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成魔-第1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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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自东汉末年以来家里了四百多年的分裂战乱,只隋朝天下统一,大一统的封建王朝以四百年前的大汉朝遥相辉映,这也说明历史进入了一个伟大的新时代。
伟大的新时代需要伟大人物的出现,只有伟大人物的出现才能使伟大时代大放异彩,李世民是适应这伟大时代出现的伟大人物,换句话说,时代到了一定的阶段,即便是李世民没能取得皇位,那么历史和社会也会创造出另一个李世民来的。”
“当李世民刚刚即上皇位的时候,他面临的问题是内忧外患,根据《贞观政要》记载:‘太宗从即位开始,霜旱为灾,粮食价格昂贵,突厥侵扰,引起边境州县不安。
那时,从京城长安到河东、河南、陇右的广大地区,饥荒尤其严重,一匹绢才能换到一斗米!’几年后,《贞观政要》又记载:‘官吏大多数清正廉洁,王公皇妃公主之家,大姓豪族强横之辈,都害怕法律的威严,收敛自己的放纵行为,不敢欺负乡里百姓。
经商的人住宿在野外,不会再担心遇到盗贼,监狱里面经常没有犯人关押,遍野都是牛羊,夜里睡觉,不用关门。加上又是连年丰收,一斗米才值三四文钱。旅行者从京城到岭南,从河北道东海,皆不用带粮食,路途上有充分的供应。行人进入到山东村落,当地百姓供应丰厚,动身离开,还有赠送。这种局面都是过去从来没有有过的。’这些都是有溢美之词,但是在贞观年间唐朝确实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那么李世民当上皇帝是篡位还是历史的选择呢?对于这个问题,每个朝代研究太宗李世民的人都有自己相同的看法观点。大诗人杜甫第一次经过太宗昭陵的时候,他写出了‘谶归龙凤质,威定虎狼都。’的诗句,第二次经过太宗昭陵的时候,又写出了‘草昧英雄起,讴歌历数归’的诗句。
杜甫说,英雄李世民在天下大乱期间出现,消灭了各地争雄的群凶,这是命运所归,应为社稷之主。这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我们不管李世民得到皇位死篡位还是历史的选择,我们来看看最多人对他的评价:仁君!”
“但是李世民手中却是沾满了兄弟臣子的鲜血,他通往皇位的路上是充满血腥的,之所以没有一个人敢在当面怀疑强势的君王!因为他手中的权力就是杀戮!”
“凡事都具有双面性,权势更是一把双刃剑!他可以赋予人荣华富贵,但也可以使人招致灾祸!”
“千百年来,因权势过大而被君王猜疑诛杀的臣子数不胜数。赵匡义夺取了政权统一天下后,做第一件最重要的事情不是稳定动荡的天下,而是解脱手下的兵权;朱元璋当上皇帝后,被猜疑死在他屠刀之下的功臣名将起码有两万,袁崇焕被明思宗猜疑,被绑上刑场凌迟了。正是如此,曾国藩在他的家训中,反复告诫子孙要远离官场是非地!”
“千百年来,位于庙堂之下的人个个都知道伴君如伴虎的道理,做人做事都如履薄冰,聪明的人则是则其中险恶之中想尽一切办法明哲保身,而不聪明的人则是不知以退为进的道理,而招来杀身之祸!”
“就如汉初的张良,他放弃高官重权,用这种方法保住了自己的性命,杨国忠靠皇亲国戚的身份官至宰相,李林浦靠阿于奉承登上相位,这两人都是仗势欺人,玩弄权术,误国误民,而最后结果呢,死于非命!”
“这个权势不好掌握,权势利于物,利于君,而不利于臣;利于分,而不利于专!”
“一个人既要享受到权势的乐趣,又要活得长命,除了舍弃手中的诱人的权势外,还有一个办法,他最好的选择便是当一个一切规则的制定者,只有这样他才能在权力的漩涡中活下来!”
叶飘零一讲就是多半个小,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都被他搬出来举例了。
“你看得不错,说得很好。要知道,知道的懂得的并不是代表着会做明智的,要不千百年来也不会出现那么多贪图权势的人。他们并非看不透着其中的道理,只是权势地位名利那些东西实在是太诱惑了让他们无法自拔!”糟老头听到叶飘零的分析解说觉得他说的很好,但是他经历的太多了,凡事都是想的比较透彻、明了。
“嗯”叶飘零点着头说道,“老头你说道有道理!”
“你永远都要小心别人手中的权力!”糟老头对叶飘零说:“哪怕对方是一个小人物!”
“嗯嗯,有了权力,一个的小丑也可以掀起一场大浪潮!”叶飘零有感地说。
ps:回到家了,明天过节啦~拉~~拉~~各位亲回家了没啊?
89姑苏慕容家()
糟老头带着叶飘零在国外转了一大圈,从澳洲转到了南北美洲,最后去了欧洲,就差南极洲没有去了,不然的话叶飘零算是环球了。
回国的时候,仲达带着叶飘零来到了一个地方。
南京,慕容家。
这是叶飘零第一次来到南京的慕容家,这里是慕容家族的最大居住地。
虽然叶飘零与慕容婉清聊天的时候没少听她说慕容家的事情,但那都是嘴上说的,没亲自感受的感觉来得更强烈些。
这是一个古老、渊源长久的大家族,这是叶飘零对慕容家做出的第一评价。
慕容家是一个很受尊敬很有地位的家族,远近闻名。叶飘零跟在仲达后面看见来进出慕容家大门拜访求助的人来往不绝,看来这慕容家很有势力。
“先生,我们已经在寒舍恭候多时了!”一个高大的中年人站在最前面对仲达恭敬地说道,他的后面还跟着十多个人。
这些都是慕容家的人。
“嗯,四兄弟你客气了!”仲达抓住那人的手亲切说道,中年人在这里等待了那么久,给仲达那么大的面子,仲达没有理由不给人家好脸色。
这个中年人叫慕容代,在慕容家排行老四,是慕容家当代家族慕容风的四弟,也是个文物双全的人物。
“哈哈,不敢!不敢!”慕容代笑呵呵地说道,他知道自己眼前的就是昆仑大名鼎鼎的二先生仲达,就是以他大哥慕容风的身份在仲达面前也得恭恭敬敬的。
“先生请!”慕容代极为有礼貌地说道。
“四兄弟请!”仲达也笑着说道。
仲达先走慕容代跟在后面,仲达虽是客,但他主人还要受到尊敬,因为他是昆仑的二先生,是白道的统领人物。
要是慕容风来迎接仲达,仲达走进慕容家的大门的时候就与慕容风一齐进入,这样的礼俗在大家族当中严格着呢?
“咦,那个人是谁呀?既然让慕容四爷出来亲自迎接,还走在四爷面前?”看见这般情形那些来到慕容家拜访的人都停下了自己的脚步相互谈论着。
“你问我我又去问谁呢?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呢!”
“不过看来那个人肯定是某个大款或是大官员,看他的气势都比四爷高了许多!就是不知道与慕容大爷比起来怎么样呢?”
“嗯嗯,我也想知道,但是无从知道,要不我们进去看看?”有人这样说。
“进入看看?”有人立即笑话他了,“就连我走进慕容家,连慕容管家的面见不到,更何况是四爷的尊容?你说凭你可以吗?”
“呃…。”那人想了一下,然后很有自知之明地说:“确实不能!”
大厅内。
“飘零,那是慕容四爷,来见过慕容四爷!”仲达对叶飘零站在身边的叶飘零说,他带叶飘零就是为了让叶飘零见见外面那些与昆仑有很大关系的家族,先来这里打打招呼,见见面,混熟了以后做事情才方便些。
“仲达门下叶飘零见过慕容四爷!”叶飘零走到慕容代面前点了一下头说道,他打量着这个慕容代,国字脸,面貌威武,他突然想起了那个差点被他杀掉的慕容绝。
“好,少爷真乃人中之龙也!”慕容代看着叶飘零笑着赞颂说道,他知道这就是仲达的徒弟,将来要继承仲达衣钵的人。
“晚辈哪里敢在四爷面前放肆呢?”叶飘零谦虚地说道:“想当年四爷独立创业,为慕容家在江浙华中地区打下那么大的一片商业天地,这才叫人敬佩呀!”
叶飘零听仲达说过慕容老四慕容代以前的的事迹,刚毕业就独立创业,为家族开辟一大片新的商业天地,使慕容家族迈向更辉煌。
“少爷你就别再拿以前的笑话来取笑慕容代了。”慕容代说,虽是这样说,但他却是很高兴,“少爷你将来定然会为昆仑光宗耀祖的!”
“呵呵”听到慕容代这样说,叶飘零笑了笑几声代为回答。
说笑间,慕容家的仆人把香茶奉上了。
叶飘零端起青花茶杯浅浅喝了一口,心中赞叹着江浙地区的茶叶就是好,比昆仑生产的“毛尖”好了许多,昆仑虽然有不少名茶,但怎么也比不上一直就出产名茶的苏杭地区。
“哈哈,多谢四兄弟的好招待!”仲达喝了一口茶笑着说道,他知道慕容代为了招待他们,把家里珍藏最好的茶渡拿出来了。
“能得到先生的笑意,这比什么都有价值,更何况是区区不知名的茶叶!”慕容代谦虚地说道。
叶飘零听着仲达和慕容代的话,明白了这是慕容代拿出了家族里最好的茶叶来招待仲达,这都是为了得到仲达的笑颜。
仲达的一个笑颜,可堪比千金!
晚宴设在慕容府上的贵宾阁,由慕容家当代家主慕容风亲自主持。
仲达的到来成了慕容家这一年最大最重要的事情,还在俄国的慕容风一听到昆仑仲达先生到来的消息立即从俄国飞了回来。
慕容家除了隐居的慕容绝外,慕容风不但三兄弟亲自出席,还邀请了众多有分量的企业家资本家富豪高官贵族来参见这个慕容家的晚宴,一个一百多人的大厅挤得满满的。
喧闹洋洋的大厅。
晚宴时间有点长,虽然仲达说叶飘零尽可能记住上前来打招呼的人,叶飘零还是早早退出来了,在花园里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干干脆脆躺在草地上数星星。
叶飘零想,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利益又会怎么样呢?
仲达带着叶飘零在外面呆了近个月,在这一个月的时间为叶飘零增长丰富的阅历,尤其是仲达带着他到处去熟悉商业业务,学会赚钱的手段,更是让叶飘零体会到到了在商海中航行的刺激。
回到昆仑的时候,眼看着就要到了“九九重阳”了,叶飘零打算闭关修炼一段时间,对于即将到来的“昆仑祭典”和“蟠桃论剑”他势在必得!
一定要进“禁地”去!叶飘零决心着!
这关系到叶飘零以后的霸业!
ps:飞飞口水啦,哈哈~~话说今晚的月亮好美啊,谁投几张贵宾让我带给嫦娥仙子呢?
90霸气凛然()
**曾写下豪壮的诗词说道:“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骚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看来古代每一个帝皇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不是在雄才大略上没有文采就是不懂得滋润生活,粗犷乏味。
很多人都喜欢兼职串客一下其他角色,本来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事情,但是问题就是要看看兼职串客的是什么人了。
就像南唐国主李煜和宋朝皇帝宋徽宗,他们就样做可就不行了,兼职串客其他的角色多了那会导致亡国的!
所谓:“术业有专攻!”所以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主页,只有把主页处理安排了才能去做副业,这是自古以来不能改变的道理的。
李煜的南唐的第三任国君,史称李后主。他精书法,善绘画,通音律,在诗和文均上均有一定造诣,尤以词的成就最高。
历史上记载李煜是这样的:“性骄侈,好声色,又喜浮图,为高谈,不恤政事”。
你想想看,堂堂的一国之主竟然去学文人墨客写词卖骚,临时串客一下还好,他李煜竟然痴迷其中,忘了自己的江山,怪不得万里江山要拱手让与人了,怪不得别人,怪不得别人!
而宋朝也有个皇帝与南唐国主李煜类似的,都是爱好艺术而不爱江山的。要是他爱美人而不爱江山还算得过去,自古以来就有“爱美人不爱江山”之说的,却没有“爱艺术而不爱江山”的话的。
按我说来,他们要是去当艺术家那肯定是红灯一直亮不转绿灯,一路飘红到底的词人画家!
李煜和赵佶这两个人都是中国千百年来帝王史上的两朵“奇葩”,不适合做皇帝而坐在高高的龙椅上,这不是糊弄祸害天下百姓吗?
徽宗酷爱艺术,在位时将画家的地位提到在中国历史上最高的位置和把画画的意境推到了一个很高的高度。
赵佶有两大艺术成就,一是独创了一种挺拔秀丽、飘逸犀利的书法:“瘦金体”;另一是他把诗书画印四类结合起来,
公元1126年闰11月底,金兵再次南下。12月15日攻破汴京,金帝废宋徽宗与子赵桓为庶人。
公元1127年3月底, 金帝将徽、钦二帝,连同后妃、宗室,百官数千人,以及教坊乐工、技艺工匠、法驾、仪仗、冠服、礼器、天文仪器、珍宝玩物、皇家藏书、天下州府地图等押送北方,汴京中公私积蓄被掳掠一空,北宋灭亡。因此事发生在靖康年间,史称“靖康之变”。
宋徽宗赵佶吹弹、书画、声歌、词赋无不精擅,怪不得元代脱脱撰写《徽宗纪》时不由掷笔感叹曰:“宋徽宗诸事皆能,独不能为君耳!”
在被金奴囚禁期间,宋徽宗受尽了精神上的折磨,他也写下了许多悔恨、哀怨,凄凉的诗句,就如这一首《断肠》:
“彻夜西风撼破扉,萧条孤馆一灯微。”
“家山回首三千里,目断山南无雁飞。”
宋徽宗赵佶写“瘦金体”时所用的那支笔就是叶飘零手中的这支金笔了。
这支‘金笔’的来历就是这个。后来,这支‘金笔’被糟老头仲达偶然得到,一直收藏在书房里,前段时间被叶飘零从糟老头仲达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