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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代相亲,错嫁郎君-第70章

小说: 代相亲,错嫁郎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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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这样已经很拉风了,但偏偏他的腰间还系着两块玉佩,左右各一块,打眼一看,显的此人烧包,好好的白瞎了一身的衣服,这就是个首饰架子啊!

    那男子伸手捂着嘴轻咳了两声,露出右手上的三枚戒指,没错,是三枚,拇指上一个云母绿的扳指,中指上一个硕大的红珊瑚戒指,小指上一枚猫眼石套环。

    一只手绿红黄,不伦不类,整个一位土包子发了财不知怎么显摆好。

    沈乐君鄙夷的从上到下打量了男子一遍,心情奇异的好了些,就像看新奇的动物一般等着男子下面的话。

    “姑娘的想象力太丰富了,在下李成玉,对小姐佩服的五体投地!”

    沈乐君嘴边的笑意猛的顿住,接着很快的收回,眯着鄙夷的上下打量了这个真的李成玉,然后用鼻子哼一声,给他一个白眼,转身站到了一旁。

    李成玉深吸一口气,郁闷的看着沈乐君一副见到大便的嫌弃样,半晌伸手指着沈乐君,尾指高高翘起,“你,你,真是无礼!”

    刘妮嘴角含笑走到沈乐君的一旁,“你也看到那人多奇葩了吧?”

    沈乐君哼了一声,“真是奇葩!”

    “他就住在我们隔壁,我早就见识过了,每天穿的衣服都不戴重样的,估计他家那首饰得用筐装了!”刘妮小声的说道。

    “整个一花花鸡!”沈乐君抬眼撇了李成玉一眼。

    “听说他们家是开首饰铺的,他在安驰县时就是活招牌!”刘妮眼睛看着人群中的李成玉,目光稍稍复杂。

    人跟人的命真是不同,刘妮全身上下只有耳朵上的一对小银环还算贵重,这还是她娘嫁妆里压箱子底的宝贝呢,一直舍不得戴,本来是要等刘妮嫁人时当嫁妆的。

    这次刘妮来建邺任职,她娘怕她身无长物在外被人看不起,临来时,特意拿出来送给她。

    刘妮收回打量李成玉那只花花鸡的视线,看向身旁的沈乐君。

    沈乐君一身淡紫色长裙,耳边的一对紫水晶的耳档称的她的皮肤更加水灵白希,头上带着一套珍珠的簪花精致淡雅,整个人装扮起来娇俏可人,也不怪李成玉往沈乐君身边站,留意她的一举一动了。

    刘妮头上两朵便宜的绢花和耳朵上的一对小银环跟他们比起来,简直寒酸的到家了,刘妮有些失落,更加安静的站在一旁,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沈乐君和刘妮碰巧分在了一起,都是去通政使司任职,刘妮毕竟考学时的段数比沈乐君高,她任通政使司文书,九品,沈乐君是通政使司执笔,没品。

    通政使司掌受四方奏章,说白了就是无论是谁给皇帝或内阁大臣呈上的奏章,先是要经过通政使司的检阅校正才能上呈朝堂。

    三品以上官员的奏章是由左右参议检阅,六品以上官员的奏章是由知事检阅,只有六品一下官员的奏章才是由执笔检阅,执笔是通政使司最底层的员工了。

    一个文书负责四个执笔,来监督检阅她们的工作。

    李成玉被分在了顺天府巡街使,说白了就是巡逻的。

    “辛亏没跟那个花花鸡分一起。”沈乐君一脸嫌弃的跟刘妮说道。

    刘妮有些走神,崔云秀被分到大理寺七品官员,比起她这个枯燥的文书要有很多油水可劳了,光官衔也比自己高两级。

    沈乐君推了刘妮一把,她才回神,“啊?对,是啊,他那个工作也不太好,天天风吹日晒的!”

    “哈哈,就让他这只花花鸡去街上转呗,天天招摇的摆弄着他的首饰,那个工作很适合他!”沈乐君不厚道的笑道。

    “嗯!”刘妮轻轻应了一声,她的心里有些不平衡,科举时她只比崔玉秀低了三名,没想到任职差的这么远,真是人同命不同啊!

    沈乐君见刘妮兴致不高也不再跟她攀谈,毕竟也不是很熟,现在更加想念崔云秀了,崔云秀要是在这,就能和她好好的讨论一番了,将李成玉加损带贬的取乐,两个人嘻嘻哈哈笑在一起。

    沈乐君抬眼看了一眼大理寺那等着登记的崔云秀,她的笑容少了很多,脸上总是淡淡的忧伤,刚才见到沈乐君也没有过来打招呼,而是淡淡点了下头,就转过身去。

    好不容易等着报道完了,已经快到晌午了,沈乐君揉了揉咕咕叫的肚子,走到刘妮身边,“刘妮姐,咱们一起去吃个饭吗?快到中午了!”

    “啊?我不去了,回去还得再收拾一下东西,明天就正式报道了,再说昨天我和云秀买了吃食还剩下很多呢,晌午正好热热吃!”刘妮推脱道。

    “那好吧!”沈乐君微微有些失望,“那明天见吧!”

    “嗯,明天见!”

    刘妮别了沈乐君,走到外城的一条小街上,在街边的小摊上买了两个白馒头,一边走一边吃着。

    刘妮从小读书好,家里为了培养她花了一半的积蓄,也不让她下地干活,好吃的都紧着她吃,几个弟弟倒是受了很多苦,最小的六弟更是在遇到旱灾的那年卖给了人贩子。

    这次来建邺租房,已经把家里的底掏了个空,就这样租完房也所剩无几了。

    刘妮的饭量不大,吃了一个半白馒头就吃不下去了,她把剩下的半个用纸包好放进随身带的小包里,留着下顿吃,白馒头两个铜板一个,这要是在家里恐怕都不能顿顿吃的,平时吃的都是参了粗面的黑馒头。

    第二天大家正式上任,沈乐君出乎意料的又见到了那个真正的李成玉。

    李成玉手里提着一个大袋子,里面放了三十包玉芳斋的新式糕点,进了屋就不停的发,一人一包。

    想那玉芳斋的新式糕点,一包怎么也得半两银子,这三十包就得十五两银子,她们这最底层的人员,一个月的月银不过十两,这十五两就是一个半月的工资啊!

    “这只花花鸡,真是大手笔啊,这么有钱还来这工作干嘛?”沈乐君扶着下巴驻在自己的办工桌上感慨道。

    “谁是花花鸡啊?”一旁拿着分到的一包点心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好奇的问道。

    “啊?没,我说我们家养的一只花公鸡呢!”沈乐君有些尴尬的笑了笑,然后恭敬的和中年男人打着招呼,“孙文书好!”

    “哎呀,沈妹妹不用这么客气,叫我孙大哥就行,你不说我也知道,花花鸡对于李成玉来说也够贴切的,穿成那样,太花哨了!”孙文书一点架子也没有,倒是很平易近人的很。

    噗嗤,一旁翻看公文的刘妮笑了出来,她抬头看向沈乐君,“看来花花鸡这个外号很快就要被你叫响了!”

    几个人说笑着,李成玉提着剩下的几包点心走了过来。

    …本章完结…

164招收率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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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原来是你们两啊,你们好,我叫李成玉!”李成玉笑着介绍着自己。

    刘妮也礼貌的打了招呼,只有沈乐君一脸的好奇,“李公子啊,我记得昨天你不是分到顺天府了吗?怎么又倒这了?”

    “哦,是这样,我觉得巡街那个工作不太适合我,就拖人找了一下国子监管分配的大人,没想到那大人这么体训属下,很快就给我调配了工作!”李成玉也不隐瞒,毫无心机的说了出来。

    “哦,你真是厉害!”沈乐君举了举大拇指,伸手拿起桌子上的糕点,三两下将外包装拆开,捏起一块放进嘴里。

    “好吃吗?”李成玉期待的看着沈乐君,自己送的东西,总是希望大家能喜欢的。

    “有点太甜了,我还是觉得玉芳斋的豌豆黄更好吃,你下次尝尝,绵软适中,也不是很甜,很好吃的!”沈乐君只吃了一块就将剩下的糕点放在了一旁。

    “哦,那下次我去买来尝尝!”李成玉挠着头,一副受教了的模样。

    李成玉出了这个房间时,沈乐君才又打开纸包,捏起糕点吃了一块,嘴里嘟囔道;“死小子,上次姑奶奶排了一个小时的队都没买到,你一下子买了这么多!”

    刘妮拿起糕点包看了看,闻着里面的香味就好吃,但她还是忍住了拆开的冲动,她要带回去和崔云秀一起吃。

    倒不是她和崔云秀有多么要好,而是平常无论吃饭还是别的,都是崔云秀花的银子多,她没有什么好回报的,这包糕点正好带给她,到时候自己可以拿一块尝尝就好了,刘妮暗暗的想到。

    通政使司的工作就是看各地呈上来的文书,而那些官员们就爱写这个,有事没事上个公文,要么歌颂一下朝廷的政策好,国泰民安,要么夸一下上级,兢兢业业,此类没有任何营养的文书海了去了。

    每天沈乐君的桌子上都堆着各地送来的文书,她专门负责大华北边通州地段六品以下官员上呈的文书,通州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一个州包括了五个县,其中汴梁城就是通州的一个城。

    连着看了五天的文书了,沈乐君一开始的那点子热情早就消磨殆尽,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一天十个时辰都埋进文书里看那些老学究写的之乎者,确实很烦人!

    “怎么样了,看完了吗?”刘妮走进沈乐君他们这一组的房间内问道。

    刘妮是通政使司文书,正是管着沈乐君和李成玉等四个执笔。

    沈乐君抬起头噘着嘴说道,“快了,还有十来本!”

    “我这还有最后一本!”李成玉举手报告道,然后看了一眼沈乐君说道,“沈妹妹别急,一会我看完了帮你!”

    “谁你是妹妹啊,别瞎叫!”沈乐君心情不好,说话就冲了些。

    “我不是说啊,乐君你中午要不是拿着本史册一个劲的看,你现在估计也要看完了!”李成玉心直口快的说道。

    “喂,李成玉,我休息时间看什么书你都管,你管的也太宽了吧?”

    “不是管的宽,你想啊,一个人的精力就这么多,你都用在看书上了,你检阅文书时精力就少了啊,当然会完不成工作了!”

    “你!”沈乐君刚要说,刘妮就压了下去,“行了,你两也别吵了,还有半个时辰就收工了,咱们一起看,要不明天休沐还得来看文书,那岂不是更麻烦!”

    沈乐君也乖乖闭了嘴,其他的那两个老人早就看完了,去别的屋喝茶聊天去了。

    新人就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哪样的要认真检阅,哪样的好歹看看就行,没有摸到里面的诀窍,本本都一个字一个字的扣,自然要费时间的。

    沈乐君柱着下巴拿起一本心的文书,刚看了两眼就来了精神,看完最后一行字说道,“汴梁旱灾,申请拨银子呢!”

    “旱灾上报应该是通州总督上报啊,怎么会是个小小的知府呢?“刘妮不解的问道。

    “嗨,那就是汴梁知府虚假上报,申请官银呗,那官银一级级播下去,他们能捞好多油水呢!”李成玉伸了个懒腰,坐了一下午,身子都僵硬了。

    “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刘妮伸手将手里的文书放在看完的那一摞里,伸手又拿了一本,“重大的天灾是有损政业影响升官的,再严重的,一方的大官都是有可能被贬职的!”

    “嗯!”沈乐君和李成玉都点了点头,沈乐君对刘妮佩服的很,“刘妮姐,你懂的可真多!”

    “这些是常识啦,书上都写了,回头你们多看看书就明白了!”刘妮谦虚的说道,她没有点名,自己这些天每晚看相关的书看都看到深夜。

    终于几个人在收工前看完了这些文书,沈乐君刚要将看完的这些都整理好,刘妮就拦下了她,“别忙活了,该收工了,明天我还再校对第二遍好了!”

    “刘文书,后天就上车送往内阁了,你还要校对?”李成玉不敢置信的问道。

    “是啊,明天我会来这再校对一遍的,放心,只是过过眼,用不了多少时间的!”刘妮笑着说道。

    “可,可是明天休沐啊,上五天才有一天假可放,你也要来通政使司吗?”沈乐君皱眉问道。

    “我也没有别的事啊,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刘妮拉了沈乐君就往外走,临走前不忘嘱咐后面的李成玉,“李公子,将门窗关好啊!”

    沈乐君嘟囔道,“还公子?你应该叫他花花鸡!”

    李成玉关着门听了半句,不解的问道,“什么花花鸡?你们要去吃鸡吗?我也去!”

    沈乐君和刘妮在前面都大笑起来,沈乐君的声音远远传来,“我们不吃鸡,我们天天看就好了!”

    “鸡不吃是用来看的吗?”李成玉疑惑不解。

    第二天刘妮早早的吃完饭就出了租房的小院,转过一条街,一辆不起眼的马车停在路边,她往那面张望了两眼,就见轿子旁的一个小厮走了过来。

    “刘小姐,我们家主子有请!”那小厮恭敬的说道。

    刘妮在建邺认识的人很少,怎么会有人专门要见她?

    刘妮上了马车,马车里的视线很暗,窗户被厚厚的黑布盖住,她隐约能看清里面坐着的是个男人。

    那个男人缓缓说道,“刘大人,早啊!”

    建邺城的一个破旧的四合院内,一个半大的少年高高兴兴的提着一大包现出锅的包子走了进来。

    “哥,哥,我听人说府衙招率役呢!”少年将包子放在堂屋的桌子上,对面坐着一个黑衣的男人,正是卫九。

    “先去叫弟弟妹妹吃饭,率役不是那么好进的,得有人才行,而且很辛苦!”卫九拿来十几个碗,从锅里盛出一碗碗的薄粥。

    “不试试哪知道!”卫橙边说边往外走,不一会的功夫进来一大帮的孩子,有大有小,大的不过十一二岁,小的才三四岁。

    “我听卖包子的那老板说,率役不累,一个月还能挣到二两银子呢,多好的工作啊!”卫橙说着将包子分给弟弟妹妹们!

    “二哥,那率役这么好啊,要不我也去吧!”家里十二岁的老三兴奋的说道。

    “你太小了,我去还差不多!”卫橙张嘴咬了一口,那包子就少了一半。

    没几下,那个包子就被他填进了肚子,他刚要伸手再拿一个,看了一眼弟弟妹妹们小口小口吃着包子,又把手缩了回来,端起面前的碗,喝起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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