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倦客-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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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红雪睁大眼睛,瞳孔似已缩紧,他确实该想到,可他也确实没有想起来。
“上官金虹。”
这四个字已远没有小李飞刀四字有魔力了,也许有很多更年轻的后辈甚至不再记得这个名字。
但它的光彩真真实实地存在过,就不该被泯灭在传奇的长河里。
傅红雪深吸了一口气,道:“上官金虹早已死在小李飞刀手下。”
路小佳微微一叹,道:“不错,可是……”他一字一顿地道:“他曾经一手创建的金钱帮还没有散。”
上官金虹一生重视金钱,认为金钱才是万能的,甚至可通鬼神。
他不喜欢奢侈,不喜欢排场,不喜欢女人,甚至不喜欢权利。
但他却喜欢金钱。
积攒不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钱。
路小佳继续道:“他积攒下来的金钱数量之庞大非普通人所能想象,有这样雄厚的基础,金钱帮要振兴起来非常容易,更何况他的女儿也非凡人。”
傅红雪讶然:“他的女儿?”
路小佳奇怪地道:“你这几年难道没听过叶开和上官小仙的故事?”
傅红雪没有说话。
此时,他们已经走到了黑暗通道的尽头,这是一个天然溶洞,直通外界。
夜空依然阴阴沉沉,好像随时会垮下来,寒风阵阵,吹着两人的衣袂猎猎作响。
眼前只有一条蜿蜒曲折的山间小道,通向一片漆黑诡异的丛林中。
傅红雪把手从路小佳手中抽出来,前走几步,路小佳只能看见他模糊一片的背影,还有那只被他擦了一路,仍隐隐泛着绿光的手。
路小佳看了看自己的手,发现自己的手心中也有绿光泛起,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几乎要笑起来。
这时,只听见傅红雪淡然的声音再度响起,散在寒风中:“我没兴趣知道别人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我一直好奇上官小仙怎么当上魔教教主的,有人说魔教教主是这么列的:王怜花—阿飞(阿飞不愿意)—花白凤和白天羽私奔,然后莫名地出现个魔教教主上官小仙……
至于李寻欢因为林仙儿玩弄阿飞就要杀了林仙儿,叶开要为了傅红雪杀了翠浓就让人觉得莫名其妙了,如果不是叶开精分的话,唯一的解释就是古大侠陷入公式化的僵局了……这么舍不得李寻欢这个设定么。
上官(二)
一个名字总是跟胜利联想在一起,另一个名字就必然与失败同义。
李寻欢。上官金虹。
上官金虹半生都不愿相信小李飞刀会比他的双环更快,于是在某个传奇的尾声,他们有了一场除了当事人,谁也不可知,谁也不可见的决斗。
决斗是一种很奇妙的存在。
为了变强,彼此无冤无仇的两个人,可以拿着武器凶狠地相互攻击。
上官金虹败了,在小李飞刀令人无法直视的光辉下,败得理所当然,败得彻彻底底,就好像这场决斗本身便是为了这个名为“上官金虹”的枭雄的失败而存在着。
失败的人舍弃怨怼闭上眼睛,不管曾经如何努力,如何拼命而打出的名声,在闭上眼那一刻,就转而成为胜利者名下,证明他赫赫战绩的一笔注脚。
不知道该不该赞许上官金虹至少败对了人,他的名字将跟着小李飞刀一齐留名,纵使一败百年,依然能够被一齐谈论。
而其他的失败者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比如提起龙啸云的丧命,人们永远只是惋惜在他手中丢失的那本《怜花宝典》。
比如提起林仙儿的自甘堕落,深陷泥潭而不自拔,“江湖第一美女”这个称号已经成为一场笑话,一个讽刺。
五年前,阿飞来到了一条小巷。
这是个最肮脏的小巷,有着最廉价的妓|女,最落魄的乞丐。
这里没有普通的平民,只有官府在追捕的逃犯,手脚最快的小偷,专替别人在暗巷中打架杀人的打手。
平民在这里根本活不下去,因为这里,人命不值钱。
阿飞走了进去。
地上乌七八糟的泼着残饭剩汤,地面像一幅肮脏不堪,该整个拿去刷洗的地毯。
十来条精赤着上身的大汉,流着汗,本来聚在一起赌博,现在都把目光盯在他身上,露出贼溜溜的,不怀好意的目光,似乎在打量这个人身上有没有供他们玩乐的钱财。
但他们不敢轻举妄动,这看似普通的陌生人身上有种令他们畏惧的气质。
阿飞走了进去,谁也不知道他来这里做什么,谁也不知道这肮脏纷乱的地方有什么特别。
当阿飞再出来时,那十来条大汉的眼睛都直了。
当然不是因为阿飞,而是因为那个紧紧地拉着阿飞的衣角的女孩子。
上官金虹和林仙儿的女儿,完全继承了她母亲的美貌和上官金虹的野心的女孩子。
上官小仙。
“娘为什么让我叫你飞叔叔,你会飞是不是啊?”
“不是,阿飞是我的名字。”
…………
“娘说她一定会醒过来,要等到什么时候?”
“很快。”
…………
“飞叔叔,这里的东西好好吃,你要不要吃?”
“你吃。”
…………
“啊,飞叔叔,这个娃娃好可怜,大家为什么都不看他?我来照顾他好不好?给我吧给我吧。”
“给你。”
…………
“这么多衣服都是我的?好漂亮!飞叔叔,你也买一件新衣服吧!”
“不用。”
…………
永远只是简单的几个字的回应,永远是淡然地看着她的目光,永远是在甚至她自己还没有想到,便能把一切都准备好的细心。
上官小仙成长的时候,只认真地看过三个人。
娘。阿飞。叶开。
她同情自己的母亲,以普通女孩的身份爱着叶开,却对阿飞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类似于龙小云对李寻欢的复杂心情,但又有根本上的不同。
上官小仙并不恨阿飞,也不会处心积虑地对付他,连这么一次欺骗,都带着隐隐的愧疚感。
在阿飞身边直到有一天,另一个人来找他们。
那个全身发着冷气的男人,荆无命。
刚见到他时,上官小仙连心脏都紧张地缩紧。
她从来不认为那时她骗过了荆无命。
这个男人似乎有种专门针对姓上官的人的直觉,一眼就能看出上官这一代流传下来的充满勃勃野心的疯狂血液。
不燃尽一切,夺到想要的,绝不罢休的血液。
这是名为上官一代需要继承,并以此为自豪的骄傲。
“有个地方你要牢牢地记住,以后你一定要去那里……”
“我不管你是真白痴还是装白痴,该明白的事情你总该明白……”
“所以你也该知道什么人能动,什么人不能动……”
“永远别忘了你姓上官,你是上官金虹的女儿……”
风在呼啸。
风是从西面吹来的,啸声如鬼卒挥鞭,抽冷了归人的心,也抽散了过客的魂魄。
幸好荆无命不算归人,也不算过客。
街道上没有驴马车轿,店铺里没有生意往来,炉灶中没有燃薪火炭,锅镬里没有菜米鱼肉,闺房间也没有呢喃燕语和脂粉刨花油香。
这是一条空荡荡的街。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风忽然停了,他走在这条铺着云散青石板的长街上。
他的腰背如青竹挺拔笔直,好像随时都储备着力气,但他眼睛却暗淡无光。
风又来了。
招牌在风中摇曳,摇摇欲坠,招上的铁环与吊钩摩擦,击音如拉锯,令人牙根发酸,破碎的窗纸被风吹得就好像痛苦与喘息。
他站住,在一间最大的屋子门前,站住。
他看着早已等在门前,冻得有些发抖的上官小仙,冷冷地道:“我早已说过,金钱帮的帮主是你,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再来找我。”
上官小仙用力地挤出一个微笑,眼中却是令人一见生怜的柔弱:“还请看在父亲的面子上……”
她没有绕弯子,也没有使用技巧,她知道不管是以色惑之还是用钱利打动,都没有用。
可以打动荆无命的心,只有一种方法,展示自己的实力,或者,展示自己手中的筹码。
金钱帮的实力,荆无命本就很清楚。
所以上官小仙只有用筹码,唯一的筹码,荆无命和上官金虹“过去的情谊”。
如果这种东西此刻还存在的话。
荆无命的瞳孔似已缩紧,话音未落,上官小仙突然觉得空气中有无形的手一下子掐住了她的脖子,噎住了她的喉咙,将她整个人都攥紧。
呼吸困难。
心跳急速。
眼珠爆出。
前所未有的恐惧。上官小仙不是个脆弱的女孩子,更不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她是金钱帮帮主,更是魔教教主。
她此刻,却要尖叫,连眼泪几乎都要从眼眶中涌出。
但她艰难地挺直腰,与荆无命牢牢对视,不退不避。
她只有这一个机会,成败与否都只有这一个机会。
紧迫力刹那间缓和,上官小仙弯下腰,流出了感官上的眼泪,几乎要呕吐。
荆无命的声音似乎有些松懈:“你比林仙儿强的多,可比你父亲还差一点。”
他转身背手,冷冷地道:“所以你需要我的帮助,你父亲从来不需要。”
“你错了。”上官小仙一边掉着眼泪,一边呼道:“我父亲也需要,只是他从来没有发现,到死都没有发现!”
沉默。
沉默。
沉默了很久。
久到风声起了又止,止了又起。
久到摇晃的招牌终于被风吹落。
久到上官小仙的手指和心一起冰冷。
荆无命冰冷的声音终于响起:“什么事,说。”尽管这声音中深埋着隐隐的疲惫。
上官小仙破涕为笑。
荆无命深吸一口气。
他本不是一定要帮忙的。
上官小仙伸出手,似乎想拉住他,荆无命不动声色地侧开身子,上官小仙的手尴尬地僵在空中。
这时,一个青年突然出现在荆无命面前。
他相貌俊美,眉宇间有一股飒然英气,身上的素色衣服很考究,腰间佩剑,更有一股浑然天成的风雅。
荆无命目光寒栗,看着他,从他的手,慢慢地看到他的剑,这目光如同蛇一般游走着,带着令人发寒难受的感觉。
青年目光坦然,给人的感觉就像冬季干燥的空气。
他的声音也如此,干脆,清冷:“前辈,我来向你挑战。”
荆无命的目光一动,斜眼微微向后一瞄,上官小仙正十指相扣,大眼睛中露出哀求的目光。
原来如此。
荆无命冷声道:“你以为你能战胜我?”
青年露出清爽的微笑:“在下吴颜——顺便一说,我认为被称为‘前辈’的这类人存在的意义,就是接受后辈的挑战,然后光荣地失败,这是被人成为‘前辈’的人最后的任务。所以……”
他很慢很慢地,拔出了手中的剑,紧紧地盯着荆无命的每一个动作,感受每一个细节的微动。
“即使不能战胜,依然要竭尽全力地挑战。这才是对一位前辈应有的尊敬。”
荆无命目光震动,突然勾起了嘴角。
不算笑,这表情并不算是笑,但却含着一种跃跃欲动的兴奋。
他知道这青年并不叫吴颜,而是曾经有另一个身份。
可是没关系,不管这青年背后背着怎样的身世,现在,此刻,他仅仅来挑战荆无命的,愚蠢又嚣张的后辈。
你好,吴颜。
不,应该说,好久不见了,丁灵中。
作者有话要说:我马上就要进行一场正义与邪恶,智力与诡计,诚实与狡猾,思考力与行动力,梦想与现实的残酷较量,不指望自己能赢,能活着走出来就好……
上官(三)
距离天亮的时候越近,大地仿佛越黑暗。
路小佳突然道:“我得回去一趟。”
傅红雪淡淡地道:“哦。”
路小佳笑道:“就算染心很烦,但到底还是个女孩子。”
把一个女孩子丢在荒郊野地,而且还是一座石墓里,面对一个住在棺材里的古怪老人,自己却一走了之。
这种事只要不是个铁石心肠的人,都绝对做不出来。
“随你。”傅红雪不做任何介意,毕竟他要说的话已经说过了,人情也已经还了,他已无话好说。
路小佳挠了挠头,提议道:“你在这里等我,我马上回来找你。”
“不用。”傅红雪打断了他的话,声音冷漠。
路小佳笑了,突然道:“你看如果有人要找杀手杀我,我值多少钱?”
傅红雪没想到他的思维居然能跳跃地这么快,不禁呆了呆,才平淡地回答:“至少三千两。”
“这就对了。”路小佳重重拍了拍傅红雪的肩膀,笑着道:“我可是值三千两的人,你救了我的人生,我怎么能只帮你付一顿饭的钱?这不是自贬身价吗?所以你一定要等我,等我回来请你,至少要花掉三千两才算公平。”
傅红雪被路小佳这套莫名其妙的理论绕晕了,晕得无话可说,只愣愣地看着路小佳。
良久,他才神情古怪地道:“是?”
路小佳很肯定地点头:“是,在这里等着。”
看着路小佳的身影很快消失在通道中,傅红雪垂下头,看着自己的刀。
“看来结果还是你猜对了。”有声音带着笑意叹道。
傅红雪冷哼一声。
“我们总算也是这么多年没见了,你就不能表示出一点欢迎的样子?”那声音又隐忍着笑意道。
“叶开。”傅红雪看着树林处一片阴暗,干巴巴地道。
“好,傅红雪,有你这一句话,我请你喝酒。”叶开从一棵树上跳下来,顺势坐在地上,明亮的眼睛带着笑意瞧着傅红雪。
比起在边城,他干净,整齐了不少,衣着中居然带了点风雅。
不管是怎样的男人,成家之后都会像点样子。
不变的是他嘴角边的笑容,依然那么开心,那么轻松,无时无刻不在脸上,只有独自一人时才会卸下来。
傅红雪却不看他,只是看着自己的刀,眼睛中空空荡荡,如同被一片漆黑笼罩:“喝不起。”
“喝得起,除了你,此时没人再配让我请客了。”叶开坚持道,就好像变魔术一样,他身上居然还带着块用油纸包着的牛肉,还有一瓶酒,两只酒杯。
他向傅红雪招了招手,笑道:“你不过来,多可惜。”
傅红雪走了过去,接住了叶开丢过来的一只酒杯。
刀无情,如秋水清澈,两把刀都在边城历经了一连串的腥风血雨,而叶开的那把刀如今依然清澈如秋水,不管什么时候□,都不会给自己抹黑。
清澈的酒水也倒在酒杯中,晃晃荡荡,傅红雪呆呆地看着,似乎已经将脑海清理成一片空白。
叶开带着很奇怪的神情看着他,傅红雪想不管,又发现自己没法不管。
他冷冷地道:“你想问什么,就问。”
叶开长长地舒了口气,叹气道:“她……怎么样?”
傅红雪的手已经攥紧,死死地攥紧:“你为什么不自己去看?”
叶开苦笑,痛苦地微笑:“我知道你一向比我孝顺,比起我,她也更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