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霸气-第1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希恩从未想过要改变瓦帝斯。
因为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他独立自主的个性,有他与众不同的地方,这么样的一个人,才是瓦帝斯?蓝,而不是其他人。
而且,希恩根本就改变不了瓦帝斯。
瓦帝斯天生就是这样的人,无论谁也无法改变得了他。
希恩眼珠一转,道:“我现在有个大麻烦。”
瓦帝斯虽然一言不发,但他在听着。
希恩的眼珠又转了转,道:“你有过麻烦吗?”
希恩用双手在虚处画了个大圈,很快地接着道:“好像这么大的麻烦。”
瓦帝斯一点表示也没有,他非但一个字也没有说,而且连点头或者摇头的意思也没有。
但他仍在看着希恩,他至少好像还在听着。
希恩仿佛早已晓得瓦帝斯有何反应,他一点也不介怀,他又自顾自地往下说,道:“你肯定没有遇到过这么大的麻烦。”
一块冰会不会不耐烦?
这个问题,恐怕谁也没法弄得清楚。
眼下,瓦帝斯冷冰冰的脸上,至少仍未露出不耐烦的神色。
希恩忽然指着自己,道:“因为我也没有遇到过这么大的麻烦。”
是的,连麻烦最喜欢找的人,都没有遇到过这么大的麻烦,瓦帝斯自然就更不会遇上了。
这个道理不单希恩懂,瓦帝斯亦好像懂。
瓦帝斯仿佛也早已知道,希恩是个什么样的人。
有些人,天生就与麻烦结缘,纵使他不去找麻烦,麻烦也会自己去找他。
希恩好像正是这种人。
希恩仍在指着自己,缓缓道:“我一个人,实在怎么也解决不了这个大麻烦。”
希恩深深看了瓦帝斯一眼,道:“所以,我准备……”
希恩的话才说了一半,瓦帝斯已冷冷地截断他,道:“好。”
看来瓦帝斯不但一直在认真听着,而且还听得很明白。
希恩的心思,他当然懂得。
否则,他便不会没等希恩说完,就先答应了希恩。
瓦帝斯的话虽然又短又简,又冷又硬,可希恩却已听出,瓦帝斯对他还是很够义气,很够朋友的。
他甚至都没有问希恩,这是个什么样的大麻烦。
既然他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大麻烦,他当然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足够的能力,去应付这个大麻烦。
可他仍是答应了希恩,只因为希恩是他朋友,所以他义不容辞、不计后果地答应了希恩。
他的朋友并不多,少得可以用三根手指,就能清楚地数出来。
但他的朋友,都是真正的朋友,真正的朋友有大麻烦的时候,他从来都不会拒绝。(未完待续。。)
第四十三章 高朋满屋()
希恩看着瓦帝斯,嘴边不由得逸出了真诚的友情之笑。
他虽然没有想到瓦帝斯会答应得如此突然,如此干脆,但他心里却早已知道,瓦帝斯是断然不会拒绝他的。
而且,瓦帝斯说出来的话,就如牢不可破的冰山一样,是不可转移的。
除非他不答应你,但只要说到,他就一定能做到。
他一直便是这样的一个人,希恩也一直很了解他。
所以希恩什么也不再去说,因为他知道,当他真正需要瓦帝斯帮助的时候,瓦帝斯就一定会出现。
这件事虽然又诡秘,又复杂,还凶险莫测,但希恩已有了真正信得过的帮手。
他相信,无论这件事再怎样诡谲艰险、困难重重,他们总能将它解决。
何况,帮手并不止瓦帝斯一个。
※※※※※※※※
这时夜虽深,但距离天明还有一段很长很长的时间。
屋里有光,灯光,一灯如豆。
这是一间很简朴的屋,桌上的灯,也一如这简朴至极的房屋,充满了孤清的气息。
但屋内的人绝不孤独,这间并不大的屋子里头,现在居然或坐或站的塞满了人。
安叔正悠悠然的挨靠在木椅里,静静地看着这一屋子的人。
安叔这间屋子,在无数个夜里,仿佛永远都只有一个人。
这间屋子也绝少会有客人,纵然有了客人,这客人通常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希恩。
可眼下这个最不该高朋满座的屋子,却偏偏突然高朋满座了起来。
与安叔表现得同样悠然闲适、自然自得的,还有一个人,一个年轻人。
这年轻人虽然在站着,但其他人都绝不会觉得,他是真真正正的站立着的。
因为即管他看起来是站着,可他连一点站立的姿势都欠奉。
他站得实在没有任何一点。站立时该有的姿势与样子。
他全身上下都好像软绵绵,无处着力一般,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去,他都委实像个慵懒松散的人。
没有人能看清他的相貌,他的头低垂着,都已快垂到胸口里去。
除非有人硬是要将他的头抬起,否则谁也休想可以看到他的脸。
满屋子的人,除了安叔之外,都难免或多或少地会露出认真、谨慎、入神、着紧、凝重的表情,可这个年轻人。却似连一丝这样的心思也没有。
这屋子里正商量着的事。好像跟他没有本分关系。
他根本就似懒得去听。他们在说些什么。
他竟好像睡着了,就那样站着熟睡了过去。
难道他真有三天三夜没有睡过觉?
否则,他又怎么会在此时,表现得如此懒惰。如此散漫,如此不堪。
满屋子的人,却连看都没有往他身上看过一眼。
他们好像正专注于眼前这件事,而忘了这个年轻人,又好像无论这个年轻人做出点什么,他们都不以为过。
这个年轻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莫非他当真是个让人看不起的懒散之人?
站着的人,当然不止这年轻人一个。
安叔这间房子平常容纳两到三人,或许还不觉什么,但现在装着的。却远远不止两到三个这个数目。
因此现在,这屋子非但显得太小,太窄,而且也委实显得太简陋了点。
这里面的椅子,一直只有一张。
不是每一个人。都喜欢大大咧咧地坐着地上,所以这里面站着的人,总要比坐着的人多些。
除了那站无站姿的年轻人外,这时站着的人,竟然足足有九个之多。
安叔那小屋里,为什么会忽然来了这么多人?
何况,这九个人里面,居然有两个是女人,这两个女人还长得几近一模一样。
她们不单身材、脸型,几乎长得一模一样,而且她们身上的配挂、武器,也像是同一个模子里做出来的。
更为相似的是,她们还扎着一模一样的辫子,穿着一模一样的红色劲服。
她看上去,简直就是另一个“她”。
外人实在很难将她们两个,真正地区分出来。
即管是她们的熟人,若想将她们辨认开来,只怕也不能容易做到。
她们长得实在太过相像,也打扮得实在太过相似,纵使她们对调了身份,在一时三刻之下,恐怕还真没有人能够看得出来。
站在她们身边的,是一个很帅气的小伙子。
帅气的小伙子,总是特别引人留意,特别讨人喜欢,特别让人亲近,所以这两个几乎长得一模一样的大姑娘,才会让他如此轻易地站在她们身边。
这个帅小伙子,全身上下除了一处之外,俱都散发着年轻人特有的蓬勃、朝气、充满阳光的青春气息。
这一处,就是他的鼻子之下,那里长着两道淡淡的小胡子。
可这两道淡淡的小胡子,并未破坏他身上特有的蓬勃朝气,反而让他看起来,更加精神,更加别具吸引力。
他一直都对他那两道淡淡的小胡子很满意,他也相信其他人,同样对它们感到满意。
那两个长得很像,让人分不出姐妹身份的大姑娘,当然也对它们感到很满意。
否则,她们就不会让帅气小伙子,一直留在她们身边,一直不住将眼睛往她们身上瞟。
女人当然也只乐意让她们感到满意的人,在一直留神细看着她们。
这本是一个你情我愿的相向过程,这也是谁都无法勉强得来。
若是那慵懒至极的年轻人,一直盯着她们看,她们极有可能立马不乐意了,也极有可能立马翻脸不认人。
一个女人若真要闹起来时,那是谁也无法制止得了的事。
何况,这里并不止一个女人。
这里有两个不单相貌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而且看起来,她们的心意还好像是相通的。
绝没有人想看到,有两个心意想通的女人齐齐闹起来。
那慵懒的年轻人,好像也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从来也不往她们姣好的娇躯上,看上哪怕一眼。
他非但不去看她们,就是连其他人,他都好像懒得去看一眼。
他非但表现得很慵懒,就是连他的心,都仿佛是一颗真正的懒惰之心。
他的人很慵懒,可他的心,却好像更要懒上几分。
第四十四章 陋室秘谈()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帅气小伙子的身边,居然也站着一个长得很俊俏的青年。
这个青年穿着一身牛仔的打扮,而且的颈上还围着一条鲜红醒目的红领巾。
那红领巾的颜色,娇艳得就如同曼妙少女那火辣辣的热情。
他没有带帽,牛皮帽子此时正在他的指尖上,溜溜地转着圈儿。
但他身上最吸引人的地方,既不是那条鲜明艳丽的红领巾,也不是他指尖上的牛皮帽子,而是他银色的腰带。
他腰带的两边,竟然各插着一把精制火枪。
精制火枪无论出现在什么地方,都难免要攫住人的目光,何况,他的腰带上还有两把。
这两把精制火枪,都是左轮制式。枪嘴很长,要比成人的食指,还要长上不少。
这青年人不但有条很醒目而鲜明的红领巾,而且还有个很醒目而鲜明的名字——“双枪将”。
他胸口的袋子里,永远都装着一样东西,那是一块可以佩戴的晶片。
每当他要跟人决斗的时候,他就会掏出这个晶片,戴到他的左眼上。
他右眼的视力很好,好得可以看到一百米外苍蝇上的翅膀,可他的左眼,却远远做不到这一点。
他左眼的视力不但不好,而且竟还有点弱视。
这个几乎不可矫正的天生缺陷,因为有了这块晶片,便不再成为阻碍他变强的不可动摇因素。
所以,他非但对这块晶片保护得很好,而且还十分珍视爱惜,他从来都把它放在身上最容易看到、最容易感受到的地方。
他就把它放在他的心口上,他似要每时每刻都用心去感受着它的存在。
那慵懒的年轻人,似乎已然熟睡,但他却没有发出鼾声。
若有得选择的话,他是绝不是站着睡的,因为他面前就有一张床。
即管这张床无论在谁的一眼之下。都可以看出睡在上面绝不会很舒服,但再怎么说,这也是一张床。
躺着睡,也总比站着睡,要舒服得多。
床上没有睡人,在这个重要的时刻,除了那慵懒的年轻人外,绝没有第二个人会有睡觉的心思。
床上的人是坐着的,大马金刀地坐着,他一个人就已将床的大部分地方。都霸占了过去。
那慵懒的年轻人虽然很想睡在床上。可他似乎连与床上坐着的人。稍微争一下的想法,都懒于生起。
他实在太懒了,好像连动一下嘴皮,他都会觉得是一件很费功夫的事。
所以。他才没有开口。
所以,他才站着睡了过去。
这的确不是一个很好的睡觉姿势,但像他这样的懒人,却已似懒得去计较了。
而大马金刀坐在床上的人,好像一点也体会不到,他想睡在床上的心思。
那坐着的中年人,根本就不会注意他,更别说会体谅他的心思了。
他与那慵懒的年轻人不同,他正入神地思考着。
他刚才听得很认真。也好像听得很明白。
安叔的话并不深奥、复杂,相反地,显得很简单易懂,一听便明。
他一直都自认为自己是个头脑醒目的人,尽管他花费在思考上的时间。往往要比其他人多上一倍以上。
他现在正思考着安叔的话中,是否有什么特别、奇异之处。
可尽管他想了很久,他还是连点头绪都没有。
努力了好半响,他最终还是放弃了思考,纵然他心里很不情愿。
但他还是很想知道其中的原因,所以他已大声地问了出口——“我还是想不明白……”
他抓了抓自己大头,好像很苦恼,又很不解的接着道,“我为什么一定要在那个位置上一直等着?”
“你不需要问,你只要照着去做就好了。”安叔没有回答,回答他的是一个站着的黑脸大汉。
这个大汉不止脸上的皮肤晒得黝黑,而且身上的皮肤,也同样黑如漆炭。
他全身上下,都仿佛只有一种颜色——黑色。
黑色的大手,黑色的脖颈,还有黑色的脸。
但他的眼睛却不黑色的,他的眼睛是像豹子一样的金黄色,这金黄色的眼瞳里面,也仿佛有一道豹子眼睛似的竖瞳。
他整个人看上去,活脱脱似是一只豹子,黑色的猎豹。
他脸上无须,可刚毅的脸部轮廓,却充盈着一种果敢、勇猛的气息。
他的手很大,他一只手掌,竟快有其他人两只那么大。
他的手掌虽然很大,却一点也不松垮、肿大,相反显得很扎实、很刚劲,流溢着惊人的力量感觉。
他的身材极为高大,身上只披着件黑色的宽袍,胸襟正敞开着,露出了里面强而有力、富有质感的黑色肌肉。
站在他身边,身型修长,几近有一米九高的“双枪将”,竟足足比他矮了一个头,可见此黑脸大汉是如何的高大。
坐在床上的中年人闻言,扭头看着黑脸大汉,哼道:“我当然要问。”
他沉吟着,又好像思量了一阵,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