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混球-第7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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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老也没什么意见,因为这位摆弄着长裙双眼越来越亮的妹子正是他最疼爱的孙女。征得他的同意之后,那两位侍女便与这位女孩一起进了她的帐篷,看样子是帮她打扮去了。
姚崇古拿起一盒牛肉罐头打开,用刀子挖出一小块牛肉送进嘴里嚼了几嚼,吞下,然后递到长老面前。长老一脸狐疑,见客人首先吃了,而且带客人回来的那些猎手一个劲的吞着口水,他大概意识到是好吃的,也不多说,学着姚崇古的样子用刀子挖出牛肉就嚼。嚼了两下,他那双眼睛猛地变得雪亮,也不说话,只是咀嚼的动作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姚崇古哈哈一笑,一连打开几盒罐头递给那些看上去有身份的老人。这些老人尝了一块,跟长老一样,一声不吭,只是一个劲的加快咀嚼速度,咀嚼声越来越响亮
姚崇古又让人拿来一罐糖果,分发给那些小屁孩小姑娘,那些小屁孩小姑娘舔了一下,那眼睛跟百瓦灯泡一样亮了,也许她们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知道有一种滋味叫“甜”吧?这种奇妙的滋味一下子就把所有小孩给俘虏了。
杨梦龙动不动就给小孩子发糖果可不是没有原因的!
吃完了罐头的长老意犹未尽,眼巴巴的看着姚崇古。
姚崇古也不废话,直接让人拿来一罐白糖递上去。老家伙拿起一点点送进嘴里,那表情立即就变得非常古怪。他不再尝试,而是马上盖上盖子,让人送到他的帐篷里去藏好,立即,马上,速度!
精美的布料和服饰,锋利无比的短刀,还的美味的食物,这一切都让这些苏族人意识到,对方来自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享受着丰富得超乎他们最夸张的想象的物质文明,领先他们不知道多少年!整个部落都欢腾起来,正好,有人打回了两头野牛,大家七手八脚的将牛皮剥下来,割下大块牛肉架到火上烤,把牛的内脏切碎放进瓦罐里煮,部落的姑娘和小伙子换上鲜艳的服饰,在火堆旁载歌载舞,整个部落都变成了欢乐的海洋。姚崇古留意了一下,发现这个部落主要的炊具就是瓦罐,他们烹饪的办法就是将食材切碎放进瓦罐里煮,至于煎啊炒啊炸啊什么的,一概都没有。他心里暗暗叹了一口气好落后啊,难怪数千万印第安人面对数量不多的白人移民,只有引颈受戮的份,一些还停留在石器时代的部落,面对一个已经进入近代的文明,除了挨揍之外还能有什么选择?
当然,白人移民消灭印第安人最得力的武器还是细菌。长久以来,人类文明的中心一直在欧亚大陆,美洲大陆被太平洋和大西洋隔离,孤立于文明圈之外,无边无际的海洋的阻断了美洲大陆原住民与欧亚大陆文明的互动,让他们数千年来一直停留在石器时代的同时也阻断了来自欧洲大陆的疾病传入美洲大陆的可能。相对于被天花、鼠疫、霍乱、伤寒等等杀伤力恐怖的瘟疫蹂躏了几千年的欧亚大陆族群而言,偏安大洋一端的美洲大陆原住民就是温室里的花朵,无菌室里长大的小白鼠,他们只会为干旱和饿肚子发愁,瘟疫?那是不存在的东西!但是白人移民的到来将欧洲大陆的病菌也带了过来,鼠疫、天花、霍乱等疫病迅速蔓延,被大洋保护了几千年之久的印第安人为他们的安逸付出了可怕的代价,种种未曾在大陆出现过的疫病疯狂攻击着他们的身体,将他们成千上万地杀死,一片片原本人烟稠密的城市就此变成荒原,一座座繁荣的城市变成了鬼城
北美大陆是比较幸运的,这里气寒较为寒冷,疫病难以蔓延,再加上地广人稀,所以南美和中美洲的灾难尚未在这里上演。但是,来到北美洲的白人移民越来越多,他们载歌载舞的欢乐时光还能剩下多少呢?
姚崇古暂时还想不到那么长远的东西,他只想征服这片土地上的土著,帮助他们建立自己的国家,然后向大明请藩。北美大陆如此辽阔,适合耕作的土地肯定多得很,只要在这里建立几个属于大明的藩国,大明就可以往这里大量移民他们跟印第安人有着同样的肤色,要融合印第安人远比那些白皮猪要容易得多!在南美那边他已经建立了一个拉普拉塔王国,一百五十万平方公里的肥沃平原成了大明的囊中之物,如果再在北美大陆建立一两个拉普拉塔这样的王国,大明千秋万代,再无土地兼并之忧,炎黄子孙的后裔将分布到全世界,千万印第安人也将因此而幸存下来,这将是何等功绩,想想都要心动啊!
跟白皮猪一味野蛮杀戮不一样,姚崇古在跟澳洲土著和南美土著打交道的过程中早已总结出了一套用不流血的方式征服这些土著人的办法,在他看来,只要抓住了他们的胃,抓住他们的眼球,让他们对自己产生敬仰和羡慕的心理,再因势利导,要征服他们又有何难!刚才他送出去的布匹无疑已经征服了部落的长老和姑娘,钢刀征服了整个部落的小伙子,现在该征服他们的胃了。他通过帕查库向长老提议向他们展示东方特有的烹饪方式,长老欣然同意,客人送了他们这么多精美的礼物,他们暂时还没想好该送些什么给人家,这点小小的请求他们没有理由拒绝的。
于是,几名厨师手脚麻利的支起锅子,放好案板,拿出调料,弄来一份牛肉,一份牛杂,菜刀上下翻飞,一会儿就给收拾干净了,然后扔进锅里,加入辣椒、花椒等调料,准备做一锅香喷喷的炖牛肉。土著人围在锅子旁,眼也不眨的看着,有人伸手去摸锅子,马上被烫得呲牙咧嘴。他们叽叽喳喳的议论着:
“这东西是什么做的?好薄,好轻,比最精美的瓦罐还轻!”
“它加热得好快,比我的瓦罐要好用!”
“它装得可真多哦,十个瓦罐都装不了这么多!”
“而且好香!是的,我现在就闻到香味了,一定好好吃!”
“是件宝贝!也许我该将我的鹿皮拿出来交换这件宝贝!”
“一件鹿皮就想换走它?想都别想!我拿出两张水獭皮也许有点希望”
正议论着,一阵惊呼突然响起,这帮已经流出口水的吃货遁声望去,瞪时眼都直了:
一位穿着嫩绿衣裙、长发及腰的少女正含羞带笑的从帐篷里走出来,那华丽的衣裙让她的气质变得高贵典雅,风吹过,她的长发在舞动,她的裙带在舞动,衣服上每一道花纹都在舞动,她轻盈地从草地走过,如同仙子的化身,这些野蛮人都看呆了!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子!只有少数人不大确定的咕哝:“这不是星娜吗?她怎么变得这么漂亮了?”
姚崇古暗暗点头,那丫头换上这套衣裙后,跟变了个人似的,果然是人靠衣装啊!有了这么一位免费的模特,来自东方的服饰要征服这些土著人,应该不成问题了吧?
少女星娜的目光越过众人,落在姚崇古身上,她嫣然一笑,顿时让满天云彩都失去了颜色。她提起裙角,快步向他走来,步履越发的轻盈优美,让无数小伙子心跳如鹿撞!假如此时这位少女宣布要嫁给最勇敢的勇士的话,整个部落很快就要血流成河了。大家痴痴的看着她,舍不得眨一下眼睛。
然后就看到这位美丽的少女被裙裾绊了一下,叭唧!摔了个五体投地。
姚崇古:“”
星娜飞快的爬起来,再次走向姚崇古,没走出两步,身体一晃,又是一跤摔倒!
众人:“”
恭喜星娜,她在获取美丽的衣裳的同时也取得了一项不那么美丽的技能:
平地摔!
五十 阻击野牛()
请问,有什么能让一位亭亭玉立的美女形象大毁的办法?
有,就是让她当众来个平地摔。
现在苏族美女星娜就很悲剧的在众人面前表演了一记平地摔不,是两记!她有些狼狈的爬起来,看着自己身上这身漂亮的衣裙,发自内心的想哭。多美的衣裳啊,轻薄柔软,色彩鲜艳,光滑无比,穿在身上好像披着一团暖洋洋的云彩,这种舒适的感觉,是粗糙的兽皮和树皮纤维织成的布无法给她的。刚穿上的时候她都让自己给吓了一跳,不敢相信镜中的那个人是自己,随后一阵狂喜让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了,冲出帐篷跑向爷爷,她要让所有人都看到她最美丽的一面!
然后就悲剧了。这衣服穿着舒服是舒服,但也是有诸多不便,一个不留神是会绊她一大跤的,而她事先不知道这一点,所以毫不客气的来了两个平地摔!
尴尬,大写加粗的尴尬!
在场所有人都愣了一下,随即爆出一阵大笑,星娜脸都红透了,恨恨的瞪了一眼那帮捂着肚子狂笑的家伙,一溜小跑的走向长老————还好,她总算是接受了教训,不敢再撒开步子跑了。
长老拉她在身边坐下,上上下下,从头到脚的打量着这个心肝宝贝,连连点头:“好好好,我们家的星星如今变得如太阳般耀眼了!”
星娜又兴奋起来,跳起来原地转了一圈,带得裙裾飞扬,如同一朵舒展开来的云彩,美得炫目。她格格笑着,说:“这些衣服好漂亮!我还要,我还要!”
长老老脸笑开了花:“好好好,这些漂亮的衣服都是星娜的,都是星娜的,行了吧?”
星娜越发的高兴,抱着爷爷的手臂说:“这些客人真了不起,居然可以做出这么漂亮的衣服!我真的好想知道他们是从哪里来的,然后和他们一起渡过大海到他们的家乡去,用我最珍贵的礼物从他们手里交换更多漂亮的衣服!”
长老发出一声低沉的叹息:“只怕我们能拿出的礼物他们看不上眼啊”看了看正在锅边忙活的那些厨师,那双苍老而睿智的眼睛流露出的,分明是几分迷茫。那种炊具比手最灵巧的人做的瓦制和陶制炊具都要大,都要轻便好用啊,对方用来做饭的炊具便如此精巧,他们这些生活在荒原上的人又能拿出什么能入对方法眼的东西呢?
谈话间,那边一大锅牛肉已经煮得喷香扑鼻了,这种炊具可真好使。姚崇古招呼部落有头面的人过来吃,每人一碗。星娜也分到了一碗,她飞快的尝了一口,眼睛顿时就亮了,不顾烫,狼吞虎咽。不光是她,部落里那些有头有面的人都在狼吞虎咽,看得那些没分到的家伙直咽口水有这么好吃么?
就是有这么好吃!没看到这帮馋猫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了么!
几块喷香的牛肉下肚,双方的距离又拉近了一些。姚崇古开始向他们讲述自己的来历,部落长老们听得非常认真,通过他的讲述,大家才知道在大洋彼岸的东方有一个极其强大的国家,好个国家繁荣昌盛,拥有亿万人口,建立了无数人烟稠密的城镇。那里的人早就不再狩猎和采集野果了,他们通过种植获取比狩猎、放牧和采集多出几十倍的粮食,过着悠闲惬意的生活。他们建造了仙宫一般的紫禁城,他们织出云霞般美丽的布匹,他们用一种虫子吐出来的丝织成比少女的皮肤还要柔软顺滑的绸布,他们把矿石冶炼成无坚不摧的武器和精巧的农具这一切都超乎所有土著人的想象,千万年来他们一直靠狩猎和采集为生,根本就没有尝试过定居和农耕!
原来人可以活得这样轻松自在啊
原来人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从土地获取更多的食物啊
也许他们也应该尝试着学习这些来自东方的客人,换一种生存方式?
长老们也向姚崇古讲述了他们的历史:在极其久远的年代,他们的祖先也在东方过着惬意的生活,后来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他们开始迁徙,踏着一道冰桥渡过大海,来到了这片完全陌生的土地,在这里生存下来,然后就是一代代的繁衍,直到现在这些自远古传承下来的记忆都是通过歌谣一代代的传下来,传到现在早就变了模样,还加入了大量神话元素,让人听着一头雾水。但长老们说得很起劲,在他们看来这种半真实半玄幻的历史才是真实的,他们没有文字,只能通过神话的方式来记载自己的历史啦。只是这些夹杂了太多神话元素和原始宗教信仰的讲述让姚崇古听得一个头两个大,也不知道该信哪一载不该信哪一载,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在一万多年前这些印第安人的祖先确实是生活在东方,后来才迁徙到了美洲大陆。这种大迁徙在历史上并不罕见,但是一家伙跑到地球的另一面去这样的迁徙还真是独一份。这次迁徙让印第安人找到了一个乐园,美洲大陆足够的肥沃,足够的辽阔,这里没有瘟疫,没有频繁的战乱,跟苦逼的亚洲相比强出不知道多少倍。但是同样是这次迁徙让他们错过了文明的曙光,孤悬海外的美洲大陆缺乏发展农耕文明的畜力,铁矿和铜矿的开采难度也非常高,一万多年来印第安人始终停留在石器时代,中美洲的印加帝国倒是跌跌撞撞的进入了青铜时代,但为时已晚,这个世界已经开始进入工业革命了
“白人的到来打乱了我们的生活。”大长老说,“他们侵夺我们的土地,猎杀我们的族人,青壮、老人、小孩,都不放过,他们都是恶魔!”
“不过我们苏族可不怕他们。”另一位长老有些吃力的嚼着煮得烂熟的牛肉,“我们的勇士比荒原上的草还多,我们的小伙子的勇气让最凶猛的野兽也相形见绌,我们还从白人那里换到了大量神骏的战马,他们不敢招惹我们!”
姚崇古扭头望向堆放在空地上的石矛,苦笑。北美印第安人比中美洲的印第安人还要苦逼,中美洲的印第安人好歹已经懂得冶炼黄金和青铜,并且用青铜制造武器了,而北美的印第安人还在用石斧和石矛,比如说堆放在那里的石矛,就是用一块坚硬的燧石打磨成三棱形,固定在一根笔直的木棍上就成了。这种石矛用力投掷出去足以洞穿一个成年人的躯体,杀伤力还是有的,但是也太土了吧!
轰隆隆轰隆隆
隆隆闷响突然响起,犹如滚雷,由远而近,初时并不觉得有什么,等传到耳边却震得人心悸目炫。正在大吃大喝的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