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崛起-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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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还算比较安全。
选择在绍兴落脚,更重要的是,这儿离杭州很近,每日早晨都会有许多人从这儿前往杭州,再等到日落前回来。
他们回来后不止带回了杭州特产,也带会了杭州最新的时讯,这才是余文所想掌握的。初来绍兴的那几日余文每日里都前往酒馆,听到了不少关于画梅香辣虾楼的话题。
“这香辣虾味道真这么好?”
“现在全城的人都知道西湖边上将开一座香辣虾楼,能在那儿开楼,味道肯定还行,若是难吃还不被砸楼了!我肯定得去吃一次!”
“西湖很大啊,到底是哪个边上?”
“似乎是在文青街那条道上。”
这一群绍兴人,说起杭州来头头是道,俨然是一个杭州通。他们谈论起香辣虾时,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让余文看了也感到喜悦。
“小良,你这一手广告造势,做的不错,回头奖励奖励你!”
余文一开心,买了一壶女儿红走在路上优哉游哉喝起来,突然间眼前出现了一人让余文全身心警惕了起来。
这是一个小姑娘,大概十二、三岁,硕大的眼睛里没有一丝杂质,可脸上脏的跟一只大花猫一样,看不清楚本身容貌。
真正让余文警惕的是小姑娘藏起来的手,有丝丝血迹,良好的视力下余文看得真切,小姑娘手没有任何破损,那血只有可能是别人的。
手上有血,很可能是打架斗殴了,甚至是杀人了!这样一个小姑娘为何会有如此单纯的眼睛,让余文想起科幻片里的一些猫女,专门用无辜的眼神来蛊惑男人,随后杀死!
“没这么倒霉吧?”余文选择转身离开,这女孩给他的感觉很不好。
“叔叔,有吃的吗?”
余文回头,眯着眼看了看眼前的小姑娘,“我穷得只剩下这件破衣服了,哪有吃的?”
“那壶酒要一两银子!”小姑娘指了指余文手上的女儿红。
“你跟踪我?”余文声音骤然间变大,双眼露出凶光看向小姑娘。
这是一种试探,若是小姑娘真的涉世未深,必然会被吓到,甚至被吓哭也有极大的可能,但是眼前的小姑娘眼神里没有惧怕,反而一脸迷惑,似乎余文的话让他很不解:“叔叔,我跟踪你干什么呀?”
“哼!”余文不理会那小姑娘,转身便走开了,可那小姑娘不依不饶跟了过来,可始终无法接近余文。
余文冷笑了一声,他若是要摆脱一个人,除了神行狸之外,其他人他都有十足的信心。走到拐角时余文突然加速起来,在街区飞速绕了起来。
小姑娘气喘吁吁,可依旧捕捉不到余文的身影,她鼓起了腮帮子,抿着嘴,狠狠甩了甩手,“竟然跑这么快!属狗的吗?”
余文每日都会例行到绍兴城溜达一圈,购买食物外主要是听取杭州的消息,当有九州异志发刊时他也会买上一本。
摆脱了那大眼睛小姑娘后,余文匆忙买了食物便往住处走去,绍兴城郊外一个偏僻之处,那一栋房子里便是余文的住所。
选中这个作为落脚之地,也是有考究的,首先,这儿离城区并不远;其次,这里人烟稀少,很少有人会来到这里;最后呢,就是这里的房租很便宜,因为没人愿意租在这儿,自然也就便宜了。
余文所租的房子从外面来看虽然不小,但是很破,房顶给人的感觉就是像随时都可能会塌陷一般。
就在这样的一栋屋子里,里面堆了许许多多的碎布料,还有各种草纸图撒了一地,仔细一看有亵裤的图纸,有的稿纸,还有许多写了很多计算公式的图纸等等。
既然暂时没法去到杂志社,那只能暂住在这儿,人嘛总需要做些事,像余文这种闲不下来的人,不做事等于要他的命。
于是空余时间余文便利用了起来,做对于亵衣亵裤的改装设计,继续写,也将发表在九州异志上,不过笔名怕是得换一个了。
第一八八章叔叔?(下)()
第二天余文例行来到了绍兴城,依旧来到了老实人酒馆,点了一碟花生米和廉价的酒,看似在喝酒,实际上却在认真听着周围人讲述着这段时间内发生的一些事情。
不可能每日都会有余文感兴趣的话题,今日这群人聊上了女儿,余文摇了摇头便走了,在街上溜达了起来,突然见一个代人写信的摊子。抱着接济一下读书人的心态,余文花费三十文找这位中年书生写了封短信寄到了杂志社。
大概就是让他们知晓自己这边很安全,过的很好之类的话,为了掩人耳目,余文嘱托书生在最后署名的时候写上了“狗蛋亲哥”四个字。
这名字余良一看便能知道,但是别人就摸不着头脑了,这天下叫狗蛋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给完钱后,余文心情倍好,哼着小曲便唱起歌来。
“我从山中带,带着兰花草,迪拉迪拉拉,啦啦滴啦啦”
歌唱着唱着余文发现不对,敏锐的神经告诉他有人跑了过来,目标正是他!
回头一看,不就是昨日那小姑娘吗?余文骂了一声,“还粘上我了?”便又跑没影了。
之后几天偶尔遇到那小姑娘,每次的结果都一样,余文发现时便用速度甩开了对方。
五天后,余文照例喝完酒哼着小曲,突然间驻步,这小巷里怎么有打斗的声音。
这场面并不是斗殴,或许叫欺负人更加合适一些,三个少年人围住了一个小姑娘,嘴里骂着脏话,没有一丝怜香惜玉对着她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都滚开!”
如此场景余文自然看不下去,大吼一声的同时,不给这群少年的反应时间,三腿连踢,精准踹飞了这三人。余良倒也有分寸,并未下死手,也就是让他们疼一疼而已,不会受到什么内伤。
这三个少年揉了揉被踢的地方,一脸幽怨看了眼余文后便离开了,那眼神仿佛在说,今日你踢我一脚,来日我要数十倍还给你!
余文刚想走,那小姑娘便抱着余文右腿。
“我只有这么多了。”余文丢下了三十文。
小姑娘正是昨日余文遇见的那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她看了眼地上的三十文,再抬头看着余文,摇了摇头说道:“我不要钱,我要你带我回家。”
这世间哪有这样的要求?给钱不要,要跟男人回家?难道是见到帅哥,就不惜死皮赖脸一心求嫁了?余文想来想去,觉得只有这一条可能性最高。
余文其实想说你的表演太拙劣了,那三个少年虽然一拳一脚打过来,不过都收了力气,打在人身上根本就不疼不痒。不过小姑娘的演技值得赞扬,那痛苦的表情真假难辨!竟然还有眼泪滴落下来。
他自然不会真的相信这十二三岁的小姑娘会因为自己的帅气所打动,可到底是什么?接下来小姑娘的话险些让余文喷血。
“你是我亲叔叔,你跟他长的一模一样!你为什么不认我,你是不是失忆了?”
“你叔叔多少年纪了?有我年轻?”
“十八岁。”小姑娘捡起地上的三十文,放在了余文手上。
这下轮到余文哑口无言了,莫非自己真的是这姑娘的叔叔?如果小姑娘没有撒谎的话,那这可能性是极大的。
余文这具身体以前是什么人,做什么的,甚至是多少年纪,他一概是不知道的,约莫猜测其实也就是十八岁的样子。
“小姑娘,我怎么可能是你叔叔?我可以很负责任告诉你,我脑子一直很好使,从未失忆,不可能是你那什么叔叔,我叫余文乐,你叔叔难道也姓余吗?”
余文冷静下来后,决定暂时不说破这层身份,因为这小姑娘实在有些可疑。从第一天见到她之时,余文就看不透她,这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表现出来的神态反而像是个成年人。
小姑娘怔怔看着余文,却不说话,脸上的沮丧神色已经表明了她心中很难过,可即使如此她的脸色仍然有坚强在。
“不会真是我侄女吧?”余文内心默默念了一句,“不管是不是,带她回去吧,至少可以给她一个温暖的家。”
“我会洗衣服,还会做饭,我最拿手的菜是煲豆子汤。”小姑娘标榜自己,如同佣人在介绍自己的时候说着自己会做什么家务,能将家务做得多么好一般。
“好,我带你回去!你给我洗衣足饭,不过我事先提醒你一句,别乱动我的东西,一定要听我的话,不然我不会对你客气的!”余文警告了一句后便走了,小姑娘心花怒放,扬了扬小拳头蹦蹦跳跳跟在余文身后。
巷子口冒出三双眼睛,正是刚才“殴打”这大眼睛小姑娘之人,他们目睹着余文将小姑娘带走了。
“演完戏,燕子说过要给我们十文钱的!”
“放心好了,燕子是个讲信用的人,最多过几日她就会把钱给我们的。你没看到地上刚才就有三十文钱吗?我想应该就是燕子找那男人要的。”
“恩,那男人是谁啊,出脚的速度好快,若不是我阿三反应敏捷,刚才那一腿怕是要踢断了我三根肋骨了!”
“放屁!你丫的还反应敏捷,母猪都要上树了!若不是他手下留情,我们三个就要死在这儿了。”
三人还是相信燕子的人品的,心里想着很快就会有十文钱了,于是带着笑容离开了。
余文这边边走边试探着这大眼睛小姑娘,试图证实这“侄女”是不是有说谎?
“你叫什么,家在哪里?”
“我叫燕子,家在哪里我也不知道,五岁的时候我就已经在这儿了。”
“那你家还有印象吗?比如靠不靠海,天气如何?你能想出来的都可以说说。”
“不靠海的,老家的天气就不记得了,那时候还太小,大多数事情都不记得了。”
一个五岁不到的孩子,你叫她能想起什么来?余文扪心自问了一句,自己五岁以前的记忆差不多也是一片空白。
第一八九章比基尼(上)()
就这样收了个便宜侄女回来,余文首先给的要求便是,叔叔会把我叫老的,不准喊叔叔,得喊猫哥!
燕子点头称是,对余文的命令没有任何质疑,余文说什么那便就是什么。
多了个小丫头,余文的生活有了巨大的改变,那些杂乱无序的布料啊,纸张啊什么的都被整理得井井有条。
“你是属猪的啊,桌上、床上、地上就没有不乱的!”
每日三餐也不再是将就吃了就完事,燕子总能变着花样做出美食来,有时候很好吃,当然有时候也很难吃,不过再难吃也比生肉要好一万倍,余文通通吃光,每次都露出夸张的表情说一句:“手艺真好!以后去我的酒楼里做大厨吧?”
有一次燕子在酱猪手这道菜里加了很多新花样,余文吃完竖起大拇指照例来了一句:“手艺真好,御膳房的食物怕是达不到这水准吧?”
燕子将信将疑,拿起一块被余文啃得只剩一丝的猪手,还未开始嚼就一口喷了出来,皱着眉头,“呸呸呸,猫哥你骗人,这也好吃?”
“这怎么不好吃了?不过下次还是换一种做法吧。”余文说完便去工作了,留下燕子愣在那儿,她并不介意这猪手的味道差,她只是在想,这道菜到底是那里出了差池,怎么味道如此的差?该如何改进呢?
燕子不知道从谁口中听到一些话:
男人啊,都是喜新厌旧的东西,我相公啊二十年前就厌烦我了,最后还不是被我训得服服帖帖的!你知道秘诀是什么吗?秘诀是,我每日里做的菜都不同,哪怕同样的材料我也能做出不同味道的菜系来!他若是敢去找其他女人,我就不给他做饭,他只能去吃那些味同嚼蜡的食物,最后呢他明白我的重要性,对我千依百顺,像个孩子一样粘着我
燕子自认为自己很聪明,聪明到一塌糊涂,能以一个弱女孩的流浪儿身份在绍兴城活得好好的,这点自信自然是不缺的。
于是燕子也想着每日里都换不同的做法,她也希望这不认自己的叔叔能够依赖自己。
若是被余文知道,怕是要被感动得不行。实际上余文已经被感动了,小姑娘每日里换着花样来做菜,真的是无聊么?自然不是,这是真亲情啊!
余文由内而外差不多也已经接受了这个侄女,或者说妹妹。
燕子很乖巧,余文工作的时候她不会发出任何声响,哪怕是端一杯热茶过来也是轻轻放在桌沿,放下了就轻手轻脚走了出去。
这一日余文写完了一部短,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大喊了一声:“燕子,给哥哥倒杯茶,要热的不,要温的!”
燕子屁颠屁颠端着一杯温茶小跑进了房间内,趁着余文喝茶之际,整理起桌面来,凌乱的纸张被他一张一张叠好。
“万凌云是个武痴,那年他只有十四岁,就能打过街巷所有成年人,有一次一个八岁的小女孩,她因为顽皮用石头砸哭了林家的七岁男孩小星,然后小星的父母找到那个小女孩一阵骂,还要动手打人!但是万凌云路过,看了这一幕,他飞身就是一脚,将小星的爹爹直接踹到在地!然后呢,小星爹爹叫来了五个男人,结果还是被万凌云打倒,他只用了五脚,那出脚的速度太快了,小女孩都没看清,这五个成年人就倒了!”
流水账一般的故事,连语气也没有抑扬顿挫,平淡如水,余文漫不经心听完,指了指自己懒懒说道:“我不叫万凌云,我叫余文乐!说了多少遍了,求你别再试图唤醒我的记忆了,好么?我的燕子姑娘。”
燕子撇了撇嘴,没有一丝气馁的模样,“我相信,你以后会想起来的。”
“但愿吧。”余文耸了耸肩,他其实也不排斥燕子说这些故事,从燕子口里他听出了许多关于万凌云的故事,这是个倔强且高傲的男子汉,他自己是蛮喜欢这个男人的,与自己的性格有那么几分相似。
但故事里的万凌云永远在十五岁以下,余文随口问了句:“万凌云满十五岁,你就没再见过了?”
燕子顿时脸色愁苦了起来,一脸悲戚,“叔叔还没到十五岁我就再也没见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