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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极赋-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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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端想起了那一位读书人,钟南现在也许在大魏,也许去了其余的国家。

    人家一个武道修为并不如何的读书人,都有着遨游天下的勇气,元正也要有这样的勇气才行。

    这一顿饭,元正吃了很多,平时他可以吃两大碗,这一次他吃了五大碗,都是大补之物,也没有觉得肚子涨。

    一个人老了之后,对人世间的事情要是没有了心气儿,来鬼谷门庭里养老,度过余生,那还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可元正也没有老去,还不到及冠之年,这样的安逸,拥有片刻,就应该感觉知足。

    吃过饭后,花椒打开剑匣,将木剑开花重新交给了元正。

    元正插在腰带上,一柄是拔不出来的木剑, 一柄是没有剑鞘的斗鬼,颇有些矛盾。

    “公子接下来修行的是诸侯剑,我们也不是很懂,不能继续陪着你了,若是觉得孤单寂寞的话,我们也没办法,只能公子自己一个人受着了。”花椒说道。

    元正满脸无奈的回道:“听上去你像是在安慰我,可我一点都不觉得这是在安慰我。”

    花椒也没有嫣然一笑,平淡如初的说道:“饭吃饱了之后,总得做些事情,总要对得起肚子里面的东西。”

    元正微微点头,笑了笑,他想起来了一位穷酸秀才说过的一句话。

    我都不敢出恭,害怕肠道里面没有要出来的东西。

    也不敢去喝西北风,肠道里面本来就没有要出去的东西,被西北风在刮一下,肠道会出现裂口。

    “我大概什么时候回来,我也不知道,希望我下一次回来的时候,两位姐姐可以继续给我做好吃的。”元正说道。

    茴香没有出来,一个性子冷淡的女子,很理智,她知道元正还会回来,等到日后修行天子剑的时候,元正必然会回来的。

    既然还要再相逢,又何必去做出多余的送别之礼呢?

    这也是茴香对花椒最为无奈的地方。

    花椒道:“那是一定的,我们这一次不能陪着公子,可我们是公子的剑侍,一直都是。”

    元正没有苦笑,而是欣慰,作为剑侍,最起码她们是真的给自己持剑了,也给自己做饭了,尽到了本分。

    “日后相见吧。”元正淡然一笑便骑着万里烟云照离开了鬼谷门庭。

    苏仪和鬼谷子没有出来送别元正,有些冷漠啊。

    苏仪道:“师弟走了之后,必然是去其余的三国,绝对不会在大魏境内转悠了。”

    鬼谷子道:“国家与国家虽然人文习俗有所不同,可江湖,永远都是江湖。”

    苏仪也没有下文了,只是有些担忧,得到了本经阴符篇的修行法诀之后,元正会不会操之过急,走火入魔?

    就像是毒药,是会上瘾的。

    若是说斗鬼可以吞噬主人的心智,那么本经阴符篇,就像是肚子里的虫子,并且那条虫子会越来越大,直到吃掉了主人的神魂与躯体。

    离开秦岭深处后,万里烟云照化作了一匹黑马,黑马毛发光亮,如黑色的丝绸锦缎。

    元正没有骑马,也没有牵马,这匹黑马会默默地跟在元正的后面。

    大秦,人杰地灵,出现过至今都名动天下的相国与将军。

    不同于大魏还有着元铁山,柳苍岳这样的异姓王。

    大秦皇族与王族不分家,都属于同一座祠堂。

    以绝对的皇权覆盖了整个庞大的帝国。

    在这样的一个国家里,无论是文臣还是武将,想要造反,是没有机会的。

    只能规规矩矩的恪守着自己的本分,效忠君王,效忠皇权。

    曾几何时,大魏王朝也想要效仿秦国的皇权制度,但失败了。

    大秦在立国之初,就是一家人打天下,一家人治理天下,血脉连通。

    而大魏如今的陛下,当初若是没有元铁山,柳苍岳这样的武将支撑,现在都不一定是陛下呢。

    两国之间比较起来,秦国有着森严的等级制度,就是江湖之上,也没有太多的行侠仗义,武道修为,决定着一个人的地位。

    哪怕你是某一个宗主最为疼爱的小儿子,哪怕是少主,武道修为不到位,也很难有话语权。

    也因此,整个大秦,都充斥着一股尚武风气,号称为虎狼之国。

    至于读书人在秦国,地位略输于武夫,眼下虽无战事,也少不了暗潮涌动。

    大争之世里,读书人能做些什么?

    就连扯淡这种事情,都扯不出来一个名堂。

    就连读书人在尚武风气的影响之下,多出了几分干练,亦是文武双修,生怕落后了。

    可这也不代表大秦帝国没有风雅之士,没有诗经与学问。

    相反,大秦的读书人,质量都颇高,不缺乏一些人中龙凤,可在压抑的皇权面前,也只能将人生理想,暂时搁置一旁。

    元正刚刚踏入了神秘的大秦地界,便迎来了初雪。

    初雪越下越大,渐渐成为了鹅毛大雪。

    顺着渭河一路往上,才终于在岸边看了一户人家。

    虽不是客栈,但有烟火气就好,这里是大秦,不是大魏了。

第九十九章 入秦混饭() 
一座茅草房,夏季来看的话,显得有些荒凉贫瘠。

    可在冬季,房顶上覆盖一层白雪皑皑,和远处的雪景遥相呼应,自然而然的融入了银装素裹的世界里。

    临近跟前,是一扇木门。

    锵锵锵…

    敲门的那几下,元正的心里起伏不定,他以前大概也没有想到,会在年关将近的日子里,来到异国。

    渭河没有清平江那般浩荡,可胜在绵长。

    大秦的气候,入冬就是入冬,寒冷入骨。

    约莫过了半刻钟,一位老汉打开了木门。

    老汉皮黑黝黑,一脸沧桑,裹着一声兽袍,看其样子,应该是熊皮所缝的。

    手里端着一碗面,面很宽,元正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这大概就是大秦鼎鼎大名的裤带面了。

    这里荒无人烟,只有这一户人家,并不存在炊烟渺渺的村庄。

    老汉大概是很久没有见过生人了,一脸木然的看着元正,说道:“看公子的打扮,应该是富贵人家的孩子,怎么来这种地方了。”

    说话的时候,还看了一眼跟随在元正身后那匹黑色的高头大马。

    元正柔和说道:“我来自于咸阳,跟着父亲他们秋日狩猎,四处浪荡,一时贪玩,和父亲他们走散了,这才流浪到此地,不知可否在这里混一顿饭吃。”

    元正的肚子是真的有些饿了,本来想找一家客栈,但他自己离开秦岭,朝着大秦而来,不知不觉间就跟着渭河一路往上,然后便来到了此地。

    老汉让开一条路,说道:“进来做吧。”

    进入屋子里,当下就被炉火的温度涌来,元正的心里生了一丝暖意,刚架了柴火,火坑里的火燃烧的不是很旺。

    侧面有一间小灶房,一口大铁锅,里面还有着面汤。

    元正感谢道:“多谢老人家的招待。”

    老汉平静道:“山野人家,不存在招待不招待的,我倒是好奇,听公子的口音,不太像地地道道的老秦人,敢问公子是做什么差事的?”

    元正淡然应道:“父亲在大魏和大秦的边界苍云城开了一家客栈,我也常年在大魏境内和魏人打交道,沾染了一些大魏口音,老伯能听出来,我也很意外。”

    老汉笑了笑,问道:“你能吃多少?”

    元正看了一眼灶台旁边摆放的碗筷,那口碗真的是很大,比人头还要大,简直就是一口小锅。

    柔和道:“这么大的碗,我也只能吃一碗面了。”

    老汉几口吃完了自己碗里的裤带面,这才接着去给元正下面。

    火坑里的火逐渐旺了起来,元正烤火的时候,很安分,没有添柴,静静的等着老汉给自己下面吃。

    不多久之后,老汉就端了一大碗面过来了。

    传说中的裤带面,元正是第一次见,拿起筷子嗷唠了一口,香味刺鼻,面条劲道入味。

    老汉在一旁说道:“看来公子是真的饿了啊,我这里可以招待公子,可是公子的坐骑,我就没办法了,入冬了以后,不久之后,就会大雪封山。”

    “想要给你的坐骑找口吃的,不太容易了。”

    在秦岭深处养成了食无言寝无语的习惯,也导致元正在吃饭的时候不爱说话。

    直到将一大碗面吃完的时候,元正才应道:“无妨,这匹马喜欢吃肉,渭河里有鱼,带会儿出去给他抓些鱼上来吃就行了。”

    老汉愣住了,吃肉的马儿,还是头一次见。

    不过看那黑马油光水滑的,也的确像是一头吃肉的马儿。

    元正吃完,放下碗筷后说道:“这里荒无人烟,老人家一个人在这里住着?不寂寞?”

    老汉也不着急去收拾灶台上的残局,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人,说说话也好。

    言道:“那也没办法啊,我一个人守着渭河,没事儿可以钓钓鱼,去远处的山里打打猎,一个人的日子也能过活,在这里没有是非,也不用看官差的脸色,寂寞归寂寞,可也自由舒坦。”

    元正问道:“老伯家里几个儿子?”

    老汉言道:“三个,都是当兵的,说是在战场上杀一个甲兵,就可以得到一大笔银子,还能当官,一股脑的扎进军伍里面,也不肯出来了。”

    秦人尚武,寻常百姓唯一的晋升之路,那就是去当兵,杀人。

    至于秦国的寒门学子,也要去走当兵的路子,肚子里有点墨水,可能在军营里面还能混一个好差事。

    在秦国而言,不存在寒门难出贵子这条定律,只要你愿意当兵,敢杀人放火,出人头地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不像是大魏,寒门还真的就是难出贵子,古老的世族,压迫着寻常百姓,庙堂之上,但凡有什么好差事,都是豪门世家里的崽子的囊中之物。

    陈煜叔叔当年就是一个穷酸秀才,也是走了当兵的路子,才成了闻名天下的大军师。

    元正应道:“眼下来看的话,尚无战事,我大秦和大魏之间,早晚都会有一战,可不管怎么看,也到了七八年以后了。”

    老汉拢了拢火坑里的柴火,一根木柴被烧的红彤彤的,还冒着烟,显然还没有烧透。

    “打仗这种事情,我年轻的时候也想过,想当年,也想给自己混一个好前途,可是点子太背,遇到的不是老油子,就是敌军的精锐,人是一个都没有杀到,反倒是差一点被敌军给斩杀了。”

    “回想起来,当初去了十九个弟兄,就我一个人还活着了,守着这漫长的渭河。”

    “我也不指望我那个三个儿子能杀人当官,别到时候死完了就好,起码也得活一个下来,找个媳妇,来给家里传宗接代。”

    “最好啊,三个儿子一个都不要有事,对的起家人,对的起大秦就好。”

    说这话的时候,老汉自己心里都没底,这世上哪里有那么多两全其美的事情。

    一旦打仗的话,肯定是要死人的,别人家死的也是儿子,自己家死的也还是儿子,细说起来,都是父母亲等着儿子从战场回来,不指望带着啥赏赐军功,活着回来就好。

    向老汉这样的老人还有很多,元正想起了李尘和李鼎养伤的那个农家院落,那个老伯,怕也是年年过年,都是自己一个人过。

    老汉好奇问道:“说来惭愧,当初我跟着军伍去过大周境内,但可没有去过大魏,苍云城到底是个啥样子?给我说道说道呗。”

    元正自己都没有都不了解苍云城,只是记得师姐单容曾去过苍云城,解决了一些私人恩怨。

    胡诌说道:“交界处,永远都是鱼龙混杂,有我们大秦的谍子,也有大魏的谍子,有些时候可以坐在一起吃吃喝喝,有些时候,就是短兵相接。”

    “那里还算是繁华,搞盐铁生意的人很多。”

    “可基本上每天都在死人,也每天有人去那里。”

    老汉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道:“银子和金元宝这两个东西,永远都是最害人的东西啊。”

    元正道:“那可不,三月之前,我们从苍云城返回咸阳的时候,都遭遇了一场暗杀,死了三个伙计,虽然把仇给报了,可心里也难受啊。”

    老汉已然知晓元正差不多是来自于官府里的,家中长辈都是吃俸禄的。

    元正提议道:“快过年了,怕也得囤积一下大肉才行啊,我看你这里也有长弓,不如我陪着老伯你去山里看看,搞点过年的年货。”

    冬季是打猎最好的季节,没了树叶遮挡,山林里的猎物,也不容易躲避隐藏,皑皑白雪的山里,猎物也跑不快。

    有个年轻人帮忙,老伯心里自然来了劲头。

    “行,我先把碗筷收拾了再说。”老伯立即起身,去了灶房里洗刷锅碗。

    元正走出屋子,那匹黑马很安分,没有化作万里烟云照的样子,外面的雪,是越来越大了。

第一百章 规矩与世故() 
元正对大魏雪景的印象是皎洁浪漫的。

    不曾见识过大秦其余的风景,起码是渭河周围的雪景,是苍凉雄壮的。

    银装素裹,山脉起伏不平,渭河之水滔滔,哺育了不知多少秦人,若是没有渭河,大秦不知多少百姓,会饿死。

    老汉收拾碗筷的速度是麻利的,也许平时没有这么麻利,但出去打猎,还是和人一同出去打猎,收拾碗筷的速度大概比平日里快上了三分。

    走出屋子,背负着长弓箭矢,腰间还跨了一柄小斧头。

    说道:“可惜啊,我家的猎犬,在不久只前与世长辞了,也没留下个崽子,方圆百里,就我这一户人家,我的猎犬想要传宗接代,也找不到一个对象。”

    元正笑道:“无妨,我们两个人一起,既是猎人,也是猎犬。”

    一想到在大秦的疆域里,和一位老秦人一起游猎,也是一番趣事。

    当初骑着万里烟云照,带着一大批随从,驱车猎鹿,在南山彻夜不归,现在想来,有些胡闹。

    纨绔子弟的风采,在元正的身上逐渐的消磨殆尽。

    老汉有些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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