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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千金小姐倒追日记-第2章

小说: 千金小姐倒追日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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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冲动忘了隐藏自己,让我成了店内的“震店女王”,让妙莎放下敌意,与我握手言和。由于先前那把明晃晃的菜刀,我接受了她的握手,然后发现彼此根本臭味相投,便惺惺相惜了起来。

    我们本质是一样的人,妙莎火爆脾气,我伪装着文静,妙莎没心没肺,而我自私自利。其实,我们只是太爱自己了而已。

    后来妙莎进了百货商店推销化妆品,以她那三寸不烂之舌和精致漂亮的脸蛋,业绩总名列前茅。我则继续留在小餐馆,不是因为待遇好,只是习惯了。我忘了补充一点,我不仅自私自利又爱钱,还是个特别胆小的人,害怕改变平静的生活。如此说来,我的缺点简直多如牛毛。

    妙莎只心情不爽时会找我,带了瓶烧酒和一袋五花肉,其实我不明白这白花花的猪肉有什么好吃的,但妙莎却从小受韩国文化浸染,也跟那些邻家大妈一样,觉得送肉的都是好人。

    我长得不差,不能说特别瘦,但是绝对不胖,但其实我的生活习惯非常遭人恨,因为这会已经晚上九点,我还是毫不犹豫地和妙莎吃起了烤肉。当然,妙莎也是这样的人,没怎么保养自己,却始终漂亮得天理不容。我们称之为“天生丽质难自弃”。

    妙莎拿烧酒瓶就往嘴里灌,我面无表情地嚼着生菜,听她骂着她们销售部的经理,其实这事再平常不过,美人通常都会遭遇这类的麻烦,不外乎是那个猪头经理请她吃烛光晚餐,暗示她陪他睡一晚,副理的位置便是她的。我奇怪一个小小的销售部经理有如斯权力,但据说猪头经理是空降来的,按我们的话说,上头有人好办事。我已经说过了,妙莎是女主角性格,于是她火了,那经理还没说到正题,正巧侍应生端着红酒从旁边经过,她站起来抢了红洒就往猪头经理头上招呼!

第6章 aptr6 灰姑娘政策() 
好吧,妙莎绝对不是这么冲动的一个人,我循循善诱,才知道那时猪头正拿他的猪蹄摩擦她漂亮的美腿,于是……

    继续喝酒。

    我知道妙莎最无法忍受的便是毛手毛脚,更无法忍受的是那毛手丢脚的人居然还上不了档次!

    忘了说了,妙莎此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个有钱人。这事挺奇怪,一般自己的妈妈为了钱抛下她,她应该是嫉恶如仇,坚决不嫁入豪门才对。但妙莎的思维方式异于常人,她认为既然她的母亲能为了钱抛下她,那她就非要嫁个更有钱的人,然后挽着对方到她妈面前,拿钱狠狠地砸她!这种报复方式其实挺幼稚的,但我认为,只要是面对自己爱过的人,无论报复的方式有多残酷,都挺幼稚的。

    其实我知道,妙莎的理想是被现实磨成的,有了钱她会买肉给邻居那些大妈们吃的,她可是韩剧女主角啊。

    事实证明,妙莎真的是女主角。

    周一上午九点,妙莎无奈地回到百货商店继续工作,也等待着辞退通知。但一整天却什么事也没有,到了下班时甚至来了通知让她升了副理。妙莎傻了。

    每当韩剧中灰姑娘做错事的时候,男主角便会如同白马王子般及时地降临。妙莎养精蓄锐,白马终于如预期般从天而降。原来那白马昨晚也在同一家餐厅,还坐在他们那桌隔壁,将他们的对话一字不漏听入耳中,基于白马王子的正义感与拯救落难美女的心理,加上最近有整顿公司的意向,便一箭双雕,不仅将猪头经理射下了马,顺便朝妙莎的美人心发了一箭。

    妙莎等待已久,王子终于降临,接下来就该如童话故事一般,王子打败恶龙,将她救回城堡中,从此过着幸福的日子了。

    这会儿,照韩剧剧情发展的话,妙莎该受宠若惊地去找莫名提升她的王子,在无限自愧不如中“战战兢兢”地推辞掉这个职位,然后王子便会顺势约她吃饭,她会理所当然地说要感谢他让她保住工作,让她来请客,但只能吃便宜的之类的……

    但妙莎好歹流着中华民族的血,就算在韩国生活了十多年,她骨子里也有着她的气节。

    妙莎抛弃王子来小餐馆找我,跟我说了这狗血异常的事件,倒也没矫情地真的遇到了便打退堂鼓,那不适合我们。妙莎一向干脆,懒得后悔,因此下了决定便不会再更改,这会儿是向我宣布喜讯来了呢。外面下起雨夹雪,连风都冷冽得像刀锋,客人小猫三两只,也只是被困在店内不得离去。我得空,在老板娘允许下和妙莎摆了一小桌,和妙莎分析着接下来的“策略”。

    豪门没童话,妙莎努力保养自己,将自己塞入最多有钱人出没的名牌销售地带,不惜停留在低层以保证“灰姑娘”的美好形象,甚至还顺利保有独特善良的个性……都是为遇见白马做准备。所以,这会这位姓韩名俊奎的太子爷不正好自动进了局?这是中国人的智慧,叫“姜太公钓鱼”。

第7章 aptr7?拜金女的哲学() 
不同于首尔一般拜金女的是,妙莎的钓鱼哲学是,钓鱼场再大,也只能养一条鱼。

    妙莎素来慎重,相比现在拿三心两意最后鸡飞蛋打,丢了西瓜捡芝麻的蠢事她才不做,因此只专注于一条鱼,还得是鲜美的大鱼,不然她还不屑下口。

    像是庆祝般的,我和妙莎难得地在外面开了烧酒。单身女性在外面喝酒危险系数太高,我通常不会冒险。但今晚心情不错,加上天气实在太冷,喝几杯烧酒能让身体温度上升,便毫不犹豫地喝了。当然我们也是有准备的,一般在这样的日子我们会去附近的澡堂泡下热水澡,头对着头睡在一起聊天,第二天才走。

    喝到中间,店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我以为不会再有客人来,却不料门被撞开,一阵寒冷的湿意、袭、来,老板娘招呼起客人来,是一群在附近拍戏的人,他们工作实在辛苦,连这样恶劣的天气都不得不日夜赶工。在他们谈天过程中,我知道今天他们拍的刚好是一场要求恶劣天气的戏,男主角在雪里追回女主角,雨雪交织中与女主角狂烈拥吻。

    人慢慢地多了,我站起来帮忙招呼他们,从厨房里端出热乎乎的汤,在热气氤氲中我一眼就看到了正从门口进来的那张熟悉的面孔……

    妙莎显然也看到了,朝我挤眉弄眼,但我没理她,将他们点的菜一一放好,收好盘子回到厨房,乖乖地刷碗。妙莎显然恨铁不成钢,熟门熟路地进了来,给了我一爆栗,骂我不懂得把握机会。她是笨蛋,我怎么可能不懂得把握?我心里偷偷地扬起嘴角,表面乖乖听训。

    妙莎不愧是死党,在我端了新的菜出去之际,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抢了我的菜便往外走。

    我不置可否地拿起抹布擦桌子,哪知半途被妙莎拉过去,这厮兴奋地道:“我问过了,他答应和你拍照!”

    我真不知自己该不该感谢她的鸡婆。

    但我还是乖乖地装着热血粉丝,凑到那张帅到无法无天的俊颜旁边,傻傻地露八颗牙。那人握了我的手,用很温柔的充满磁性的迷人嗓音说了声“谢谢”。我拿着照片赶紧闪人。照片上的我一如预期中的傻,双颊绯红,哦,喝太多烧酒了。

    这位在韩国,甚至在全球都拥强大人气的美男,叫皇甫澈。我所剩无几的存款,除了买名牌,就是买他的新专辑,听他的演唱会去了。在这方面我很奢侈,举凡演唱会必买VIP票,连专辑都是精装豪华版的。我是如此的迷恋他,以至于我的家人万分的厌恶他,因为我便是为了他来韩国的。

    不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他,却是第一次如此紧张。照片中的我一只手放在身后,其实早已扭得紧紧地,发了白。

    我一直是个庸俗的人,不仅追求名牌,还追求美男。不过,与妙莎的渔场政策有志一同,我追求的美男,永远只有那么一个。

    剧组聚餐结束,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我本来就计划和妙莎在蒸汽房中度过,便没有在下班时间离去,而是留下来继续帮忙。等一切忙完,和老板娘道别,我和妙莎赶紧朝隔壁街的澡堂前进,哪知半路上突然看到一个人影从拐角倒了下来#65533;

第8章 aptr8 搞砸片场() 
剧组聚餐结束,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我本来就计划和妙莎在蒸汽房中度过,便没有在下班时间离去,而是留下来继续帮忙。等一切忙完,和老板娘道别,我和妙莎赶紧朝隔壁街的澡堂前进,哪知半路上突然看到一个人影从拐角倒了下来,鲜红的血从他头上落到雪地上,触目惊心。

    我的心跳差点停止,因为那人,是皇甫澈!

    妙莎反应快速,直接冲了过去,将那打倒皇甫澈的人一把揪住,用她重量级的包包当武器,狠狠地打!

    我扑到皇甫澈旁边,跪在雪地上,双膝冻得很痛,双手颤抖地抱起他,拼命地喊他的名字,但他却如同沉睡了般,苍白的脸上睫毛沾了雪,一动不动……

    妙莎抽空看了下我这边,边打着那人,边大喊着,“敏儿,快打120!”

    我如梦初醒,赶紧从包包里翻到手机,颤抖地按下号码……

    一只沾着鲜红血液的手抓住了我!

    我这才发现怀里的那人已经睁开双眼,眸光似水,深邃得叫我看不清。我却慌乱地没空闲去欣赏,结结巴巴地道,“我、我马上叫救护车,你撑着!别担心……”

    我的声音颤抖得不像话,这绝对不是平常的我,只是因为受伤的是我最爱的人,才一时间方寸大乱,不知所措。

    那人却摇摇头,在我越发结巴的话语下,漂亮的黑眸里竟浮现淡淡的笑意!然后,在我的目瞪口呆下,那人动作矫健地坐起来,好笑地看着我,我张大嘴,脑袋一时转不过来,顺着他的目光望向妙莎的方向,妙莎一脸尴尬地跟被她扁得体无完肤的那人道歉,见我朝她看,妙莎哀怨地示意我看看四周,我的脑细胞绝对是冻僵了,来不及思考,顺着她的视线往周围望……

    摄影机、导演、浑身是血的演员……

    被这么多双眼睛同时盯着,我的脸都快烧着了,我僵了僵,清晰地听到旁边那人笑出声来,嗓音一如既往的迷人:“嘿,我们在拍摄呢!”

    我垂下头,瞬间恨不得变成空气中的尘埃,消失掉算了!!!

    周六晚上九点,我还在小餐馆里忙着。

    我的工作其实不是洗碗,而是打杂,打杂就是,任何事都得会做。这会儿老板娘不在,金师父一个人忙不过来,我帮着煮着大酱汤,放在大盘子里端出去。

    走出小厨房,外面热闹地谈天说地的那群,是最近熟悉出来的剧组人员。他们似乎有不少场戏是在这里拍的。值得庆幸的是,那天我和妙莎破坏他们的拍摄,他们竟然没有太生气,反而和我们熟悉起来,连半夜工作完剧组的聚餐都安排在这里。老板娘说我是招财猫,笑得眼睛都眯了,我在心里说,她才像流氓兔呢!

    妙莎和我总是很幸运,偶尔去逛逛超市都能遇到人家发赠品,当然,我那只能算小儿科,妙莎人品比我更好,她还曾经买了两千块的东西,抽奖抽到了一台洗衣机。而这次我们明明是妨碍拍摄,却莫名其妙被导演相中了,那段戏竟然没有剪掉,导演说我们太真实了,为这段戏增添了不少亮点,便让我们当了临时演员,还给了我们临时演员中蛮高的工资。平白多了10万元,妙莎和我当然不会拒绝。

第9章 aptr9 灰姑娘需要本钱() 
那场戏在这个周六拍出,前面已经说过了,妙莎和我样貌还算对得起观众,竟然意外的经纪公司上门来,要签我们。妙莎犹豫了阵,答应了。她认真地对我说,“敏儿,当灰姑娘也要当灰姑娘的本钱才行。”

    我点头,要当一个合格的灰姑娘,你起码得长得漂亮。让人觉得得到你倍儿有面子。

    妙莎签了五年的约,培训不到一个月已经到釜山拍戏去了。而我则拒绝了签约的提议,一来我不会演戏,二是因为,我可是流浪偷跑来的小孩啊,要真当了艺人出现在银幕上,岂不是告诉我爸妈我在这么?我是个平凡的孩子,只要求简单的幸福,一如此刻,我明明在端着盘子,心情却好到无以复加,因为我面前的那人,可是皇甫澈啊!

    其实我的话万分矛盾,我既不想在银幕上出现,又答应了那段临演,这其实也不矛盾,那段临演里我只一个侧脸,大部分的镜头还是在妙莎身上的,打斗戏是精彩些,尤其那主人公还是个美女的时候。反正这个侧脸只有对我熟悉到一定程度的人才认得出,而出现的时间只有那么零点零一秒,其他全都是妙莎打斗的背景,国内的人未必能看到,再说我爸妈对韩剧向来敬而远之,我很放心。

    其实我私心,我爱了这个人这么久,好不容易了零距离接触的机会,如果能留下视频作纪念,不是挺好的?

    我心安理得地截了那段视频,拿了个上个十年才流行的光盘拷了下来。感觉自己像是上个世纪的人,然后用荧光笔在上面写个一个字:澈。藏在了我的那堆古董宝物里,偷空就拿出来品味一番,像个小孩。

    皇甫澈的经纪人叫金宥助,前面像韩国人,后面像日本人。我是说名字。

    金宥助长得不帅,这是理所当然的。身材倒是还可以,高高瘦瘦,很斯文的模样,还戴了双书呆子般的黑眶眼镜,不过我觉得他这是在隐藏自己的真实性格呢,一般这样打扮的人实质都挺腹黑。好吧,我承认我小说看多了。

    金宥助26岁,比皇甫澈大了两岁。皇甫澈叫他哥,两个人很亲的样子。我还半年才20岁,不得已叫全场的人都是“偶吧”,其实来韩国这么久,我始终未能适应这两个字,每次不得不讲的时候就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金宥助却不是我想象中那种腹黑的人,因为他居然是个个性豪爽的家伙,真是表里不一!

    我内心腹诽着,嘴上却装作乖巧听话的模样,我学了几年的韩语充分发挥着它的作用,至少目前没人怀疑我不是韩国人。我放下大酱汤,一群饿狼马上扑上去,转眼间大酱汤就只剩下汤了。其实我挺羡慕,一群人这样抢着食,最后都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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