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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重生之领主传奇-第184章

小说: 重生之领主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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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令下去,开发黑泥沼泽的三路所有的劳作部队全部停止作业,在营中待命,三路所有的骑士即日赶到这里,我要召开一次会议……”

    洛里斯特对侍卫下了命令,顷刻间传递命令的信使从营中涌出,快马加鞭赶往四方。

    晚上,不大的营帐被数十名家族骑士挤得满满当当,不少骑士身上还带着一身的尘泥,大家都很好奇洛里斯特为什么会突然召集家族骑士开这个会议,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雷迪掀开后帐的帐帘,洛里斯特紧绷着脸走了进来。

    “向大人致敬!”博得芬格喝道,营帐内所有家族骑士立正,行骑士抚胸礼。

    洛里斯特点点头:“免礼,坐下吧。”

    “今天召集大家前来,有个坏消息要通知大家。二王子发了失心疯,上次给我写信,要求我去觐见,还要求我们家族给他送上五十万金福德,并且每年给他上交一千万斤雪盐做为年供,被我拒绝了。现在他要号召北地贵族出兵征伐我们家族,很快就会兵临城下了。”

    “轰”的一声大帐顿时一片喧嚷,让洛里斯特惊异的是,几乎所有人都一脸的兴奋,真搞不明白,要打仗了有那么开心吗?

    “洛克,你的计谋真棒,上次让我们把魔兽身上的箭痕改成剑刺枪伤,现在果然有一群傻子上门挨揍来了……”挨尔高兴的说。

    洛里斯特一脸的黑线,天地良心,上次吩咐埃尔把魔兽身上的箭痕改成别的主要是洛里斯特不想让外人知道自己家族已经有了这么强大的战车钢弩,财不露白的道理洛里斯特还是明白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洛里斯特还想借那些魔兽尸体上的伤痕告诉别人诺顿家族武装的实力强大,即便是这么凶暴的魔兽也照样毙命在诺顿家族武装的刀枪之下。

    可惜的是洛里斯特不明白二王子是从另一个方向来解读这些魔兽尸体身上的伤痕,反而得出了诺顿家族武装抵御魔兽潮损失惨重的结果,这才下了决心要对诺顿家族动武。要是洛里斯特知道的话,只能感叹自己的自作聪明反而带来了一场战争。

    “大人,请放心,凭我们家武装的实力,打败二王子的北地贵族联军不在话下。这次我们不但要打败敌人,还要多抓俘虏……”博得芬格代表所有的家族骑士表示此战必胜的决心和斗志。

    “多抓俘虏?抓俘虏还要我们给粮食,你养啊?”洛里斯特笑骂了一句,也不在意。大家都有必胜的信心可是好事,只是似乎太好战了些,听闻战争临近竟是个个欣喜异常,真是奇怪,平常可没觉得这么多人都是好战分子啊?

    “有必胜的决心是好事,但也不能大意,我们家族武装实力强大,这次要给二王子这些贵族一个深刻的教训,绝了他们觊觎我们家族领地和财富的豺狼之心。但战场形势变幻莫测,大家还是要多加小心,以免胜利来临之前还被疯狗咬一口,那样即使获胜也是得不偿失,希望大家要注意。”洛里斯特提醒了一句。

    “既然敌人很快就要打上门来我们也得做好应战的准备。下面我命令,暂停黑泥沼泽的开发事宜,五天之内家族领地里的守备队各归原处,作好随时调动的准备。所有家族正规武装集结到磐石城堡,休整军备。新兵营已经接受训练两个月的预备士兵立即编入现役,尽快的熟悉新的编制,做好出战的准备。”洛里斯特下达了命令。

    “是,大人!”

    ……(。)

    ps:  前天电业局换变压器,社区停电一天以至无法更新,非常抱歉。今天早上四点起床码字十四小时,还差点就可以补上,先发一章,过会还有一章。现在想想那些文抄公,据说一小时都能码四五万字,手残党万分羡慕中。

    另外感谢那些投票打赏的书友们,是你们的厚爱才是我坚持码字的动力,再次感谢你们。此致敬礼!

第一百八十九章 大战之前() 
第一百八十九章大战之前

    刚刚回到磐石城堡的洛里斯特正好接到肯麦斯家族的信使,信使是肯麦斯伯爵的父亲肯麦斯家主派来的。信上说因为肯麦斯伯爵被二王子软禁,所以肯麦斯家族不得不出兵助战。不过肯麦斯家主在信中保证,肯麦斯家族武装派出的两万士兵决不会自告奋勇的冲在前头攻城,他们只会跟随在后面呐喊助威而已。

    “老奸巨滑……”送走信使后洛里斯特评论道,不过他也理解肯麦斯家族的无奈,做墙头草也有墙头草的苦处,风大往哪摆可风向是会随时转变的。别看肯麦斯家主说的信誓旦旦,出动两万人的家族武装只是打打酱油,这可能吗?一旦诺顿家族失势,保证肯麦斯家族利马翻脸,落井下石可是这些商业世家的拿手好戏。

    肯麦斯伯爵落在二王子的手里,二王子要是不借此利用肯麦斯家族那两万人那才真是猪,最大的可能就逼迫这两万人做为攻城战的主力。可惜二王子失算的是,洛里斯特根本不想打什么防守战,他要在野战中堂堂正正的击败二王子的那个王国第一军团,给所有人立个下马威,肯麦斯家族也算是逃过了一劫。

    第二天晚上,两个身穿灰袍戴着兜帽的神秘男子进了磐石城堡,他们自称是飞马家族菲利姆男爵派来的信使。奥维基斯没收了他们随身携带的武器,又派人摸遍了这两个人的浑身上下,确认没有任何利器后才把他们带到了洛里斯特的面前。

    当前面那位男子放下兜帽脱下灰袍后,洛里斯特吃惊的站了起来:“非利姆男爵,你怎么来了?”

    这位男子正是飞马家族的菲利姆。查尔沃德男爵。

    “叫我查克吧,虽然我们只是正式见过一面。可我感觉飞马家族和怒熊家族能成为同盟,所以我来了,还带来了飞马家族的友谊。”非利姆男爵笑道,向洛里斯特伸出了右手。

    洛里斯特上前一步,两只手紧紧的握在一起。

    “我很高兴能获得飞马家族的友谊,但诺顿家族目前的形势很严峻。男爵大人应该很清楚,那为什么还愿意伸出援手?”洛里斯特问道。

    “开门见山吧,我们飞马家族已经受够了二王子这个蠢货。这次我易装而来,就是想于诺顿家族联手,打败二王子,让他吃个大亏,也好让绑在飞马家族身上的缰绳松弛一些,让飞马家族获得休养和喘息的时间。”菲利姆男爵直接道明了来意。

    面对洛里斯特询问的眼神,菲利姆男爵苦笑道:“其实我并不愿意到北地来。你应该知道,我们飞马家族的传统家族领地是在帝国的南部省,也就是被那个蠢货改成南部三郡那里。帝国内战期间,我投入到二王子的麾下,为他征战五年,就是希望能获封爵位,回到家族领地去。

    只是我没想到,王国成立之时。二王子派他的亲信找到了我,说是因为王国初立。财政紧张,要求我捐献一大笔财物资金,这样才能得到爵位成为领地贵族。我相信了二王子的承诺,答应为他筹集一大笔财物,不过我要求将我的领地册封到飞马家族传统的家族领地去,二王子答应了。

    结果我成为男爵的那天。才知道自己的领地被册封到了北地。我去问二王子,二王子却说什么他要出兵攻打梅莱茵公国,这样南部三郡就成了前沿,所以他才把我册封到了北地。

    后来我才知道,是我献上的那一大笔财物让二王子产生了怀疑。他认为百年前飞马家族和克里森四世的新月战争,在战败前将无数的财物埋藏在家族领地里。所以我这次才能很快的献上那么一大笔的资金。于是二王子派人去了我的家族传统领地,到处乱挖寻找所谓的宝藏,甚至还把我祖先的墓葬都挖了起来……”

    说到这里菲利姆双眼通红,愤怒不已:“前年我回家族传统领地祭祖时才发现家族墓园遭到了破坏,我去质问二王子,他竟然狡辩说不是他干的,而是梅莱茵大公的部队入侵南部三郡时做的。我当时也只好忍下了这口气,毕竟他是国王……

    来北地之前,二王子教唆我们这些被册封到北地的领主,挑起和老的北地领主的战争,并且承诺我们不管打下多大的领地他都会予以承认,只要我们有这个能力。所以几年前北地战火纷起,我虽然只是个男爵,但也打下了领地旁边一个子爵领和两个男爵领,四个领地连成一片后我就没再动兵,只想经营好领地。

    两年前二王子出兵马德拉斯公国,命令我出兵相助,我派我的表弟带了一千兵马前去,结果被这蠢货全给丢了,一个人都没回来。我表弟随我征战十余年,身为白银三星的骑士,很有可能象我一样晋升为黄金骑士,就这么没了,那蠢货却什么也没表示,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菲利姆男爵越说越愤怒:“那蠢货钻了你们诺顿家族打败卢金斯公爵的空子,强占了大公领,刚刚站稳脚跟就翻脸不认人。我刚刚给他上交了年供转眼他就派了收税官到原先的那个子爵领和两个男爵领收税,还派士兵去领民的家里翻箱倒柜的搜寻财物。我分辨说我已经刚刚上交过了年供,那收税官却说那是我男爵领的,不算这边的子爵领和两个男爵领。

    我又去找了那蠢货,那蠢货却一本正经的说,那是以前,北地归属卢金斯大公,现在是他亲领,他决不允许再有领地战争。而且他还准备将所有失去领主的领地归于他直辖。我们拼死拼活打下的领地就这么化为乌有,失去了那三个领地,我拿什么去维持家族近万人的武装,养活我的领民?”

    菲利姆男爵情绪激动的紧握着洛里斯特的手:“所以我这次下定了决心,想与你们诺顿家族联手,给这个蠢货一个深刻的教训。我有个主意。可以一战打败这个蠢货的王国第一军团。”

    菲利姆男爵的主意很简单,就是夜袭。飞马家族这次被胁迫出兵五千助战,菲利姆男爵就是想做内应,再来一次“破晓之袭”。他相信马德拉斯大公能做到的那么飞马家族和怒熊家族联手同样能做到。

    洛里斯特微笑着摇摇头,他告诉菲利姆男爵,不需要什么夜袭。对付二王子他有信心在正大光明的野战中将二王子的王国第一军团一举摧毁,让世人瞧瞧怒熊家族武装的实力和无敌的强大。

    洛里斯特不需要菲利姆男爵做什么,只要约束好飞马家族的五千兵马不要闯入到战场中去就行,避免误伤。

    菲利姆男爵被洛里斯特的自信搞得有些摸不着头脑,他提醒洛里斯特,二王子虽然是个蠢货,可第一军团再怎么说也是五万六千人,加上沙欣男爵的一万兵马,肯麦斯伯爵的两万家族武装。还有飞马家的五千,再加上其余北地领主杂七杂八的部队,总共加起来超过十万人马有余,难道洛里斯特真的有信心在野战中一战奏凯?

    洛里斯特笑着告诉菲利姆男爵,沙欣男爵和肯麦斯伯爵和他一样,不会主动参与到战事中去。剩下二王子的第一军团和那些北地贵族的联军,呵呵,土鸡瓦狗而已。洛里斯特很轻蔑的说。

    那我总得做点什么吧?我可不想就这么干看着。菲利姆男爵不甘心的说。

    “这样吧……”洛里斯特沉思了片刻拿过一张北地地图:“你们家族派遣的五千士兵最好都骑上马。一旦二王子的王国弟一军团失败你们就快马加鞭趁其不备将亨得利福索桥关卡和弗雷斯德要塞城堡拿下,这旁边的两个城镇和三个庄园城堡都归于飞马家族所有。相信这样可以养活你们的家族士兵并有余力扩充部队了。”

    “你的意思是?”菲利姆男爵有些疑惑。

    “没错,我准备这一战就把二王子这蠢货给赶出北地,省得他再在北地兴风作浪,搅得大伙不得安宁。”洛里斯特自信满满的表示。

    菲利姆男爵将信将疑:“那吉尔杜斯克城呢?”

    “大公领从吉尔杜斯克城起的另一半我将交给沙欣男爵,你们两家平分大公领。”洛里斯特不容置疑的回答,

    “好吧。那就这样分吧。”虽然大公领的首府不归自己,但有了亨得利福索桥,那渡江过桥费还是一笔细水长流的财源,这点菲利姆男爵还是很满意的。现在他只担心一件事,诺顿家族武装的实力究竟能不能将二王子一举打垮。这将是最关键的问题。

    “放心,再过十来天你就会亲眼看到,到时你就会明白我的自信从哪里来的。”洛里斯特笑着送走菲利姆男爵。

    “大人,你是不是怀疑菲利姆男爵是二王子派来的奸细,所以才拒绝他提出的夜袭建议?”塔格尔迟疑的问道,做为洛里斯特的亲随,在洛里斯特和菲利姆男爵会晤期间他一直侍立在旁边。

    洛里斯特摇摇头:“塔格尔,你不明白,做为贵族,菲利姆男爵是不可能为二王子做奸细的,就算二王子获胜,那这事传扬出去飞马家族百年的声誉就没了,人人都会唾弃屏弃他的家族,在贵族之中他将会被孤立起来,没人会愿意和他们家族交往,那时对他来说,活着比死更难受。”

    “那大人为什么不采用夜袭的建议,有菲利姆男爵的部队做内应,我们不是更容易取胜吗?”塔格尔又问。

    “塔格尔,这次我们家族是要立威,让世人见识我们家族武装的强大和厉害,所以用野战震慑敌人。夜袭的确容易取胜,但会让人觉得我们家族是投机取巧,心里会不服气。我这次要借二王子这只鸡给所有的猴子看看,今后还有谁敢来惹怒我们诺顿家族!”

    “二王子是鸡?还有猴子?大人的话太深奥了……”塔格尔抓着头皮沉思中……

    ……

    六月十四日,北地索姆河。

    早已到达此地的肯麦斯家族武装在此搭建了大营,近万个帐篷次第有序,构成了一个气势恢弘的庞大军营。

    二王子骑着一匹高大的青色齐诺骏马,意气风发的望着络绎不绝的部队陆续进入军营之中。

    “你们肯麦斯家族办事,我很满意。”二王子趾高气扬的夸赞身边的肯麦斯伯爵。

    “身为您的下属。这是我们应该效力的。”肯麦斯伯爵有气无力的回答。他没想到二王子竟然会软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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