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破诸天-第1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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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回过神来自己已经站在了一片荒芜孤寂的冰原上。手中原本紧握的飞刀已经消失不见,随风而逝的还能依稀分辨出这如同粉笔末一般的铁屑飞沫。
不知为何忽然间想起了古龙大师的描述。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这笔锋比漫天的风雪更加凌厉。打开了属性界面,一切如常,只是时间栏出了点小问题。
域界存留时间:4天15小时23分。
场景核心:《多情剑客无情剑》
存留时间:3个时辰
瞬间一切都了然了,这便是那把飞刀的作用。位面珍宝,一次性消耗品的位面珍宝。真是难以想象的存在啊,如同位面珍宝一般的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讲要比黄金剧情装备和神器更加稀少而珍贵。水晶宫之书应该是属于低等位面的位面珍宝了。比如说诚哥的位面什么的。但即使如此发挥出来的力量是有目共睹的。美姨的逆天之资,即使是主神也要顾及三分,小昭的气运属性更是连天门这种顶级势力都要抢夺。白虽然只是属于《火影忍者》中的配角,可这种变态的学神天赋能将技能冲击到常人难以想象的高度。越到后期才越能理解这个天赋的变态。如同李修一般北冥神功卡到现在基本数场剧情都升不了一级。需要的熟练度太过变态了。但这对于白就缩短了数倍的时间,别人能从LV10升到LV11,白就已经到了LV14这其中的差距可想而知。
《长生诀》更是不用说了,造就了势力内部实力飞涨,就连石坚也已经学了木之图。
作为位面珍宝,如美食细胞一般,每一样都有整个位面最核心的能力。这种能力足以造就一个逆天级别的强者。但是这把飞刀作为位面珍宝竟然是一次性使用物品。
3个时辰,也就是六个小时。6个小时能做什么?或许对于其他人这是个不小的难题,可这一次的场景,李修做梦也不会忘记。
《风云第一刀》小李飞刀的出处,日月双眸的瞳力开到了最大,细细的聆听者天地间所有的声音。自己需要找到一辆马车,一辆并不起眼但却独一无二的马车。驾车之人应该是一个满面虬髯,目光就如鸷鹰般锐利的大汉。车中之人更是闻名天下的小李探花。
目之所及尽是风雪肆虐,耳之所闻皆为暴风怒吼。
别说车轨了,这种恶劣的天气中李修也冷的直打哆嗦。这是件很奇怪的事,即使是终极位面之中,即使是站在北极冰川也绝对没有这般刺骨的寒意。这种冰冷几乎带着绝顶高手特有的武道意志。主神没有说,这到底是什么难度的位面。但可以肯定的是,这里位面压制程度比地狱难度的终极位面还要强悍数倍。
在这种冰原中碰运气,这自然不会李修想要做的。6个小时,找到小李飞刀的主人李寻欢,并且学到他的飞刀绝技。时间绝对称得上是紧迫的。
猛吸了一口气,这呼吸如同鲸吞虎噬,方圆十米之内的雪粒都肉眼可见得清理一空。天地间的风雪有一次充满了周身空间,刚刚发生的一切就好像是一场魔术。李修的肚子没有丝毫涨起来,甚至于他连呼气的动作都没有。静静得屹立在冰雪中,过了数分钟,肩膀和头顶上已经铺上了一层雪花。
日月双眸闪烁着诡异的光彩暮然睁开,嘴角的弧度显示着自己主人似乎有所收获。
幻魔身法展开,冰原上顺价多出一溜幻影。白色的汉服,白色的雪地,白茫茫的天地之间,唯有雪花纷飞落下穿过了幻影这才见证此方的奇迹。
或许是主神的安排,马车离李修并不远。开启了幻魔身法和真言加速150左右的敏捷向东奔袭了十多分钟这才看到了前方缓缓行驶的马车。凌空虚踏接着一片雪花下落的力道接连着一个闪现已经到了马车的车顶。积雪覆盖,这里显然并不好着脚,即使轻功高手也要感觉到棘手。万幸的是幻魔身法生死意境转化,这点问题决然不是问题。
“谁,如此大胆,竟然刚上我家公子的马车。”
能称之为我家公子,说话之人自然是‘铁甲金刚’无疑。
这声音震得周围数十米风雪混乱,就连天地元气也有些无序。李修脚下一滑差点没掉下去。这等修为就算是和原著中的萧远山老爷子比也不过相差一线罢了。这就是这方世界的武力吗?恐怖得让人发抖。
“咳咳,同是天涯沦落人,让他,咳咳,进来吧。”
这声音从马车中传来,一句话就咳嗽了两声,这种咳嗽显然说话之人的肺部有不小的问题定是个病鬼无疑。但出奇的,这声音好听的有些耐人寻味,用现代的话说就是很有磁性。光是这音线绝对完爆某些歌坛高手。
李修的心跳猛然间加快了几分,李寻欢,终于要见到他了吗?因为算是自己最大的偶像了。虽然做了无数的心里暗示,可要见到真人的这一刻还是有些激动。风雪飘过,从袖口衣领灌入身体,似乎更冷了几分。
264天下第一妙人()
作为车夫,显然眼前这个战力非凡的‘铁甲金刚’是合格的。至少李寻欢开口之后他就懒得去理睬李修了。车中的人安全是他所要顾及的全部。可如果步入这马车百步之内,所有敌人都不会有安全。故而,即使是刚刚李修踏足了车顶,他也没有要动手的**。
对着这个尽忠职守的大汉笑了笑就一个缩身进入了车内,马车继续不急不缓得前行似乎一切如常。
无数次幻想过那双手,但事实上眼前这修长手好看得有些过分。并非是如同女子一般的白,肤色虽然偏白,但还是能从那指节和全局上看得出那是一双男人的手。每一个指节每一分。每一寸都浑然天成。也只有这样的手,才能非得出那般传神的飞刀。
帅,的确很帅,非为段誉那般的儒雅,非为慕容复的俊朗,非为大蛇丸的阴魅。这是浪子才有的忧郁,这是能让熟女看了醉眼迷离,少女看了怦然心动的忧郁。古龙大师笔下的人物都带着诗意。楚留香随风而来的郁金花一般的浪漫。李寻欢醉生梦死之间的孤寂和哀伤。
“小兄弟,在看什么?咳咳!”
李寻欢很高兴,高兴得是这寂寞的旅途中能碰到有趣的人。他是讨厌寂寞的,可时常这东西总是寸步不离得跟着他。人和人之间是很莫名其妙的。尤其是古龙笔下的人物,一诺许生死,刎颈不相负。这事古龙大师笔下的友情。
日月双眸之中透过能量视角,分明得看到那千疮百孔的肺。几乎和筛子一般触目惊醒。这个搂着温和笑意得美男子时时刻刻都要忍受着何等得痛苦?李修是经过生死符试炼的,但看着李寻欢的肺还是有些慎得慌。就算是武林高手,这种级别的“伤势”基本都应该准备棺材了。能躺在床上说话已经是不易。可李修知道,这个男人的传奇才刚刚开始!而且,能将这种级别的伤势带着挥出那般神魔一样的飞刀。那么这个男人在身体全盛时期恐怕战力还要增加五成以上。
“看什么,看一个绝世的刀客成为将死之人。看着自己仰慕已久的偶像借酒消愁想喝他喝一杯。我想看看我带来的烈酒能不能让你皱眉一瞬,我还想看看什么时候能把你喝醉然后将你狠狠得揍一顿。”
说道了最后,李修的语气已经带着咬牙切词的味道。
李寻欢一生听过无数的回答,也见过无数有趣的人事。可从来没有一个回答能让他像此刻这么开心。
顾不上手中的美酒嘴角的弧度超越了这十年的所有时刻。爽郎得笑意又牵扯到了肺部,顿时夹杂了几声咳嗽。
李修可不会对这个绝对不会死的神人有半分怜悯,从空间中掏出陈年茅台递了过去。
“我这酒可不一般,猛烈纯棉,酒国中人无不喜爱,我大哥对此赞不绝口,每次都惦记着我这美酒。更让人开心的是,这酒因为极烈喝下去肺部会火辣辣得疼,就像你这种快死的酒鬼,喝一口肯定能疼得把心中那些痛苦忘记瞬间。”
李寻欢的眼睛中露出了久违的兴奋,这人世间恐怕只有三样东西能让他露出这般表情。兄弟之情,男女之爱,绝世美酒。他是习武之人,但这人世界即使如同九阴九阳这般的功法也不过仅仅能让他动容丝毫罢了。他是习武之人,可他对于武功秘籍,神兵宝物之流没有半点兴趣。他是习武之人,他的武艺早已超凡入圣,他的兵器是人世界最便宜也最恐怖的兵器。
浓郁的就像让那份兴奋更加猖狂,狠狠得闷了一口,猛烈得咳嗽带着点点血沫喷洒而出。
“好酒!”酒鬼和酒豪都不会忘记赞美手中的美酒。李寻欢也同样如此,茅台吗?忽然间又有一件值得自己记忆的事情被印在了脑海。只是可惜,可惜以后不知道还能不能喝到这般烈的美酒。
“可惜,这效果比小兄弟你说的好像要差点。”
眼中的惆怅片刻凋零,那双眼眸中温文如春,谁人看到都不心生好感。
“是啊,可惜了,这么烈的酒,每个人第一次喝都很难不醉。你这样让我很是伤感啊,你不醉过去我怎么能揍你呢?”
李寻欢又笑了,今天绝对是这十年中他笑的最多的一天,可是他最开心的一天。很少有很听到别人要揍他会笑,但李寻欢却觉得这格外有趣。
“那为什么想揍我呢?那为什么要等我醉了才要揍我呢?”
这带着逗小朋友的语气和蔼得仿佛兄长,丝毫没有一点不高兴的味道。
李修双手绕过头顶扶着脑袋靠在了车厢上,慢慢悠悠得道:“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揍一个人是需要个理由的,嗯如果非的让我说个理由的话,那么我的理由是,你应该被揍。狠命得揍!”
瞬间,这话像一把钢刀直接插到了李寻欢心脏上,人世界没有一种兵器能比人的语言更加伤人。而人世界能用语言伤李寻欢的人也是屈指可数。李修很荣幸成为了其中的一个。
“至于,为什么要在你醉了的时候才揍你,额,那是因为我怕你一个下意识出手一刀就把我宰了。就好像走到街上有人叫你的名字,你会下意识回头。据说习武之人有很多种这样的习惯。也据说某个叫做洪七公的乞丐下意识得把欧阳锋撸成了香肠嘴。我觉得吧,还是你喝醉酒的时候揍你比较有安全感。而且你醒来有画着熊猫眼也比较好看。”
《东成西就》李寻欢自然是没有看过的,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对这话的理解。
这个江湖上有无数奇奇怪怪的人,比如如说七妙人之流。可是李寻欢今天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事情,眼前的小兄弟绝对是世间第一秒人。
“虽然说相逢何必曾相识,可李某今天还是想多嘴问一句,小兄弟高姓大名?”
李修这才正经得坐了起来,行了一古礼道:“盘古神殿殿主,逍遥派掌门李修,见过小李探花。”
李修一直相信唯有《小李飞刀》这部是古龙大师倾其一生的感情完成的作品,其中字字柔情,句句伤情,章章惊情,如此才情已经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有人说凡人杨大头是古龙照着自己写的,可是在我看来,李寻欢才是古龙照着心的写的。古龙不于金圣截然不同的是他钟爱的是他笔下的男主。
谢海深仇惊才艳艳的傅红雪,流星蝴蝶双双飞的孟星魂,无敌天下莫有敌手白玉京,踏月公子风流骑士楚留香,四条眉毛深藏不漏陆小凤,白衣倾城天外飞仙叶孤城。但无疑,如同金圣将对女主十分之九的钟爱都给了小昭,那么古龙也将对男主十分之九的才情留给了李寻欢。
虽然如同古龙大师一样,李寻欢注定了不会被正统喜爱。
265送药送符送装备()
【今天结束小李飞刀的插曲,明天开始正是进入尸兄。
——敬我盘古父神】
冰原之中马车缓缓行驶,这分明没有任何减震系统的马车却是稳稳当当。驾车的虬髯大汉很开心,高兴得甚至脱了上衣又抿了口酒。喝酒并非是为了驱寒,他是不喝酒的,从来不沾酒的,可自家公子嗜酒如命,这马车上总是少不了这些东西。喝酒并非是为了浇愁,更不是喜欢。一个从不喝酒之人在此刻破戒,只是因为心中高兴。十年了,整整十年了,那个翩翩公子变成了车上忧郁的酒鬼。公子本是世间无双的人杰,天下最绝顶的好男儿。整整十年,公子从来没有笑的像今日一般爽朗。
泪珠从眼角滴落,迅速得化成了冰珠。没有扬起马鞭,驾车的马儿依旧不急不缓,冰原如同官道,只是悠闲的马儿更慢了几分。
盘古神殿?逍遥派?李寻欢是谦虚的,你在他身上几乎找不到一点缺陷。金圣创出了小昭的完美无双,古龙也让他笔下的李寻欢无双无对。李寻欢是用飞刀的,江湖上每一个用飞刀之人眼力都是极好的。而这江湖中最恐怖的飞刀之主眼力更是凌驾苍生之上。数十年前仅有一面之缘的喽喽李寻欢至今也能回忆起来。江湖中有无数高手,无数势力,李寻欢敢坦言自己能认识八成。可……
“这倒是我孤陋寡闻了。”
李修不得不承认,眼前的男人无论说出什么话都那么让人心中顺畅。那份语气,那份温婉,那份气度,不得不让人信服。这种完美想来江湖中也就百年之后盗帅楚留香和那个双目失明的花满楼能稍稍比肩一二。
李修哈哈一笑得意道:“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视为逍遥。我逍遥派以庄子和鲲鹏道人道统立派。不过此方世界第一次出现罢了。”
“逍遥!”李寻欢喃喃到,先不说这个逍遥之定义,单单是庄子的道统,还有不知何方高人的鲲鹏道人以及此方世界之说就暴漏出不少信息。李寻欢的聪明是站在整个武林的顶端,自然明白,仅仅这一句话就足以让任何武林中人倒吸一口凉气。
古龙笔下的男主就没有智商上出过问题的,因为古龙的江湖你可以武力差点,但智商一旦被碾压也只有做小罗罗领盒饭的份了。李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