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崛起-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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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看出余文的态度,略有无奈,不过一听有酒喝,那就是乐事,于是便催促这余文赶紧去买酒去。
买完酒回来,余文反而没了喝酒的兴致,一边啃着馒头,右手还不停用树枝在地面上写着什么。
如何发展?第一个映入余文脑中的便是互联网,毕竟前身七年多的时间内一直在互联网行业里摸爬滚打。当然,这个想法第一时间便被余文排除脑海,陆朝可没有互联网!
工业如何?余文脑子里满是历史课本上的工业革命,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蒸汽机,这玩意的原理余文是知晓的,简单来说就是运用蒸汽冲击来产生动力。可他毕竟没有做过蒸汽机,就算他此时全身心投入实验当中,恐怕要让蒸汽机成型也需要不短的时间,况且实验也是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啊!
当下这个肯定不能做了!或许等自己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倒是可以尝试一下。不过这是后话了,此刻最迫切的是让自己的生活先好起来。
人们的最基本的生活要求无非是衣食住行,余文想着还是从这四个方面来着手。
“衣”指的是穿衣,这个对于余文来说,倒是有巨大的优势,毕竟见识的多,例如亵裤他就能做出不小的改良来。但首先他得有一家布纺店或者说服布纺店与他合作,再有,新东西要推广必然也会受到阻力。从出现到大家接受,这过程也不会太短,如此看来也是个长期谋划的事,无法解此刻燃眉之急。
“住”指的是住房,手上银子多了倒是可以炒炒房,但现在肯定要排除在外。
“行”就免了,这个年代的代步工具大概只有马车和马匹了!
只剩下“食”似乎可以短期内便能见得成效。去开个酒楼暂且不现实,难道推辆小车摆个摊子,卖些别人没吃过的东西?余文点了点头,心里想着兴许可以。
余文是个利落的人,凡事不拖沓,既然想好了对策便行动了起来,该是出去考察一番的时候了。不过考察之前他有一件事需要弄明白,他这是来到了哪里?反正绝对不是横店的古装拍戏场所。
经过一番了解、询问,以及去书坊翻阅资料,他才明白,这个地方同样也是华夏大地,同样信奉儒家思想。不同的是,唐朝被推翻后,顶替它的并非是宋朝,而是陆朝。
而他现在身处的地方属于东浙,一个叫做青城的地方,大约位于余文所在世界的浙江台州的位置。
回想以前历史课本上学过的知识,似乎没有青城这个地名,或许是后来冒出来的地名吧?陆朝本就不同于宋朝,地名上有出入再正常不过了。余文也没有太纠结这一块,他一边了解历史的同时,一边外出探察着可能的商机。
第五章第一桶金()
如是一周的时间过去了,余文脑海里浮现太多的小吃,再经过考察后,他觉得最有搞头的是香辣虾。
例如南瓜饼这种甜点,若是能制作出来必然会受到追捧,可惜余文他不会做啊!但是香辣虾不同,他有个表哥开了一家香辣虾楼,大学暑假时候他曾帮过忙,于是配料秘方他也是知道的。
香辣虾主料虽然是虾,但是最重要的却不是虾,而是其中的配料,配料若是不好,则做出来的味道可相差千万里。
“社会阅历还是很重要啊!”余文感慨了一番。
这配料虽然是独家秘方,但制作的原料也很是普通,在集市里都能买到,这一天余文买了一辆小车,一个移动的炉灶,若干餐具,两张小桌和若干小板凳,再加上制作配料的原材料。
回到破庙后,余文便埋头苦干起来,这配料制作起来很是复杂,原材料放多少也颇有讲究。不过余文只要想到顾客咧着嘴,竖起大拇指的时候便充满了干劲!
“银两银两你快来嘿哟嘿哟快到我碗里来”
一天的时间一晃而过,不觉天已经黑了下来,这年头可不像他所在时代的晚上,依然灯火通明,晚上正是吃宵夜聊天打屁的时候。
陆朝可没路灯这种高级货,大部分的地方晚上都黑灯瞎火的,推个车卖小吃肯定是不现实的,只能等到白天了,余文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进入了梦乡。
翌日早上,余文拾掇了下自身,推着小车便往味亭厝而去,味亭厝是青城最繁华的街道之一,整条街上酒楼众多,算是青城的美食街了。
余文选了个十字路口的位置,将小车停了下来,放下了炉灶便开始吆喝起来,无论哪个年头,吆喝都是吸引人注意力的一种方式,简单实用。
“陆朝最好吃的香辣虾了,余记香辣虾小孩吃了不尿床,老人吃了不腰疼三十文一碟”
“只要三十文,只要三十文了,三十文你买不了吃亏,也买不了上当,但你却能真真切切买到一碟全陆朝最好吃的香辣虾”
遥想当年大学暑假那会,做促销的时候,余文就叫的最响亮,如今时隔八年多了,他依旧喊的响亮,并不怯场。
小车小小装修了一番,余记香辣虾的招牌自然要又大又闪亮,这五个大字镶上金色,很是大气。
而小车正面示人于一副画,画的质量不算上乘,但也不赖。此话与水墨画倒是有几分相似,主体用毛笔画出了五只大龙虾,然后再用红泥着色,正是因为这红泥才使得画中的龙虾更具神韵,这也是其与正统的水墨画区别所在。
新奇的东西总是会让人眼前一亮,这小车的装扮以及余文新奇的吆喝,顿时吸引了不少行人的眼目。
余文的小摊放在他所在的年代也能算得上文艺派了,更别提在陆朝这个落后的国度,这可是跨时代的东西。
“三十文一碟?一碟有多少?”
说话之人是个年约四十的中年人,一副管家的装束,其身后跟着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和两个家丁。
一看便知是管家与家丁带着自家的小家伙出来玩耍的,余文心头一喜,有人开口问便是一个好的开头,待会不怕没人买。
“一碟有半打虾,客观你要几碟?”
陆朝一打为十二,半打则是六只虾,这价格虽不令人发指,可也贵的有些离谱了。因为三十分可买上一斤猪肉或是三大碗阳春面了!
“你怎么不去抢?奸商!”
“哼,你这年轻人是想钱财想疯了!”
那中年管家还未说话,旁边已经有人开始评价起来,有些露出一副鄙夷神情,更有些露出愤慨的面貌,几乎都是呵斥余文无耻!
站在中年管家身后的小姑娘约莫六岁,头上左右一边拢了一个包包,俗称包包头,使得其粉嫩的脸蛋更圆乎,让人有忍不住想伸手去捏一下的冲动,很是可爱,她露出惹人怜爱的神情,鼻子翕动了两下,扯了扯中年管家。
“廖伯伯,肚子好饿!好想吃呀”
旁边的小男孩年纪大一些,大约有十岁,身着儒袍,俨然一个小大人模样,朝着小姑娘撇了撇嘴,“小馋猫!”
小姑娘撅了撅嘴,并不争辩,看来她是宁愿做一只小馋猫也不愿意放过美食。
中年管家刚才还是一副神情厌恶的表情,瞬间变成了笑脸,当然了,这笑脸并未迎向余文。他摸了摸小姑娘的包包头,“好,不过只准吃一碟!”
“好嘞,客观请坐,稍等片刻。”
几个月前还是公司董事长,站在主席台上指点江山,如今的余文俨然一个称职的小二,招呼客人坐下,再生火做起香辣虾来。
这些虾本就已经做熟了,此刻只需用上大火,使得配料入味至虾中便可。
不多时,虾已经做好,香味逸散开来,惹人垂涎,小姑娘猛地吞了两下唾沫,搓着双手眼巴巴看着余文将六只大虾放入小蝶中。
虾身色泽偏红,撒上了几片小葱,红配绿,卖相极好。
中年管家很是爽快,从兜里取出了三十文放在桌上,这点小钱对于大户人家来说算不上什么。
小姑娘伸出双手轻轻剥开虾壳,丢入嘴里的那一刻,她如同一个被买通的美食家一般,露出了惊诧的神情,余文忍不住要替她说出话来——嗯,嗯?啊人间美味!能吃到如此美食,不枉此生!
当然,小姑娘就算有这番感想,也无法用这些极具夸张的文字表达出来,她只是点头,呜呜恩恩地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大概便是“好吃”、“好喜欢吃”这些话吧。
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应了余文之前的预测。
对于新奇的东西,有第一个敢吃的,就会有第二个,关键是第一个人吃起来还赞不绝口,那第二个、第三个第十个买家很快便会出现。
中年管家也尝了一个香辣虾,临后点了点头,余文心头一喜,别看这中年管家是一副面无表情模样,要知道刚才这厮那瞪人的眼神,这可是有想砸了余文小摊的想法。现在好了,余文可以确定这人是肯定了香辣虾的味道。
有钱人毕竟是少数,三十文可是能买一斤猪肉的,舍不得花钱买香辣虾的人占了大多数,他们也不走,便站在了余文的小车前,大有一番要讨伐余文的韵味。
“你为什么卖这么贵?你家的虾是含着珍珠长大的么?”
“是啊,是啊,你为什么卖那么贵?附近黄仁饭庄的醉酒虾一大盘也只需要一百文。”
黄仁饭庄是一家奢华的饭店,里面的菜食比之外面都要贵上数倍,而余文的香辣虾竟然比黄仁饭庄的菜还要贵!这颠覆常理啊!
人家黄仁饭庄那是老字号,处于黄金地段,进门便能享受尊贵的服务,说白了,来这不是去吃饭的,是来享受心情的!而你这小摊呢?能提供什么?这便是人们愤怒的地方。
余文冷哼了一声,那神情大有一番“你们都是土鳖,都是井底之蛙”的气势,不屑说道:“我这虾与其他店的虾并无区别,区别在于我的佐料,可是由许多珍贵的材料制成!”
这时,恰好有位个子矮小的青年附和了一句:“买不起的靠边站!”
这青年由于身材的问题,在这种人多的地方很是吃亏,挤了好一会也没去到余文的小车前,此刻他大喝一声,刚好应景,使得刚才叫嚣的人咬了咬牙退了出来,当然,还有一些不死心的人一边退开,一边再度叫道:“你的佐料有哪些?看看是哪些珍贵的材料?”
“你丫的有病!”余文先是狠狠骂了一声,再认真说道,“这是独家配方,无可奉告!”
随后这场纷扰才慢慢消停下来,虽然依旧有人碎碎念,但是余文不予理会,因为这群不满的人大多是只看不买的人。
余文他虽然做的是小本买卖,但却是将顾客群放眼贵族子弟身上。至于那些穷人,余文用了一句话来形容:本来就不是卖给你们的,你们可不是我的上帝,哪凉快哪里去!
收钱到手软!余文才明白这句话的真正的含义,这可是实打实的铜钱,三十文可以由三个十文组成,也可以由三十个一文组成。这代表着什么呢?代表着三十文可以由三个到三十个铜币组成。
三十文不算太重,但是三百文呢?三贯(一贯等于一千文)呢?能不手软吗?!
重就重点吧,又不用自己提,等小车下方的储物箱装满了就打道回府!回头再出来换成银子。
第一桶金来得似乎太轻松了一些,余文脸上虽然满是笑容,内心却没有丝毫松懈,反而倍感压力,因为他直觉接下来会有麻烦!
前世他便很信任自己的直觉,这些捉摸不定的直觉让他在生意场上避免了两次危机。
第六章给我等着()
在陆朝的这次摆摊,是余文人生中的第一次,从准备工作到今天卖完收工,其中虽然有颇多瑕疵,不过对于第一次摆摊之人来说,无疑是完美的表现。
“我果然是个天才!”
余文脸上虽然是浅笑,内心却在狂笑不止,这时有三个年轻人过来打断了余文收拾小摊车。
“叫什么名儿啊?”
说话之人一席青衫,语态虽然慵懒,但其鼻孔朝天的模样透露着一股上位者的气势。他身后站着两人都是一身短打的装扮,这两人应该是青衫青年的马仔。
对面三人这一副痞子的装扮,三岁小孩也能看出他们是来找麻烦的,余文内心苦笑,若真要干架,这种小喽啰他一拳就可打爆两个!但是此刻不行,味亭厝时不时会有巡逻的捕快,这一打完若被抓住必然要蹲监狱。
速战速决,能侥幸逃过捕快的眼目?这种天真的念头,余文自然不会有。
“小弟余文,请问大哥有何贵干?”
“文绉绉的是个读书人?考不上功名,来做小摊贩了?哈哈”青衫青年的笑声放浪起来,极其刺耳,而他身旁的两个马仔此刻也对着余文嘲笑奚落。
“大哥,别看这蠢书生念书不怎么行,他做的香辣虾味道据说没有第二个人能做到!”
“怪不得念书不行,心思都放在厨房了!”
余文曾经创业期间,受过的嘲笑与冷眼无数,早已练就了一颗大心脏。此刻并不理会这三个痞子的奚落,被骂又不会少一块肉,倒是你们三个小心,晚上遇上我非要教训你们不可!
“嗯?”青衫青年眉头一皱,神情不耐,“姓余的,跟你说话呢!”
靠近余文的行人,纷纷色变,立刻走开。无论哪个时代,普通老百姓都比较惧怕地痞流氓,陆朝也不例外。
远远地,有个身着兵服的捕快,他的反应更是灵敏,本来是往余文这个方向而来的,没想到刚看到那三人与余文似乎在对峙,他毫不犹豫转身,只留下一串背影,心里想着:倒霉蛋,你怎么惹刘海庆了?我可帮不了你,千万别怪我!
刘海庆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在捕快的圈子里却耳熟能详,因为他做过几件令人发指的事情。其中有一件便是他杀死了自己的妻子,究其原因是什么不可得知,但是杀人的过程极度残忍,一块一块肉割下来,最后煮熟吃掉。
这是一个变态!而且他的身份也不俗,其叔叔为泗阳帮的三当家。谁愿意去惹这样一个有后台的变态?答案很显然。捕快虽然不喜欢刘海庆,但也不想与其树敌,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