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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章

乱清-第5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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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就已相当程度的汉化,独立性亦远不及偏远地区的土司,慑于朝廷雷霆之威,几乎都是主动“投献”的。

    不过,西南地区的“改土归流”,还是留下了一个大大的尾巴,这就是四川接近西藏的一大片土地,也即是瞻对、理塘所在之处。

    这个地区的土民,以藏人为主,和西藏关联紧密,在此“改土归流”,就是动西藏的奶酪。

    康熙末年,准噶尔袭杀固始汗之孙拉藏汗,灭和硕特部,控制西藏。朝廷抓住这个机会,用兵西藏,派大将军王胤禵入藏,驱逐了准噶尔。自此,朝廷的手,才算真正伸进了西藏。

    雍正五年,也就是在西南地区开始“改土归流”的第二年,始设驻藏大臣。历史上,中国中央政府,第一次正式对西藏行使行政权力。不过,这个行政权力,是非常不完整的,仅仅处在一个“监督藏政”的阶段。西藏的内政,只要不出大乱子,朝廷是不干涉的。事实上,以彼时的力量,也干涉不了。

    就是说,彼时,朝廷对西藏的统治,还十分之不稳固,因此,绝不能够在那种情形下,主次不分,横生枝节,去动川藏交界处的藏人土司。

    现在时移势易,又凭空掉下了瞻对之乱这个天赐良机,关卓凡一把抓住,要借机斩掉这条大大的尾巴,补上这个大大的缺口。

    事实上,关卓凡的野望,是对整个西藏“改土归流”,但是,动西藏本土的时机尚未成熟,一口吃不成个胖子,一步步来吧,柿子先找软的捏。

    瞻对的土司没了,“改土归流”是顺理成章的。理塘呢?朝廷下旨,痛斥理塘土司,“坐视川边糜烂,不为所动”,该员行径,何止“尸餐素位”?简直“是无人心”!着革去一切职衔,黜为庶民。

    理塘土司其实是有些冤枉的。瞻对兵横行境内,阻断西藏和内地的联通,他除了向拉萨的噶厦和成都的四川总督告急之外,确实没有打开寨门,出去拼命——可是,摆明了实力悬殊,打不过的呀!出去干什么?给人家磨碎了做糌粑吃吗?

    但思前想后,终究不敢不奉诏。一是贡布朗杰父子殷鉴在前,二是轩军大军就驻扎在不远处的乐山,捏死自己犹如捏死一只蚂蚁,只好委委屈屈地“奉诏”、“谢恩”了。

    不过,朝廷对他,还算是客气的,准他继续留居理塘,并保留一定数量的土地、金珠、奴仆。

    瞻对设县,县治设在如龙镇,此地形如龙头,藏语呼之“主母龙”,因此,定县名为“新龙县”,取“龙获新生”之意。

    理塘设县,名称不变,即“理塘县”。

    瞻对、理塘开了头,接下来就好办了。

    “督办川藏军务钦差大臣”伊克桑,四川总督吴棠,联名下札,给四川藏区土司们,一个个地打招呼,大致意思是,奉皇上的旨意和轩郡王的均谕,现给各位老兄三条路选,万勿自误:

    第一条路,期限之前,主动“投献”,即主动交出土地和权力,则朝廷不但允许你们留居当地、保留相当数量的土地、财产、奴仆,还会下旨表彰,授予你们“恩骑尉”的世爵,并准尔等子孙世代承袭——就是“世袭罔替”啦。只是“恩骑尉”是世爵中最低的一档,札子中未使用“世袭罔替”这么隆重的字眼。

    期限到了,始终不肯主动开口,就只好下旨免职了。

    第二条路,免职的旨意下来后,如果奉诏,那么朝廷还是会仿理塘土司的例,准许你们留居当地、保留一定数量的土地、金珠、奴仆,只是这个数量,就没有“主动投献”的那么多啦,“世爵”神马的,更加不必提了,就是个平头老百姓。

    第三条路,如果不奉诏,哼哼,那便是违抗圣旨、迹同谋反,本钦差立遣大军,到你们家里边,当面跟你们说道说道。

    瞻对头人和理塘土司的例子摆在前边,轩军在一旁虎视眈眈,又有十二世达赖喇嘛入觐的大背景,四川藏区的土司,大部分选择了主动投献,剩下的,或者心存侥幸,或者看不明白形势,拖过了期限,等到了免职的圣旨。

    这班土司,这才明白朝廷是来真的,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和理塘土司一样,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终究没有造反的胆子,流官到任的时候,一个个乖乖地交出了政权。

    唯有新龙县正北三百里的色达,勒兵边境,朝廷派去的官员,不得其门而入。

    伊克桑接报,立即率轩军向色达挺进。

    川藏震动。

    轩军先锋团进至打箭炉的时候,收到了色达方面送来的一个匣子,打开一看,是一颗人头——色达土司的人头。

    色达土司手下的一个头人,杀掉了自己的主子,向朝廷投诚。

    朝廷的官员,顺利进入色达,那个“恩骑尉”的世爵,就给了这个头人。

    轩军入川之后,至始至终,一枪未放,一炮未开。

    川地藏区,一批新设立的县,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新龙县在北,理塘县在南,我们就以新龙县和理塘县为坐标,来看一看这次“改土归流”的成果:

    新龙县西,设白玉县;西北,设德格县;北,设甘孜县;东,设炉霍县、道孚县。

    德格县北,设石渠县。

    甘孜县北,设色达县。西北,设壤塘县。

    理塘县西,设巴塘县;南,设得荣县、乡城县、稻城县;东,设雅江县。

    雅江县东的打箭炉,设康定县。

    这些新设立的县,在原时空,有的是在光绪末年、宣统初年,四川总督赵尔丰推行“改土归流”的时候设立的;有的,迟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方才正式设立。

    在本时空,在关卓凡手上,四川藏区的“改土归流”,提前了整整四十至九十年。

    关卓凡想,单凭这一点,我就不算白穿越了一次。

    *(未完待续。)

第九章 推原论始() 
西藏本土,目下虽然尚不具备大规模“改土归流”的条件,但关卓凡并未轻轻放过。热振、夏扎之争,以及这场政争衍生出来的贝丹顿珠之乱,带来了天赐良机,他要以此为借口,改革西藏官制,为日后全面“改土归流”,打下一根有力的楔子。

    朝廷下旨,说热振固然昏庸,但夏扎更加混蛋,“擅动刀兵,自相攻杀,蒙蔽上聪,行迹狂悖”,“致启贝丹顿珠之乱”。对了,瞻对之乱也是这个贝丹顿珠折腾出来的,推原论始,什么祸都是你夏扎闯的!

    上谕中说,为儆效尤,敕夺夏某生前爵衔和身后荣名,夏扎的整个家族,被一脚从贵族的队伍中踢了出去。

    夏扎这个冤哪。

    说他“擅动刀兵,自相攻杀”,并不算冤枉他。当时的驻藏大臣满庆,虽然受了夏扎和李玉圃的蒙蔽,下了札子,斥责了热振,但并未批准夏扎动用武力,攻打热振。可是,夏扎的这个摄政,是经过满庆的奏请,朝廷正式任命的。“擅动刀兵,自相攻杀”于前,取热振的摄政而代之于后,则等于朝廷默认了他的“擅动刀兵,自相攻杀”,怎么事过境迁,就成了夏扎的罪名了呢?

    哼哼,那是因为你“蒙蔽上聪”,朝廷才做出了错误的任命啊。

    一句“蒙蔽上聪”,朝廷就把自己的责任摘得干干净净,什么镬都由夏扎来背了。

    处分夏扎并不是真正的目的,真正目的是由此“痛定思痛”:这个,上边儿明明有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呀,下边儿的人怎么还是这么自把自为,乃至胡作非为呢?

    顺理成章得出结论:西藏现行的官制存在重大问题!

    西藏现行的官制,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制度,达赖喇嘛高高在上,既为宗教领袖,也是政府首脑。具体政务,由噶厦政府秉承达赖喇嘛之命实行。噶厦政府设四噶伦,一僧三俗,名义上地位平等,但僧噶伦为首席噶伦,实际权力,要大于三个俗噶伦。

    达赖喇嘛的传继,行“灵童转世”制度,从幼年“坐床”到成年“亲政”,常常有十多年的“空窗期”,这段时期,择一大寺出身之高僧,任“摄政”,位居噶厦政府之上,代替达赖喇嘛执政。摄政非常设职衔,一俟达赖喇嘛亲政,摄政便即退位。

    西藏并不是一开始就实行这种政教合一的制度的。

    和硕特统治西藏时期,一切行政权力都掌握在蒙古人手中,达赖喇嘛只能管理宗教事务;准噶尔袭杀拉藏汗,取和硕特而代之,情形依旧:蒙古人控制所有行政权力,达赖喇嘛局促于教务一隅。

    朝廷大军入藏,驱逐了准噶尔,设驻藏大臣,开始正式对西藏行使行政权。其后,清廷主要依靠驱准之战中的“有功藏人”来治理西藏,代表人物为颇罗鼐。此人在驱准之战中脱颖而出,由一个小税吏一跃而为“一等台吉”,然后一路固山贝子、贝勒、多罗贝勒,青云直上,最后居然做到了郡王,总揽西藏地方大权。

    这个时期,达赖喇嘛依旧只能管理教务,不能插手政事。为防达赖喇嘛方面干涉藏政,朝廷还把达赖喇嘛之父诏传至京,给了个“辅国公”的衔头,请他在北京安生呆着,没啥事儿就甭回西藏去了。

    颇罗鼐对朝廷“克尽忠诚,实心效力”,当政期间,西藏地方无事,民人安居乐业,前后凡二十年。

    颇罗鼐表现不错,他病故之后,朝廷按照他的遗愿,准其次子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袭郡王爵,继续总理藏政。

    这下子麻烦来了。

    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这名字真特么拗口——上台之后,胡作非为,先是杀兄逐侄,构衅达赖喇嘛,继之自立名号,阻断北京和西藏的塘汛,最后,干脆跑去和准噶尔勾搭在一起——他老爸当年可是靠打准噶尔起家的。

    得到准噶尔发兵支援的承诺后,珠尔默特那木扎勒决定跟朝廷翻脸,他布置兵马,打算屠尽驻藏大臣以下客军客民。

    危急关头,驻藏大臣傅清将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诱至驻藏大臣署衙,一刀砍了他的脑袋。

    珠尔默特那木扎勒的部下,鼓噪纵火,围攻驻藏大臣署衙,傅清及副手拉布敦,皆力战殉国。

    傅清、拉布敦虽然死义,但叛军群龙无首,很快便被朝廷镇压下去,没有酿成全藏范围的大乱。

    事后,高宗总结经验教训,认为再不能给某个藏人以统管全藏的权力,不然,西藏天高皇帝远,时日一长,不论是谁,都会骄狂难制、蓄萌逆志。

    嗯,那该怎么办呢?

    好吧,放达赖喇嘛出来吧。

    高宗的算盘是,名义上,把最高行政权力交给达赖喇嘛,但实际政务,由下面的噶厦政府处理,这样,达赖喇嘛其实并不直接掌握行政权力。噶厦政府呢,只有办事权,没有最后的决定权,一僧三俗的四个噶伦,彼此的地位,又是平等的,每个噶伦的权力都是有限的,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故事,再也不可能重演了。

    乾隆十六年,《酌定西藏善后章程》公布,达赖喇嘛首次获授权参政。

    应该说,高宗的设计,颇为精巧,甚至颇有一点后世之“虚君”的意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西藏确实无法自外于北京的朝廷了。

    可是,这个制度的副作用,也非常之大。

    一是西藏虽不生大乱,但政局却长期动荡不安。

    摄政和噶厦、噶伦和噶伦,谁也不服谁,勾心斗角,争权夺利,下绊子,打黑枪,直至撕破脸皮,大打出手。

    热振和夏扎之争,就是很好的例子。

    四噶伦地位平等,相互不服气好理解,摄政和噶厦,为什么也彼此大眼瞪小眼呢?这是因为,摄政上任之前,都是某大寺的“堪布”——即主持,都没有什么行政经验,噶厦政府的噶伦,却个个政务精熟,对新官上任的摄政,难免看不上眼。既然轻视,便不会服气:昨儿你还在我们下头,今儿就爬到我们上头来了,人五人六的,凭什么?

    达赖喇嘛由“灵童坐床”至“成年亲政”的“空窗期”,偏偏又特别之长,摄政和噶厦,乃有足够的时间,你来我往,你争我夺,整个西藏的政局,便没完没了地摇摇晃晃。

    牺牲品不止西藏的政局,还包括达赖喇嘛本人。

    不论摄政还是噶伦,权力掌握既久,交出去的时候,就不那么痛快了。

    九世达赖喇嘛十一岁亡故,没活到亲政。

    十世达赖喇嘛亲政第四年亡故,年仅二十二岁。

    十一世达赖喇嘛亲政当年亡故,年仅十八岁。

    这几位达赖喇嘛,死的都不明不白。

    十二世达赖喇嘛现在六岁,他未来的命运,又会如何呢?

    算一算,自《酌定西藏善后章程》以来,七世达赖喇嘛至十一世达赖喇嘛,摄政执政的时间,比达赖喇嘛亲政的时间,要长得多。

    政局不稳,对西藏也好,对朝廷也好,自然都不是什么好事,只是对于朝廷来说,在某个层面上,也能够从这种混乱中得到某种收益:西藏上层,光顾着争权夺利,没空儿来动朝廷的脑筋了。

    分而治之嘛。

    可是,《酌定西藏善后章程》带来的第二个副作用,对于朝廷来说,就绝对不是什么好事了。

    达赖喇嘛掌政,西藏政教分离的政治格局被彻底打破了,宗教势力迅速膨胀,西藏的政治体制很快变成了政教合一。

    一僧三俗的四噶伦,名义上地位平等,但僧噶伦作为黄教寺院集团的代表,排名第一,是为首席噶伦,实际的权力和影响力,超过三个俗噶伦。

    比噶伦地位更高的摄政,百分百出自于黄教寺院的高僧大德。

    “拉萨三大寺”——哲蚌寺、甘丹寺、色拉寺的“堪布”,例行参加噶厦政府的扩大会议,直接参预政事,与闻大计。可以说,这三大寺的“堪布”,算是噶厦政府的“编外噶伦”,寺院集团的主张和意志,通过这种手段,可以得到直接的实现和贯彻。

    “三大寺”都拥有大面积的直辖领地,“堪布”可直接向所辖地区派遣各级官吏,权力等同噶厦政府所派同级官吏。

    非但如此,法条明确规定,寺庙和百姓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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