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境传奇-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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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草窠里爬了半天,也没找着什么鸟窝兔子洞之类的,只发现了一小丛灌木,可怜巴巴地挂着几颗细小的红果。我问包里那位“你觉得这能吃吗”,他说“我哪知道”,我就放弃了。对了,我现在也不叫他“尊驾”了,忘了这称呼是什么时候改口的,不过肯定是在苔原上。
几颗小果子,对我的肚皮本来意义也不大,但对小动物来说就未必了。我在这丛灌木下挖出一个一米多深的坑,土质很松,挖起来并不费力;再摘几颗红果捻碎了扔在坑底,坑口铺上薄薄一层草叶。陷阱就算是完成了。
做完这些,橙红色的太阳已经几乎全躲在地平线以下,天地间只留下血色的暗影。现在我明白了晨昏,就不能不为另一件事筹谋——过夜。
这里不比苔原里那座绿洲,还有居住(被困)多年的精灵加以指点。这片陌生的草原上,潜伏着什么样的危险都很难说,毒蛇是可能有的,恶虫也是可能有的,说不定还有凶猛的兽类。我在刚才睡过去的几个小时里没遇到麻烦,不代表夜里就可以掉以轻心——总之,火是一定要生的。
我离开陷阱,拣了个稍远的地方开始割草,直割出挺大的一片空地,再把割下来的草堆在中间。在日光下晒了一天,植物还算干燥,但也不是很容易点燃。当豆大的火苗终于挺住了没有熄灭,而是渐渐繁衍成更大的火焰,我意识到这里已经成为方圆多少里凡有视力的生物眼中最大的目标。这让我既害怕,又感动。
守着黑暗中唯一的光,我一边按摩酸痛的大腿,一边侧耳倾听草原上的声响。燃烧的干草爆出火星,发出细微的噼噼啪啪声;鸟儿的喧嚣已经止息,只有偶尔几声咕咕叽叽,大约是夜?;昆虫嗡嗡嘤嘤地高歌,在每个声部上都有充足的乐手,螽斯和蟋蟀的叫声此起彼伏,时而前者为主,时而后者居上,和谐得像是一整个交响乐团,在星空下的广袤草原上友好地散开,每个成员既是乐手,又是听众。
包里那位问我在等什么,我说在草原的夜晚要提高警惕,我现在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正忙着呢。他沉默了一会儿,大约终于受不了我了,颇为无奈地说拉倒吧你要是真警惕就不会在一马平川的大草原上烧火堆了,大晚上的,怕人家看不着吗?然后他催我去睡觉,说天亮了还要赶路呢他会帮我守夜的,我赞美了他几句就放心地倒下了。
大约是因为之前体力透支得厉害,并且已经睡过一茬,这一觉睡得反而不是很安稳。我开始做梦——
天是灰蒙蒙的,我站在开满波斯菊的家门口。
“你可算回来了!”妈妈推开门说,“我们都急死了!”
“查水表的来了一茬又一茬!”爸爸挥舞着饭勺说,“要不是有维兰在!”
我紧张地咽口水:“你叫他维兰?这样好吗……”说完就看见维兰·德加尔站在我家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客厅里,脸上还挂着微笑。
——喂喂,妄想也该有个限度,你不觉得这样的画面很不协调吗?
一把陌生的嗓音在身后响起,我回头,发现是那晚在顶楼平台上讲解气旋问题的男同学,还穿着黑底红纹的骑装,领口的盘扣一丝不苟。
——德加尔怎么可能出现在你家?
我在心里反驳:他答应了要带消息给我爸妈的!我们还算有几分交情呢!他……会保护他们的!
——他随口说句话,你就信了?你是从哪儿生出的这股子信心?就算他真的去了,你能保证他会去得及时,而不是在你父母听说你的“死讯”十天半月之后才赶到?……你自己看看,你家里还能找到半个人吗?
我转过身,客厅空荡荡的,爸爸妈妈,德加尔,统统不见了;书房,卧室,都没有。房间中有风刮过。我万分焦虑,又跑出大门一看,外面也没有任何人影,临街的窗户看起来都黑洞洞的。
正彷徨中,身后突然飘来一阵诱人的肉香,我循着找过去,爸爸正在厨房里忙碌:“你去哪儿了?我做了你喜欢吃的炭烤羊排——”
“爸……”我叫了一声,视线顺着炉灶上烤得滋滋作响的肉往下滑,“你用的什么炭?”
“嗯?”爸爸奇怪地望了我一眼,“当然是你装包里带回来的那几块。”
!!!
我赶紧一摸身侧,包呢?——等、等一下!
第二十四章 绿帽子()
我猛地醒了,睁眼就看见脑袋旁边的背包,看样子还是鼓鼓囊囊的。可是,这不是能够稍稍放心的时候——空气中好像真的有烤肉味道啊!我挣扎着回头,看见,暗蓝色的晨光中,一块长满青苔的大石头,正压在离我不远的一小堆余烬前,上面戳着两根狼牙棒。
大石头的上半部分动了动,忽然露出一片白,并发出声音:“哟,醒啦,早上好。”
我使劲儿眨眨眼睛,终于看得分明了:那是一个浑身上下穿得葱绿葱绿的人,戴着一顶绿帽子,正盘腿坐在火堆前,手里拿着两支木棍,尖头各插着一块灰中透红的肉类,烤得香气四溢。
完全不认识的人。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心里只转着一个念头:喂!包里那位!睡着啦?不是说给我守夜的吗?你妹,这年头真是谁都靠不住。
“绿精。”脑中的声音平静地出现了,“没有什么恶意的举动,我就没叫醒你,还有,在人前就不要跟我说话了。”
然后他给我科普:绿精是半身人的一种,大多比较友善。
友善吗?……我的目光扫向那人手中的烧火棍,看上去很不错的样子。
那人注意到了,勾起嘴角说:“就快好了,稍等啊。”
我干笑了一下,默默地爬起来,感觉双腿酸痛的程度比昨天好了不少;抻了抻身子,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那人哪来的烤肉?该不会是……这样想有点“小人之心”,我不好意思直说,慢慢活动着双腿穿过空地分开草丛,走向昨晚设的陷阱。
土坑上铺的草叶已经七零八落,底下空空如也。
我不知该如何想法,盯着土坑发了一会儿呆,又拿草叶铺上,转身回到已经快变成全灰色的的火堆旁坐下。
他却主动开口了:“那边有个新坑,是你挖的?”
“嗯。”
“我昨晚差点摔进去,”他欢快地说,“不过你挖那坑来做什么呢?”
“嗯?”
“总不成是想捉小动物吧?”
我瞥了他一眼,他笑起来:“草原上的小动物,哪里是挖个土坑就能捉住的?兔子啊,鼹鼠啊,都是会挖洞的,你要是想捉狼,坑也不够大。”
我这才明白自己的野外生存知识远远不够,又想到刚才对他的怀疑,不由得大窘,低声说:“呃……让你见笑了。”
“哈哈,你这人真有趣,”他笑着说,“对了,我叫皮克西,你呢?”
“我叫席拉。”
“席拉,兔子和鼹鼠都是聪明可爱的动物,最好不要伤害它们,”他半是轻松半是郑重地说,把其中一根烤**子递给我,“试试这个,烤乌鸦。”
我道谢后接过来,一看尖端上插着的果然是禽类,个头还不小,烤得喷香焦黄,惊讶地问:“你怎么捉到的?”
他一脸得意,挑挑眉说:“用石子儿打下来的。”
“哦!”我立刻表达了由衷的赞叹之情并不失时机地问他这是什么绝技能否传授一二。
他眼珠转了转,说我先告诉他我是什么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才会考虑教我,“附近村庄的小姑娘我都认识,没见过你。”他笑嘻嘻地说。
“我来自人境,进入灵境没几天,一直在草原上打转。”我含糊地说。
他故作惊讶地把嘴巴张成o型:“人境也有这么可爱的小姑娘!”
“如果这是赞美的话,我接受了,谢谢你。”我看着他嘴巴里嚼了一半的乌鸦肉,笑得灿烂。
“是赞美,更是肺腑之言,”他假装一本正经地说,然后挤了挤眼睛,“我还以为人境是个很可怕的地方,不过,既然能养出小姑娘们,应该还是有一些可取之处的。”
“看来灵境是个很不错的地方,我转了这会儿工夫,还以为到处都是荒凉的大草原呢。”
“怎么会?!”他急忙把嘴里的食物使劲咽下去,嚷道:“灵境可好了,尤其是咱们南方,到处都是漂亮的村子,这前面不远就有一座,长满了甜瓜。”
“不远?”
“不远,”他扫了我一眼,想了想说,“以你的脚力,走三天差不多就到了,往那个方向。”他指向西。
……这还叫不远?好吧,大概灵境居民对距离的概念跟人境不大一样。
“最近的村子?”
他一边啃乌鸦脖子一边点头。
“我很想去看看,可是要走三天啊,我带的干粮和水已经没有了。”
他笑了起来:“你还真是第一次来,是不是?有一种‘兜兜草’,叶子是这样弯过来的,”他半拢起一只手示意,“会收集露水,不过取水要趁早,等太阳升得高了,就会被晒干了。”
“草原是个很好生活的地方。”末了,他添上一句。
“嗯……”我不太信服地看了他一眼,决定不反驳,低头专心啃烤乌鸦。
说实在的,味道没有想象中好,略有点酸涩,不过经过野生枇杷果的历练,就算再酸也完全不在话下。很快我就啃出了一小堆干净的细骨头。啊……真是外酥里嫩。
我满足地舔着手指头,盛赞皮克西的烧烤技术。
他早已啃完了,正摸着肚皮打嗝,听到这话得意地挺了挺胸脯,朝我飞了个媚眼。这时天已经快亮了,我能看清他脑袋上斜扣的是一顶绿色带金边的小圆帽,一身同色系的短装,腰上系一条墨绿色的带子,上面有些暗纹,踏一双黑色小皮靴;圆帽下露出几绺金发,皮肤白白的,五官秀丽,一张桃子形状的小脸笑眯眯的,看上去有些稚嫩,十五六岁的样子。
第二十五章 银飞马弹弓很贵哦()
“能教我用石子打乌鸦的绝技吗?”
他一跃而起,在空中转了个圈双脚才又落回地面,蹦?了几下,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我这绝技,不光能打乌鸦,连天上飞的鹞鹰都能打下来,咳咳,如果技术纯熟的话。”
我也站起来,发现他身材矮小,比我还要低上好几公分;他打扮得像个大号蚂蚱,站在原地也一弹一弹的就更像了,看着眼晕。
他夸张地向后一仰:“呃,你居然这么高大。”
我有些哭笑不得——要知道我身高还不到一米六,出生到现在的十九年间,还从没有人说过我高大。是了,包里那位说过,绿精是半身人的一种。
“不过,你这高度我还能接受,”他摆摆手说,“起码不像精灵他们,高得离谱。”
“你好像不太喜欢精灵?”
他皱着眉想了一会儿,说:“说不喜欢好像又有点过了……我其实没跟他们打过多少交道,不是一路人罢了,他们总是端着架子,看见你也跟没看见一样,超没劲的。”
“我还以为,精灵的人缘很好呢。”
“那是以前,”他撇撇嘴说,“听老人家说,以前精灵王克拉门苏统治时期,精灵们都老老实实地呆在东都,现在不一样了,各自为政,不光把东都分裂成了好几个小国家,连西南的魔法森林都不放过,彼此之间打打杀杀的,受苦的却是矮人和咱们半身人。”
“为什么?”
“说来也讽刺,矮人本来受灯神族的奴役,苦不堪言啊!后来大灯神雷萨与精灵王大战,矮人临阵倒戈,结果灯神是败退了,矮人却没得到自由,接着受精灵驱使。”
“境遇跟以前有什么不同吗?”
“哼哼,为精灵挖矿,和为灯神挖矿,有什么区别吗?还不止这样。矮人么,挖矿就挖矿罢,反正几千年来干的都是这个;可是现在有好几个领主,管辖着不同地域的矮人,他们互相看不顺眼,藉口都是这家的矮人挖了那家的矿,所以要让矮人们先干一仗——依我看,目的就是为了把别人家的矿山抢过来——而且矮人啊,又是很喜欢打架的,其实他们人不坏,就一个毛病,太爱喝酒,喝多了动作就粗鲁,跟炮仗似的,一点就着。”
我想了想,说:“你不是说精灵已经四分五裂了吗?这样还能统率矮人?”
“矮人的部落和部落之间也不是很团结,和平时期也常常你一榔头我一板砖的,要不然怎么会被精灵管着?精灵的数量可比矮人少多了。”
“你说的那个精灵王……提拉米苏……”
“是克拉门苏……”
“对,他怎么了?”
“大战之后,他就销声匿迹了,有传言说他跟大灯神相爱相杀最后殉情了,又有人说他们一起浪迹天涯了……反正快两千年前的事了,也没个准。”
“他们中有一个是女的?”
“谁说的,都是男的。”
“……好吧。”我叹气,又问,“你说的这些,与半身人有什么关系呢?”
年轻的绿精看上去十分愤慨,他挥舞着小拳头:“最不公平的就是这一点!我们半身人,既没有参战,也从来不招惹谁,祖祖辈辈一直在这片大草原上和西南的魔法森林里生活,现在可好,西南也被精灵占了,还大有往草原扩张的架势,冲着我们这些原住民,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所以,你们的生存空间被挤压了。”
“何止挤压空间这么简单,是屈辱啊!你知道吗?我爷爷的爷爷是葬在魔法森林里的,那里才是我的根啊!可是我却不能随意回去,因为那里已经是‘夜莺之森’的领地……”
说到这里,他声音小了下去,似乎有所忌讳似的,看了看我:“……不好意思,我好像太激动了……那啥,你跟精灵应该没啥交情吧?”
我只跟一个快变成化石而且已经流离失所的精灵有点交情,不过这话是不能说的,而且皮克西提到夜莺之森,我无论如何也想套出更多消息,于是立马情真意切地撇清,表示自己连精灵具体长啥样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