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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章

茅山捉鬼笔记-第352章

小说: 茅山捉鬼笔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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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梦蝶头也不回地答道。

    叶天拍着梁军的肩膀,“走,咱们也一起去看看。”

    叶天和梁军紧跟在庄梦蝶身后,边跑边喊,“等等我。”

    庄梦蝶抱着暹罗猫按原路返回,在之前关着自己的那间囚室外,她看见地上有一大滩血迹,可是没有尸体。

    大块头的尸体居然不见了。

    刚才他们走的时候,大块头明明是躺在这里的呀。

    庄梦蝶傻眼了。

    随后赶来的叶天和梁军也懵了。

    梁军大惊,“草了!他的尸体真的不见了。”

    庄梦蝶弯下腰,借着走廊昏暗的灯光,仔细查看着地面上的血迹。

    地面上除了大滩血迹之外,还有血手印,那些血手印不断向前延伸,一直延伸到走廊的尽头。

    庄梦蝶指着地上的血手印,嚷嚷道,“什么尸体?他根本就没死!你们看看这些血手印,他是爬着走的。”

    梁军道,“啊?怎么可能呢?普通人一棍子抡下去就差不多了,还别提又挨了三枪。”

    庄梦蝶道,“这大块头这么强壮,看他体格就知道他不是一般人了。”

    叶天一拍脑门道,“我现在明白喵喵刚才奇怪的举动了,喵喵刚才站在箱子上,不让咱们开箱子,是因为它听见大块头醒来时的喘息声,所以它急得在箱子上直叫唤。它想让咱们回去查看一下。”

    梁军皱眉,“可是咱们刚才也听了,根本什么声音都没有嘛。”

    庄梦蝶道,“猫的听觉比人类灵敏得多,它们能够捕捉到非常细微的声音,而这些细微的声音,很可能咱们人类根本就听不见。哎,都怪咱们不懂喵喵的语言,喵喵刚才再三提醒咱们,咱们还是不明白它的意思。它一着急,就只好自己跑去跟踪嫌犯了。所以才弄得小爪子上全是血。”

    叶天叹气,“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武警在对死刑犯执行枪决之后还要检查罪犯的瞳孔了,如果瞳孔没放大,就说明罪犯还没死,需要再补一枪。刚才我错就错在,没有第二次检查大块头的瞳孔,不过,究其原因,是因为我第一次检查他瞳孔的时候,被他用枪指着头,现在有阴影了。”

    庄梦蝶道,“叶天,好了了,你都已经没有检查瞳孔了,这是你的疏忽,才让嫌犯再次爬走了。咱们现在捋着血手印往前找找看,他受了重伤,又流了这么多的血,肯定爬不远的。”

    庄梦蝶仔细看着地上的血手印,发现地上血手印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而且在血手印边上还有一行梅花形状的血脚印。

    梅花脚印显然是喵喵留下的。

    庄梦蝶道,“这些血手印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那就说明,嫌犯的力气越来越小,因为他失血过多,身体十分虚弱,每爬一下,力气就会减小一点,而且他的掌印也越来越模糊,这就说明,他的力气越来越小,每爬一下,都需要休息,那些模糊的掌印就是因为他停下喘息时所致。”

    梁军道,“庄作家,照你这么分析,嫌犯不是马上就要死了吗?”

    庄梦蝶点头,“反正按照他目前的失血量来说,应该是命在旦夕,不过嫌犯非常强壮,以他的体格,应该能比普通人多撑一段时间。”

    叶天、庄梦蝶和梁军捋着血手印,一直走到走廊尽头,回头一看,这一段路,少说也有二三十米,一个人竟然在大量失血的情况下,爬出这么远,足以见其强悍的体格和求生意志的坚定。

    继续捋着血手印往前走,发现血手印在一个小房间门口停住了。

    门前,地上的血迹多了起来,又是一大滩。

    (本章完)

第772章 番外 是警察!是警察啊!我终于等到了!() 
庄梦蝶看着地上的血迹,皱眉道,“奇怪呀。”

    梁军道,“又有什么奇怪?”

    “血手印到门前就停住了,说明嫌犯并没有往前爬,而是停在这里,正因为他停在这里不动,才导致身上流的血全都积在这里,形成了一大滩。单纯按血手印来说,他并没有进入屋内。可是按照他爬行的路径又的确是朝着这间小屋爬去,怎么会是这样呢?难不成是他拼命爬,爬到这里的时候,力气刚好用光了吗?如果力气用光,他人应该就趴在这里不动才对呀,可是他的人又偏偏不见了。”

    梁军笑道,“庄作家,我已经被你绕糊涂了。”

    庄梦蝶道,“可是按照地上的血迹来说,他应该是趴在这里动不了才对呀。然而,他却凭空消失了。”

    叶天上前道,“管不了那么许多,先进小屋看看再说。”

    梁军点头。

    俩人在房门两边站定,伸出敲门。

    庄梦蝶在他们身后摇头,“不用敲门,他根本就没有爬进去。屋里应该没人才对的。”果然是没人回应。

    叶天苦笑,“好吧,你赢了。”

    于是叶天和梁军发一声喊,一脚踹开房门,冲了进去。

    房间里确实空无一人,头顶一百瓦的大灯照得屋内亮堂堂的。

    屋内的明亮与走廊里的昏暗形成强烈反差,使得人的眼睛一时间无法适应。

    房间内的程设非常简单,只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和一张硬板床。

    屋内一共三个房间,除了既做客厅又做卧室的大房间以外,还有两个小房间,一间是一平米大小的储藏间,还有一间是洗手间和浴室合并在一起的盥洗间。

    此刻,储藏室和洗手间的门全都开着,里面的一切一览无遗。

    庄梦蝶一眼就看见那张破旧的木桌子上放着自己的背包。

    “那是我的背包啊。”

    庄梦蝶拿过背包,拉开拉链,发现包里的物品还都在,唯独少了那根作为物证的长发,不过,现在已经无所谓了。他们已经知道嫌犯是谁了。

    房内所有的物品看上去都非常陈旧,房门边的小储藏室里胡乱堆着一些工具,其中有一把铁锨,引起了叶天的注意。

    铁锨上沾着不少泥土,叶天伸手摸了摸,泥土的颜色比较深,还是潮呼呼的,这说明泥土是新鲜的,一把沾着新鲜泥土的铁锨,很显然是有人刚用这把铁锨挖了土地。

    在这样阴森可怖的地方,发现一把沾着新鲜泥土的铁锨,的确能引发颇多联想。难怪叶天会注意到这把铁锨。

    叶天把那把铁锨举到灯光下,仔细查看,果然发现那把铁锨的不同寻常之处。

    铁锨的杆上,应该是手握的部位,有一些暗红色的东西。

    叶天道,“庄作家,看看这些暗红色的东西是不是血?”

    庄梦蝶点头,立刻从背包里翻出一根棉签,用棉签蘸取那些暗红色的东西,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果然闻到一股甜丝丝的铁腥味。

    “是血啊。”

    叶天的神情立刻变得严肃起来,“看来还有命案啊。”

    话音刚落,就听见梁军在洗手间里大喊,“你们过来看这里啊。”

    叶天和庄梦蝶赶紧跑过去一看,发现梁军正站在垃圾桶边上,垃圾桶里,扔着一件浅灰色的男士衬衫,衬衫上满是鲜血。

    看见这件衬衫,叶天不禁怔住,“这衬衫不是老周的吗?怎么会在这里呢?”

    叶天记得很清楚,之前来片场查案,老周身上穿的就是这件浅灰色的衬衫。

    庄梦蝶道,“叶天,你傻了,嫌犯就是老周的儿子,这间小屋子显然就是嫌犯的藏身处,老周的衣服出现在儿子的房间是不是再自然不过呢?”

    叶天还是不解,“可是这是一件血衣呀。”

    庄梦蝶道,“血衣又怎么了?某人的衬衫上有血也不代表衬衫上的血一定就是某人自己的。”

    叶天点头,“嗯,有道理。”

    庄梦蝶道,“依我看,儿子是嫌犯,身为父亲的老周说不定还是帮凶呢。”

    叶天道,“很有可能。”

    梁军一下子扯开浴帘,仔细查看浴缸,啧啧两声,“浴缸里还有残留的水渍,这说明前不久刚刚有人在这里洗过澡。”

    叶天道,“不管怎样,咱们先把这件血衣带回去调查。”

    庄梦蝶点头,把那件染血的衬衫装进一个大号物证袋。

    梁军道,“一把沾有新鲜泥土的铁锨和一件血衣,这地下室里一定还有别的命案。”

    三人走出洗手间,庄梦蝶无意间看见枕头下面露出一只皮包的一个角。

    那个皮包的花纹,庄梦蝶一眼就认出来,那是LV皮包的花纹呀。

    因为这间屋里的家具都非常简陋,床上的床单和枕套也是看上去质量很次的便宜货。

    在这样便宜的床上用品的衬托下,那只LV皮包的一角就显得非常突兀。

    庄梦蝶走过去,一把把那个皮包扯出来。

    发现那是一只鼓鼓囊囊的钱包,打开一看,钱包有一摞子现金,有许多张信用卡。

    嗯?还找到一张驾驶证,驾驶证上的照片显然不是大块头的。那是一个中年男人的照片,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生人,名字叫李强。

    叶天看见李强的驾照,不由地笑了,“这李强可是咱们警局密切关注的对象啊,涉嫌高利贷、敲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等多项罪名。”

    梁军点头道,“嗯,我之前还在刑侦科上班的时候也有所耳闻。他的罪行好像还不止你说的那些,应该还有绑架和非法拘禁吧。好像是他之前追债涉嫌把一个人杀死,可是那个人的尸体到现在也没找到,因为一直找不到尸体,也没办法定他的罪,所以那个案子也就一直搁了下来。”

    庄梦蝶道,“可是现在,令人费解的是,这个李强的钱包怎么会出现在嫌犯的房间里呢?这李强是认识嫌犯还是李强被嫌犯绑架了呢?”

    叶天道,“我更倾向于后一种。”

    梁军哈哈大笑,“这就叫做黑吃黑,强中更有强中手,李强这个心狠手辣的家伙说不定被嫌犯给控制了。”

    (本章完)

第773章 番外 枪在谁手里,谁就是爷爷!() 
庄梦蝶皱眉道,“可是这些人都去哪里了呢?李强的钱包在这里,他人在哪里?于勇呢?梁军,你在这地下室里摸了半天,你有见过于勇吗?”

    梁军道,“这个地下室很大,我也没全部走一遍,其实我拢共才进来两次,这是我进来的第二次。我只看见你们俩和那只猫,其他的人都没看见。哦,对了,大块头跟我说,何香还活着呢。”

    叶天和庄梦蝶怔住,“啊?何香?就是失踪的四位女演员之一吧?”

    “是的。”

    “可是何香人在哪里?”

    “据大块头说,嫌她太吵了,就把她锁起来了。至于锁在哪里,我就不知道了。”

    叶天道,“那咱们得赶紧找到何香把她解救出来。”

    看看这间小屋里实在找不出更多线索,三人只好走出门外。

    庄梦蝶蹲下身子,再次查看地上的血手印。

    这次,她从小屋中找回自己的背包,背包里有手电筒。

    打开手电筒,再次查看地上那滩血迹,果然又有了更多的发现。

    刚才,由于走廊里光线昏暗,只能勉强看清血手印。打开电筒之后,在那滩血迹的边上又出现两行模糊的血脚印,因为这两行血脚印是出现在走廊的暗影里的,所以在光线很暗的情况下很难发现它们的存在。

    两行脚印其中的一行是庄梦蝶再熟悉不过的44码的大脚印。

    而另一行脚印则是陌生的脚印。

    庄梦蝶道,“很明显了,地上44码的大脚印是嫌犯留下的,而令人惊讶的是之前咱们看见都是嫌犯留下的血指印,到了这里,血指印消失的同时血脚印出现了,这说明什么问题呢?”

    梁军道,“说明什么问题?”

    庄梦蝶道,“说明嫌犯到了这里之后,不再用爬而改用走了。”

    叶天禁不住噗嗤一乐。

    梁军道,“那就奇怪了,之前嫌犯连在地上爬都费劲,需要爬一下休息一下,到了这里,不但不用爬,还可以站起来走路了。”

    庄梦蝶笑道,“一点都不奇怪,你没看见44码脚印的旁边出现了一行40码的脚印吗?嫌犯之所以能够站起来走路,就是因为这个脚印为40码的人在旁边搀扶他的缘故。”

    梁军点头,“嗯,你这么解释,我就明白了。”

    叶天道,“那么这个扶着嫌犯走路的人会是谁呢?”

    庄梦蝶笑道,“不要着急,我用尺子量一量,也许就能知道他是谁了。”

    庄梦蝶从背包里拿出尺子量了一下,陌生的脚印是40码,男性皮鞋脚印。

    “根据身高和脚长的比例为7比1来推算,可以得知该嫌疑人的身高是175左右。再根据鞋底的磨损部位和磨损程度会随年龄变化而变化。随年龄的增长,其面积逐渐由落足点向前增大。年轻人的脚掌上扬幅度大,脚跟的着力面小;老年人走路时,脚是平的,行走迟缓拖沓,脚跟着力面大。根据他的足迹判断,这个人应该是个老年人了。”

    梁军笑道,“庄作家厉害呀,光看脚印身高年龄全看出来了。”

    庄梦蝶笑道,“还不止这些呢,如果我猜得没错,这个脚印为40码的男人应该就是老周本人,因为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个阴森可怖地下室里、敢于扶着浑身是血的嫌犯逃跑的人除了老周,没有别人了。因为就算是个畜类,也总有个舔犊之情。看见儿子身受重伤,他不可能丢下不管。所以这个扶着嫌犯逃跑的人只能是老周本人。”

    叶天道,“庄作家分析得没错,这嫌犯一准是被老周给扶到什么地方去了,咱们赶紧追踪。”

    三人一起捋着脚印往前走,结果到了地下二层的电梯间。

    两行模糊的血脚印正是消失在电梯门口了。

    唯一的解释只能是,老周扶着自己的儿子坐着电梯上去了。

    庄梦蝶一看见这部变了形的电梯,之前的种种不愉快立刻涌上心头。

    此刻,浮现在她眼前的是电梯里那个浑身是血、脖子上插着一把手术刀的老太太。

    一想起那个老太太,庄梦蝶禁不住打了个寒战。

    喵呜——喵呜——

    暹罗猫蹲在电梯门前,歪着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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