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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穿越到原始社会-第34章

小说: 穿越到原始社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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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肯定能找到合适的能干帅小伙!

    冒出这个念头后,何小珺忍不住唾弃了自己一下。

    搁以前,眼前一堆姑娘,肯定是会想那个比较漂亮,比较适合娶回家做老婆。而现在……何小珺觉得自己的想法已经完全被转为“已婚人士”了,而且还是忠于老伴没有乱搞心思的。

    不过如果真的没和男人搞在一起,这里的姑娘大概他也没本事收服——个个身材健硕的,而自己瘦胳膊细腿,说好听点是灵巧性脑力劳动者,说不好听就是弱鸡,要是发生口角真打闹起来被姑娘一巴掌扇飞了……也没啥面子吧。

    或者有可能还没到天缘节呢就在围猎的时候被野兽吃掉了?!

    哎哎,这么一想还是挺不爽的。如果是穿越到文明点的社会还能冒充读书人,混个秀才还能当当教书先生。

    不过也难说,万一穿到用小篆之类的朝代,自己照样是文盲……

    脑内天马行空着,直到炽宣布再次上路。何小珺抹抹脸,屁颠屁颠跟上炽。炽头也不回,空出一只手向后伸来让他抓着,何小珺牵上去,什么娶媳妇,什么当秀才,完全搁脑后了。

    作者有话要说:连走三天的经历我自己没有尝试过,不过深深记得去年逛世博馆一天下来恨不得把脚抗在肩膀上走的感觉,还有爬山一个小时后肺部想爆炸的感觉……所以按照这种设定,何小珺应该不算完全小白弱受……只是跟原始人比起来会差距有点大啊哈哈=v=

    看猩球崛起上那些看起来很笨重的大猩猩跑步移动八百里去攻击动物园攻击医药公司攻击城管后再穿越城市占领大桥一路苦战,最后还能精神抖擞欢快地飞奔进森林,深深觉得人类都弱爆了!

泡温泉() 
踏过刻着图腾的柱子后,立刻看到有人上来迎接,互相行完礼后,带着他们正式进入温山族的部落。

    何小珺从来没离开过自己的部落,以前也觉得——嘛,都是原始部落,还能变出多少花样来?但到了温山族才发现,虽然只隔了两座山,但这里房子的搭建、部落的风格、族人的打扮都和自己熟悉的有所差别。虽然不至于像刘姥姥,但还是觉得眼前所见都挺新鲜,不由好奇地左看右看。

    难怪以前听人家说古代云南地区那边翻座山就是个新民族了!

    进部落后两旁的人开始逐渐多起来,见到他们都微笑着行当地的礼节,看起来挺热情的样子。何小珺在出发前做了功课,问了许多应该注意的事项,但怕自己忘了啥要点出了差错又闹笑话,就一直用余光紧盯着炽的动作,见炽很自然地继续走没有再回礼,也就跟着走,偶尔示以友好的微笑。

    部落里热闹起来,温山族里有一些是本部落结侣时过来的,很亲热地聚近说些“哎呀这不是谁谁家的孩子们都长这么大了!”之类的话,队伍里也有是温山族族人跟过来探亲的,熟门熟路地和周围人开始搭话。

    不一会,一队年轻人地迎上来帮忙接过他们装着食物的大筐。当看到何小珺他们带来的山兽是用绳子牵着乖乖自己跟着走来的时候,领头的小伙子露出了有点惊奇的表情。

    何小珺暗暗有点得意:没见过吧,没见过人工喂养的储备粮吧!

    正好这个时候队伍里有其他小伙子在对旁边温山族的姑娘说“嘿!我们自己养的哟,可肥了!”满满的炫耀劲。他忽然体会到以前傍晚回家时看到的那些在路上拉着萨摩散步的人的感觉——平时里那些苦不堪言地受着二狗子们折腾,不就是为了这么一刻拉风么嗷嗷嗷!

    小鹿在进入部落后就明显开始紧张,不知道是怕生还是有赴死的预感。正在这时,不远处突然传来迎接他们的敲鼓奏乐声,击溃了鹿的最后一道防线。有人在交接的时候没抓紧,一只小鹿挣脱了绳子,扭头想跑。不过周围那么多壮小伙,它的越狱行动可没那么容易实现,还没跑多远就被人逮了回来。鹿奋力挣扎,被领头人直接砍伤一条腿拖走了。

    何小珺有点不是滋味,明知道是带来也是做食物的,可毕竟算是自己看着长大,颇有点看“嫁妆”被伤害的悲壮感。

    正在为小鹿默哀三分钟的时候,旁边有人在说,哎哟你们带的鹿真肥啊。

    何小珺扭头一看,眼前是一个高大粗壮的中年汉子,对他们挑起眉,眼中带着笑意。

    来人正是温山族的族长,东。旁边跟着他的妻子青林大姐。

    炽笑着大步迈过去很豪爽地和他拥抱了一下。何小珺见了,赶紧过去准备也和东拥抱,刚走近还没张开双臂就被炽不动神色地拉回自己身边。

    嗯嗯,果然这个不是一般性礼节,不能学。

    何小珺这才马后炮地反应过来——这种礼节应该看对方主母,没见旁边的青林大姐都站着没动么……

    没听到何小珺的心音,青林大姐走过来满面笑容地说:“路上累了吧,早点歇息吧。”

    东和青林比他们的年纪都大不少,青林的脸上布着和善的笑纹,看起来很爽朗,做事也相当利索。说话间开始吩咐族人安排他们带去住的地方落脚。当然了,没有旅馆,族人都被领着分散去温山族里房子比较大的人家住。有条不紊的安排,让何小珺默默觉得自己处理能力和这种成熟的主母挺还是有差距的。

    炽和何小珺当然是去族长家。去年天缘节时他们来何小珺家住过几天,现在相处起来也没多大的陌生感。

    青林大姐领他们到家里已经时至傍晚,放好筐子后,何小珺拿出礼物来赠予族长夫妇。没坐一会就到了放饭时间。

    这里作息风格相差不大,吃饭也是在宽敞平坦些的空地上大锅饭。烤肉的方式也一样,煮粥的罐子有的形状略有差别。可能是因为通婚,生活习惯互相影响的结果。

    不过这里族长吃饭是和族人分开的,肉烤好后,有人先切好了直接端给他们,然后再分给其他人。不像在炽的部落里那样族长主母和大家一起排队领饭,不搞特殊待遇。作为温山族族长的尊贵客人,和族长享受同样的待遇,何小珺端坐着等别人送来热乎乎的饭食,一时间还有点不习惯。

    虽然东和青林对族人挺温和的,这些还是让何小珺隐约有了点“等级差别”的感觉。

    肉送上来后啥别扭啥不自在就搁脑后了。毕竟累了三天,特别是一路上都随便糊弄没怎么好好吃,于是这一顿就觉得特别香,更何况招待的饭食也不错,吃得也比往常多。不知不觉就塞了个十二成饱。

    “吃好了?”炽捏捏他的小耳垂。

    “嗯嗯!”何小珺擦擦嘴,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嗝

    青林大姐见状,微笑着说:“温池已经准备好了”

    “走吧,”炽一把拉起何小珺,熟门熟路地往一个方向走去。

    温泉!温泉!温泉!!

    吃饱喝足后脑筋都好使了!何小珺一下子反应过来,立刻期待得不得了。

    以前没条件去什么温泉度假村的穷孩子,一般都是在男澡堂里幻想一下,对电视上放的在大自然美景下浸泡在热气缭绕的水里的情景特别向往。于是当他看到眼前的天然温泉时,那个激动那个兴奋那个锣鼓敲唢呐鸣人民翻身做主人。

    现在刚过吃饭时间,池里没有人。何小珺挣开炽的手,皮裙一揭相当迅速地跳到水里。

    ——结果是,瞬间被烫得跳了出来。

    炽顿时一阵大笑。

    不知道是羞的还是被烫的,何小珺全身都红了,像一只龙虾。嘶嘶嘶地跳了半天,见炽哈哈大笑个不停,小龙虾挥着钳子张牙舞爪:“不许笑!”

    炽憋着笑拉他坐到池边,示意何小珺先把脚放到水里,然后用手舀水泼淋到身上,让他等觉得可以适应温度了,再慢慢地全身浸泡下来。

    嗷,谁想到温泉会这么烫啊!……打个鸡蛋搅搅都能成蛋花汤了!

    何小珺有点忿忿。

    之前他还有想过晚上偷偷来水里爱爱之类的事,不过现在完全失去了幻想的兴趣。那些传说中在温泉里爱爱的人,大概都是高温瑜珈爱好者吧……

    而且水里总有种臭臭的味道,不像温泉广告里那样散满玫瑰花瓣有带着香气的浪漫感。不过这味道让何小珺觉得有点亲切,仔细回忆回忆,似乎是以前用过的上海硫磺皂。如果含多硫磺的话,估计这里的温泉跟火山有点关系吧。

    泡进水里后仔细看看周围,天然美景完全没有折扣。池边不远就是树丛,就算是夜幕已至,周围一圈恬静的森林景色依然让何小珺满足不已。池中间有一圈石头拦着,大概是用来隔开男女区域。水是活水,虽然流速不快,也足够保证了水的清洁。

    泡了一会,何小珺觉得自己的每个毛孔都舒展开了,路上走的腿疼腰酸都明显得到缓解,泡的让他有点不想起身。脸红红头晕晕,到后来甚至觉得有点闷。

    炽见他眼睛一眯一眯像是要睡觉,赶紧拉着他上来,围好皮裙走人。

    晚风一吹,清醒了一些,浑身感觉都特舒爽,但疲累又席卷上来,恨不得沾到枕头就睡。何小珺舒舒服服地打了个又大又悠长的哈欠,跟着炽往部落方向走。

    温池到部落有一段小路,何小珺快到部落时才发现有人看守着路口。等两人走过了看守后,就陆续碰到一些人擦肩往温池的方向走去。

    何小珺被蒸的迷迷糊糊地,冒过“是在等我们?”的念头,却没细想,被炽牵着回去睡觉了。

    作者有话要说:文里说到旅游时,想起跑过的一些城市,虽然隔得十万八千里,相似度却特别高,满眼都是类似的高楼大厦。麦叔叔肯爷爷还有各种专卖店占据着街头巷角,有次看到某处的小巷子还以为是自己家附近,需要通过“10路公交车和我们那边颜色不一样”来分辨。就算城市化也个性点好不好=v=

第 65 章() 
何小珺醒来时天色已经大亮,阳光穿过门帘照到屋子角落里,正好晒在他趴着的屁股上。他翻过身,看屋里一个人都没有,顿时不好意思地爬起来出门。

    哎哎,怎么在做客的第一天就睡懒觉。难道是因为几天路程太累?泡了温泉太解乏?啧,本来应该装个贤惠勤劳的主母样子的,结果刚来就破功了。

    刚要出门,正好炽掀开门帘进来。

    “醒了。”

    “嗯。”何小珺蹭上去,吭吭唧唧地在炽身上咬了一口——居然不喊我起来!

    炽笑笑,带他出去看热闹。

    对于一个时代的人来说,不知道不熟悉当时当地的文明就是“没见过世面”。就算你会看电视机会讲电话机会出行坐飞机那又如何,到了古代连编个绳子都不会简直弱爆了!于是21世纪新好青年何小珺同学就经常被吉布一脸鄙视。被鄙视习惯后何小珺完全无所谓了,碰到不懂的东西随口就问。这一到了新的部落,新的文化新的民风让何小珺需要了解的东西变多了,炽就一路给他讲讲大概情况。比起吉布的出口成散文的本事比起来,炽就是让人心动又心碎的寥寥几句——太好了没那么多废话!可是需要连蒙带猜啊!偏偏炽还动不动就“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高深表情。

    温山族也算一个相当大的部落,部落建筑也有一定的规模。很多房子上都刻着一个颇抽象的怪物脸,炽说那是温山族的守护神。以前有火神犯山,就是它去打败了火神,并且将火神压在地底

    ,于是这里的水就变成了热的。

    何小珺默默地想,按这个逻辑,难道温泉水里的那股硫磺味是火神的体味么?!

    部落里很热闹,不少人在忙碌地为晚上的庆典准备吃的喝的玩的。天缘节的到来意味夏天就快了,很多果子野菜都能吃了,拮据了一个冬天后人们终于能不用为食物烦恼,所以天缘节办起来也颇有点挥霍存粮的意思。而且这次何小珺他们带来的食物也挺多,这个时代没有货币,食物就相当于资产,谁钱多了足够花还不高兴啊!

    何小珺看着自己部落人和温山族处理食物时脸上有光的样子,自己也觉得倍有面子。

    ——在可人家睡懒觉怎么着了?!睡懒觉我也是个好主母!

    路上有些姑娘结伴说笑着与他们擦肩而过,有一些孩子追逐着跑来跑去似乎是在某种游戏,举着根木棍,根子上系的绳子跟着风飘得老高。何小珺忽然想起来风筝,回去有空的时候试着做做看!

    逛到半天,何小珺饿了。

    这个部落里也同样是一天一餐的习俗,白天是没有饭吃的。

    以前在家里平时总会放点果子,饿了能啃啃,但这次带过来的果子都给了温山族。而且人家都在准备庆典,现在去要果子似乎不太好。

    算了,先找点水喝吧。

    炽说,这里的地水都不能喝,只能喝天水,然后就拉着他去附近的人家要水喝。

    何小珺想想也就明白了,地水大概就是温泉,从地下涌出的带着地热的水,有硫磺,难怪不能喝。而天水,应该是指从山上流下来的河水。

第 66 章() 
喝完水刚出门,迎面一个脸涂得如鬼魅般的壮汉对着何小珺扑过来。

    不仅脸涂得黑一块红一块,他头上还缠着很多长长的藤条和羽毛,看起来像加长版爆炸头,对着何小珺还左右晃动一番,惊得他连连往后退了几步。

    等反应过来,鬼汉子已经掉转方向换往其他人扑过去了,被扑的人都嘻嘻哈哈地大笑起来,跟着鬼汉子加入嬉闹的队伍。

    “这是温山族的祭司,”看小妻子还惊魂未定,炽搂过他的肩摸摸脑袋,“被他看上的人今年都有好运气。”

    不同的部落,怎么祭司差别也这么大啊……何小珺摸摸胸口——刚才差点没面子地大叫出来了。

    祭司脸上画的花纹好像和部落门口的装饰似乎是一样的,大概是温山族的火神图腾吧。

    前方不远又传来了欢庆声,温山族的大鼓敲了起来。

    “又一个部落到了。”

    炽拉着他,去迎接新的来客。

    来的是水布族,互相行过礼后,何小珺看到站在不远处的采。

    对哦!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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