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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6章

快穿炮灰女配-第4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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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歌的注视不知不觉的就有些恍惚。

    她看到崔九突然歪头,望着她展颜一笑,他好看的唇线动着,她听到他说,“秋娘子,既然没有要去的地方,那么,可否愿意和我一起同行”

    直到随着他的话点头后,看到他笑意加深,她才知道他说了什么。

    崔九并没有绕路去找那所谓的解毒圣手,他折路,开始朝禹平城而去,他的这所谓的商队先是将埋伏他们的山贼窝给端了,这才卸掉商队的伪装,整个队伍里的人全都换了统一的护卫衣服,一个个腰配长剑,背上背了长弓,气势十足。

    这是一支武装精良、身经百战的私兵。

第1196章 寻君() 
明歌看着崔九指挥着不足一百的护卫捣毁足足有三四百人的土匪窝,看着这些个护卫们换了衣服以后,队伍瞬间杀伐之气十足,心底突然就对崔九的身份有了疑惑。

    她最开始以为他是个小有名气的郎中,后来以为他是个比较出名的商人,而现在,她都不知道他是个什么人了。

    看他每发出一道命令,似乎对周围的形势地形,以及山贼窝的状况一清二楚,甚至对他自己手下的护卫们,也有十足十的了解和信心

    护卫们大胜而归,将山贼窝中的那些财物全部搬空,一行人缓缓的朝禹平城而去。

    坐在马车里的崔九,问正执了一棋沉思的明歌,“你想见他吗”

    这一次要去的是禹平城,崔九这样的出现并不同于明歌那种小人物般的进城,以崔九和花傲的交情,花傲肯定会来城门迎接崔九,为崔九接风洗尘。

    明歌手中的棋子缓缓的落在一处,“见或不见,都无所谓。”

    人生很多时候,需要一种拿得起放得下的勇气,宿主的确很喜欢花傲,但明歌觉得,宿主如果和她一样能走到禹平城,看到花傲和小郡主成亲,也会选择对这个男人放手。

    再纠缠,不过是自取其辱,倒不如用这份心去寻自己的新生活。

    你有情,我便有意,你若无情,我亦无心。

    崔九瞟了一眼明歌面上冷淡的神情,“我和花将军小时候也算是一起长大,当年还曾并肩作战过,我和他,曾经也算是兄弟手足”

    所以在花傲流放出京的时候,他答应了花傲的请求,本来是想派个人去看一看明歌,只是那时候心底偶尔一个念头,让他想亲自走了这一趟,而今,他唯一庆幸的就是自己当初亲自走了这一趟。

    人和人之间相交或相错,很多时候就是一个念头的事。

    明歌面上没有什么诧异的表情,也只有交情深厚,花傲才会托付这种事,她早就知道,花傲和崔九关系不一般,不过她也敏锐的发觉,崔九说的是曾经,“那现在呢”

    “他娶了我的未婚妻。”

    明歌瞬间愣怔,简直有种石破天惊般的感觉,看来被炮灰的不止宿主一个。

    唔,她和崔九多少也算是同病相怜,不过显然,宿主要更悲催一些。

    明歌没有再说话,崔九告诉她这个干吗,她可不觉得他就是说出来让她对比一下平衡一下的。

    倒是崔九继续说,“他们结婚之前我认了小郡主为妹妹,如今他不是我的兄弟,是我的妹婿了”

    为什么明歌觉着崔九说这话的时候声音有点小兴奋明歌觉得自己一定是听错了。

    “秋娘子”

    “嗯”

    “你想不想让他叫你一声嫂嫂”

    “嗯”

    对上明歌尚未反应过来的疑惑目光,崔九的面上就像是渲染了一曾红晕般,耳朵更是红的欲要滴血。

    明歌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这个男人,他好像是在求婚。

    唔,一个地地道道的古代人,求婚似乎不该是这样方式啊。

    红着脸的崔九,在明歌的目光注视下,缓缓又说,“秋娘子,是我太唐突,我的话你可以当做没听到,还请不要在意。”

    这样出尔反尔,可不是崔九的性格,估计他自己这会子也很矛盾。

    明歌看着他虽然神情极力镇定着,耳朵却越来越红,耳珠处更是要有滴血滴出来了般

    明歌却没有当做什么都没听到,她歪头问,“崔公子怎么突然说这么一句话”

    崔九略有些不自然的低头,“一时鲁莽,是我失礼了”

    他能说,他刚刚那一瞬,突然就想帮着她出口恶气么,可是这想法连他自己都无法搞懂。

    明歌没再追问,这一局她很轻松的就胜了崔九

    这个男人心底在想什么,似乎无法集中思绪呢,难不成是因为他那个曾经的未婚妻现在的妹妹

    到达禹平城的时候,并没有明歌想象的那样,花傲会出城来迎接崔九。

    来迎接崔九的,不是花傲,也不是崔九那个未婚妻的妹妹,而是,而是整个禹平城里的女人们。

    各种各样的荷包砸向马车,女人们娇滴滴的声音大喊着九爷威武。

    不明真相的明歌刚掀开帘子,就被一个香囊砸中了脸。

    人群中立刻有女孩子的尖叫声,“和九爷同乘一辆马车的是谁啊啊啊,长得真好看呢,连和九爷在一起的人都这么俊美,我的香囊竟然砸中他了,好高兴”

    明歌瞪着崔九,这家伙小小年纪便四处勾搭女人,小小的禹平城就有这么多女人为他疯狂,这要是去了别的地方,这家伙会不会被香囊埋了

    和他走一起,风险还真大,瞅着唇微微抿着,一脸严肃无比的崔九,明歌开始思考两个人分道扬镳的可能性。

    听着车厢外那些女人们疯狂无比的吆喝声,绷坐不动的崔九突然就轻叹了口气,“岭南之地,大家都比较随性,秋娘子不要为这样的事吓到,岭南民风开放,大家在街上这样做,其实是为了图个趣儿”

    所以他现在,就是那个悲催的趣儿。

    “我在这里待了三个多月了。”明歌说,“我知道他们这里的风俗,就是比较惊讶,她们怎么知道你进城”

    “我的车子在进城的时候挂起了家族的标识,而且先前在五头山剿匪,这边的官府也得了信,这些人现在这么激动,大概是因为五头山被剿的缘故。”

    但明显这些女人们,在这里这么疯狂的真正原因其实是他的颜值

    而且,他说的家族标识是神马

    这家伙能把小郡主认成妹妹,而且还和小郡主这样身份的女人订婚,又有这么一支精良的私家军,身份肯定也不一般。

    明歌对崔九的身份其实并不感兴趣。

    但耐不住她好奇的是,这家伙这样大张旗鼓的进了禹平城,是要做什么

    见明歌明明一脸的迷茫,却没有半点要发问的意思,一直观察着明歌表情的崔九,突然就低笑出声。

    明歌问他,“你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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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7章 寻君() 
崔九答,“大概是因为马上要回家了,所以比较高兴”

    “你的家在禹平城”

    “不是”崔九说,“在象郡。”

    岭南又称百越之地,统管岭南的是勤王,勤王的大本营设在象郡。

    对上明歌平静的目光,崔九继续说,“我是勤王最大的儿子,当年勤王受封岭南离开京城的时候,我被留了下”

    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人质交换的意思,以防勤王在岭南有不轨的动作,所以勤王的长子被留在了京城牵制勤王,明歌秒懂

    “云瑶那时候是我身边的婢子,一直对我不离不弃,后来,我十三岁的时候回了象郡,再后来就一直两边跑,云瑶是女子,我不在京城的时候,便托付花傲照看一下她。”

    往事犹如烟云,已经散得快要记不起来了,崔九的声音平静,他突然发觉,当年那种痛彻心扉一般的心情,如今再回想,突然就觉得自己当初实在太天真。

    他和眼前的女子说这么多,并没有诉苦的意思,因为这些事在他心底,已经不算是事了,只是两个人日后要一起上路,关于他的事,他希望由他自己告诉她,而不是她四处道听途说

    明歌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将崔九的事迹想了想,她突然就觉得,崔九这个炮灰虽然戏份挺重,但也挺悲催的。

    自己为好朋友擦屁股奔走的时候,童养媳被最好的朋友撬了墙角,这酸爽

    不过崔九也挺能的啊,立马就认了云瑶做妹妹,还给她了一个郡主的封号,让她风风光光的嫁给花傲,明歌自认为这种事儿她可做不来。

    对上明歌那亮晶晶的一双眼睛,崔九的心底突然有点好奇这个女人在想什么

    马车在晃了一晃后停了下,车夫隔着帘子对崔九道,“主子,是花小将军。”

    崔九的目光就落在了明歌的身上。

    明歌听到这话的第一个反应也是去看崔九。

    四目相对,两个人笑了笑,崔九问她,“你在车上等我,还是和我一起下车”

    “你说呢”明歌反问他,“你想我在车上,还是和你一起去”

    崔九打量了眼一身男儿装的明歌,蓦然笑了笑,“走,我带你去见见我那妹妹妹夫”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平淡,没有讥讽也没有愤怒,就好似是再简单如常的事儿般。

    崔九下了马车,转身去扶明歌的时候,明歌已经自己跳下马车站在了他的身后

    这女人,除了在他面前偶尔有点女人的样子,在外人面前,她这女扮男装装的让人看不出半点的破绽。

    “九哥”有女子热情激动的声音响起,“九哥,见你一面真是太难了,这次你去又哪里啦”

    这女人应该就是崔九口中的云瑶小郡主,明歌抬眼望去,云瑶长得并不是那种大家千金们柔美含蓄的样子,她的笑容灿烂,说话的声音在撒娇之余又带了些许热情爽利,她的面容长的娇美,一双眼睛灿灿然的,实在让人过目难忘。

    明歌的目光落在了她的肚腹处

    云瑶小郡主的肚子微微凸起,说话的时候一手还放在她的肚腹处,这样子,分明就是怀孕了。

    明歌的胸口突然就有些难受,这种酸涩的想要冒出眼泪的难受感很大一部分都是宿主的情绪。

    “九哥,这是谁你朋友吗长的好是俊俏,都能和九哥你有得一拼了”

    “休得胡说”崔九瞟了云瑶一眼,“这位是我的恩人,不要无礼”

    云瑶郡主吐了吐舌头,马上就朝明歌认错,“是九哥的恩人,那也是我的恩人,刚刚是我言语冲撞,还请恩人大人不记小人过。”

    “云瑶只是开个玩笑,想来这位朋友也不会放在心上。”花傲打量了眼一直不做声的明歌,心底虽然好奇这人的身份,但见崔九没有介绍的意思,他便也不好在这种地方多问,干脆拍着崔九的肩膀对崔九道,“云瑶已经让人准备了一桌酒席,难得见一次,我们一起喝一杯去。”

    “我得先去一趟官府”崔九瞟了眼虽然护卫们极力制止,可四周那些依旧疯狂着想要涌上来的女人们,“这地方不能多待,云瑶有孕,更不适合出门,你们先回去,等我有时间了,让人去知会你们。”

    “你呀,真是个闲不住的人”花傲护了云瑶在身边,朝崔九点点头,“那你先忙去,这里太乱了,我和云瑶先走”

    “你们坐了马车吗,要不就坐我的马车先回去”

    云瑶瞟了眼明歌,“能坐九哥的马车真是我的荣幸啊,那九哥你呢,你怎么办”

    崔九伸手拉了明歌朝人群中挤去,“不用管我”

    护卫们立刻就给崔九和明歌打开了一条路,看到崔九拉着一个男人的手,而且这男人还长得极为清俊,众女人尖叫着,也只有靠尖叫才能发泄一下她们此刻的激动心情啊

    崔九带着明歌出了人群走进了一条小巷子里,身后的护卫给他递了两,“崔公子,我在外行走时候,用的名字是秋歌”

    刚刚崔九以恩人两个字含糊带过,估计是不知道该怎么介绍明歌,这会儿明歌说的是自己女扮男装在外行走是的名讳。

    “嗯,我以后知道了。”黑色面纱下的崔九看不清表情,不过声音还是一如往常的平静,“秋娘子,饿了吗我带你去个地方先吃一顿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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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8章 寻君() 
这男人,刚刚还不是说要去官府么,估计他是想找借口远离那一对秀恩爱的男女,明歌能理解,所以她没反对,“崔公子,你以后喊我秋歌就行。”

    “明歌”

    “嗯”

    “我喊你明歌好不好,你也不用崔公子了,可以直接喊我崔九。”

    “九爷,你要去哪个地方吃饭”

    “崔九。”

    喊他九爷明显是给他面子对他恭谨点啊,不过他执拗她喊崔九,明歌也就不矫情,“崔九”

    斗笠下的崔九唇角微微弯起,他没再说话,领着明歌在禹平城中的巷子中左拐右拐的,眨眼进了一个小宅院里。

    这可不是什么酒楼。

    帮明歌摘了斗笠,对上明歌的目光,崔九解释,“这是我的一处私宅,看屋子的徐妈做的一手好菜,进城的时候已经让人通知徐妈了,你是先洗个澡吃饭,还是先吃点东西再洗澡”

    “先洗个澡吧”明歌说,“想泡个热水澡”

    崔九想到这一路明歌都没提这个要求,几次他问她,她也只是说不脏,用不着,难得听到她这诚实的话语,他微微笑着,亲自带了她到一间客房里,里面的浴桶里水汽腾腾,显然是专门为明歌备的。

    明歌泡了个舒服的热水澡,等换衣服的时候,看到桌子上放着一套叠的整齐的衣服,是一套深蓝色的女装,样式并不花哨,而且也不繁琐,估计是崔九觉得她喜欢爽利点的衣服,所以让人给她准备了这样一套裙子。

    还挺合适,这衣服看起来没什么花样,但因为做工不错,以及衣服材质上乘,令明歌穿上后别有一种流畅又简单的大方美

    照着这衣服给自己挽了一个简单的发髻,明歌这才出了门。

    崔九就住在明歌厢房的旁边,他也刚洗完澡,正在台阶下负手而立,听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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