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聂小倩-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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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小倩是鬼,从来不哭,也不怕鬼哭,就更不怕狼虫虎豹了。
何况她虽然是兰若寺里最弱小的那一只女鬼,但她还是有那么一点法力的(姑且叫法力),能调动附近的阴煞之气对敌。
譬如她一时兴起,吹了口阴气,立即把下面那群嚎月的饿狼吓得夹着旗杆也似的尾巴,屁滚尿流慌不择路逃亡密林深处。
夹在小镜湖和郭北县之间的一片黑风林大概在三四里,聂小倩在低空御风飘飞,行的是直线,底下那些长林古木阻碍不了她,所以没一会儿她就走出了黑风林,正式朝郭北县踏出了一步。
这是她成为女鬼以来踏出的一小步,却也是她为之后挣脱千年老妖婆设下的枷锁的一大步。
一步之后,她没有感到痛苦,立即意识到情况自己所猜想的那样,强大之后,她能走得更远。
虽然笼牢还是那个笼牢,但在她的努力挣扎之下,宽松了很多很多。
自从成为聂小倩,她就再也没有见过人烟,眼看郭北县在即,顿时心生欢喜,加快了速度。
郭北县这种古代的小城镇,没有如聂小倩想像的那样,太阳一下山就漆黑如夜。遥遥的,反而是看见无数灯火,宛如天上的繁星,却又比繁星多了些暖意。
等到终于进入县城里面,她才发现,原来郭北县是一个人烟稠密的大县,不是什么小城镇,而且夜市发达得很。
大街小巷店铺林立,灯火煌煌,行人如织,各种小贩、货郎叫卖不绝,还有跑江湖耍杂活卖艺的在那里吞云吐火舞刀弄枪,一派海清河晏的太平盛世景象,丝毫没有乱世将起的忧愁。
兰若寺闹鬼,然则兰若寺早已荒废多年,老妖婆又只在招魂岗那一小片地方作恶,没有波及到这边的繁华。所以郭北县的县民虽然都听说过兰若寺闹鬼的事,却都当作是茶余饭后的谈资,并没有太当一回事。
闹鬼就闹鬼,不去那边不就行了。何况这闹鬼的地方,在郭北县也不只兰若寺那一处。
在阴间,鬼看不见人;在阳间,人看不见鬼。
除非有得道高人,不然聂小倩只要不显形,就不用担心被人看破自己的阴魂之身。
只是大街上行人太多,他们气血十足,挤在一处,阳气太过旺盛,她一弱小阴魂,跻身其间,就像大海里狂涛怒浪的一叶扁舟,随时有倾覆的危险,所以即便行人看不见她,她也不敢在他们中间穿行。
附近感应不到什么高人,但聂小倩还是远远的,一边小心翼翼在上面飞檐走壁,满足那一丝武林高手的老旧情怀,一边饶有兴趣的打量着周遭的繁华。
可惜的是,这繁华再盛,也都不属于她,她甚至连融入其中都做不到。
人鬼殊途的分界,让她心生黯然。
然而相比之下,她想了想,又感觉已然不错。
千年老妖,的确强大,可再强大,也只能画地为牢,连招魂岗都离不开,不敢离开。
就连小青那些女鬼,在它的束缚之下也不敢踏足郭北县半步,因为那些女鬼不像她。她们勾引男人吸取阳气多了,活人对她们来说是极大的诱惑,要是被放到这外面来,恐怕是忍不住这么多诱惑的。
忍不住诱惑就会犯下大错,极有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引来法力高强的和尚道士,将她们给消灭,甚至带累老妖婆自己。
一路贪看不尽夜市繁华,聂小倩没有忘记的来这里的目的。
她父亲留下的那幅画,被辗转卖到了一家书画店里,她要去把画拿回来。
书画店不在热闹的夜市这边,她一时寻不着,随即腾空而起,在门窗墙壁间穿梭不停,却不知怎么地闯进了一位不知名的小姐的香闺里。
那小姐年约十四五岁,肌肤微丰,模样平常,正握着一支笔埋头伏案,似乎是在作画。
聂小倩是精于画道的,遇见同样的爱好者不禁就靠了过去,想要看看这位小姐的画工。
然而当她第一眼触及画纸时,整个阴魂就好像被晴天霹雳给击中了似的,差点没被击散。
实在是她看到的事物太过匪夷所思,以至于娇躯一震再震三震,震得一塌糊涂。
正聚精会神作画的小姐在聂小倩靠近的时候感觉到寒意,不由的放下笔,起来拿了一件薄薄的毯子披上,然后继续笔耕不辍。
在她的笔下,赤着身子坦胸露(乳)的一男一女,粘在一处做那妖精打架勾当的画面渐渐成型。
聂小倩怎么都想不到,她秉月夜游,在一个殷实人家的小姐香闺里,看到的居然是这位小姐在画春(宫)图。
就像那一部无厘头电影里的,唐伯虎拿了狼毫在挥动,大家都以为他在作画,没成想是在给鸡翅刷酱油。
焚琴煮鹤,大煞风景,莫过于此。
这要何等开放的程度啊,一个连碧玉初分瓜字年都未到的少女,居然心灵手巧到拥有一手出挑的辟邪画儿手艺。
聂小倩震惊之余,就多往那辟邪画儿瞧了几眼,倒不是她有多么的**。
这古代的春(宫)图,虽然工婉细腻,但人物比例失调,写意而不写实。从资讯发达的世界中来的人,什么没见过,爱情动作片等闲视之,都是看老了的。
她这般也就是好奇,图个新鲜。
从辟邪画儿少女香闺中出来,聂小倩还陷在百思不得其解当中,直到路过另一位富贵人家的小姐香闺。
这座香闺,装饰得清新秀气,淡雅脱俗。
里面一位小姐和伺候她的丫鬟,正在说着话。
“小姐,不是已经买回来了吗,何苦费力气再抄一遍?”
“你懂什么,那些粗鄙的字匠印出来的书,不知沾染了多少俗气,像《桃花误》这般好书,非抄不能读。”
“我确实不懂小姐你每买一本回来,都要自己动手抄一遍。”
“你看这《桃花误》里的公子和小姐,一个草笺裁锦字,一个秀帕裹柔肠……”
聂小倩听到这里不禁好奇了起来,那劳什子《桃花误》,究竟有多阳春白雪,人是书非借不能读,你居然水平高到非抄不能读?
她瞬移一般,一下子飘移到那小姐的几案前。
然后她看到了两个名字,一个念头闪过,顿时恍然大悟,想起自己曾经看过。
原来这位小姐所抄写的,讲的是在上元节放灯,一个穷书生和一位富家小姐,因为一盏桃花灯引出一连串误会与巧合,产生种种纠葛,最后穷书生守得云开见月明高中状元,并与富家小姐喜结良缘的故事。
其中虽也有斑斑曲折,但万变不离其宗,说的还是美貌小姐后花园赠金;落魄书生高中状元,那种套路已经耳熟能详到烂俗了的才子佳人。
“这种俗气的故事真有那么好看?”聂小倩念头不能通达了。
她如此想着,然后脑中闪过一个念头:“或许我写篇有别于这种才子佳人,真正不落窠臼的出来,以免这位小姐误入歧途。”
聂小倩的这个念头一出,搅动阴气,这梦里香闺里的两位少女就齐齐打了个寒颤。
“怎么突然一下子变冷,要下雪了?”
“小姐你是看书看痴了,这才初秋呢,白天都还暖和得紧,哪里就能下雪了。”
“你没听说过早穿棉袄午穿纱;围着火炉吃西瓜?”
“小姐,你这话就更怪了,哪有早上穿棉袄,午间穿纱的道理。”
“所以要多读书,增长见识,不然你这颗榆木脑袋,不知何时才能开窍。”
第五章 心念辗转费思量()
聂小倩因为才子佳人的事,念头不通达,就想要自己写一部新颖的出来,奇文共赏。
她如今已经不是前世那个文笔粗糙的小写手,脑中装着无数新奇古怪的故事,又有了华丽的文笔,完全可以假语村言,在脑中那些故事的基础上,进行再次推演,敷成故事新编。
而且她是写,不是著书立说,不求百圣齐鸣,没有那许多严谨方正,也从来不愤青,想着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文以载道,更没有写发财的念想。
死去已是万事空,堆金积玉,棺材带不去的瓦砾泥沙,贯朽栗红,皮囊盛不尽的臭淤粪土。
她女鬼一只,压根就没有物质需求。
聂小倩的目的很简单,让王琼英这样的吴下阿蒙开开眼界。
那位将《桃花坞》视为高雅脱俗之作的富家小姐,她打听到了,是郭北县富豪王百万的女儿,王琼英,她那个性子质朴天真的小丫鬟叫抱琴。
当然,实际上她也是在给自己另外找点事做,好继续撑着“活”下去,等待着投胎转世或者魂飞魄散的那一天。
不过究竟写什么,还是要好好想想。
她脑中无疑是装着许多故事的,但不是每一部都适合写出来。
后世那些动辄几百万字往上走的网络,爽则爽矣,奈何字数太多。她手头上可没有电脑没有打字机,靠一支狼毫,恐怕写到猴年马月,写秃了笔头,写到那王家大小姐都嫁作他人妇了,可能一部都还没写完。
几百万字的网络写不得。
如今这个大明是架空出来的王朝,与前世那个历史大明不同,不能写网络,能写的其实还是有很多的。
想到这里,聂小倩决定到这里的书店去实地考察一下。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调查一下出版市场,知道当今市道的出版方向就一头扎进去,太盲目了。
领先半步的是天才,领先一步的是疯子。
聂小倩认为,她来到这里,撞见王家小姐读书,冥冥中是有因由的。
那个因由,就是让她写来改进才子佳人继续恶化这样的社会风气,提高王家小姐这种年轻人的内涵,刺激市道的。
她不想自己一笔一划,辛辛苦苦写出来的没人看,更不想看到自己把递给那眼高于顶的王家小姐,结果被弃之如敝履,弄巧成拙,贻笑大方。
从王琼英的香闺里出来,聂小倩飘到了王家的前院。
或许动物的感官比较敏感,感应到聂小倩这样的阴魂的到来,前院里的一头大黑狗突然眦牙咧齿狂吠了起来。几个护院刀客安抚都安抚住,惊诧之下他们努力睁大眼睛,朝大黑狗吼叫的方向看去,却又什么都没有看到,只能面面相觑不了了之。
聂小倩没有理会这条看家护院的大黑狗,即便俗语有云,一黑二黄三花四白,这条大黑狗杀了能炖出一大锅来。
倒是躲在暗处的四个人,让她不由朝他们的藏身之处多看了一眼。那四人,她虽然没有看见是什么样子,但他们气血旺盛得好像一炉熊熊烈火,在黑夜里鲜明而出众,那些护院刀客的气血与之一比,不过萤火之光,他们很可能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高手高高手。
财帛动人心,王百万富甲一方,没点硬实力打底,可守不住那万贯家财。
出了王家没多远,她就看见了一家书店——四宜斋。
其实这家书店还有另外一个很俗气的店名——百万书店,顾名思义,是王百万家开的,据说还是大明连锁,大明二十六省,到处都有分店。
只要是能赚钱的买卖,王家都会插上一脚。
如今的大明,还是修文偃武的太平盛世,尽管这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下已经暗流涌动,但到目前为止,文风还是极为鼎盛的,看书的人非常多,所以开书店能赚钱。
只不过比较搞笑的是,那王百万,腰缠万贯,却是个扣完菊花还要嘬一嘬手指的老抠唆,自个家里人在书店里买书也要付钱。
用王百万的话来说,发给你们零花的银子,总是要花出去的,肥水不流外人田,与其花给外人,还不如花到自家里。天上不会掉馅饼,整个大明更没有不要钱的晚宴。
就像王琼英,王百万最疼爱的幼女,在百万书店里买书,该是什么价,就付多少钱。
四宜斋里还开着门,就是灯火相对较暗,很难看清书本正文里的小字。
负责看店的是王家的老人,白发苍苍,头戴方巾,穿月白色长衫,是与科考作斗争,斗了大半辈子都没赢过一场的老童生。
这书店可以买书,不过以租书为主。
在店门入口处立着一块告示牌子,上书:书业生涯,本大利细。涂抹撕扯,全部陪抵。勤换早还,轮流更替。三日为期,过期倍计。诸祈鉴原,特此告启。
与聂小倩前世早期的那些租书店差相仿佛。
进出书铺的人不少,从穿长衫的书生到穿短褂的白丁,甚至明显是当跑腿的大户人家的丫鬟,众生百态,不一而足。
由此可见,写还是很有搞头的。
聂小倩进去,视线在书架上逡巡。
那些一叠堆着一叠,比板砖还要厚上几分的,她没有去看。因为那些都是时文,有志科考的读书人买回去当参考资料的,就像前世的那些中考高考参考资料。
她对时文没兴趣,对写时文更没兴趣。
这个时代的时文,除非是时文大家一榜进士写出来的,不然都不怎么值钱,她记得《画中仙》里的穷书生崔鸿渐,写了一大叠几个板砖厚的时文,作价只有三钱,不到五百文,低贱到了泥土里。
也不知道墨水纸张的钱收回来没有。
从时文的书架上跳过,她看到了。
只是让她感到失望的是,这些与王大小姐最喜欢的《桃花误》差不多,都是些才子佳人。
才子佳人刚出来的时候确实是好的,但当写的一拥而上,都是套路文,泛滥开来,读得多,就不免无味了。
不过从另一方面看来,这类在这个时代,还是很有市场的。她看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有各色男女租走了好几套。
书店里的没有参考价值,聂小倩写推陈出新的心反而是更坚定了。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这界,合该我聂小倩独领风骚。”
聂小倩想着,琢磨起自己的第一部来。
穿越到古代,写就必写的那一部《倩女幽魂》,她自己就是聂小倩,她不想把自己当成是女主角写进里去悦人耳目,自然是不会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