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君都市-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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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龙不知韩风在嘀咕什么,大概是某种厉害的咒语吧?!
心中凛然,也不敢多问,只是各取颈下逆鳞一片,以龙族精血起誓,世代为韩风奴仆!
两片逆鳞在誓后便没入韩风体内。
那两条巨龙,从此步入了仆役的悲催人生!
韩风心怀大畅!不仅收服了两条渡劫期以上的天龙,还为“弗吉尼亚”核潜艇及“月向”直升机驱逐舰找到了绝佳的停放之处。
龙族和女人的共通点,就是都爱亮晶晶的东西,所以他们把几千年来搜刮的宝石全部放在自己的巢穴周围。
现在疯哥已经打算把上面那条大湖选作华夏的研究用地了,所以还要做一些布置。
为了让两条龙安心,韩风用灵力将那大湖上面的钻石全部取了下来,左思右想之下,还是忍痛留了一大半给了巨龙。
湖海相通的那个海眼,也被用障眼法遮起来,除了韩风和两龙,谁也无法出入。
随后,韩风才把“弗吉尼亚”核潜艇和“月向”准航母放进了湖泊之中。好在这湖极大,到时候研究人员只需安装好照明设施,便可直接开始研究工作。
第四十二章 猜错了()
为了方便起见,韩风还给他的两名高级私人助理取了名字。'千千小说'按照华夏神话传说,青衣公龙取名敖平,任命为东海龙王,负责东海、黄海以及渤海;白裙母龙取名敖静,为南海龙王,负责南海。
洞穴中,待研究基地安全无虞之后,才各自去东海南海上任。
至于这死亡谷中的雷电,自从收服两龙之后,只要敖平敖静不随便出去撒欢,便已自然得到解决。
仔细叮嘱一番后,韩风才满心愉悦的去看了小花,转眼便回了锦城。
此时,离刘云答应的京城灵》
※ ※ ※ ※
宝月斋。
韩风终于又见到了久违的事业线。
一见那白肤柔嫩高耸诱人的人间峰峦,疯哥心中顿时感觉值回了票价——他老人家可是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回家的!
唐月儿和张经理看着随意洒落在玻璃钢茶几上的各色原钻,已经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韩风看来不仅仅是天风集团的董事长啊!
否则,他哪里来的这么多奇珍异宝?
先是各种极品翡翠,现在又是极品钻石!在旁人眼中难得一见的珍稀之物,在这位韩董手中,却象是不要钱一般,随手就是一大堆!
若不是已经严格鉴定这些都是天然真品,唐月儿都要怀疑韩风是不是在批量生产这些宝物了。
宝月斋两人还在震惊中没有回过神来,不过这并不影响疯哥斜靠在沙发上好整以暇的欣赏美女。
果然是胸好腿好啊,要是再配上个“无大脑”该有多好!那岂不是……哇咔咔……
“韩董!韩董!”唐月儿连唤几声,才勾回了某色狼的魂。作为商界美女老总,早经历过了各种各样的眼光。看着眼前这人毫不掩饰的猪哥相,唐月儿除了有点懊恼,心中又有些得意——这人可是首富啊!
“韩董,这些原钻您打算怎么处理呢?是打算出让给我们宝月斋呢?还是……”
美女走过来,在韩风旁边坐下问道。
好香!难道这就是传说中野花的香气?哥要受不住了!
疯哥很想说,我就只想让你们帮我看看是不是钻石而已……
不过思维很快被白生生的美腿给反射了回来,嘴里不自觉地道:
“哦,我当然不是……呃……我的意思是请你们帮我做成几枚戒指,都是送给我家里人的。”
好在韩董反应快,及时找了个借口。丢人无所谓,关键是不能在美女面前丢人。
疯哥把目光从短裙和大腿上艰难移开,只用眼角余光“被动”欣赏,一边道:
“至于加工费用,就按市价来吧!”
唐美女见他虽然不看了,但总还是有种被人偷窥的感觉,于是很不安的换了个坐姿,把两条美腿搭在了一起。谁知还是听到了某人“咕咚”一声喉结抽动的声音。
这韩董,还真有趣!他家不是还有个不相上下的美女么?怎么看起来象是饿了许久似的?
“韩董和我们宝月斋合作这么久了,还说什么费用嘛!不过,我只要求在戒指做好以后,要在我们宝月斋的门店里展览三个月。您看如何?”
韩风感觉今天脑袋的转速有点慢,思维总是跟不上节奏
。死亡谷都冲过了,还是抵挡不住美女胸前的峰峦峡谷。当即就应了下来,把唐月儿高兴得笑颜如花!
作为业界龙头,她不是没见过各种钻石,但是象眼前这些几乎同时包罗了各种颜色的一堆钻石,她还从未经历过!想想在自家店里,展柜里一溜摆开的各色大钻,被高亮的灯光一照,那该是何等的震撼!对于业界地位的提升和宝月斋的名声,将起到何等巨大的作用,这又岂是区区一点加工费用所能代替的?
尤其是那粒红钻,不论色泽还是规格,唐月儿敢保证她都从未见过!要是能好好策划一下的话,这次展览很有可能就是宝月斋冲向国际市场的一个契机!
美女的cpu可超过韩风太多了,正急速计算着如何利用这些钻石呢,疯哥却是还感觉过意不去,觉得让如此错落有致的美女免费代工,好像是亏欠了人家什么——柳帅敢保证,如果把眼前的美女换成任何一个爷们,这疯哥绝对绝对不会有内疚的感觉!
韩风想了想问道:
“在这堆钻石里,唐小姐本人最喜欢什么颜色?”
书上说的,可以以此推测内衣。呃……
唐月儿毫不犹豫的就将那颗粉钻拈了起来,放在手心示意道:“就是这种颜色的啊!”
靠!猜错了!原来不是紫色!
韩风脸皮抽了抽,露出一种奇怪的笑容,然后又从怀里掏出一粒原钻放在唐月儿摊开的手掌上。
好细!好滑!好嫩!这也算是肌肤相亲么?
白里透红,粉妆玉琢!
白嫩的掌心里,两粒几乎一模一样的粉红,几乎整个将手掌都映成了粉色!
“这颗,送给你的!”
…………
唐月儿张大了嘴,不可置信的看了半天手心里可爱的粉钻,才抬头急切的确认:“送给我?”
惊喜之下,身子前倾,疯哥不得不看见,那峰峦之间的峡谷,嗯,真的很深、很深!
“当然了!你都愿意免费为我代工。我怎么能让你吃亏呢?”韩董一挥手,豪气万千的道,只有这个时候,才有了点亿万富豪的气度。至于刚才嘛,呵呵……
“同时,过两天我还打算麻烦你帮我母亲做一副手镯,用帝王绿的料子。你看怎么样?”
唐月儿此时早就被那粒粉钻彻底打败了,哪里还有别的意见?只可惜疯哥毕竟还是初哥,没有把握住机会啊!
咳咳,貌似也不行,人家张云帆张大经理还杵在哪里呢!
再说了,这种机遇,可是鸡不择食,食不再来的哦!转眼就会消失的。以韩风现在的反应速度,肯定是抓不住滴!
※ ※ ※ ※
在唐月儿巧笑嫣然的陪伴下,韩大董事长很是舒心的在宝月斋足足喝了一下午的茶!
第四十三章 主动误会()
韩风虽然努力想一窥美女的****,奈何目光只能到达大腿为止。神识透视?呵呵,疯哥现在已经是有身份的人了,哪里还会做这种事?
其实如果不是担心天道老头反对的话……
唐美女虽然年纪不大,但对于韩风这种小处男的心态倒是略有了解,因此对某人时不时的吃点视觉豆腐,也没有放在心上
何况韩风目前可是天风集团的董事长,身家亿万。偏偏还异常神秘,奇珍异石一抓一大把,这种男人,真的是珠宝行业美女的最爱,再加上外形还不吓人,简直就是高富帅中的战斗鸡!
说唐月儿没有一点动心那是不可能的,问题是人家韩风还有个千娇百媚的醋坛小女友,自己再怎么说也算是一家大企业的老总,真正的公主级别,哪能放下身份去做小三?
做做朋友,也挺好的。
韩风在唐月儿办公室心情舒畅的喝茶喝到下班。可能是相处久了,脑子总算恢复了正常,开始妙语如珠,时常逗得美女大笑不止。那胸前波涛如怒,让疯哥暗自赞叹不已。
直到在约好晚饭一起出门的时候,唐月儿憋着笑意,递过一张纸巾示意之际,某猪哥才发觉嘴角挂着的口水……
幸好下午水喝得多……
…………
晚餐定在市中心的“老锦城火锅酒楼”,两人到时,已经人山人海,早已没有了座位,连大堂门口都还坐了一溜的人在排队。
好在早有预约,两人很快被领到订好的餐桌前。坐下不久,就有厨房师傅端上了鸳鸯大锅,当面打开密封的火锅底料,开始煮了起来。
疯哥一边看一边吐槽:最受地沟油冲击的就是西川美食!卤菜和火锅如果不用老油,那还吃个什么啊?再说了,你敢保证每一家火锅店的底料在密封时就没有用地沟油?
唐月儿饶有兴致的看着对面毫无形象嘴里唠叨的韩风,这分明就还是个市井小民,身上穿的、手上戴的,哪里象个亿万富翁了?就是个喋喋不休的大男孩而已!
唐美女很少在饭店大堂吃过饭,今天是照顾韩风。因为韩董最近一直一个人在荒郊野外,而且打交道的很少有正常人,所以特意要求找个人多的地方吃饭,用疯哥的话说,是“沾沾人气”。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小子最近看了《鬼吹灯》,刚忙完盗墓呢!
这里的人气的确很高,大堂数十张桌子坐得满满当当,人声鼎沸。哪怕是坐在同一桌,对面说话声音小了都听不见。于是唐月儿很是体贴的换了个位置,坐到了韩风旁边。
大概是粉钻的余威犹存,美女没有拒绝韩风的提议,两人上了一瓶白酒。以庆祝合作愉快为名喝了起来。
毛肚、肥牛、脆鹅肠,都是韩风的最爱。这十来天,荒山野岭的,可馋坏了!除了偶尔和唐月儿喝酒说话,疯哥只顾埋头苦干。
唐大美女看他好像是饿了几辈子的样子,不知为何有点心疼。自然而然的母性大发,专职做起了涮菜的工作,一筷筷的亲自挟到这个饿鬼似的男孩碗碟里。
如此情景,两人又孤男寡女同处一桌,难免会被人误会。
很快,就有人主动过来误会了。
“哟
!这不是唐小姐嘛?”
发出惊讶声的是位油光水滑西装白领的年轻人,长相俊秀斯文,一看就是成功人士的正面形象。
唐月儿抬头看了一眼,只得站起身来,顺便错过了伸过来打算握手的某掌。
“是吴总啊,今天你也到这里来吃饭啊?”这里是酒楼,不是吃饭来做什么?典型的废话,关键是唐大美女是在是找不到什么话来说。
吴总不着痕迹的收回右手,不以为意的朗笑道:
“一个朋友生日,今天在这里聚一聚。唐小姐怎么在这大堂里吃饭呢?这不合你的身份啊!我的包厢就在那边,何不移步一起坐坐?”
唐月儿婉拒道:“谢谢吴总,我看还是不用了。今天我是专门陪……一个朋友来的,您慢慢吃,我就不打扰了!”
她本想介绍韩风身份,但看某人还在头也不抬的伏案大嚼,而且其身份说出来估计也多半没人相信。更何况这姓吴的又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也就淡淡提了一下。
谁知吴总火眼金睛,嗅觉发达,眼珠在两人身上一转,便闻到了两人之间的暧昧之气。察觉了猫腻,心中吃味,不禁上前伸手道:
“原来是唐总的朋友,鄙人吴义,忝为金城建筑集团总经理。还未请教这位兄弟名号、在哪里高就?”
——这只会吃东西的小白痴哪里就比自己强了?看他只能在大厅里吃饭,就多半只是一介**丝!唐月儿居然还专门来陪!甚至连自己的的包厢都不想去!
两厢对比,不论是身份、长相、地位,又哪里及得上咱这个高富帅?
又哪里配得上白天鹅一般的唐月儿?
吴总心中自是愤愤不平!
哪知忙于吃喝的韩风突觉碗中一空,便挟起旁边鹅肠涮了起来,看也不看吴义伸过来的手,顺口答道:
“你猜!”
锦城金城建筑集团董事长公子吴义是在一次商业晚宴上认识的唐月儿,就和其他小说的通常情节一样,美女光环之下,众人一见便惊为天人,纷纷上前纠缠。何况商业宴会其实也就是交流会加招商会,要到名片很正常。
此后吴义多次以购买名贵首饰为名,展开了追求。奈何在“宝月斋”首饰倒是买了不少,钱也用了很多,却连喝杯咖啡的回应都没有。
如今一见唐月儿居然自降身价陪一个正宗**丝在大庭广众之下吃饭,心中本就已醋海兴波,再加之韩风对其礼节性的示好视若无睹,吴大少脸上哪里还挂得住?
悻悻然收回手,狠狠瞪了一眼唐月儿,咬牙切齿的对韩风道:
“好小子,你给老子等着!”
疯哥刚把涮得七分熟的脆鹅肠丢进嘴里,正烫得满嘴打哆嗦呢?哪有时间废话,只是抬手挥了挥,意思是你可以走了。
那动作,本就是在赶苍蝇。
吴义冷哼一声,猛然转身而去!
第四十四章 小暧昧()
其实人家吴义表面上还是很有礼貌的,哪知疯哥此时却形如疯狗,极为护食。好不容易有美女陪着吃顿人间美味,偏偏还有人来“抢食”!哪里还会有好心情?
这个“食”,应该不是脆鹅肠吧?
用吃火锅的技巧来说,就是必须吃着嘴里的,看着锅里的,尤其是还有自己筷子上的,一个都不能少!
唐月儿见吴义离去,虽是坐下来长出了一口气,却又不禁替韩风担心起来:
“韩风,那吴义可是锦城金城建筑集团董事长唯一的儿子。你这样不给他面子,恐怕……”
疯哥正忙着烫一片肥牛呢,哪有空理这些——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那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