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草根混都市-第2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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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林媚,可以算是这一类女子中的极品,既高雅,又妩媚,糟蹋她,比糟蹋一般的女子,更有感觉。
“鹏爷他……。”
林媚不晓得马走日是怎么劝说鹏爷的,心中还是有些担忧,眼见鹏爷不在,她心中就有个想法,不想再见鹏爷了,想让马走日尽快带她走,远离狼窝。
但马走日治过一回蛊毒,绝对自信,再说了,既使不是蛊,就算鹏爷事后还要留下林媚,他也有笃定的自信,制住鹏爷,带走林媚,所以并不着急。
“林姐,你不要害怕,我跟鹏爷说好了的,不会有事了。”马走日说着,拿起酒瓶:“来,喝杯酒吧。”
他给林媚斟了杯酒,是想给林媚缓解一下,但林媚拿过酒杯,心中却有着一丝疑窦。
她在商场上跌打了这么多年,见过形形色色的人,经过各种各样的事,有很多女孩子,就是倒在一杯酒甚至是一杯饮料下。
不过她毕竟是个很聪明的女子,只迟疑了一下,就拿过了酒杯。
因为现在的情形很显然,如果马走日是跟鹏爷串通好了,还是想要帮鹏爷得到她的身子,那根本没得必要在酒里下迷药,鹏爷随随便便就可以小强她。
马走日真要帮忙,甚至可以把她剥光了,因为她完全没得抵抗能力的。
她在国内,在男人之间游走,不受小强,是因为有国家这个后盾,如果她不肯,没得人敢碰她,顶多心里意瘾而已,而在这边,这个后盾没得了,人家想要上她,动手就行了。
想通了这一点,心中自然就不会再疑窦丛生,她酒量还可以,这个时候也是真唬到了,所以一口就喝干了。
“慢点喝。”马走日倒是笑了,又给她斟上一杯,然后自己也斟了一杯,看茶几上有遥控器,还随手打开了电视。
他不想看电视,是想安慰一下林媚的情绪而已,林媚同样也不想看电视,但他这种淡定的情绪,倒真的起了安抚作用,让林媚始终还悬着的心,又落下了几分。
没多大一刻儿儿,鹏爷出来了。
第581节 林媚小鸟要依人()
林媚一见鹏爷,心中立时一紧,她本来只是挨着马走日坐着,这个时候猛地伸手,一下就挽住了马走日的膀子,而且身子牢牢贴上来,马走日膀子上立马感受到一股带着弹力的绵软。
“哇。”马走日在心中低喊了一声,倒也没挣开,而是轻轻拍了拍林媚的手,道:“别怕林姐,有我呢。”
“嗯。”林媚答应了一声,但挽得马走日却更紧了。
她当然晓得这个情形有些太那个,但她不敢放开,暗地里,实际上也是一种引诱,这样,会让马走日更尽心。
她滚爬商场这么多年,对自己女性的身份,很有魅力的使用,已经达到炉火纯青了。
当然,她平时不会用身体引诱这一招,但这个时候没得办法,身在狼穴里,只能稍稍吃点亏,总好过给鹏爷这样反胃的老头子弄到床上去吧。
但鹏爷走出来,却根本没看林媚,而是对马走日喊道:“走日,你是对的,着实打下一条虫,是蛊虫,我见过类似的。”
他的神情很是惊怒:“走日,你说,会是谁对我下冷冷手?”
这也是病急瞎投医了,马走日摇头:“这我就不晓得了。”
“哦。”鹏爷醒悟过来:“也对,是我气过头了,走日,你再给我查一下,看蛊虫全打出来没?”
“好。”
马走日伸手,用食指对着鹏爷,发气,鹏爷立即感到一股热气拱入腹中。
实际上马走日没得必要发气的,因为他的气场,可以像扫瞄仪一样扫描鹏爷的身体,一扫就晓得了。
为什么要发气,是因为,气场扫描,鹏爷不会有感觉,而如果没得明显的感觉。
马走日说没虫了,鹏爷说不定不会相信,所以马走日直接发气,鹏爷有了真实的感受,马走日再说什么,他都会信。
这是一种人情世故,或者说得好听一点,这是一种心理学。
马走日不懂心理学,但父亲去世后,他也算是经历了世间冷暖,这一点人情世故他还是懂的。
他经气在鹏爷腹中绕了一圈,随后收手,道:“没得了,就一条。”
正儿八经的感受,让鹏爷对他的话坚信不疑,不过又有另一种担忧,道:“蛊虫虽然打出来了,但我的身体……。”
这也正常,蛊虫虽弄出来,但身体有没得受损伤呢,放着马走日这个高人在这里,当然是要请教一下的。
马走日能理解他,微笑道:“鹏爷你先前出来时,什么感觉?”
“好象,有点虚,有点慌。”鹏爷稍微皱眉:“我也说不大清楚,反正就是不大舒服。”
“那现在呢?”马走日又问。
“现在。”鹏爷一感受,随后扬眉:“肚子里暖和和的,好象喝了一杯温酒,你是给我发了气,是不是?”
马走日等的就是他这句话,不过也是事实,马走日刚才的气里去,自然就是补的。
他用的是食指,食指通的是大肠经,是阳气最旺的经,发气也最强盛,而且顺着鹏爷体内的大肠经,直入肚腹,所以虽然发气不过一分钟,但着实是给鹏爷补了气。
“因为那条蛊虫,让鹏爷你常常欲动,所以身体是有点空了。”马走日解释:“我刚才给你补了一下。”
而鹏爷最想要的,也就是这种情况,果真就喜气洋洋,连声道谢:“谢谢你了走日。”
马走日一笑:“鹏爷你不是说,我们之间,不说谢字吗?”
“好好好。”鹏爷哈哈大笑起来:“走日,你这个朋友,我交了。”
到这个时候,才终于转头看了林媚一眼,道:“走日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林小姐,今夜是我不对,不过走日晓得,也是蛊虫的原因,总之一句话吧,你的货,我全包了。”
“谢谢你鹏爷。”林媚惊喜异常,赶忙道谢,不过一只手却更牢牢的挽着马走日膀子,怎么也不肯松开。
马走日又一回创造了奇迹啊,这样的人,又还在这样的险地,她怎么可能放开,刚开始还是带着一点有意引诱的心,这个时候,却基本是有点心甘情愿了。
他强壮的膀子,把她丰耸的胸紧紧的压下去,那种感觉,是那样的安心。
“你既是走日的人,那就没得必要说谢。”
鹏爷瞟一眼林媚的手,哈哈大笑。
林媚脸一红,但挽着马走日膀子的手却还是不肯松开,甚至更紧了一下。
马走日也有些难为情,然而手臂上弹软的感觉,又让他心中微觉荡漾,道:“鹏爷,那我们就先告辞了。”
“好。”
鹏爷急切追查给他放蛊的人,也没得心思再留马走日,而打掉了蛊虫,看着女人,他后腰好象也不热了,心中也不骚了,也就更没得心思强留林媚。
这回不要马走日喊车了,鹏爷专派了车,送马走日两个回去。
到车上,林媚才松开马走日的手,马走日看她还有些紧张,便伸出手,握着了她的手,道:“没得事了。”
“嗯。”
他手伸过来,林媚没得拒紧,反而牢牢的就抓住了马走日的手,感激的道:“走日,谢谢你,要不是你……。”
要是没得马走日,今夜会怎么样呢?她在洗手间里,笃定躲不了多长时间,报警吗?
她非常怀疑,会不会有用,既使有用,警员能过来带她离开,但也把鹏爷得罪死了,这边的市场还要不要?
现在既没得得罪鹏爷,自己也没受伤害,甚至得到的好处更大,鹏爷已经亲口允诺,她的货,在这边他全部包销。
这是多巨大的市场啊,而这所有一切,全因马走日而来,她心中又怎会不感激,不激动。
若在以前,她是绝不可能跟一个没得关系的男人这么紧攥着手的,现在她不但挽着陌生男人的膀子,还把胸紧靠上去压成个柿饼。
而今夜,一切都是她心甘情愿的。
回到酒店,各自回房,马走日有一种感觉,林媚好像还是有点儿害怕,又安慰了她几句,看着林媚进了房,他才回房。
他不晓得,林媚关上门,身子靠在门上,却犹豫了好一刻儿。
这一夜,林媚真的被唬到了,她心中有一种强烈的渴望,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男人,填充她心中的空虚。
身在柬埔寨,反正也无人晓得,她心中有一个强烈的想法,喊马走日进房来,让他强壮的怀抱,牢牢的抱着她,让他的火热,安抚她的心,还有身体。
第582节 巫山云雨却是梦()
但就在犹豫之际,手机却响了,响的不是她的手机,而是外面马走日的手机。
这个手机铃声,一下子回过神来,顿时脸通不辣红,心下暗骂:“媚儿,你疯了。”
马走日手机响的时候,他刚开自己的房门,他可不晓得,如果手机迟响一分钟,林媚说不定就开门喊他里去了,今夜,也许就能尝到那个很有女人味的女人。
电话是徐九珍打来的。
“走日,你还真是厉害了,连蛊都会治。”
听到她的声音,马走日心中又热了起来,先前林媚挽着他,后来又一路握着手回来,他心中自然也有些反应,忙问:“你在哪里,还在外面吗?”
“鹏爷喊我了。”徐九珍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带着一点哀怨:“你先前又要撇下我,不过也是,你有林媚陪你呢,她比我这野丫头,可有气质多了,玩起来更有成就感是吧。”
“不是的,我跟林姐真的什么也没得。”马走日连忙解释。
看他发急,徐九珍倒是吃吃笑了:“这么好的机会,你为什么不抓住呢,赶紧的,就在今夜,我给你机会。”
她说着笑得咯咯的,倒让马走日心中又热又痒。
徐九珍挂了电话,马走日拿着手机,还真是愣了好一刻儿,心中犹豫,是不是去敲林媚的房门。
但他终究是个憨厚老实人,如果林媚拉他进房,他不会拒绝,要他主动去敲门,他还不敢。
回房,洗澡,一时也睡不着,他精力着实太充沛,心中又还有些燥动,所以索性就站桩。
浑然忘我,也不晓得站了多长时间,好象隐隐听到林媚在喊:“走日。”
他一下醒过来,静夜哀怨,夏虫鸣鸣,他摇了摇头:“听错得了。”
上床睡倒,一觉到天亮。
他并不晓得,他没得听错,那会儿,林媚真的是喊了他一声,不过是在梦中。
原来林媚回房后,又喝了些酒,但毕竟受了惊骇,也好一刻儿才睡着,然后就做了个梦。
梦中,她好象到了一个地方,不晓得怎么回事,突然手脚就被绑住了,而且是以一个极羞耻的姿势,给绑在床上,床边有一个人,在呵呵的笑。
她骇坏了,拼命挣扎,却怎么也挣不开,但突然间,马走日出现了,她惊喜异常,忙喊:“走日。”
马走日就过来拽她,还问她:“林姐,你怎么在这里啊。”
林媚就笑了:“这是我房里,我当然在这里。”
然后就发现,自己没被绑着了,但却发现,自己身上精屁啷当的,什么也没穿。
马走日在问:“林姐,你怎么不穿衣服啊。”
林媚就笑了,戳他一指头:“呆瓜。”
然后她就主动的吻上了他,什么也不问不顾了,她才发现,原来自己可以这么疯的,施展了很多的姿势。
突然醒来,天已经亮了,身上粘乎乎的,一看床单,竟然潮了一大片,就好象尿床一样。
她顿时俊脸通不辣红:“媚儿,你真的疯了。”
然而回味梦境,又有些发呆……。
马走日一夜睡得好,早上起来,接到徐九珍电话,说鹏爷一时查不到下蛊的人,有些杯弓蛇影,又害怕还给人下蛊,连夜坐私人飞机躲到尼珀尔去了。
他在那边有矿产有产业,有一手扶植起来的议员,还有一只私人的武装,有一个团人马,呆那边更安心。
至于销售的事,没得必要鹏爷亲自盯着的,鹏爷在这边,表面上也是有公司的,林媚跟他的公司签个协议,表面上进一部分货,暗地里还是走私。
比如进十瓶酒,明的纳税,只有一瓶,顶多两瓶,余下的全走地下门路。
这就是鹏爷的货廉价的原因,而廉价就意味着市场。
吃早饭的时候,马走日就把徐九珍的话转告了林媚,林媚当然很高兴,上午跟鹏爷派来的人签了协议,也拿到了走私的点。
下午就坐飞机回去了,她心中,始终有点害怕,还是回到华夏安全一点。
回来,林媚同时就跟马走日签了协议,没说的,三万斤酒,包销。
看到马走日手中的合同,汤红梅呆眼了。
这个看上去憨头巴脑的姐夫,竟然真的搭上了林媚的线,竟然真的把三万斤酒一回包销了外去,而且卖到了国外,竟然要挣外汇了。
“姐夫,你坐正了。”
汤红梅要马走日坐好,坐端正,然后她自己坐到马走日跟前,还把脖子伸出来,瞪大眼珠子,盯着马走日看。
她是美女,眼珠子又大又好看,可这么靠跟前瞪得跟电灯泡一样的端详着人,就有些让人头皮发麻了。
马走日不明所以:“干嘛呀,我脸上有什么啊。”
他笑是笑,目光还不敢朝下瞄,因为这死丫头只要回家,一定换上宽松的衣服,说白了就是一个吊带睡衣,然后还一定不穿罩子,马走日目光下瞄一点,什么都能看见。
“你脸上没什么。”汤红梅一本正经的摇头。
马走日给她的样子逗乐了:“那你看什么啊?”
“可我想看出花来。”汤红梅还是一本正经:“如果没得花,旁人为什么会高看你,我姐,我嫂子,姚红娟,然在又是林媚,为什么?”
“缘份而已。”马走日不是个爱吹牛的,只好呵呵笑:“我跟你姐,头一回碰到,是在汽车上,我还帮她打走了一个小牛虻呢,后来我来拜师,师娘竟然就是你姐。”
马走日不吹牛,但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