那,许飞航惊喜的发现自己能够重新活动脚趾,挥之不去的疼痛感也烟消云散,被绑上绷带的那只脚就像从来没有受过伤一样。

    这就是神灵和人类的区别,许飞航把所有的景仰都写在了眼睛里,本来他还要经过复杂的转院手续去到一家市内的三甲医院,然后经过一场血淋淋的手术,再在病床上躺上至少三个月的时间,如果顺利的话,等到自己出院的时候这个学期也就差不多结束了。

    许飞航势必要留上一级,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同学进入大四,找工作的找工作,考研的考研,各奔东西之后,只剩下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

    但是因为林宇的存在,这一切都没有发生,他只不过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将自己的脚伤治愈了,在这个过程中,许飞航甚至没有感觉到一丝一毫的痛楚。他更加深刻的意识到,自己有一个死神室友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只可惜自己能够为他做的,仅仅是上课签到和代他抄一下课后作业而已。

    在周光华的搀扶下,许飞航一瘸一拐的出院了。负责诊治他的医生有种世界观都崩塌的感觉,虽然他自认医术水平不高,没办法和三甲医院那些骨科医生相比,但是一张简单的x光照片还是能够看得懂的。刚才的那个学生,明明就是粉碎性骨折啊?

    看着对方慢慢的走出医院门口,尽管腿脚还有点不利索,但绝对不是骨折会有的表现。医生重新又把那张X光照片拿在了手里,眉头深锁的陷入了沉思之中。。。

    这天晚上,林宇不断打量着自己的左手手掌,新获得的治愈能力果然非常强大,许飞航那种程度的脚伤在瞬间就能够痊愈,这无疑是一种非常实用的本领。稍微有些可惜的是,这种能力只能用在物理创伤上面,比如奶奶那种糖尿病就没办法治愈了,否则林宇一定会第一时间赶到家里去。

    大三下学期的课程少了一些,加上林宇又不再兼职送外卖了,所以他的空闲时间突然多出了不少。既然没有考研的打算,林宇也不需要像班上有些同学一样,只要没课就天天泡在图书馆,过着和高中时期相差无几的生活。

    林宇开始有了更多的时间玩游戏,他也开始计划这个暑假再来一次旅行,去年暑假他去了一趟武功山徒步,虽然只有短短几天时间,但那个时候经历的一切已经成了很美好的回忆。这一次,林宇希望去更远的地方,比如彩云之南的香格里拉,或者有着世界屋脊的西藏?

    钱的方面林宇已经不担心了,大不了他还能用自己治愈的能力去开一家医馆,可以想象自己的生意肯定会非常火爆,不过目前还没有这个需要。

    他意识到死神游戏就是自己最大的财富,只要不断在任务当中升级,自己就能获得越来越强大的能力,到时候金钱、物质、权力,其实都变成了手到擒来的东西,就连生命的轮回自己也可以跳脱。

    林宇将自己的手掌放了下来,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他慢慢在这间普通的大学宿舍进入了梦乡,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他的人生高度将会让所有人都遥不可及。

    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林宇发现自己的手机终于收到了一条新的任务信息,对方是一个看上去很熟悉的名字,张艳芳。

    张艳芳这三个字在中华可以说是妇孺皆知,因为她是一个很有名的歌星,曾经红极一时,香港的四大天王加起来恐怕才能够与她媲美。不过,林宇觉得自己的任务对象肯定不会是这位歌星,因为她去世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她的灵魂不应该到现在还在人间游荡。

    也许是同名同姓吧,林宇在心里暗自说了一句,根据死神游戏上的任务地点,林宇来到了羊城最高一座大厦的顶端,他看到了阳光下,那个连背影都风华绝代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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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 陨落的巨星() 
?    对方有着一头亮丽的长发,随着她的手指在头顶不经意间划过,瀑布似的秀发先是往后撩起,接着重新又散落下来,遮住了她的半边侧脸。

    她的上半身穿着牛仔衣,下半身是有些宽松的喇叭裤,衬托出了她高挑的身材,和别具一格的气质。这是属于九十年代的时髦打扮,不过现在看起来也一点都不会过时,特别是在她这样一副无可挑剔的身材上。

    难道,她真的是歌星张艳芳?林宇的脚步下意识的停住了,虽然还没有看到对方的正面,但这样一个背影绝对不是普通人会具有的,林宇的一颗心很快就紧张的跳动起来,因为自己接下来见到的可能是一位巨星。

    “咳,”林宇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对方似乎并没有发现自己的存在,于是轻咳了一声,他也不知道除此之外还能用什么样的方式开场。

    咳嗽声终于引起了对方的注意,她缓缓转过头,英挺的眉毛、灵动的双眼、无可挑剔的五官,她仍然和影像里面留存下来的样子一模一样,这个灵魂真的就是歌星张艳芳!

    林宇一时激动得说不出话了,他虽然算不上是张艳芳的歌迷,但还是听过了她不少的歌曲,而且张艳芳不仅在歌坛有很高的成就,她还拍了很多众人皆知的影视作品,那些儿时的经典电影里面,总能看到她的一颦一笑。

    张艳芳发现站在自己身后的也是一个灵魂,他应该也是想上来看一看羊城的日新月异,这座城市和十几年前相比又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张艳芳嘴角微微一笑,并没有说什么,她抬头看向上方的天空,稍微有些刺眼的阳光让她微微眯起了眼睛,这一副沐浴在阳光下的样子,让林宇看得心中一动。

    如果现在有一位张艳芳的歌迷在场,看到她虽然离开了这么多年,但依然还保留着当初美丽动人的样子,不知道会不会当场流下泪来。

    “请问,请问你是张艳芳吗?”林宇还是多此一举的问了一句,只有开启一个看上去有点白痴的话题,或许才能让这位巨星和自己顺利的交谈。

    这一回,张艳芳将自己的身体完全转了过来,她有些意外的问道,“怎么,你这样的年轻人也认识我?”张艳芳发现对方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自己去世那一年,对方还是一个不太懂事的孩子,没想到自己还能被他认出来。

    林宇非常肯定的点了点头,他像一个小歌迷似的说道,“你唱的很多歌我都非常喜欢,主演的大部分电影我也都看过了。”

    “那你有点早熟啊,”张艳芳调侃了一句,嘴里发出了好听的笑声。

    林宇觉得眼前的画面有些恍惚,他当然从来没想过自己能够和电影里面喜欢的女主角说上话,对方还表现的如此平易近人,完全没有端起自己曾经是一位巨星的架子。“其实,其实很多活着的人都还很想你,每年都会在你自杀的那一天举行悼念会,”林宇由衷的说了一句。

    张艳芳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我也知道,有很多歌迷影迷还在爱着我,这也是我迟迟没有离开人间的原因,我害怕到了魂界,以后就想不起他们了。”

    张艳芳站在了楼顶的边缘,她一点也不害怕的低头看着下方的地面,这样的高度用肉眼已经无法看清楚行人,车辆像是一个个玩具盒子在来回穿梭。

    她是想起了当年的场景吗?林宇站在张艳芳的身后看着对方的动作,这位巨星的陨落并不是因为疾病,而是在当年同样一座大厦的顶层跳楼身亡,当那个新闻出现在报纸和电视上的时候,举国震惊。

    至今人们都在猜测,张艳芳为什么要跳楼自杀,有人说是因为抑郁症,还有人说是因为她拍的最后一部电影太虐心,张艳芳一直没办法从角色里面走出来,所以才会选择用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

    不过真正的原因,只有张艳芳本人才会知道,林宇轻声的问了一句,“当年,你,为什么要跳楼呢?”

    张艳芳将一只脚调皮的伸了出去,不过她再也不会从高楼上掉下去了。她给的回答别具深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辈子,有的人希望能够荣华富贵,有的人希望能寿终正寝,而我的一辈子则是把最好的一面呈现给了爱我的粉丝,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已经十几年了,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

    张艳芳没有结婚,就像她说的一样,把自己的一切都毫无保留的献给了喜欢她的人,在最后一场演唱会上,张艳芳穿上了准备好的婚纱,她说要把自己嫁给这个舞台和歌迷。

    顶层重新变得安静下来,从这个视角俯视羊城,被阳光普照之下,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到现在仍然显得生机勃勃。不远处就能看到一栋新的大楼正在建造当中,它像是城市另外一种形态的生长,在阳光下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希望。

    沉默了一段时间,张艳芳重新回到了顶层的边缘,她依靠着旁边的金属栏杆,上下打量了一番林宇之后,说道,“在十几年前,也有一个人戴着这种黑色的帽子出现在我的面前,她说要带我去魂界,我当时还放不下心中的牵挂,所以拒绝了她。她说可以再给我足够的时间,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自然会有人再次出现。所以,你就是再次出现的,死神吗?”

    原来,张艳芳是上一任死神没有完成的任务,所以她才会一直留在人间。设身处地的着想,如果在张艳芳去世的那一年就把她送去魂界,恐怕林宇自己也做不到。既然任务在这个时候再次出现,恐怕是张艳芳也已经准备好了,她也不可能一直在人间游荡下去。

    “没错,我就是新一任的死神,”林宇道出了自己的身份,“你还有,什么遗憾吗?只要我能够做的,我都可以帮助你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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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 唱片店() 
?    “遗憾?”张艳芳脸上若有所思,“曾经,我以为我会一直唱下去,演戏也演到没有人请我为止,直到我以灵魂状态重新出现,我才想起我还有一张录好的专辑没来得及发表。”张艳芳脸上露出了无奈的笑容,没有人是不带着遗憾离开的。

    林宇脸色沉凝了一下,在他的心中,张艳芳不仅仅是一名歌星,而是一位艺术家。她的歌曲从来都没有哗众取宠的类型,每一首歌都包含着她对音乐的态度,她的风格在整个乐坛都是独树一帜的,一直被模仿,却从来没被超越。

    如果那张录好的专辑发表出来,应该又会在国内带起新一股的潮流吧,林宇心中闪过了这样一个想法,这不仅是张艳芳的遗憾,更是广大歌迷心中的一大憾事。

    “不过十几年过去了,乐坛早已经更新迭代,很多老一辈的歌手都不再露面了,如果我能够活到今天,想必也会跟他们一样吧,”张艳芳脸上的笑容变得云淡风轻,时间确实可以淡化一切。

    “陪我下去走走吧,”张艳芳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让自己的身体慢慢从高楼的顶层飘落,林宇也赶忙跟了上去。

    羊城的大街上熙熙攘攘,很多男生穿起了束腿裤,最近似乎开始流行起了这样的打扮。张艳芳走在他们中间很是别具一格,因为她穿的刚好相反,是小腿很宽大的喇叭裤,时代的变迁好像在服装上都烙下了记号。

    张艳芳有些好奇的打量着周围年轻男女的打扮,虽然已经看到过很多次,但置身其中仍然觉得很有趣,因为大家的穿衣风格和自己那个年代相差太大了。张艳芳觉得要是自己能够被其他人看见,一定会被当成一个打扮老土的怪人。

    不过,在林宇的眼里并非如此。他觉得张艳芳的这身穿着,就算放在今天也仍然非常赏心悦目。与众不同的装扮和张艳芳本身特立独行的个性相得益彰,要是普通人拥有和自己一样的视野,一定会觉得复古风潮又要流行起来了。

    他们在商业街上走了一段时间,偶尔有一两件造型别致的衣服会让张艳芳停下来驻足观看,不过她也就站在橱窗前打量一下而已,似乎在想象着穿在自己身上会是什么效果,但从来没有走进任何一家店铺。

    林宇是很少出来逛街的,他既不需要陪女朋友,也没有那么多的东西要买,算一算,上一次去羊城有名的步行街上下九,距离现在已经有一年之久了。他那一次去是因为实在没衣服穿了,所以去一次,便把接下来一年的衣服全部搞定。

    男生通常在逛街的过程中体会不了多少乐趣,这一点林宇也是一样,他就不明白一些平时手无缚鸡之力的女生怎么就可以从早到晚的逛上一整天,而且最终却什么东西都没买,然后每到周末的时候又要出去逛一次。

    林宇觉得做一个单身狗,有时候确实有点孤独,但比起逛街和安排约会这种事情,偶尔的孤独也算不了什么。就拿现在来说,林宇便看到各大服装店都有提着大包小包坐在休息区一脸无奈的男生,他们的女朋友还在兴致勃勃的挑选着衣服、鞋子、包包,与此同时这些男生全都是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林宇从他们的眼神中可以读出,我要回去打游戏的那种无声咆哮。

    当然,张艳芳并不是一般的女生,她是曾经红极一时的巨星,就连自己父母都认识的名人。所以她不会像一般小女生一样,在各个商店里面挑挑拣拣,她似乎只是在感受这座城市充满活力的氛围。

    林宇脸上露出了些许的笑容,因为他发现自己居然在和一名巨星逛街,这事就算没有别人知道,也足够自己得意一阵子了。事实上,林宇很希望张艳芳和别的女生一样,在各个服饰店里面流连忘返,这样自己也可以在休息区里面等待,看着那样一位绝代佳人挑选自己喜欢的衣服。

    林宇的愿望终究没能达成,张艳芳根本没有走进任何一家服饰店的意思,她现在的状态,就算看到了漂亮衣服也是没办法穿在自己身上的。短短的商业街很快就要逛完了,林宇心中有了稍稍的失落,他生平第一次希望逛街的时间能够更长一些。

    不过就在自己的正前方,一家音像店吸引了张艳芳的注意,她破天荒的迈开步子走了进去。

    林宇喜形于色,没想到现在还有一家售卖实体唱片的音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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