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古今穿越电子书 > 重生之回到唐朝当王爷 >

第50章

重生之回到唐朝当王爷-第50章

小说: 重生之回到唐朝当王爷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凌虚子疯狂地点头,道:“你问你问你问,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你快问我啊!”

    “………”

    李牧尘甚是无语,这货比自己还着急,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你欺骗百姓用的神奇之水和发光镁条是谁给你的?”

    凌虚子脸色一凝,他钝下来,对于的黄金的渴望不复刚才。

    “嫌少?”

    于是李牧尘拿出两锭黄金,凌虚子真的想要,却又在害怕什么,唯诺不敢说话,踌躇不决。

    三锭。

    四锭。

    五锭。

    …;…;

    李牧尘将他所有黄金拿出来,凌虚子左右为难,不知该如何抉择?黄金还是真相?

    最后,李牧尘又拿出一件宝贝。

    “难道那是…;…;”

    李牧尘说道:“蝶舞金凤钗。”

    蝶舞金凤钗出产于三国款乱世,出土于东吴孙策之墓,钗头初端两只蝴蝶翩翩而飞,惟妙惟肖,钗身如同展翅金色凤凰,仿佛横贯长空那般威凛,末端镶嵌九十九颗水灵,其珍贵程度不亚于一座城池。

    “说出你知道的一切,这支蝶舞金凤钗便是你的,”

    凌虚子终于动容了,一座城、一支钗、一句话,似乎前者的吸引力更大

    “黄金、蝶舞金凤钗、真相,如果是我,我一定毫不犹豫地选择说出真想,你呢?”

    李牧尘知道,老家伙的心理防线快要崩溃,只待时间一到,就算李牧尘不问,他也会迫不及待的说出来。

    一炷香过去,凌虚子内心在挣扎

    “大仙,考虑的如何?”

    “凌虚子道:“我说。”

    “洗耳恭听!”

    “其实给我神奇之水和发光镁条地人他就是…;…;”

    嗖!!

    一道黑影撕裂长空,在回头,凌虚子眉心处已被银针刺穿头颅,死的突然,毫无准备。

    李牧尘听到房顶有声音传来,追了上去。

    而那杀手早已不见了踪影。

第78章 月掩太微垣,大祸将至矣() 
李牧尘心情很是沉重,虽未谋面,但他可以察觉到那杀手实力很强,能不被他察觉杀人于无形,到底是何人?

    然则,李牧尘更加关心之事,什么人给凌虚子现代之物?

    难道这个世上除了他与袁天罡之外还有其他人?又或者那人就是…;…;

    “不可能!”李牧尘当即否定,若真是如此,为何他不惜一切也要救活自己呢,任由自己死去一了百了,何需多此一举。

    不是他到底是谁?

    经此一事,李牧尘也是明白一个道理。他不再是这个世界的王者,因为不知帝国那个角落存在着与自己相同来历之人。

    袁天罡便是最好的证明,穿越时间节点不同,说不定神秘人已然积攒数十年的势力,原非自己一个王爷可以相比的。

    “看来以后不能再这般张扬下去,要懂得收敛。”李牧尘自言自语地说。

    …;…;

    ………

    ………

    今年的庙山格外热闹,恰逢庙会与花灯会“急撞”一起,隔天便是花灯会,为此百姓齐聚庙山置办灯会所用之物。

    日落西山,太阳消失于地平线下,正如“记得当时素手携,弯弯月似眉。”。弯月朦胧如那美人之眉,好不漂亮。

    霜白的月光铺洒大地,翠华山上,两侧曲折蜿蜒“长龙”,灯笼光照,红光映在游人脸上。凸显温暖格调。

    碧山湖、天池和山崩石海,三处美景各领风骚,湫池、冰洞、圣母行宫皆为游人的好去处。

    夜晚的翠华山,远处眺望,美不胜收,于黑幕之中双曲巨龙卧俯盘旋。感受大唐帝国盛世下的自然美景。

    莫千雪喜凑热闹,李牧尘不愿作陪,她便拉着胖子当苦力,无人古代的女人还是现代女人,进去购物街,她们会毫无机智的消费金钱。

    胖子跟在她的身后像个小跟班,其肥壮的肉身挂满了大小异样的包裹。

    胖子起初以为这是讨好莫千雪的好机会,如今来看,机会没有,体力也消耗殆尽。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趁此良辰美景,饮酒赏月,人生在世夫复何求?

    坐于三楼,隔窗与弯月相望,李牧尘举杯邀明月,抛却世俗烦扰,醉梦人生,他终算能体会李太白之心境,也许他心中所想与自己此情此景一般无二。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此处视野极好,李牧尘一人独坐略显孤独,她见之忍不住向她走来。

    李牧尘还未答应,她便落座对面,听着楼下嘈杂之声。看着远处翠华美景,隐于闹市中间,品着自家酿的五谷杂粮酒,实乃人生一大快事。

    “姑娘,你就这般‘爽快’的坐下不会觉得好没有礼貌?”

    李牧尘看着对面那位算不得漂亮女子。

    “一人饮酒独醉,不如二人同醉。我来于此,免费陪你买醉,你应谢我才是,何必拘泥于礼节形式。”

    听她所言,李牧尘登时开朗许些,此女子思想灵动,不与其他之人那般古板迂腐,倒也难得。

    “姑娘话于此,倘若再不敬你一番,岂不显得我格外小气。”

    李牧尘亲自为她斟酒一杯。

    那女子端起酒杯像窗外泼洒出去,不解其意,李牧尘问道:“为什么?”

    “心不诚,我当然不喝,我平生只喝诚意酒。”

    “劳烦姑娘赐教,何为诚意酒?”李牧尘拱手,谦虚地问道,并未生气,却不得半分懈怠。

    那姑娘也不客气,以师者身份说道:“爽快之人自当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此乃心诚,喝的酒当然也就是诚意之酒。

    “哈哈!”李牧尘大笑,原来如此,没想到她竟是个豪爽的女汉子,虽无惊人之貌,却又讨人欢喜之心。

    “如此甚好!”

    李牧尘招呼店家换大碗来,粮食酒也换做坛,待一切尽合心意。

    李牧尘与她互不知对方的情况狂饮三碗。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二人莫名相投,相了解甚欢,谈天说地,聊风花雪月,摒弃男女分别,畅谈宇宙洪荒,论古往今来,预知未来风云之变。

    人生得一知己,胜过千万朋友。

    “今晚的酒很好喝,谢谢你朋友。”

    对方以朋友称呼,李牧尘自然不会拒人于千里之外。

    那姑娘走了,二人没有互留对方的姓名,一面之缘,若是缘尽于此,今晚过后,见面不相识不过匆匆路人;若是缘分未尽,千里自会相见。

    那女子离开酒馆,消失于繁华热闹的街头,李牧尘在楼阁窗口目送她的离开。

    …;…;

    “公主殿下,您方才去了哪里?”

    手下之人着急问道,他们不远千里。跋山涉水而来,方才来到长安城第一天便赶上庙会,人潮涌动,不曾想公主好奇心重,于人群中走失,可算急坏了众人。

    那女子指着不远处的酒馆,说道:“喝酒!”

    “啊?”

    那女子嫣然一笑,不再做答。

    保护女子的中年男子说道:“临行前,王上交代过,莫要与中原人交流攀谈,他们中原之人最是狡猾,言不由衷,心中伎俩无人可揣测清楚。”

    外族之人,他们视中原人为“狼”,以狼做比喻可算不得好的称呼。

    无论草原还是山林,狼都是一种集狡猾和凶残于一体的可怕动物,他们凶猛至极,一旦抓住机会,便会用那锋利的狼爪将猎物撕裂,食肉吞骨。

    “世间皆为因果,万物都有两面。中原之人也不见得全都是坏人。”女子说,那酒馆与之对饮的男子应该不是坏人,反正她是这么认为的。

    那女子进去娇子中,撕下伪装的面具,枝头麻雀登时变成梧桐凤凰。

    灵动的双眸,炯炯有神,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鬓湿玉臂寒。她是落入凡间的仙女,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仿佛将男子魂魄勾引去。

    与莫千雪之美不同,两者各有所长,一位是冰清玉洁,一位是炎阳似火。二女若处一方天地,她们便是世间女子的两个极端,冰与火,冷艳和火热。

    ………

    ………

    天字班,三位大才女齐聚街头,不得不说,算的上街边靓丽的风景线。

    走在庙山的商业街上,回头率无数,三位大美女放任于古代和现代无法自拔。他们的眼神充满着美女的渴望。

    大胆者上前,未及靠近半米,那人便被三两大汉抛飞出去。

    她们皆是侯爵子孙,又是豆蔻少年,出门保卫他们的侍卫又岂能少得了?

    “小怡?”

    莫千雪于街头“扫荡”,看见三个身影,定眼一瞧,果真是她们。

    “你是…;…;雪儿?”

    若非房怡与她相熟,否则也是瞧不出她便是莫千雪本尊。

    “你怎会如此打扮?”

    房怡问出这个问题忽然觉地很傻,像莫千雪此等美女,不精心伪装一番,走在街边引起不少轰动。

    噗通。

    小胖子一屁股坐在地上,累地气喘如牛,大口大口地呼吸着空气,走了一个晚上,而非他虚弱无力,只叹莫千雪买的东西太多。

    房怡见状,派随行兵卫替冯汝冰分担。小胖子叹息,说道:“房怡还是你好,嫂子要是能有你一半温柔就好了。”

    咣当一脚,莫千雪暴力地踢在他的屁股上,痛地嗷嗷大叫。

    “哦对了,你们来次做什么?”

    东府距离长安本城也是有段距离,若非东府地域之人,来此处逛庙会之人大都闲来无事凑热闹好玩者。

    “听说附近有家衣物店款式样貌皆是上品,我等来此处挑选几件顺眼衣物,带花灯会那晚穿戴用。”房怡说道。

    “呀,你不说我都忘记买衣服,胖子。咱们走!!”

    莫千雪做事向来雷厉风行,说走就走,敢爱敢恨,在外人来看,她是个假小子,在房怡看来,最是羡慕得紧。

    …;…;

    与此同时,更多的陌生面孔出现在庙会之上,有来自西域、高丽国、北俄和匈奴之人,突然大量异族之人涌入东府地界。

    直觉告诉李牧尘,事情不简单,不久得将来可能有祸事发生。

    而一直令李牧尘不安的,他的心里好似一块大石头阻的慌,右眼皮跳个不停。

    恰逢花灯会,届时长安城以及周边四个府地皆是欢腾非凡,若有好事者,从中挑拨事端,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嗖!!

    飞影划破长空,飞刀穿透窗户纸,顶在立柱之上,李牧尘侧身躲过,见那飞刀之上携带一张泛黄旧纸。

    李牧尘当即打开,纸条中写有两行字:

    “月掩太微垣,且行且珍惜!”

    没有落款之人,也不知从何而来,飞刀传信,却不说明白,李牧尘看着糊涂,脑袋一片浆糊,不明白纸条所写的内容之意。

    何为太微垣?不解其意,应是星象之学,“那且行且珍惜”五个字绝不是祝福,更像是诀别?

    一天之中发生太多的事情,怒杀贪官污吏、拆穿骗人道士、神秘杀手、与陌生对饮、一封摸不着头脑的信,此类等等,实在令人费解。

    如今各方势力齐聚长安城,隐约将有大事发生,而谁又会在此即将爆发地大事中遭殃呢?

第79章 花灯会() 
花灯会。

    一场花灯的“盛宴”,届时,整个长安城都会被灯光照亮,犹如春节那般万家灯火通明,共同点亮华夏大地。

    恰逢庙会的后一天,许些年轻一辈皆以备好漂亮的衣服,只待花灯会那晚穿着漂亮衣服,齐聚灞桥河岸两边,与万千才子佳人共度良宵。

    花灯会这天,许多好玩之事。放花灯、河岸许愿、斗文斗武等等,不同人都报以不同的期望。

    相传当时有一麦姓男子,多年前已娶妻,却一直未能生育,其妻劝说丈夫娶妾氏,以继香火,麦姓男子坚决不允。这天,麦姓男子携妻来于此闲游,在此买了一盏“观音送子莲花灯”,累了。便坐在一块石头上休息。意想不到是,回家后的第二年,其妻便诞下一子。

    久而久之,花灯时节就此传开,每年这天便会举行花灯会。

    起初之时。花灯会承载之期盼以‘求子育后’,后逐渐发展,成为年轻一代人欢乐的海洋。

    才子佳人公约河岸边,邀请三五好友,痛饮对酌。又或竞相较量一番,日子好不快活。

    老人齐聚茶馆,品尝畅谈余下人生;中年人共聚酒馆,痛诉不公人生;已婚未生育女子,于接到买花灯,祈求来年延后继承香火。

    而青年者,大街小巷皆有散布,当然至多之人选择灞桥河岸之地,此为一处青年才俊休憩之所,面域很广,尚可容纳千人地青石板广场。到时候,诸多长安博学之人会聚集于此,大家相互切磋学问,度过一个美好而又充实的夜晚。

    牧王府。

    夜晚才是花灯会,李牧尘并没有赖床习惯,天是蒙蒙亮,天空露出一抹白光,他便是穿好衣服开始晨练。

    自从水儿离开后,他也逐渐习惯,通常此刻。李牧尘起床,,水儿也会随之起床,跟随李牧尘的步伐,一起习练《轩辕御龙诀》。

    小丫头每次都是香汗淋漓,很累却傻傻地笑,李牧尘不解她为何笑?只因他不懂水儿心中那份心意,与心爱之人一起的每分每秒都是快乐和幸福的。

    不知不觉中,已是晌午,太阳高挂于天,从后花园飘来地百花幽香,此刻整个王府都浸润在花香之中。

    晨练过后,李牧尘照常依旧,喝茶读书,古代生活不比现代,没有电脑网络以及任何高科技通讯,唯有看书打发时间才是最好地办法。而自己亦是深有体会古人为何会发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感叹。

    莫千雪的闺房,与李牧尘相隔一个房间,那曾是水儿的住处,却如今被她“霸占”。经她改造后,简陋的房间登时变成漂亮的闺房。

    李牧尘撇了一眼她的房间,不见任何动静,不由地皱眉。

    他们二人虽同居牧王府,却从未行过男女之事。

    于李牧尘而言,的确算个不小考验,只怪莫千雪长的太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