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弥憾-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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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胡说什么呢。”张雅琪脸红得能榨出西红柿酱来。
朱莉可算看出来了,张雅琪毕竟是女孩子嘛,脸皮薄,长得也算漂亮,让她主动跟男生表达好感很困难,但摆明了她心里有宋君羡,天天这样子闷闷不乐几个室友也看不下去,于是朱莉对田恬小声说:“我有办法,小恬你找顾北搭一下线嘛,我们搞个联谊寝室怎么样?”
田恬看了眼张雅琪,张雅琪正看着她,脸色嫣红,似乎很不好意思,但眼睛里又带着一点点期待的味道。
田恬想了想,点头说好。
******
凌晨六点,天色刚亮。
嘹亮的军歌响彻西泽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新生宿舍顿时鸡飞狗跳人仰马翻,怨声载道的咒骂回荡在校园上空,这鬼天气本来就热,又没有空调,绝大多数学生躺在床板上一宿没合眼,凌晨六点就军训,这还让不让人活啊。
大伙儿骂归骂,还是得老老实实起床洗脸,刷牙漱口,排队上厕所。碰到个别比较拽的同学继续在床上挺尸,高大威猛的教官冲进来就是一脚,让你丫的给我装死人。片刻之后,无数个睡眼惺忪穿着迷彩服的学生涌现足球场,开始了苦逼的军训之旅。
下操之后,顾北和室友们一起去食堂吃饭,没想到半路上遇到了田恬。
田恬是一个人,站在香樟树下,双手放在背后,宽大的迷彩服穿在她的身上并不显得臃肿,瘦瘦的小腿,纤细柔软的身躯,莹白的脸颊上有丝微汗水,额头的碎发随风摇曳,在明亮的阳光下有种纯净的美。
当时马如龙和朱聪两个牲口一脸猪哥样,都走不动路了,这可是被他俩排在中文系系花榜榜首的女孩呀。
走在最后的沈城看了眼田恬,然后饶有兴致地打量起了寝室的几个男生,最后,他把目光锁定在眉头微皱的顾北身上。
果不其然,田恬看见顾北后,挥了挥手:“小北,这里。”
顾北不知道田恬找他干嘛,转头对马如龙几人说:“你们先去吃饭,我有点事。”
“啥事儿?话说你小子什么时候跟田恬接上头的?啧啧,小北这么亲昵的外号都叫出来了,不会是跟田恬约会吧?”马如龙赶紧凑上来说道:“要不顺带捎上我?多个电灯泡比较亮。”
“少废话,走吧。”宋君羡拖着马如龙离去。
顾北走到田恬身前:“小恬,找我有事?”
田恬翻大白眼说:“找你聊聊天呀,大忙人,不可以嘛?”
顾北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从小到大他都怕田恬这种带着点娇嗔又有些不讲理的样子,田恬一这样他什么事都没法拒绝,田恬说什么他就傻不拉几的做什么,跟老佛爷屁股后边的太监似的,也不知道这叫花痴呢还是傻帽儿。
田恬见顾北不说话,就问:“和新室友相处的还好么?”
顾北笑道:“还不错吧,你呢?”
“挺好的。”
说这句话的时候田恬一直在想找顾北的目的,她不能直接把张雅琪看上宋君羡的事情说出来,女追男本身就有点掉价,追到了对方未必会珍惜,男人不都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嘛,于是田恬说:“你们寝室那个宋君羡长得蛮帅的,还是单身吧?我把我的一个漂亮室友介绍给他怎么样?”
俗话说闻音知雅意,顾北转念一想就明白田恬找他的目的,肯定是宋君羡被哪个妹子看上了,田恬找他当红娘呢。
对此顾北一点儿都不奇怪,宋君羡的颜值摆在那里,尤其是他身上流露出的那股气质特别招蜂引蝶,2001年正是古惑仔风靡大江南北的年代,宋君羡有几分陈浩南的味道,但在顾北看来,论颜值,郑伊健没得比。
“你怎么不说话?”田恬侧头看着顾北。
顾北道:“宋君羡有女朋友。”
田恬怔了一下。
许久之后,她说:“有女朋友就算了吧,不过可以交个朋友。”
“好,回寝室我让宋君羡加一下那个女孩的QQ。”话虽这么说,其实顾北心里清楚,就算宋君羡有女朋友,田恬的室友也未必会死心,毕竟高中谈的女朋友都不长久,很多大学生过了几个月就分手换新的,但他觉得,田恬的室友肯定没戏。
宋君羡的女朋友叫于薇,和宋君羡是高中同学,好像学播音主持的。顾北只知道这些信息,宋君羡从来不八卦,很少和寝室里的人谈他女朋友,但从很多细节上,顾北看得出宋君羡对那个于薇的感情是非常深的。
深到什么程度呢?
比如说宋君羡家庭条件比较差,烟瘾却很大,但他可以不吃饭,把省下来的钱用来抽烟;但他也可以不抽烟,把省下来的钱用来煲电话粥,每天从晚上八点站到宿舍门口给他的女朋友于薇打电话到凌晨十二点。
当然,这些细节顾北不打算跟田恬说,说了也没用,他们都是局外人,感情的事只有当事人经历了才明白。
田恬忽然说:“对了,小北,开学好多天了,你有没有看上那个女孩?”
顾北摊手说真没有。
田恬就半开玩笑半当真的说:“你不会喜欢那个你高中同学吧?就是我们高考遇到的那女孩,对了,她叫什么名字?”
顾北笑道:“李采薇,她去清华了。”
田恬怔了一下,她眼角的余光看到顾北的脸:“你好像蛮失落的嘛,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漂亮的室友?”
顾北笑道:“你当月老上瘾了是不?等你把自己推销出去再来推销我吧。”
“我才不要。”田恬又翻大白眼。
“那一起吃饭去吧。”
“好呀。”
顾北就带着田恬去了靠近女生宿舍的三食堂,吃完饭后,又把田恬送到女生宿舍楼下,然后独自回到寝室,一群牲口全围了上来严刑拷问,顾北就把自己和田恬是邻居的事情说了出来,总算满足了这群禽兽的八婆之心。
等大家都上床午休,顾北私下把张雅琪的事儿和电话号码告诉了宋君羡,没有出乎他的意料,抽着相思鸟玩着反恐精英的宋君羡吭都没吭一声。
受人所托,终人之事,顾北本来想说自掏腰包,明天晚上和田恬她们寝室的女孩一起吃个饭,就算不喜欢聊聊天也可以嘛,但看这情形,好像在宋君羡眼里全世界就于薇一女的,那还是得了吧。
这小男生拽是拽了点,但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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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最近听到书友说最近情节稍显平淡,确实如此。
原因有三:
一是主角来到一个新的环境有许多新的角色加入,而且对于我来说这些都是很重要的角色,我需要给予他们足够多的戏份,我更希望自己能写一本群像小说。
二是前面我大改了一个剧情,导致节奏受到了影响。
三是我想循序渐进的推进剧情,当然,当故事爆发的时候,我想我会给你一个不一样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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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两天的收藏和推荐涨的有点慢,略略有些受挫,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下一章,凌晨更新。
第九章 鬼话()
168寝室就金圣泽和马如龙有电脑。
2001年的电脑贼贵,一般人家的孩子是买不起的,金圣泽买的T20最高配笔记本电脑花了两万多,顾北想想都心疼,万把块钱他熬夜拼个十来天铁定能赚来,可惜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计划要实行,没有心力去写文案了,另一方面,他老想着要尽快替爸妈把债务还清,对自己也就更加的抠门。
问题是他急需电脑用,又不想天天蹲网吧,好在金圣泽不打游戏不找妹子聊天,他要么拿把吉他唱歌要么搞本小说看,很少玩电脑;朱聪嘴上花花,学习上可从不含糊,开学第一天就立志考北大汉语言学的研究生,是个不爱玩电脑的主儿,也就马如龙有时打打《魔兽争霸》,宋君羡偶尔玩玩半条命,他俩一台电脑够用了。
有台电脑空着的,顾北觉得不能浪费资源,天天霸占着金圣泽的笔记本,不过谁也不知道他在捣腾什么。
直到有一天晚上,金圣泽记得大概是凌晨一点左右吧,大伙儿都睡了,他突然感觉一阵尿急,起床要去上厕所,下了床后他看到顾北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打字,灯也没开,漆黑的寝室里只有电脑屏幕散发出来的微弱光芒,洒在顾北专注的脸上有种阴森的感觉。
金圣泽打了个哆嗦,滚去上厕所。
他们住的宿舍楼,是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老洋房改造而成的,住过英国佬和RB大兵,幽暗、寂寥、长长的压抑的走廊上一声咳嗽会传的很久很远,并且流传着几个RB慰/安妇化身厉鬼的故事,厕所和水房共用一个房间。据前一届的学长说,他们见过深夜里女鬼披头散发在泔水缸里捞剩饭吃。
金圣泽突然想起这个传说,小便没拉完就提着老二屁滚尿流地回来了,尿液洒了一地。
回到寝室,电脑前的顾北不见了。
金圣泽抬头望了眼顾北的床,也是空空荡荡的,其他人都在睡梦中,寝室里鼾声四起,像深夜里的狼嚎,有那么点儿渗人,金圣泽打了个哆嗦,可这时又看见他那台笔记本还亮着的,于是蹑手蹑脚地走到电脑前扫了一眼,是一个文档。
金圣泽用鼠标翻到文档的开头,三个大字出现在屏幕上:
“鬼吹灯!”
金圣泽忍不住好奇看了起来,开头是一首词:“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
这句话勾起了金圣泽的兴趣,他继续往下看,他看到了狂野勇猛的胡八一,猥琐逗比的胖子,还有那神秘莫测的九层妖塔,他被里面的人物和剧情给吸引了,越看越入迷,越看越觉得精彩。
金圣泽从来没看过这种盗墓类型的小说,完全沉浸了进去,可就在这时,一只冰冷的手,突然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金圣泽吓得跳了出来,猛地转头,见背后的人是顾北,这才松了口气:“亲哥,大晚上你想吓死我呀!”
顾北笑笑:“好看吗?”
金圣泽点头:“好看,我从没看过这种类型的小说。”
“那就好。”顾北拉了张椅子坐下。
金圣泽好奇问:“对了,你怎么想起写这种盗墓小说的?真是挺好看的。”
顾北笑道:“我个人对盗墓探险考古这些很感兴趣,加上自己是中文系的学生嘛,喜欢写东西,就突然有想法写一本盗墓小说。”
金圣泽“哦”了一声,表示了然。
对于顾北写小说的事情,他到没怎么大惊小怪,毕竟大家都是中文系的学生,每个人都抱着成为大作家的梦想,只是这条路并不好走,无数人前仆后继都成了炮灰,真正闯出头的寥寥无几,真可谓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但是现在,金圣泽感觉到顾北有红的机会,机会还很大,因为这本《鬼吹灯》写的着实不错,创意满分,笔力老辣,逻辑缜密,情节跌宕起伏,根本看不出是出自一名大一中文系的学生之手,所以金圣泽心里挺疑惑:“你什么时候开始写小说的?”
“好多好多年了。”
顾北忽然笑了,笑得心都有些酸。
他这句话金圣泽可能不大理解,却是实打实的心里话,他写小说真的好多年了,前世高二开始爱上文学,抱着一夜成名当大作家的梦想,可惜在文学行业混了那么多年,他写过的几本小说都没冒尖,当然不是文笔方面的问题,问题出在他没有好的想法和创意,不能写出那种让人耳目一新的小说,自然沦为俗物无人问津。
重生回来,顾北对当大作家的想法淡了,他看多了这个行业的辛酸与泪,太残酷,每一个如雷贯耳的大作家的背后,有着成千上万个挣扎在生存边缘的小写手。
就拿他自个儿说事吧。
前世他做媒体记者和文案策划的,可毕竟是中文系出身,一手的好文笔不能浪费呀,于是兼职写小说,他天天朝九晚六上下班,坐个把小时公交车回到家,买份味如嚼蜡的外卖草草填一下肚子,已经累得像条死狗,但必须得撑着更新小说呀,要不然得被读者问候祖宗十八代呀,他只能打起精神码字,码完检查一遍上传后已经是凌晨,人一沾床就像尸体一样都不想动一下。
这样子一两天还好,一两年呢?
没有休息,没有娱乐,天天熬夜抽烟吃槟榔,身体健康遭到严重的摧残,长痘痘,掉头发,深度近视,长期面对电脑缺乏沟通导致语言能力退化,这些恶性现象在每个月拿两三千块钱的小写手中普遍存在。
想起这些,顾北就心有余悸。
总之,经历过的风景是不必再次经历的,反正挣钱的路子那么多,但后来他又转念一想,自己有文笔,有前世那么多经典作品的创意,放着前人的资源创意不利用也是浪费,就算赚点钱给家里还债也是好的,于是就有了这本《鬼吹灯》。
顾北当然没办法原原本本的还原天下霸唱版本的《鬼吹灯》,他也不需要这么做,传奇类小说不是现实小说,传奇性小说能不能红,文字并非关键,创意才是王道。
客观点评价,《鬼吹灯》堪称中国现代盗墓小说的基石,没有《鬼吹灯》就没有盗墓小说的流行和商业价值,那么《鬼吹灯》为什么这么受欢迎?为什么能成为盗墓小说中的现象级作品?
还是两个字——创意!
有了这个创意,再加上顾北对《鬼吹灯》的故事情节了若指掌,他通过自己的笔把这个故事情节写出来,最后变成一个内核相同表述方式不一样的盗墓故事,就像同一个人穿上不同的衣服,但终究还是那个人。
顾北现在写的是《鬼吹灯之精绝古城》。
说实在的,在顾北看来,天下霸唱写的《鬼吹灯之精绝古城》作为最初的第一卷是整本书最大的缺陷,有些部分写得过于简单和潦草,逻辑比较松散,随写随编,完全没有考虑后面的故事如何展开。
现在顾北从头来写,他汲取了天下霸唱的创作精华,突出那种很真实很乡野很神秘的风格,也剔除了天下霸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