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国-第9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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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立刻肚子拉稀,哗啦啦的能跑多远跑多远,一身的冷汗啊,太可怕了,这个被窝可不好滚啊,美人如玉是不错,但如果发现抱着的是一尊每天都盯着自己看的千眼观音,那就悲催了
至于那个小当家,胖子倒是不是很担心,
可能是因为已经由暗转明,一些太血腥的勾当已经不需要那么频繁了,小当家的作风就要温和许多,抛头露面的机会也多,身背资产丰厚,而又背景神秘的暗黑交易所掌家人的身份,自然到那里都是众星捧月,
甚至在去年十二月底出炉的伊卡迪瓦十大美女排行榜上,小当家的名字意外的出现在第三,前面两个,一个是国母毛摩娜青,号称风华绝代,地位尊贵,掌控帝国内务,谁敢居其前?另一个是东庭公主芮唐庭娜,公主之尊,肚子手握数万雄兵,帝国内唯一一个不受帝国管辖的军事集团,最喜欢的事竟然是跟猎鹰陛下滚床,据说三十六花样,内外都是极品啊,实在是男人梦寐以求的恩物,
每次看到这里,胖子都会憨憨一笑,这些家伙真够无聊的,其实也没有那么多花样啊,三十六是没有的,那个对折应该可以有吧,真是!确实无聊
第三个就是暗刺的小当家,评语只有四个字
”身份神秘,温婉冷艳,暗香袭人“
胖子每次读到这个,都回啧啧的感慨几声,真是老了,怎么一眨眼,感觉自己就像是轮了一个时代,前几年还没看出来,这一两年一下女大十八变,从小萝莉一下变成了暗黑小御姐,连胖子都不得不感慨,不愧是伯兰特公爵与多罗克之云的种啊,既有其大当家统御万千下属的的御姐风范,又有多罗克之云素来的媚而不妖,冰冷中带着一抹难以掩饰的香气,不知道是天生的体香,还是某种不知名的熏香,让男人不由而生一种法子内心的怜惜,暗香一词,倒是极为贴切,
这份十大美人榜,是帝国维基亚地区的一个大商会搞出的噱头,结果无意中一鸣惊人,本来是为了宣传自己的商会采取的一种宣传手段,有点类似与现代的某某赞助的性质,请来的评委大部分都是以前各国的资深贵族,文化名流,现在大陆基本和平了,这些见识过各类美女的妖魔鬼怪们也出来溜达了,所以出来才两届,自从前年出现,就立刻风靡帝国,根据密报,就连刚刚去世的琼斯老公爵,在整理其遗物时都发现了一本,
人老心不老!果然是吾辈中人
胖子其实也是一个美人榜的粉丝,评论美人嘛,不管有老婆的没老婆的,只要是男人,都难免有这嗜好,十大美人榜,胖子认识的占了两个,很是骄傲啊,
第一届刚出时,排列第一美人的是因为意外受伤,而让猎鹰陛下一怒为红颜,出兵北方三郡的暗黑女骑士伯兰特邦妮和美丽的如同萨兰德海湾,充满委婉而浪漫异国之恋的异大陆女公爵妮莱,没办法,那时毛摩娜青还没有掌控内务,东庭公主芮唐庭娜还是敌人,
很好,很中肯,胖子笑的眯着眼睛看完的!十大美人,其中两个在我家,作为男人,还有这个更爽快的吗,
依照胖子的分析,这帮吃饱了没事干的家伙,不是一般的狡猾,那是大大的狡猾,不愧是贵族与文人的结合体,堕落阶级的超级联合,既想要一鸣惊人,又怕招惹到是非,很是花了一番心血,
整个名单上有一堆不知所谓的美女名字,以及相关解释外,每次的头两名,竟然都是猎鹰帝国的王妃或者跟陛下极为亲密的人,这就有点太明显了,估计这帮人琢磨,猎鹰陛下看到心里舒服,估计也就没有什么心思来追究了,否则是连猎鹰陛下的老婆情人都没有上榜,这个十大美人榜不科学啊,一定是贿选的,严查,往死里查,猎鹰陛下一发怒,还不人头滚滚,编写美女榜的这些家伙估计是没有机会再出第三期了。
在微微晨风中,东方射来的第一道曙光照耀城头,如同一道巨大的红线向着大地迅速延伸,撒隆一身黑色轻甲,背插双刀,从后面走上来,沉重的铁护膝重重压在城道的石块,
“陛下!一切准备完毕,属下请求出战”撒隆将头盔抱在手中,神色恭敬的单膝在胖子面前跪下,
”请求陛下准许出战“在要塞的大门位置,声震四野,150名参加比武的猎鹰近卫也同时整齐单膝跪下,竟然与撒隆一样,全是一身轻甲,身背两把战刀,只是轻装战马的武器槽整齐的插着三把武器,两弩一弓,除此之外,竟然连战马覆甲都没装,顿时给人一种快捷如风的压迫感
”轰隆隆“远处,传来重骑兵战马整齐跃动的声音,如同一道紫色的长线,150名紫色的墨菲龙甲骑兵,杀气腾腾的在城门外200米地方停住,
”出发吧,早去早回!“胖子右手在单膝跪在面前的撒隆肩膀上拍了一下,说道”轻装游骑兵对龙甲重骑,这一战,我要让对方知道,所谓重甲不过只是靶子的命,看他还敢在我猎鹰军面前嘚瑟!“(未完待续。)
1610 西南对西北(四)()
风卷起一缕清草,犹如一道分割线挪开了一扇细细的窗缝,佾佾凝视着外面的风景,150名猎鹰近卫骑兵缓缓从敞开的要塞城门内出来,在照亮大地的一缕晨曦中,
两支同样军容整肃的骑兵在200米的距离遥遥对峙,
墨菲家族的战旗下骑马屹立的墨菲奥布恩的眼睛暴亮了一下,好彪悍的气势,特别是位于黑甲骑兵前一个马头位置的一名黑甲骑兵指挥官,背插两把骑士剑的作风,将其擅长近战格杀的暴力风格一览无遗,狰狞的头盔下,竟然只有一只眼睛,却隔着200米的距离望过来,让人有一种被利器划过的感觉,如刀悍将!这一点毋庸置疑,
在这名悍将的带领下,150名明明只是轻甲的黑色骑兵,却透着一股山崩般的凝重,黑色与紫色,犹如两道平行的笔直线条,从中间卷起的朔风,就像被挤压着飕飕地激荡着双方的战旗,
”全是轻甲啊!“
墨菲奥布恩意外的愣了一下,
对方采取了剑走偏锋,但他的脸上升起一丝凝重,也有一丝神秘的笑意,
150轻骑兵对阵150重骑兵,对方已经不是轻狂无人,而是自己在找死!放弃甲胄的束缚,完全以最轻便的姿态迎击墨菲林斯指挥的重骑兵,150对150,凭借轻骑兵速度也可以轻松立于不败之地,不错的打算,但很可惜,
墨菲奥布恩微微撇了撇嘴,自己不是阿尔杰农卡佳,那个自大的连敌人是谁都搞不清的温室花朵,也不是自以为是的西南军,自己是墨菲奥布恩,十五岁入军,十八岁就在一次遭遇战重,一剑法斩断中比亚帝国名将李格斯战旗,而让所有中比亚将军都感到发憷的墨菲奥布恩
这次出战的是150名久经战阵的墨菲龙甲骑兵也不是普通的龙甲骑兵,这些骑兵中的每一个,都是东部战场上让敌人胆寒的龙枪!三万墨菲龙甲也只有其中500人有龙枪这个在墨菲骑兵中最荣誉的称号,墨菲破甲的威名,有一大半都是由龙枪打下来的,要成为破甲第一攻击队列的龙枪,第一个条件就是斩杀一名敌方的小队长,参加过三次以上的战役,
500人的编制是固定的,太多则毫无荣誉感,太少则无法成为整个队列最前列的突击不对,500人,往往每半年就有可能要换一茬,不仅仅是因为战损,还有内部的竞争,500之数,不多也不少,也就是说,有人进就必须有人退,谁退谁进,完全是靠个人能力,每半年,龙甲军中就会举行龙枪入队仪式,符合条件的人,都有一次机会向龙枪成员发起挑战,谁胜谁就留下,失败者只有过半年才有从新挑战的资格,所以墨菲龙甲军的士气极为高昂,
身为这支帝国顶尖的家族军事集团的指挥官,墨菲奥布恩自认论个人武力,不如号称家族第一猛将的弟弟墨菲林斯,自己所擅长的是指挥能力,是让千军万马,化为一道难以抵挡的利剑的能力,
墨菲家族以骑兵起家,对于骑兵也是极为重视,连带墨菲奥布恩对于骑兵有关的东西也高看一眼,猎鹰近卫骑兵,西北海岸最强骑兵,碧野谷一战,就是五千这样的骑兵绞杀了6万西南军的生机,彻底让西南军再难在西北军面前抬起头来,仅仅一百骑就带有不属于本方一百五十骑重甲骑兵的气势,对于这样一支战风悍勇,而又装备精良到牙齿的西北骑兵,墨菲奥布恩怎么可能一点都不去了解,
相比于对于西北海岸一直保持蔑视态度的阿尔杰农卡佳,和对西北海岸更多是当做后盾的朱利尔斯福堡,墨菲奥布恩却是少有的将西北作为一个值得尊重的对手来看待,
有阿尔杰农卡佳的教训在前,又有刚非海军遭遇重创在后,这两个消息都已经传到了高卢帝国的京都,曾经有些家族对于西北海岸的诬蔑之语,也都随着海军一战而扭转西南战局,逐渐的平息下来,
接手西南的墨菲奥布恩,对于自己的对手很清楚,刚非不过是强弩之末,已经难以作为,西北才是自己立足西南的最大隐患,到达西南区的第一件事,墨菲奥布恩不是去召开军事会议。商讨怎么应对刚非人,而是秘密的在西北海岸掌控的几个属于西南的港口跑了一趟,就是为了真正触摸到西北海岸的真实势力
墨菲奥布恩上任后,一边跟刚非人作战,一边却是隐秘派出了不少的人手潜入西北海岸,来自西北的情报也越来越详细,其中在一卷花高价买来的情报上,就写着”猎鹰近卫骑兵!又称为维基亚猎鹰最锋锐的利爪,擅长长途突击,悍不畏死,作战勇猛顽强,装备有重型铠甲,主武器为猎鹰骑兵长枪,弧型战刀和骑兵突击弩”因为条件所限,无法获得更多的资料,情报上对于骑兵突击弩的定义,是一种简便的骑兵突击弓,对于这份情报,墨菲奥布恩非常重视,
擅长分析才是他最大的特点,猎鹰近卫骑兵的突击弓能不能射穿墨菲龙甲,墨菲奥布恩无法确认这一点,但与自家墨菲龙甲骑兵所配备的由家族特制的“龙锥弓”应该是大致相当,都是转为骑兵对阵而配备的大杀器,
这一战,自己是稳占上风,主要还是对方太不了解墨菲龙甲骑兵了,墨菲龙甲拥有赫赫威名,并不仅仅只有长枪难以穿透桶甲和能够在乱战重,钩挂对方盾牌的骑枪,还有装备在马鞍上的“龙锥弓”,所谓龙锥之名,是形容这种武器虽然杀伤力不大,但在一定的距离那,却能够迅速破开军阵,这是一种经过墨菲家特殊打造,搭配特殊的重装战马马鞍为基座安装的骑兵弓,这种弓弦宽度达一米五,弹力强劲,经过特殊加固的弓槽,可以同时固定弓柄内的两支箭簇,防止箭簇在战马跃动中松动,
作战前拉开弓弦,放置在马鞍的卡槽上,作战时突然拿起,可以一次发射两支箭簇,虽然追求箭头破甲能力的龙锥箭的准头不怎么样,但在大规模突阵破甲和迎面骑兵对杀的情况下,突发从重甲骑兵队列发射出来的暴雨般的龙锥箭簇,往往能够让前方毫无防备的敌人人仰马翻。
3万墨菲龙甲骑兵扫过,往往是一片尸骸遍地,
如果没有一点远程作战的能力,墨菲龙甲如何能够纵横东部战场那么多年,仅仅只是依靠重甲优势和能够抵挡枪阵这一点,早就被中比亚人迎击的的弓骑兵军团吃的连渣都不剩了,只要是中比亚军队都知道,墨菲龙甲不但能够破阵,更能具有非常强悍的远程破杀的能力,与之对阵是非常麻烦的一件事,啃不动,还时不时的咬你一口,是谁都会很无奈
“开始吧!”
墨菲奥布恩看见作为指挥官的弟弟,家族第一猛将墨菲林斯向自己望过来,墨菲奥布恩非常自信的点了点头,向前方伸直右手,拇指朝下,在东部战场上,两兄弟就是这样干的,一个负责调度指挥,一个负责冲锋作战,默契中透着两兄弟对于双方的信任,
看见墨菲奥布恩的手势,墨菲林斯平静的缓缓拔出了腰间,那柄犹如鲜血般带有异国情调的红色长柄的骑士重剑,嘴角不自觉的露出一抹不知名的笑意,
这柄一看就充满血腥感的血色骑士重剑有一个很不搭配的名字“玲珑”,这是来自中比亚帝国的一个词,据说这把剑是中比亚帝国一个皇帝的佩剑,也不知道怎么会流落到墨菲家族,
离开故土3百多年的墨菲子弟,已经没有多少人海记得这个词的含义,
但这把剑在高卢帝国却是威名赫赫,“玲珑”自第一代墨菲公爵,转到被誉为家族第一猛将的墨菲林斯手上时,三百年间,已经经历7代,斩杀了超过21名中比亚名将的人头,连名字也换成了符合高卢帝国的称呼”名将之血“
看着对面一字排开的黑色轻甲,墨菲林斯缓缓放下重骑兵的面甲,轻甲对重甲,这场对战毫无悬念,两军对垒,如果对方认为能够依靠轻骑兵的高速度来寻找自己重骑兵队列的破绽,那对方一定会很后悔,
面对根本无法威胁到重骑兵的轻甲骑兵,自己连冲锋都不需要,只要依靠重甲和“龙锥弓”一步步的向前推进就可以了,如果对方选择逃跑,自己就带着墨菲龙甲骑兵一路向前,一直碾压到对方的要塞城门好了,正好可以羞一羞那个自以为是的维基亚猎鹰,自己要让西北蛮子知道,重骑兵才是真正的战争之王。
“那个家伙只怕会羞愤的找个墙缝钻进去!就是不知道他那么胖,怕是想钻也找不到那么大的缝隙吧!”墨菲林斯为维基亚猎鹰感到忧郁,嘴角微微咧了咧,
“前进!”
血色“玲珑”猛的挥下,在苍穹间带起一道血色,数百年来,总是伴随着鲜血的长剑响起一声低沉的狰狞之声
“呜”
150名墨菲龙甲重骑兵队形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