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虚凌云诀-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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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
徐老头解释一番,三人发觉确实没太大用途,就不再好奇。
不过,或许是老徐确实感觉自己做的不够到位,便故作大方的把一套八十一把飞刀送给三人。
当然,也不是全无收获,张天宇还是淘到了两壶好酒,据说是魔教所酿,风格迥异与中原,确实独具一格,让他爱不释嘴。
轩辕青和张天宇皆对飞刀无感,就尽数落了范百里口袋。
至于轩辕青么,曾经沧海难为水,实在挑不出物件,就收集了几个妖族不同种族的牙齿,也算是留点念想。
匆匆一行即告结束,范百里除了捡了一个狐狸和一大把飞刀,确实没有太大收获。
鬼城外的乌林,张天宇他们见到了消失了几天的参王。
他红光满面,很是精神,范百里调侃道:“参王,几日不见,想不到竟变得如此滋润,去哪里会老相好了吧?”
参王斜睨了范百里一眼,叹道“哎,多好的孩子,跟了两个不三不四的人几天竟变得如此刁钻。”
“喂,参王你说的不三不四的人不是说我吧,我可是人人夸赞的好小伙!”轩辕青直抱屈。
张天宇冷眼盯着参王,歪着嘴角,冷笑两声,参王被他盯得浑身发毛,只得出言:“这……天…挺蓝啊。”
第三十七章 命里无时莫强求()
忽然听到隐约呼救声,几人便顾不得互相调笑,四下找寻。
片刻,便见到一辆豪华马车停在路旁,地上躺了一地,轩辕青检查片刻后站起身,摇了摇头,“便是救活也是白痴,被吸了三魂两魄,妖族干的好事。”
“这妖族,还真是要闹出些大阵仗,接二连三的挑衅,只怕是该好好教训一番了。”张天宇说。
“前几日略有耳闻人妖大战,你们可是长了大威风啊,可惜我不在,不然以后吹起牛来,也是天大好故事。”
“不过这都是些下人护卫之类,正主何处去了。”轩辕青环望四周。
“事到如今,真是各路牛鬼蛇神都浮出水面,只怕越是靠近三十年之约,越是怪事连连。先找找看还有其他痕迹没有,好对一些线索。”张天宇说。
“三位大哥们,过来此地看看!”范百里隔着挺远大声呼喊。
原来他在出事地点有些距离的地方发现了苦主,便是那晚在拍卖会上花费不少买走那个狐族美人的朱五四,现在只穿着一条亵裤被绑在树上喂蚊子。
肥胖身躯之上落满了小指大小野蚊子,看这架势,即便没人杀他,也会被吸干血而死,成为难得一见死在蚊子嘴下的干尸。想象那画面就很是神奇,兴许还会被人怀疑是死在吸血之力下,不过此等吸血,还是差了些许。
范百里两指轻弹,一股白色光华掠过,蚊子便飞得没了踪影。这等寒冷气息,它们可受不得,没有冻成蚊子冻,便是极大仁慈。
“朱老板,你不在问天阁宠幸狐族美人,正值新欢得手,理应是琴瑟和谐,蜜里调油。怎会有此雅兴,一人在荒山野岭、独辟蹊径,在此苦练喂蚊之术。是想要好好减下去些肠油,好能更加卖力的颠鸾倒凤么?”
“见笑了,承蒙少侠相救,大恩不言谢,以后有用得着老朱的地方,千万不要客气。”
得逃大难的朱五四一脸愤懑,“那个妖族小贱人,枉我为她花了那么多金银,但有要求,无一不是满足。但,她却冲着我的传家之宝而来,抢走传家宝不说,还要杀我……”
一听有此狗血内容,四人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各自悄悄的竖起耳朵,摒心静气。
一番解说,才将事情说清楚,起因经过并不复杂,是一个处心积虑夺宝的故事。
不过,应当是利用了王大有的门路,使人放松警惕,不担心。看样子,是蓄谋已久的谋划。
然而,相比较遭遇,几人对他所说的传家宝十分好奇,能引得妖族出手抢夺的,必然是了不得的宝贝。
但是,朱五四支支吾吾遮遮掩掩说了半天,才搞清楚,抢夺的是一个叫做“血泪石”的东西,是朱五四在前些年偶然得到。
“你不说传家宝,怎生是前些年偶遇。”张天宇说。
“我打算长久传下去,这般唤它问题不大吧。”
“常听闻商者脸皮厚之极,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范百里损他一句。
“你确定是血泪石三个字?”
听得血泪石之名,轩辕青收起玩闹表情,正色道“这血泪石是狐族至宝,可吸取魂魄练得魂器,凡被魂器所伤之人皆活不过三日便会精气散绝而亡。”
“如此说来,那血泪石,妖族真是志在必得,看这意思,即便当时真有人截胡朱五四,他们还是会想办法靠近的。”范百里感慨。
张天宇双手抱胸,沉吟道,“妖族行事,向来不择手段、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如此看来,躲得过初一依旧躲不开十五。”
朱五四原本不过是个小商人,平时经营一家成衣铺子,闲时进山找山民收些山货图利,如此来回倒腾赚些辛苦钱,生意虽小,倒也混的衣食无忧,自得其乐。
不过,机缘总是如此,在不经意间砸到身上,便创造出一番所谓的奇迹。
说是缘分,不如说是他勤勤恳恳的收获物,可以常年接触经年不出门的山民。如此,时常会有些大漏、小漏,偶尔会有些惊喜。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朱五四亲自挑了一旦油盐酱醋之类的货物进山送去,同时也计划收点东西回来补充库存。
毕竟成衣皮毛不分家,经常搭配着卖些东西出去,一来二去,库房已是紧张。
虎骨、麝香、熊胆、各种鞭,皮毛不说,都是几十张一摞一摞的带走。
正当他美滋滋的盘算自己小日子又能多吃几顿酒时,忽然发现一个了不得东西。这山民佩戴之物,一般人也就是各种猛兽牙齿,至多是某些石头金子。
这次见别人脖颈挂着一个血色饰物,十分好奇,心想必然是有个好故事,山民淳朴,说是打猎时所捡,捡到之时,天空几色乍现,朱五四直觉是个好东西,便将身上所有银钱都给了他。
山民得了银钱将饰物给了朱五四,高高兴兴走了,朱五四乍得宝物,兴奋的整天不撒手把玩,却毫无所获。
以为自己看走了眼,不过是普通物品,也就不再关注。只是这血泪石自身便困着数道精魄,朱五四由于长期佩戴,精魄濡养之下如同开了窍一般,生意越做越大,几年间竟成了震动一隅的大商人,家资巨万,他这宝物之说也渐渐传开。
说来,这也怨不得别人,本来他的意思就是猜测,也只是说给亲友知晓,谁知后来便被疯传的天下皆知,妖族在苦苦追寻不得要领后,突然听到如此消息,简直如饮仙水人站明。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朱五四倒是看的开,反正来得容易去的也快,并且这几年已经收到不少回报。
“那些失去魂魄之人如何处理?”范百里冷不丁抛个问题?
穷苦人家多事直接一把火烧掉,就当患了何种不治之症;富贵人家,如果是公子之类,必须不断维持生命,同时寻找各种方法,倒是也有些许成功经历。
“这妖族的血泪石,再加上之前珲霂的古怪法宝,难道他们有内在的关联?”轩辕青也陷入了思考。
第三十八章 有女万事足()
白云倒影,烟柳环绕。
轩辕境,家主轩辕蠡正站在的鉴心湖边,望着湖水出神。
只见水天一色,一碧万顷,清风拂过,荡起点点涟漪。
涟漪荡在白云上,荡在湖面,更荡在有心人的心底。
依稀间,光阴倒退到百年前,彼时,无忧无虑,洒脱随性。
少年时,轩辕蠡与轩辕锦常带领本族的少年们在这湖水中嬉戏游玩,一转眼几十年过去,早已物是人非。
失去的时光不适宜长时间沉迷,否则,人生还要前行作甚,未遇见的时间才充满期待。这不,没有让他回味太久,就有人前来。
“爹爹。”一个悦耳女声将轩辕蠡从思绪中叫了出来,不用回头,便知道是他的宝贝闺女来寻自己。这声音在他心中便是天籁,有女万事足,有女如此更是老怀大慰。
只是么,在教育女儿这份活计上,他做的并不是那般成功,一次次总会是弄些小麻烦出来,让人苦笑不得。
但见一个身着淡紫色并蒂莲撒花衣裙,鹅蛋脸颊,肤若凝脂的绝色少女踏着一柄赤色仙剑从远处飞来,飞至近前,一个漂亮翻身落在轩辕蠡身前,这便是轩辕蠡的独女,现今十七岁的轩辕族的小公主轩辕云晴。
这份气质,当得起倾国倾城、吐气如兰,只是一开口么,就……
“爹爹,你知不知道,轩辕青那个色胚子跑去黑风与妖族大战了一场,之后与那个什么张天宇和凌云的范百里又跑的没了踪迹,据推测应当是去了鬼城,那鬼城可是三教九流黑白人妖化外之地各种势力混杂,还有些浪狐狸、骚狼仔,只怕是……”如献宝一般,一脸气愤的将自己从密报里知道的一切告诉父亲。
“晴儿,你又偷看密报。为父说过几次了,那密报非族长及长老不可看!回头被长老知道,又要责罚你,上次禁足一个月是不是还不够?”轩辕蠡板着脸,语气强硬,瞪着女儿。
“嗯……爹爹,我可不是偷看,那密报就在你书桌上放着,我给您送茶……一不留神洒了几滴,总是要那个……擦的……擦的时候当然是要……嗯……认真擦的,万一……万一再花掉,所以才……无意中看到的嘛。”轩辕云晴拙劣地解释道,十足的此地无银三百两,说完一脸委屈的看着轩辕蠡。
“当真是一不留神洒的?不是处心积虑或者蓄谋已久?你百年不遇的送一回茶点,时机选的如此之好?恰好是有关青小子的秘报到之时。你这些小心思,就不要在爹爹面前……”轩辕蠡捋着胡子,看着她。
“真的是‘一不留神’啊,爹爹~~”她拖着长音,不断晃着轩辕蠡的衣袖。
此刻,跺一脚,天下都要颤三颤的轩辕蠡赶紧护住自己的胳膊,“好好,是无意中的,是不留神看到的,爹爹冤枉你了,爹爹错了。”
轩辕蠡见此情形,赶紧认错,不然自己的胳膊怕是又要遭殃,说不得晃散架。
轩辕云晴见爹爹不再责怪自己,便露出笑颜,抓着父亲衣袖,蹦跶几下,撒起娇来,毫无刚才的小女儿娇羞状,完全相反的调皮。
“晴儿,青哥儿是我轩辕族未来的族长,若大事可成,也是未来人族的皇帝,你可不能总是色胚色胚叫。姒家算计青哥儿,弄些阴谋诡计,以为如此便能获取诺大好处,若非还要仰仗他们出力,我岂会善罢甘休。”
“哼,那个娰若兰来轩辕境时小青子便对她照顾的无微不至,俩人互送秋波、暗通款曲,只怕他心里早就有那个狐媚子了。看我下次遇见,不好好的教训她,让她还仗着那张狐媚子脸作怪。”轩辕云晴咬牙切齿道。
轩辕蠡望着女儿,心道,若晴儿与青小子真能成其好事,将来母仪天下,也不负亡妻托付。
“晴儿,你切记得,世间之事,远非对错是非如此简单。爹爹不能一辈子陪着你,有些时候,记得多学多看一些,莫要总是直来直去,要记得权谋,记得有些事是需要考虑前因后果的。”他暂停一会,让女儿考虑下才继续,“爹爹问你件事,要老实说来,你是不是喜欢青哥儿?”轩辕蠡看着爱女问道。
轩辕云晴俏脸瞬间变得晕红一片,跳脚道:“谁……色胚子……喜欢那……,我。……我……对天发……发誓……”
看着她语无伦次的结巴样子,哪还不明白,这小妮子平日里牙尖嘴利,唯有撒谎时候才会如此。不禁心中畅快,哈哈大笑。
“不理你了,爹爹没个正行,不是好人,就会取笑人家。”轩辕云晴羞极,跳上那柄赤色宝剑快速飞走了,留下轩辕蠡一个人怪笑不已。
乌林深处一湾溪谷中,草色青葱,鸟语花香。
一只玉色狐狸正在嬉戏打闹的追逐一只蝴蝶,浑然不知,不远处的草丛中,一双眼睛正悄悄观察着它。
来者轻踩脚步,慢慢靠近,待还有几步距离,一道白色闪电猛地窜出,扑向玉色狐狸。
却见玉色狐狸并不吃惊,与来者抱成一团,嬉戏一番,然后人立而起,慢慢化为两个艳丽少女。
“姐姐,可曾得手?”玉色衣衫少女开口问道。
白衣少女得意地点点头,从怀中拿出一个水滴形状的血色石头,朝玉色少女晃着。赫然就是从朱五四那里抢来的血泪石,而白衣少女正是拍卖会上的狐族少女。
“太好了,有这个宝贝即可让姥姥的病好转,符允那个坏蛋别再想欺负你了。”玉色衣衫少女开心道。
她们,是狐族上一代族长后裔,大战之后父兄身死,只留得两姐妹相依为命,符允便伺机窃据族权,耀武扬威起来,而符允依仗的无非便是修为已至大妖境的蛇王。
姐姐叫做符红药,妹妹叫做符红绸,符红药一直有妖族第一美人的称号,符允对她早已是垂涎三尺,数次以手段相迫,皆未得手,而符允失手,就是害怕护着她们姐妹的狐族大巫,便是符红绸口中的姥姥。
第三十九章 群贤庄()
四人时而御空飞行,穿越云海;时而漫步而行,欣赏路边壮丽景色,肆意徜徉,好不潇洒。
这一日,也不知行到何处,四人或蹲或坐在矮坡上看夕阳,金光四射,彤云七彩。
坡下远处来一群百姓,抬着一口棺材走过,皆神色木然,毫无悲戚之色,对矮坡上的四人也是视若未见。
张天宇观察许久,方心中一动,运起神仙宗秘术再去看,心中一惊,众人头上皆黑气缭绕,随即站立而起,对着三人道。
“有人在吸死气炼飞尸,这门歹毒之法已灭了十多年,想不到又死灰复燃。”
当初混沌初开,清气上升,浊气下降,缓慢演化成世间万物。岁月流转,无数种气息出现在苍茫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