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理论十讲-第2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煤芎谩<词故敌忻裰鳎疤崾谴蠹叶寄茏杂傻胤⒈硪饧皇窃诰龆ㄈ绾涡卸希偈佣嗍馐俏吮U媳匾纳缁嶂刃颍欢谒枷肷希扛鋈硕加斜A糇约阂饧娜ɡ霾灰馕蹲乓蛭愕囊饧巧偈党稣庵忠饧娜ɡ济挥辛耍荒芤蛭钟姓庵忠饧獾狡群Α�
还有一个人,德国共产党的创始人、共产国际的创始人——罗莎·卢森堡(Rosa Luxemburg; 1870—1919)(图6…5),也谈到过这种观点。她1918年被关在德国的监狱里,根据在监狱里获得的许多关于俄国十月革命的材料写了一本小册子《论俄国革命》,这本小册子只有3万多字。在这本小册子里,她讲了这么一段话:
图6…5 罗莎·卢森堡
“只给政府的拥护者以自由,只给一个党的党员以自由——就算他们人数很多——这不是自由。自由始终是持不同思想者的自由。这不是对‘正义’的狂热,而是因为政治自由的一切振奋人心的、有益的、净化的作用都同这一本质相联系,如果‘自由’成了特权,这一切就不起作用了。”(24)
这段话是在她这本手稿里面为正文做的一个注释,被注释的原文是:“布尔什维克大胆而坚决地去迎接的巨大任务恰恰要求对群众进行最深入的政治训练和积累经验。”在这里,她的意思在于,现在人民自己掌握了政权,要使长期在沙皇专制制度下生活的俄国人民具备民主政治的素质,学会行使自己的自由权利,而不能形成十几个精英指挥一切的场面。她认为,这样的场面不是人民群众在真正掌握政权,而是在重复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雅各宾专政的做法。
卢森堡注释的这段话,其思想和密尔的思想是完全一样的,只是表述的语言风格不大一样。
现在问题来了,对密尔,我们过去一向视他为资产阶级的学者,而卢森堡是共产党人,而且还是德国共产党的创始人、共产国际的创始人之一。怎么共产党人说的话能与资产阶级说的一样?这就显得非常敏感了。卢森堡拥护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拥护苏维埃政权,但是对列宁和托洛茨基的某些政策提出了批评,这是很正常的情况。卢森堡那时候威望很高,她于1919年1月在德国民主革命中被杀害,引起全世界的关注。这本小册子是在她被害后的1922年出版的。列宁看到了,并不接受卢森堡的观点,认为她犯了错误,他对卢森堡的评价是:卢森堡始终是一只鹰,尽管有时候鹰比鸡飞得还低,但鹰毕竟是鹰,鸡毕竟是鸡。他基本上肯定卢森堡,因为卢森堡总体上站在列宁一边。列宁逝世后,斯大林不准提卢森堡,谁提卢森堡甚至比反革命还反革命。
在中国,1980年出版的《国际共运史资料》发表了卢森堡的这篇文章和一些研究她思想的文章,大家才了解了卢森堡,后来出版了两卷本的《卢森堡文集》,还单独出版了她的《论俄国革命》。这个问题所以显得重要,在于共产党人卢森堡认同约翰·密尔关于自由的认识,特别是言论出版自由的衡量标准。衡量自由的标准是什么?就是一个社会是否允许少数人发表意见。如果一个社会允许少数人发表意见,这个社会是自由的社会,如果这个社会不允许少数人发表意见,不论使用了多么美妙的词语描绘这个社会,这个社会也不是一个自由的社会。
四、20世纪以来共产党人关于新闻出版自由的文献
这方面,我们在讲述新闻理论的时候被忽略了。共产党人为了争取新闻出版自由,前仆后继,牺牲了很多新闻出版工作者,我们这个光荣的革命传统不能忘却。
先介绍一下最早的共产党人列宁这方面的论述。列宁的一生中有17年生活在西方国家,从1900年到1917年,中间只有偶然的机会回到国内,而且很快又走了,因为他遭到沙皇俄国警察的通缉。列宁充分利用了西方民主制度和新闻出版自由从事革命活动,因而他对这些人类文明的遗产有深刻的理解。
在十月革命爆发前夕,他于1917年9月28日在《真理报》(当时改名叫《工人之路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怎样保证立宪会议的成功(关于出版自由)》(约3000字),提出社会主义胜利后共产党人关于实现社会主义新闻出版自由的设想。列宁提出,我们胜利以后,首先要没收大资产阶级的报纸和印刷所。在这一点没说的,因为我们是共产党,要消灭私有制。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没收以后怎么办?破旧很容易,立新怎么立?列宁当时的设想是这样的:
前提:没收大资产阶级的报纸和印刷所。
分配:首先给予国家,其次给予在两个首都获得10—20万选票的大党(复数),第三,给予有一定人数的公民团体(25)。
也就是说,列宁当时不仅设想了社会主义新闻出版自由的表现方式,而且它的前提是多个社会主义的党联合执政(列宁使用复数,在于把这一点已经作为一种不言而喻的前提),都主张社会主义,那么就让公民们来投票选择,获得多数人支持的党执政,当然这些党拥有新闻出版自由。除了执政的社会主义政党以外,还有很多人民团体,他们也应该拥有新闻出版自由。
这个观点,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的第二天(11月9号)就起草了一个关于新闻出版自由的决议草案,这个草案里体现了他这些思想,只是在“公民团体”之后加了一个括号“(例如一万人以上)”,他是怕人钻空子,因为人民团体太多了,怎么平均呢?需要有个人数的限定。
不管怎样,列宁这些想法体现了他将新闻出版自由的理念贯彻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思考。十月革命胜利后到1918年年底,大约一年半的时间,苏俄三个执政的社会主义政党——布尔什维克党、孟什维克党、社会革命党的报刊,都自由地出版。还有一些小资产阶级的报刊,也自由地出版,大约有五六百种。
但是,俄国是一个长期封建专制统治的国家,当权的只有一个皇帝,以及附属于皇帝的黑帮党,从来没有过民主的传统,人民也不知道如何在法治条件下行使自由的权利。鉴于这种传统,苏维埃政权中的另外两个党,都不甘于与别人共掌权力。社会革命党炸死了德国驻俄国的大使,挑动德国以此向俄国进攻;孟什维克勾结白卫军,企图借用它们的力量消灭布尔什维克,自己独掌政权。这使得布尔什维克不得不相继宣布社会革命党和孟什维克党非法,既然党是非法的,自然它们的报刊也不得出版。这种情况,列宁自己也是没有料到的。
还有一个问题,十月革命胜利以后,西方国家干涉十月革命,很多明显的证据证明,它们直接间接地支持各路白卫军叛乱;在舆论上,西方国家的报刊、通讯社关于十月革命和苏俄的报道,大部分是虚构的。例如关于列宁和托洛茨基的新闻,有90多次报道了列宁被托洛茨基打倒,或者托洛茨基打倒了列宁,全是无稽之谈。在这种情况下,列宁非常气愤,激情之下说了较多的完全否定西方新闻出版自由,批判它如何虚假、欺骗、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话,使用了一些较为极端的表述,诸如“一切”、“全部”、“99%”等。我们需要站在当时的情景下来理解列宁。例如,下面这段他的话需要辨正:
“只要资本还保持着对报刊的控制(在世界各国,民主制度与共和制度愈发展,这种控制也就表现得愈明显,愈露骨,愈无耻,例如美国就是这样),这种自由就是骗局。”(26)
这个话说得有点过分了,循着这个逻辑,民主制和共和制越发展越坏,怎么能这样说呢?看来对列宁,也不能一句顶一句,同样需要审视的眼光。
但是1920年列宁说的这句话对新闻出版自由给予了正确的历史评价:
“‘出版自由’这个口号从中世纪末直到19世纪成了全世界一个伟大的口号。为什么呢?因为它反映了资产阶级的进步性,即反映了资产阶级反对僧侣、国王、封建主和地主的斗争。”(27)
下面我们回到中国。中国共产党第一个中央机关刊物《向导》周报的创刊人是蔡和森和高君宇,发刊词(1922年9月13日)写得相当好,反映了我们党早期的领导人对新闻出版自由的认识。
“十余年来的中国,产业也开始发达了,人口也渐渐集中到都市了,因此,至少在沿海沿铁路交通便利的市民,若工人,若学生,若新闻记者,若著作家,若工商家,若政党,对于言论、集会、结社、出版、宗教信仰,这几项自由,已经是生活必需品,不是奢侈品了。”
这段话实际上论证了人权意识是如何产生的。是大工业,现代产业造成的普遍交往的新环境,得以提出人的权利意识。如果没有大工业,没有人口的集中,没有铁路线的便利,就不需要言论出版自由。生活在偏僻的农村,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意识产生不了。这种权利意识的产生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达、人口的集中、交通的便利才出现的。大家聚集在一起了,庞大的交往体系产生了,那么就需要有一种制度,保障大家能够自由地发表意见,共同讨论大家的事务。再看下面接着的论证:
“在共和国的名义之下,国家若不给人民以这几项自由,依政治进化的自然律,人民必须以革命的手段取得之,因为这几项自由是我们的生活必需品,不是可有可无的奢侈品。可是现在的状况,我们的自由,不但在事实上为军阀剥夺净尽,而且在法律上为袁世凯私造的治安警察条例所束缚,所以我们一般国民尤其是全国市民,对于这几项生活必需的自由,断然要有誓死必争的决心。‘不自由毋宁死’这句话,只有感觉到这几项自由的确是生活必需品才有意义。”
这可以说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最早对言论、新闻(文中提到“若新闻记者”)出版自由的论证,是科学的,而且也表现了中国共产党在这方面斗争的决心。
毛泽东在争取出版自由方面,也说过很多话。较早的,如1920年他在湖南《大公报》组织讨论湖南共和国的建设时,就提出了新闻出版自由的大政方略。再看他1943年批判国民党、要求人权的论证:
“诚意实行真正民主宪政,废除‘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法西斯独裁政治”,“开放言论集会结社自由,废止国民党一党专政。”(28)
毛泽东1945年在党的七大政治报告中说:
“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这几项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29)
毛泽东这个观点和马克思的观点是一样的,马克思也认为言论出版等自由是各项自由中最重要的。毛泽东当时强调,只有解放区实现了这些自由。当时新华社的记者李普(后来是新华社副社长)写了一本书《我们的民主传统》,专门介绍了解放区的民主与自由,这是一本朴素的书,写得很实在。
1949年,情况发生变化了。为什么?因为这时候我们开始掌握全国政权了。毛泽东那年发表的文章《论人民民主专政》,提出不能给国民党反动派以自由,只能在人民内部讲自由。他写道:
“向着帝国主义的走狗即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压迫这些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果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对于人民内部,则实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的自由权。”(30)
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到,这时候,毛泽东的谈话和过去的谈话有些差异,或者说,强调的侧重点不一样了。首先把人群分为两部分,对其中的一部分实行专政,另一部分享有自由的权利。这样就可能造成一定的社会分裂和社会的动荡,这就是约翰·密尔谈到的那个问题。
1957年,毛泽东对新闻出版界代表说:
“资产阶级所说的‘新闻自由’是骗人的,完全客观的报道是没有的。”(31)
就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而言,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这样对立思维在那时是正常的。从认识论角度,新闻客观性确实无法保证新闻的完全客观。在当时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环境中,这些论述都是有道理的。
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与时俱进”的要求,衡量这些历史上的观点,我们的认识需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才对。2003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政治局会议上指出:“一切有利于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有益经验,一切有利于提高我国人民精神境界的文化成果,一切有利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管理方式,都要积极研究借鉴。”最近几年,我们党的会议和正式文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都在认真地体现这三个“一切”,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
2007年3月16日,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说:“我说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中又提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些概念和说法,都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法治建设的经验;而作为人民的权利,它们又都需要以言论、出版自由为前提。因而,这些论述是对我国宪法第35条关于公民言论、出版等自由权利的进一步阐发。
五、国际上关于新闻出版自由的文件
国际上比较著名的、现在通行的是联合国于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n Human Rights)(图6…6)。这个宣言提出了得到普遍接受的、关于人权的最低标准,成为联合国成员国行为的指导准则。当时的中国政府代表(国民政府代表)是签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以后,不言而喻地承担此前中国政府代表签署的文件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