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仙擎 >

第51章

仙擎-第51章

小说: 仙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观此人穿着与气势,若非目失明在朝中必定是一员大官,中年暗叫一声可惜。

    黑袍文仕在车夫搀扶下向客栈走来,中年感觉身旁妇人往自己靠了靠,才发现妇人对黑袍文仕有些惧怕。

    也不怪她,现在的社会,就算城卫官面对黑袍文仕的也很难安然站立,更别说自己这个寒门出身的婆娘。

    黑袍文仕来到中年夫妇身前步代突然一定,裹着白布的脸面向了两人。

    中年旋即生起一种被看透的感觉,身体的衣服如同虚设。中年心中一惊,在军中数年,也只有那些武功高强的将军才会有这种让人战凛的能力,难道,这个瞎子还是一个高手?

    “厉狗子?”

    就在中年心疑不定之际,黑袍文仕突然叫出他的名字,让中年人与妇人为之一怔。

    “你是……”厉狗狐疑地上下打量着黑袍文仕。

    黑袍文仕全完不顾四周行人的目光,一手搭上厉狗臂膀,激动不可自制地不断喃喃说道:“厉狗子……你果然是厉狗子,我终于找到你了……”

    “娃子哥!你是娃子哥!”认出黑袍文仕厉狗惊喜地叫出声来。

    二十年多,失散的擎天终于兄弟相见,两人都洋溢在重逢的喜悦当中。

    要说擎天的形象给厉狗的是惊讶,妇人却是震惊,身为寒门子女出身的她,虽然家族没落,但这并不妨碍她对书童的了解。说得不好听,书童就是一个下人,就算识字也不可能成为上流贵族,社会制度就是如此。

    但是擎天完全颠覆了书童的形象,锦衣玉带四轮马车。这还是一个书童么?

    “哥,你的眼晴?”一通哭术后厉狗把婆娘介绍了一下,直接问道,擎天头上那白色的绸布还带着血迹,显然是新伤所致。

    “没啥,路上遇到几个蛮子,让他们伤的。”擎天淡淡一笑,说道:“不说这事,爹娘何在?”

    “都厢房呢,我带过去,爹娘见了你一定高兴。”厉狗回头狠狠瞪了婆娘一眼,好像在说都是你咒的,回头再和你算账。后者则暗叫无故,可是擎天在场又不好发作,只得在肚子里生气。

    在厉狗牵引下,擎天走入客栈。

    ……

    二十多年,厉福胜已经六十有二,可秋五十有八,两老满脸皱纹白发苍苍,年轻时坚苦生活几乎消耗了他们大量的生命力,看上去就像是七八十岁的老人。

    擎天无法视物,神念却把两老的身体状态清晰地反馈入脑海当中,让人心酸。

    “孩…孩儿给爹娘请安!”

    擎天扑通跪倒,不住抽泣,多少年了,多少个日夜幻想着与爹娘相见的情景,却不想两老变得如此憔悴。

    “这声……你,你是娃子!”厉福胜上了年纪,一双老眼有些模糊,见厉狗带着的华衣中年突然给自己下跪,先是吓了一跳,听声却觉得有些熟悉,好一会才反应过来。

    “什么,老头你刚才在叫厉姓子。”何秋眼力还行,可擎天现在装扮成三十余岁的中年模样,眼晴又蒙了白布,一时没认出来,听厉福胜一说,当下激动地望擎天,上下打量老半晌,转而老泪纵横地哭了出来。

    厉狗见状心下一惊,让婆娘去安慰娘亲,才对厉福胜说道:“爹,娃子哥他回来了。”

    厉福胜坐椅子上站了起来,颤抖着走到擎天面前,一双长满老茧的手在擎天身上一通乱摸一通,好久才啃啃咳咳地说道:“好好好,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没想老天对我厉福胜不薄,临终前还能一家团聚……唉,娃子,你为啥带着一条孝巾。”

    老人眼神不好,把擎天包扎眼晴当成守孝的孝巾。

    厉狗怕老人受不住打击,忙开声道:“爹爹,这……”

    没等他说完,擎天抢先说道:“爹爹,贾先生不久前逝世了,孩儿在为老师挂孝,已圆师徒之情。”

    厉福胜听闻连连点头道:“对对,贾先生可是咱厉家的恩人,你为他守孝是应该的。”

    厉狗与何秋对望一,没有为老头子点破。

    一家团聚,自然一通相互哭素。

    何秋不是厉福胜,虽然,老了可眼神好得很,自己失散二十多年的儿子瞎了眼,那叫一个心痛。捉着擎天不放寻问离别后是如何过日。

    擎天不想家人陷入修仙界的吩争当中,篇了一个谎,就说贾先生收自为徒,学了点本事,贾逝世后把家业传给了自己。而后学着做经商赚了点钱,后来蛮子打来已经找不到家人,便一路南逃。在不久前得到厉狗在长安当城卫,便托人先行送信,自己把家业都卖了便随后赶来。之后的事也就顺理成章。

    一家人长聊到深,因为,两老上了年纪先行睡去,厉狗子也让婆娘带着孩子回房,自己和擎天闲聊。

    说到擎天卖掉家产的时候,厉狗一声怪叫,“我说哥,你把家产卖了也先知一声,你干麻还让我把城卫辞了,起码咱家还有个留脚的地方。”

    擎天摆摆手,茗了口茶说道:“幽州已经失守,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打到长安,官家必定死守,那时免不了要打仗,你这个小小的城卫还能活多久。”

    “打仗不怕,我手上可是有十几个蛮子的血。”厉狗说起自己的事迹,语气有些得意。“哥,可告诉你在军队时我可是受过高人指点的,要是开战,说不定还能升……”

    官字没有出口,厉狗的话愕然而止,因为一柄雪白的长剑无声无息地顶在自己的心脏部位,而长剑的主人正是擎天。

    好快的剑,厉狗连擎天是怎么出手都没看见,长剑已经顶在了自己胸口。这就是哥的武功吗?好强!

    “现在,你对自己的武艺还有自信吗。”长剑顺着衣袖慢慢缩回,最终消失。擎天才淡淡说道:“蛮子当中,比我强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长安一战,你们这些城防顶多当个炮灰。

    爹娘都已经上了年纪,你要是有个意外,他们能承受得了吗?”

    厉狗咽声了,哥瞎了眼晴,都能将自己一招毙命,还妄以为在城卫队是一把好手,就能称雄当将军。泄气地说道:“哥,我都听你的就是,你说咋办就咋办。”

    “这样最好。长安定然不能留,我准备带你们离开安宁州。到东边去,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让爹娘养老。致于钱财问题,你就不用操心。”擎天点了点头道:“我的财力虽说不能富可敌国,只要厉家不出败家子孙,三代不干活都够用了。”

    厉狗眼晴一亮,“真的。”

    “真实与负你以后就会知道。”擎天把茶杯放下说道:“但在那之前,我还是想把大兄找回来,只有找到大兄咱家才是一家团聚。”

86和同土地公同居() 
“大兄已不在人世。”厉狗沉泣地说出一个惊人的消息。

    擎天混身一震,“你…你说什么?”

    “当年,也就是蛮子打来的那一年,咱村闹鬼了。”厉狗回想当年瞳孔不住地一缩,缓缓道来。

    “闹鬼!”擎天脸上肌肉一抽,心脏怦然一跳。

    厉狗点了点头,带着一丝恐惧红着眼将当年所见说了出来。“我记得那一夜,娘正做晚饭,天空突然一黑,一张很大很大的黑布,罡住全村。而后,恶鬼就出现了,人被他一碰就没了魂。

    大兄,当时站在门口,来不及跑所以……,那恶鬼杀了不少人后消失了,后来官府来人迁民,我跟着爹娘来了安宁州。后面的事情,哥你应该知道。”

    不用厉狗细说,擎天已经猜出了事情经过,陆元伯没了肉身,急需要灵魂祭祀完成‘噬魂禁咒’。同一时间,村子就闹起鬼来,除了他,还会有谁。

    这个密秘不能让狗子知道。擎天银牙紧咬,手掌不由自主地紧握成拳。好一会,才长长地吐出一口长气。又问了一些当日情况,看看有没有陆元伯的一些信息,以好日后有所准备。

    只是当年厉狗不过七五六岁,记得的东西并不多,唯一知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那块黑布上有一条金边。而数日前遇到的余魔修的魔番,现在擎天的心魔番是沌黑色。也就是说幽冥圣教每个人的魔番都不一样。有了这个信息,很容易就能把陆元伯找出来。

    “我知道了。”听完厉狗的话,擎天叹了一声道:“以前的事情就让他过去,明日咱就起程。”

    厢房内

    ……

    半年车马生活,擎天一家来到一个名叫长平的城镇,此位于幽州与安宁州交界,处于大照国边境,相对重点城镇,长平镇不过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地方。

    擎天会选择这里,就是冲着此地偏僻,蛮子就是打下整个大昭国,也根本不会来到这里。

    更重要的是这里没有修仙者,仅有几个武林世家把持着,就是有什么突发事件也可以毫无故虚出手。在这样一个地方,以擎天如今的修为,在长平镇内,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只手遮天。

    长平镇四面巨石城墙围成一座小城模样,城门不大也算是壮观,因为此地前方平坦背靠山林。平日进出最多的,除了民夫就是猎户,今天两辆红漆四轮马车带着风尘缓缓使入长平城门。

    守门官看何时见过如此富豪的马车,仅仅是问了车夫两个模凌两可的问题,就大开城门放行。

    擎天,厉狗兄弟两因为要商讨厉家往后的打算,因些两人坐在第一辆马车当中。

    半年时间,擎天的眼伤愈合,早做好了失明准备的他,没多大的失落,有时候眼晴看到的还不一定有神念来得真实。

    “哥,你在此地开客栈,能赚钱吗?”厉狗拉起车窗的帘子,顺着马车走动,观看着长平镇的情景。

    “说了多少遍,赚钱不是最终目的,我们最重要的是找一个安居之所,我看长平就不错。”擎天虽目不能视,只是强大的神念一扫,便能将长平镇全貌尽入眼帘。镇里有多少条街道,有多少人,都是些什么人,可比厉狗来得清楚百倍。听闻厉狗抱怨,呵呵一笑道:“再说,长平以耕地颇多又近山林,农夫忙完农活就会进山打猎,如此一来春秋两季来往收购兽皮的商一定不少。正是开客栈酒楼最好之地。”

    “原来哥你都探清楚,我就放心了,不过咱是不是应该先买一座宅子。”厉狗嘿嘿一笑道:“嘻嘻,我长这么大还没住过宅子,这回定要挑一间大的。”

    这弟弟娃子都有五岁,怎么性子还是长不大一要呢,擎天遥了遥头,神念与元遥沟通起来:“元遥,帮我看看镇子那个方位灵气比较高。”作为长住之所,自然要找个灵气浓郁的地方,灵气汪盛之地人也会健康许多。

    只不过元遥却并不同意擎天的看法,回道:“厉兄,灵气越多的地方,有时候对凡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开始也许能使人健康,可是你不要忘了,灵气多的地方很容易出现山精鬼怪,当然,以你的修仙不会惧怕,可是如果有一天你要离开,以你的家人能应负得了吗?”

    擎天一惊,想到其中关键,不注出了一身冷汗。选择长平镇,就是让厉家在此地落地生根,传宗接代。若他真的贪徒一时之利选了一处灵气之地,百年之后,厉家只怕真要绝后了。

    “那以你之见,什么样的地方适合。”

    “若是安居乐业,我见意你看看,城南第三座宅子,那里有一个很有趣的东西。”元遥很快给出了见意。

    安元遥所说的方位,擎天很快就找到了那所宅子,这是一座荒宅,以构建上看以前定是某户富贵人家所建。而此时不知为何落荒,宅子大门宽两丈,四进式五院合居构造,光房间就不下百间,外有六个园子,主院两个,其它格院一个。院子保存还算良好。是一个不错的安居之所。

    这些都不是擎天关心的,而是元遥所说的那个东西,神念在宅子每一间房寻找着,最终在后院一间空屋中发现了一个奇异地东西。

    那是一团白光,微微凝神,就能看到这团竟是一个小人的样子,小人头大身矮,通体散发着有些暗淡的光华,只要用心细看就会发现这些光华非常忠正平和,还带着一股正气凝然之势。擎天不由愕然,不由心中叫道:“佛家灵光!”

    “不是灵光,而是神光!”元遥说道。

    “神光?”擎天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中说法,不解地问道。

    “神光,自然是指神人所带的护体神光。”元遥解说道:“厉兄,你可记得土地、门神与山神这三种人间之神。”

    土地、门神与山神是传说是人间凡人共同信仰的守卫神灵,旧时人们都将其神像贴于门上,或铸成铜象用以驱邪避鬼,卫家宅,保平安,助功利,降吉祥等,是最受凡人欢迎的保护神之一,通称为凡间之神。

    但这也仅仅是传说而已,修仙界传闻这些不过是某些修仙者无意泄露神通,被凡人以为仙人,因此供奉起来,随着时间演变就有了现在的土地、门神与山神的说法。其实世间并没有神。

    擎天神念注视着那个小人,说道:“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小人就是土地公?世间真的有凡仙存在?”

    “可以这么说,不过准确来说他是冥神,传说中的土地、门神和山神其实指的就是这一种冥神。保佑一方生灵平安是他们的天职,因此在很久的时候,人们都会选择与冥神同居。”元遥不段回忆过去所知道的事情说道:“在古神时间这种冥神数量非常多,几乎只要建造一间房屋,就会有一个冥神出现。可是到了古仙时期,冥神的数量越来越少,甚于万里之内才出现一个。

    我还以为现在应该已经灭绝了呢,没想到在这个小地方看到一个。”

    擎天想了想,问道:“冥神真的能保护宅院?”

    “虽然冥神法力与神通不强,但是天生神光护体,鬼魅阴灵见之退避。只要有冥神坐镇,绝对能保一宅平安。”元遥很肯定地说道。

    “如果是修仙者呢或者是妖兽?”擎天问出最关键的问题。

    元遥想了想,说道:“这个……我不知道,在我的记忆当中,我还没见过那一个古神或古仙对冥神动手呢。因为,任何敢对冥神动手的人,从来没有一个能顺利飞升。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