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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乱世崛起-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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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老爷子能这么说,自然没人敢反驳什么,等到李老爷子退出去之后,有聪明人说破了其中的缘由。

    “这余文虽然是极大的让利给书商,看似自己亏了,其实不然,他这是借助书商这渠道给他做大读者群呢!你仔细看,契约期都很短,绝大部分都不超过三个月。大家试想一下三个月后,书商还能签到这么丰厚的分成利润么?”

    众人这才幡然醒悟。

    “如此手段才是商人啊,我们当好好学习之。”

    此后李老爷子就比较关注余文,期间邀请他来李府吃过一顿饭,一老一少倒也交谈甚欢。现在又听说九州异志竟然盈利了,可知此子控制成本的能力不容小觑。

    于是有了再一次邀请余文前来府中,谈及了一些深度合作的问题,余文在这一块也放得比较开,他能让出杂志社在青城中销售所得的大部分盈利。

    李家老爷子赞助了余文一万两银子,这可是大手笔,余文也不含糊,直接让李家在杂志社的利润分成从五成直接提到了七成,当然这些提成仅局限于青城内的销售份额。

    青城外乃至大金或是辽国的销售,这就与李家没有关系了。李家老爷子也不是老糊涂,青城外的利润他一概不染指,全部任由余文赚取好了。

    多了一万两银子,余文便能放开手来做许多其他的事情,比如研究沙发、火药,甚至是工业这些问题,更重大的意义是他名义上已经和李家结成了一个利益联盟,换句话说就是——动余文那就是动李家了。

    李德春在家中的位置也提升了许多,布行这一块他也开始有了一些管理的实职,这一切都与余文干系不小,若非余文的杂志社做出了一番成绩,李家老爷子或许这辈子也无法认可李德春的能力。

    杂志社的工作趋于稳定状态,除了一些决策性的问题,余文将大部分权利都放在了宋明贵身上。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宋明贵成长巨大,一改以前怯懦的宅男形象,有了作为领导的气质。

    余文如今只需每七天写一篇稿子,也不用像以前那么拼了,比如画皮这部,如今大可拆成四小部分,而不是以前的两大部分,所以写这一块的工作量几乎可以忽略。

    关于应酬,余文也有意识去减少,不像前段时间,只要对方是略有身份的人他就会选择赴约。

    这一切都为了腾出更多的时间来,一来可以多花些时间关心下叶画梅,以及与陆天蓝谈天说地;二来他必须尽快组建自己的人员班子,不能将自身的安全问题全部托付给虎跃帮,虎跃帮毕竟是别人的;

    最后一点是余文要创建一家公司,用陆朝的话来说一间作坊,一间笼络世间奇人异士的创新作坊,专门用来做一些陆朝不曾有过的东西。初步的构想有沙发,羽绒服等一些实用的产品,以后的发展方向必然是科技,要向火药、蒸汽机这方面靠齐。

    十几天的努力下,画梅香辣虾总店的装修风格完全确定好了,如今只剩下装修所要花费一些时间,这也就是说余良暂时没事了。不过余文可不会让他停下来。

    “小良,闲下来了?”

    “是的老板,总楼那边差不多确定下来了,我只需每日去那检查一遍就好。”

    余良突然眼前一亮,老板这是穿了什么衣服?稀奇古怪的,“老板,你这衣服上的扣子有些多啊,用不着,挺浪费的,不过很好看!”

    “哈哈”余文拍了拍绿呢子双排扣军大衣,大夏天的穿成这样,身上都快热出痱子了,“这是装饰品,气派吧!叫小羽这孩子过来,他若是不来你就说得后悔一辈子!”

    能在陆朝穿上军官服,也算了却了儿时的梦想了。

    余良这才想起大概一月前,自己和老板去到了一家裁缝店,订做了一套衣服来着,应该就是那一套黑色的?

    “恩,我这就去叫小羽过来!”余良一跃而起,心中满是兴奋,少年心性有新衣服穿便如同过年一般,且这衣服可不一般,是老板花费不菲专门订做的款式。

    “小羽,走,跟我去厅堂。”

    余良来到后院催促余羽,但余羽反应并不大,眯着眼睛依旧在蹲着马步,冷冷说了一句:“我在训练呢,别来烦我!”

    “你以为我稀罕叫你?告诉你,若是不来,老板说你得后悔一辈子,哼!”余良冷哼了一声,假装转身就走,实则余光关注着余羽的反应,心想着若是这蛮子不听话,就拿木棒敲打他一顿。

    可余羽竟然跑得飞快。

    “是老板叫我?你怎么不早说啊,走,快走啦,别让老板久等!”

    不多时,余良余羽两人并排站在桌前,余良的眼睛不自觉到处张望搜寻这新衣服到底藏在哪儿了?

    余文也不卖关子了,手里提着两件黑色的西服放在了桌上,“来,都穿起来,看看效果如何?”

    余良身躯清瘦,穿上这修身版的黑色西服后,清新的气质一览无遗,比之童生服要好看了许多,余文似乎看到了曾经看过的韩国高中生的电影,而余良此刻仿若是其中的主角。

    余羽这边也迫不及待要穿起来,可他身上满是臭汗,不忍穿上这干净整洁的西服,只能眼馋看着余良在一旁捎首弄姿。

    “穿啊,穿完了待会拿去洗好了,不过洗衣服时候注意一些,别弄皱了,不然会很难看。”

    余羽这才将西服套了起来,他这一身打扮气质与余良截然不同,放在余文眼里,就差配上一副墨镜了!

    “你丫的可以去演黑客帝国了!”

第八十三章东区十八街() 
不得不佩服余羽的定力,这小伙虽然略有些愚钝,但是穿完衣服嘚瑟了一番后立马又能进入训练状态。

    余良则要臭美的多,在办公室里依旧不肯脱下黑色西服。遣走余羽后,余文也脱下了双排扣军大衣,满身全是汗水,这都是捂出来的。

    “小良,有一项核心业务等着你去做!你也知道老板我从来不唬人,这一块绝对是核心部分,无论是生产力还是杀伤力都绝对是最重心的存在!以后你将重点待在那里,酒楼的事你愿意管就管,不愿意的话也不用多费心思。”

    余文这是准备把创新作坊交到余良的手里。余良看着余文那认真严肃的表情,心中也豪气万丈,老板既然如此看重我,我岂能不把事情做好?!

    “老板,是什么业务?我这就去做。”

    “不急不急,你刚从酒楼那边脱身,也要休息一下,那事情明日开始吧。对了,跟我这么久还未给你和小羽发过工薪,是我这做老板的失职!”

    余文拿出两张面值百两的银票放在了桌子上,随即推向了余良那边,露出邻家哥哥般的笑容说道:“想买什么尽管买,记得买些跌打药回来,买最好的,小羽用得着。”

    余文其实有意无意会多给些银两让余良办事,但是余良这孩子完全忠于老板,所有的经费没有滥用一文钱,更别提从经费中克扣到自己的私囊中了,唯有公钱私用的一次,是丢给小三的那一两赏钱。

    余良他对自己的生活已经很满足了,有宽大的住所,还能每日里都能好餐而且管饱,最让他欣然的是如今没有人看不起他了,尤其是以前那些同伴看向他的眼神里都满是敬畏。有这些了还奢求什么呢?

    “老板,用不着这么多的,再好的跌打药也花不了这么多,你给我二十两就够了。”

    “你为我余文做了这么多事,杂志社和酒楼的成功你当记首功,区区二百两银子不算什么,连零头也算不上。拿好了!就算自己不买什么,也可以找以前给予过你帮助的同伴,给他们买点吃的用的。”

    余文神色中有着不容拒绝之意,余良忍住眼光中的泪水,重重点了点头,跪下磕了三个响头。

    “这段时间会非常忙,今天难得休息一天,快去外头玩吧,就别在我这浪费时间了。对了,以后不准在我面前跪了,这次就算了,下不为例!”

    “是,老板。”

    余良走出了房间门的时候,泪水终于忍不住落了下来。

    东区十八街是青城著名的贫民窟,街道上肮脏杂乱,苍蝇满场飞,耗子也到处窜,偶尔有人抓到老鼠会暗暗窃喜,因为可以开荤了,不敢明目张胆欣喜是因为担心别人会从你手中抢走老鼠。

    这儿的人们穿着大多破破烂烂,更有许多人身上挂着几根烂布条,衣不蔽体。每日里起码都得死好几个人,但凡在其他地方能生存下来的人都不会来这儿。

    余良一身黑色西服,神情漠然来到了东区十八街,他全身干净整洁如同闪耀的明星一般,完全与邋遢的众人区分开来。

    “有钱人,哈哈有钱人!”

    “待会我从后面突击,你从南面堵住他,别让他跑了!”

    一双双贪婪的眼睛闪着绿光,搓试着污浊的双手正跃跃欲试。

    “他是谁?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他。”一个瘦成竹竿一般的青年,皱着眉头,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见过这个一身黑衣的少年。

    在这条街上,余良实在是太瞩目了,很快就围了许多人过来,人多了,试图抢劫余良的人自然也就多了。

    “他是有钱人,他身上肯定带了很多铜子!”

    一粗狂的声音响起,紧接着一位青年朝着余良冲去,这一举动来得并不突然,如同一个信号一般,接下来大群人响应着信号,也都朝着余良冲了过去。

    余良则一脸好整以暇,他拍了拍袖子后对身边十位壮汉使了个颜色,这十位壮汉是余良从胡胖那租来的十位好汉,来一趟东区十八街付费十两纹银。

    冲上来的人大多是吃不饱的汉子或孩子,甚至有些人连着三天没吃过东西了,他们的战斗力可想而知!

    那肌肉虬扎的十位壮汉见势将余良围了起来,如同砸萝卜一般一拳解决一个,一个扫腿倒一片,前面的人倒在后面人身上,如此连环反应,能上来的人已经不多了。

    饿汉们虽然疯狂,但也是有理智的,如此这样上去跟送死无疑,之后两方人马便对峙了起来。

    更多的人则是在一旁观望,他们可没勇气去打劫身边跟随了十位壮汉的贵人。

    “他是狗蛋,他绝对是狗蛋!”瘦高青年终于认出了余良来,兴奋大喊了起来。

    余良曾经在这儿住过很长一段时间,这里有他童年大部分的记忆,不过这些记忆不怎么美好,充斥着暴力和血腥,而自己呢似乎总是被人欺负,鲜有温暖的场景。

    “真是狗蛋,他胖了好多,变化太大了,都认不出来了!”

    “真的是他,不好,我们以前经常抢他的食物,他这是来寻仇的,大傻,我们快走,别被他发现了!”

    认识狗蛋的人不少,人们对于他的认知大概能用两个词来形容——懦弱和勤奋。勤奋这点不用说,像狗蛋这种身体弱小的孩子不勤奋一点,早就饿死了。

    至于懦弱这点,或许可以换一种说法来解释,用余良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是睿智的”。面对凶狠的强壮的对手,他拱手相让手里大部分的食物,如此可免一顿暴打,也能勉强填上肚子,这不是睿智是什么?

    可这些行为看在外人眼里,自然是懦弱了。人家还没动手呢,你就陪着笑容双手奉上食物,这不是刻在骨子里的懦弱么?

    生存法则因地而异,同样也因人而异,余良这些行为何尝不是适合他自己的生存法则呢?如果他性格爆裂一点,如同余羽那样,遇事不服则不肯低头,如此这般他或许早就变成无名墙角下的一堆枯骨了。

第八十四章三刀六洞() 
这一辈子都不想回十八街了,这是余良跟随了余文后的想法,但今天他依旧来了,而且穿了一身怪异的黑色衣服,至于这衣服的样式则众说纷纭了。

    有些人觉得这一身黑色简直惊艳,王霸之气一览无遗。

    有些人觉得这身衣服太难看,以至于心疼那高档的布料子浪费了。

    更多人的目光并未聚集在衣服上,他们感染于余良站在那儿散发着一股威严的气势。

    余良轻轻咳嗽了两声,显然这是要准备说话了,他无数次的想过,如果有一天自己得了权势,定要将曾经欺辱过自己的人一个个找出来,再将所有的屈辱数倍奉还。

    可当这一天真的到来了,余良反而不忍这么去做了。

    他们生活已经这么苦了,我何苦欺压他们?想到这他心里头已经没多少怨气了,余良双眼睁开,整个心情豁然开朗,终于露出了笑容,双手高举,缓缓说起话来。

    “你们有些人或许认识我,更多的人应该不认识我,没关系,今日过后你们都将认识我。以前的狗蛋已经死了,现在的我叫余良!如果再有人在下面喊着狗蛋,休要怪我不近人情!”余文说完做了个手刀向下斩的动作。

    自当见识了那十个肌肉虬扎的壮汉实力后,一些被打翻的人早就跑没影了,而一群蠢蠢欲动的饿汉则不敢吭声。场面异常的安静,纵使余良这一番话声音并不大,但附近的人都听得清晰。

    余良说完开场白后,顿了顿,手指向那瘦高青年,“你过来一下。”看着那瘦高青年颤栗的样子,余良笑了一声温和说道,“强龙哥,我没恶意。”

    他竟然叫我强龙哥?瘦高青年慌忙摆起手来,“狗余良大人,你叫我阿强或者小龙就好了。”

    “你以前是我余某人的强龙哥,以后也是,永远都是!”余良学着余文的架势,也自称起“余某人”来,“来,强龙哥,这是十两银子,你带上几位兄弟,去昌记铺子里买些馒头和大饼过来。今天在这儿的人都有份!”

    “好嘞。”瘦高青年一脸激动,双手接过十两银票,点了三个与自己较熟的伙伴便大步走出十八街而去。

    十八街其实也有馒头大饼卖,不过用料上就不那么考究了,坏了的面粉馊了的粮食都可能存在,吃坏了肚子甚至吃死了人的情况也是正常的。余良这点很清楚,才会吩咐强龙去昌记去买。

    “龙哥,我们跑吧,再也不回来了!”人群中有位少年扯了扯旁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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