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崛起-第2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众人再度猜了几种原因,不过都猜不到余文说到的点上,不过这才正常,若是真有人猜出了选择综合症那才让人惊讶。
“天秤女坐在海岛上看着日出,她面前摆着一只虾和一小扎食用水草,她不知道是先吃虾还是先吃食用水草,直到饿死的那一刻她还在纠结!”
随着余文的声音落下,所有人都明白了余文的用意,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却意味深长!那虾和水草不就是墙壁上该涂鸦的东西么?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谓的选择只是浪费时间,没有任何益处!”余良暗暗心语。
叶画梅一点头,“我知道怎么做了。”
说完她指着墙壁略微思索了片刻,抬起头朝着余文一眨眼睛,一挺还未完全发育好的小胸脯,似乎在说,看我的。
“两位画师请过来一下,这边墙壁加上水草,这面墙壁就不用加了,对了,上方书写的离骚务必用草书来学,越是豪放越好,最好让人看不懂”
余文拍了拍余良,“不用通知你画梅姐姐,我先走了,待会你告诉画梅姐姐,香辣虾的故事以及配图明天送到。”
今日过后,余文不再担心叶画梅过于依赖自己了,他需要的不是小鸟依人遇事踌躇的帮手,而是一个能够独挑大梁的贤内助。
在旁感同身受的余良脑子灵活好使,自然也懂得余文的用心良苦,从中悟出了许多道理,如不该因为毫不重要的选择而耽搁了事情的进展,如小事需自己做决定大可不必烦恼老板等等。
因为杂志社已经有了不少人通过了初试,所以余文不停留赶回办公室进行复审。工作是没法一人干的,尤其是一个杂志社,必然需要得力助手来分担工作量,宋明贵就是这么一个得力的帮手。
还真别说,这宋明贵人看起来怯懦胆小,但审阅通俗的能力可不是盖的,通过了他初审的初稿质量都还不错。
昨日才首发的九州异志,也就是昨日人们才知晓余文发布的手稿通告。短短一日便能收到不少质量上乘的作品,证明陆朝通俗作者的想象力并不匮乏,这也间接说明通俗爱好者不少,那不就是市场颇大么?
余文拿到了一篇枕中记后传,放在今日这应该算是一篇同人,其书写的方式同样是白话文,但是别具一格,就余文评价来说,比枕中记还要好看,这样的稿子自然不能落下了,余文当场就拍板,要了!
“此篇可给丙等签约,魏兄若是有意向,可跟我杂志社签订长约协议。”
写出此篇的作者名魏然,字青衫,这青衫二字来自于一篇通俗中的一段“红袖招、青衫薄,后会有期!”
魏然呢,有着秀才才学,但痴迷,自然考不上什么功名,加上自身手无傅鸡之力,也只能依靠代人写字为生,可谓穷酸潦倒,一听余文说可以签长约,激动得就要跪下给余文磕头。
“魏兄,你我地位相同,不必行这些礼仪,我现在就跟你说说我杂志社的长约协议。我先大概跟你说一遍,待会我草拟一个协议稿,你看完就签个字。是这样的”
这份口头协议很简单,规定魏然每七天必须来杂志社交一篇长一万字的手稿,且手稿的一切版权由九州异志杂志社来运作。至于合约金嘛,杂志社每月需交付魏然九两银子。
这便是最早的通俗买断协议。
一听有九两银子,这可比干什么都强啊!像一般的庄稼汉,累死累活半年也就赚个十两银子,自己只要每月写上四万字就可拿到九两银子?魏然不顾余文阻拦,当场就跪下了,连磕了三下,脑壳都磕出了血花来了。
第五十四章要敢打()
下午的面试,余文不止与魏然签订了长约,还签下了另一个丙等级别的手稿,是一篇写绿林英雄录的通俗。还有一篇堪称极品,无论在剧情还是在遣词造句上都造诣不俗,可余文想了好一会才决定不签,因为这题材过于大胆了,是写官场贪污的段子。
“兄台的文确实不错,但余某人可不敢收啊,万一上头大老爷迁怒下来,我也怕啊!”余文做了一个割脖子的动作,惋惜说道。
“哎也罢,余总编,我这就告辞了!”这人心性倒也不俗,甩了甩长袖就出门而去。
收集到了优秀的稿子,于是九州异志第二期的内容便多起来了,小倩的结局,魏然的枕中记后传以及一篇丙等签约的峦山英雄录。
光这三篇稿子自然是不够的,余文计划着以后维持着每期六篇的量,也就是说收稿还差三份。至于爱国诗人陆游的诗词,自然要独立出来一个版块了,还有更多的独立版块,如广告篇幅,第一个上这篇幅的非香辣虾莫属,以后还有谁要租广告位就得交银子了。
编辑的招聘工作还在进行,不过后来者不甚让人满意,这事不能急,一定得招个能干活的人才行。
杂志社暂时有余总编和小编辑宋明贵在,外加两个干杂事的余良余羽,其实也能勉强撑住局面。
忙乎了一天,余文静坐了一会起身吩咐余羽晚饭自己解决,便前往虎居而去了,有些事情必须得面对了。
按理说这次应该不是什么坏事,怎么看对方都是朋友,断然不会是什么鸿门宴。
天色完全黑了下来,余文只身一人前往虎居,微弱的火光下,当走到刻有“虎居”两个大字的牌坊经过时,不免有些唏嘘,这就是虎跃帮的首脑所在地么?
虎居内的建筑杂乱无章,且地面肮脏不堪,一不小心就踩到香蕉皮或是狗屎。这污浊的环境,别说气派了,就连普通都攀不上,只能说是寒碜。莫非虎跃帮经济拮据?不应该啊,大帮派,怎么着也有自己的产业啊。
余文有贵宾木牌,很顺利便去到了二当家所在的府邸,跟门房一说是二当家宣召而来的,还没来得及报上名号就被门房热情邀请入府。
这让余文更加疑惑了,自己与二当家非亲非故,连面也没见过,这门房也犯不着这般热情吧?
二当家名肖勇,曾经是个剑客,加入虎跃帮的时间并不长,只有三年,但因为其武艺高强,是帮中的顶梁柱,顺理成章就做了二当家。他给人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其一杆红缨枪耍的出神入化。这些信息余文有所耳闻,都是从余良口中听来的。
忠义堂三个大字刻在了厅堂上方,这年头黑社会都流行将义字摆在最高点,若是做头目的,家里头大厅上不写上忠义堂三个字,都会感觉矮人一等,不好意思见人了。
忠义堂内上座上是一位中等身材的中年人,正是肖勇他老人家,他红光满面,鬓角有两缕不太和谐的白发。
“报,余文公子到了。”
“余少侠,请。”肖勇丝毫没有领导的架子,走下座位亲迎余文,那笑容如同孟德礼贤仁仕一般。
自己何时成了少侠了?这是肖勇乃江湖人士,叫人的称呼还沿袭着以前的习惯,余文一猜这应该是二当家的发话,也一拱手还礼:“见过二当家的,各位好汉好!”
比这种更大的场面余文也经历过,他神色自然,对待众人应付自如。
总共有十个男人,除去二当家外,其余九人看待余文的眼神皆不同,有几人是好奇,有几人则是一脸不屑,更有几人的眼神里含着若隐若现的仇恨。
不管是谁,余文通通是笑脸迎对,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初次见面我还是稳着点,装会孙子又不掉一两肉,这是余文的策略,毕竟到现在他还不清楚二当家是什么个意思。
打招呼到一位壮硕汉子身前时,这人叫莫有恒,名字倒是雅气,不过其外号却彪悍的很,叫力王,倒是与他魁梧的形象很贴合。
力王不给一点面子,冷哼哼了两句,“你就是打败那大鸟的家伙?可不像啊!”
这仿佛是自问自答般的言语,余文一听就明白了,感情是这群黑帮头子不信自己有这个能耐啊。
“你说的是那个泗阳帮的大鸟么?”余文明知故问,从鼻孔里哼出一股气,一脸不屑说道,“这厮哪里是我的对手?只会仗着人多的宵小之辈,不提也罢!”
此刻不是谦虚的时候,余文霸气一言,顿时获得多数人的赞许眼光,这群黑道头子江湖义气很重,皆崇拜有气魄的独胆英雄。
“好,好,好!不愧是我虎跃帮的客卿。”二当家一连说了三个好字。
力王这才认真打量了一番余文,他的神情依旧不可一世,对余文的话显然是不信的,“余少侠,话可不能乱说,我跟那大鸟可是交过手的,那厮力气不亚于我!”
如此冥顽不灵,今天若是不露一手是没法服众了。余文看了眼二当家,而二当家此刻也正在看他,那微笑的神情中有隐藏不住的期待。
二当家显然也想见识下余文到底有何本事?
“余少侠,不如我们来打一场,若是你能胜过我,那大鸟自然算不上什么!你且放心,我从不以大欺小,我只用一只手,如何?”力王嘴角露出一脸享受的表情,正想着余文一招就被他打得趴下,就连爬也爬不起来了。
让我一只手?余文还真想一拳将面前这嚣张的汉子打爆,但若真的将人打死了,恐怕自己也走不出虎居了。
“余某人倒是想与兄台切磋一番,但奈何鄙人功力尚浅,无法精确控制力道,拳脚不长眼,怕是要伤了兄台。都是虎跃帮之人,大可不必如此。”
力王怒发冲冠,就连嘴上的胡须也根根竖起,“小儿不敢打?只会呈口舌之利么?”
比谁的声音大么?余文眉毛一凌,双目瞪向力王,大吼一声:“我何时说过不敢?本想着和和气气与你扳个手腕分胜负,既然你不怕拳肉之痛,我有什么好劝的!”
这架是必定要打起来了,众人很是默契的站成了一个圆形,二当家拍手大笑,“余少侠,有胆量!二位且来校场一分胜负,不过点到为止,不能伤人!”
陆朝的黑社会还真是血腥啊,难不成每一个新入会的帮众都要打上一架么?余文所想还真没错,不但是虎跃帮,青城所有帮派招收帮众的第一条就是要敢打。
打架本事如何暂且不说,若是连架都不敢打,怎么在黑社会混?
第五十五章客卿()
一行人来到简陋的格斗场内,四周被火把照的通明,看来二当家是早有准备啊!
余文与力王相互抱拳。
“力王兄,还请赐教!”
“余兄,请!”
随着二当家中气十足的一声“开始”,之后不过眨眼的时间,力王便翻到在地,表情痛苦捂着肚皮。而余文则一脸好整以暇地整理着本就没有凌乱的衣衫。
“你你耍赖!”格斗场外立刻有人跳起来吹胡子瞪眼,此人应该是与力王相好之人。
余文也懒得搭理,只是淡淡说了一句“承让了”便走出了格斗场。
力王此时也爬了起来,指着余文大吼:“尔等小人,再来一战!”
余文并不说话,只是摇了摇手指,那神情不屑似乎在说,手下败将也有资格挑战?
二当家神情严厉呵斥:“还嫌不够丢人?若非余少侠手下留情,你已经是个死人了!”
这场比试多数人并未看清楚,那群未看清楚之人有些是看着二当家,一时并未关注场上,有些是因为余文的动作实在是太快了,快到他们的肉眼无法捕捉其轨迹。
但人已经倒下,且发出了痛苦的呻吟声,这是有目共睹的,不假的。
“我已经宣布了决斗开始,你力王却在摆弄站姿轻视对手,被余少侠一拳击中了心口,气闷倒下!我说的对不对?你有什么资格来说别人是小人,充其量你就是个莽夫,还是个不懂得尊重对手的莽夫。到头来败了,嘴里还骂骂咧咧不肯承认,可是真的汉子行为?别说再战一回,就是再战百回,你也要输一百次!”
二当家的权威颇有震慑力,力王低下了头,不过暗地里仍旧在咬着牙,心里念着这屈辱之仇不报非好汉!
“既然当家的说我战百回也要输百回,我莫某人愿与余少侠大战百回!”
还是不服气啊!
“要战便战!”余文也是血气方刚的年纪,一摆衣衫直接跳上了格斗台。
第一场余文是以极限速度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这算是奇招。那第二场,余文便想着用力量来碾压你,在你最擅长的领域里击败你,看你是不是还吼得起来?
第二场很快就开始了,余文向后迈了几步,随后摆着拳头在前,直接冲刺跑向力王。
力王当然不会再大意了,拳头捏的咯咯直响,直到余文近身的那一刻,挥拳迎向对手,嘴里喊着,“小子,你找死,敢跟爷爷我拼拳头的人还没出生呢!”
余文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怜悯,还有一丝失望,失望这样一个大力士就连莽夫也算不上,充其量算是蠢得可怜的莽夫!也不问问旁人我余文是如何击败大鸟的。
两拳相交发出骨头相碰的“咔咔”声音,两人都被弹开,余文后撤数步立在了原地,而力王再一次砰然倒地,熟悉的呻吟声再次传来。
在场的所有人都真震慑到了,一壮一瘦两个身影,一大一小两个拳头相碰,没想到最后结局是,倒下的竟然是那个大块头!
那些原本想看余文丑相的人不敢轻视余文了,这一击完全是硬碰硬,没有任何取巧,若是换上自己上场,会不会直接被击飞?
“服不服?还要不要再打?”余文忍着拳头上带来的巨痛,厉声喝道。
“啊!我跟你拼了。”有些人就是如此,哪怕是快死了,也绝不能落了面子,力王便是这样一个人,他的右手腕骨已经裂了,于是挥着左拳就要上。
“带下去!”也不知道二当家做了什么,许是投出了什么暗器打在了力王的小腿上,只见力王“啊”的一声后再次倒地,接下来便有两人上来搀扶着离去。
这两场比试的效果出奇的好,除了二当家外所有人的目光中都有了一丝敬畏,余文也乐得这效果,不苟言笑跟随着二当家便走进了忠义堂。
“还有人怀疑余少侠的实力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