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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异界之位面大穿越-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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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刘云在新人中也算是站稳了脚跟,没有人不服气他住在一百排名石屋。新人都用畏惧的眼神云,谁也不敢在多说什么,更没有新人敢向他提出挑战了,都知道自己的实力根本不是刘云的对手,纷纷悻悻的回到了自己的住所。

    “恭喜宿主,来到寻秦记世界。”

    对于寻秦记世界,刘云印象还是比较深刻,原著是黄易大师的作品,的时候,刘云还是是入木三分,特别是黄大师的细节描写,还真是男人都喜欢而对于影视作品,刘云还是最喜欢古天乐版的,里面把项少龙的智勇双全,以及幽默智慧都表现的淋漓尽致,他分酣畅。

    这部作品是一部典型的历史穿越流的开山,里面虽是现代人项少龙穿越到战国末期,由秦始皇统一天下,对于史实有所改编,但却是一点儿也不突兀,足见在剧情上的把握很是到位。

    特别是最后秦始皇居然是赵国出生低位的公子盘冒充,却又写的如此传神,叫人无不拍案叫绝。刘云听到系统的声音的时候,还是对此次异界之旅感到颇为的好奇。

    “本次世界的任务是寻找鲁公秘录。”

    鲁公秘录,只要是熟悉寻秦记的人,一般都听说过这个名字,它是工匠的祖师爷鲁班所作的一本关于机械工具制造的书籍,而且不只局限于军事工具,还记录着有关农业,工商业生产工具的制造方法。

    在战国末期,七国纷争的情况下,鲁公秘录这种高级技术书籍的价值完全不亚于现代的军事战争中的武器技术。先不说在武器制造工艺上,如果能够越其他国家,那么在军事力量上也能取胜,更不必说若是农业的制造工艺上领先,那么在经济上,也会随之起飞。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打仗都需要强大的经济实力,如果秦国没有商鞅变法,改变了秦国的经济,那么它强大,都只会是一个贫穷没有规矩的国家而已。

    所以,鲁公秘录在战国末期的价值可想而知。

    “支线任务,寻找墨家钜子令。”

    墨家钜子令,这是黄易大师虚构出来的东西,实际上,在战国时期,墨家只是诸子百家中的一个流派,其创始人为墨翟墨子。墨家是一个纪律严密的学术团体,其领称“巨子”,其成员到各国为官必须推行墨家主张,所得俸禄亦须向团体奉献,它事实上与寻秦记中的类似武学门派不同。

    在寻秦记中,墨家完全就成为一个实力强大的武学门派,其中的钜子令中,更是藏有兵书以及高深的剑法,简直就是一座移动的宝藏。

    在原著里,钜子令被墨家分支代表人物元宗拿着,而穿越者项少龙在无意中,结识了元宗,又因智慧聪明,被元宗送与了钜子令,从此走上了人生巅峰,可以说寻秦记中,项少龙最大的运起就是结识了元宗。

    在务后,刘云又详细查体的情况,好在,武功都在,倒也不怕被人欺负的情况了。

    刘云穿越的地方不太好,还是荒郊野外,好在他轻功不错,又可以在系统中兑换实物,倒也不怕饿死。在荒野徒步两天后,找到一个庄稼汉,问明了此处的情况。

    他了解到两个有用的信息,第一,这里地处赵国。

    按照原著的剧情,鲁公秘录是在魏国大梁,距离赵国还有一段距离。而钜子令却是出在这里,刘云倒是松了口气,幸好没有穿越到什么边远国家,要不然的话,光是赶路,也要很长一段时间了。

    找钜子令,第一就是去找钜子令的主人元宗。现在刘云也不知去哪里找元宗,只记得在里,项少龙也是无意中遇到这家伙的,天下这么大,他又向哪里找?

    那么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找项少龙了。

    找项少龙的办法就是先去赵国王宫,在那里取得一定的势力,然后,再去找项少龙便是。因为未来的钜子令就在他手里。而项少龙自带主角光环的人,想必就算是因他穿入有一点多米诺骨牌效应,恐怕也不强。,,。请:

第二章 三个任务() 
项少龙必定能成为闪亮的人物。..

    问赵国都城邯郸的地点后,刘云换了一辆牛车后,经过七天的时间,才赶到一座最近的集市,而从集市出,到邯郸还有十天时间。

    刘云到不急于赶路,而是先休息一下再说。

    这是一间由两层竹楼和泥土坯建成的房屋,名字叫悦阳楼,是这座集市最大酒楼。只是这座楼有的菜肴实在是不多,除了熟牛肉,马肉,花生米,豌豆等下酒菜外,就没有其他的吃食,好在在路上只吃一些干饼的刘云也不嫌,直接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虽说只有一盆混装的马肉和牛肉,连盐都是有点黑色的粗盐,可是飘出的香味,却是把附近几桌桌子上只有豌豆花生米下酒的酒客给引得口水直冒。

    只因这个战乱时期,在这偏远的小镇,能够吃的起肉的人却是没有多少,就算有的,也只是点一小盘而已,哪里像刘云这样,一来就是一大盆。

    刘云也不顾及其他人的目光,旁若无人的吃了起来。

    “小子,外地来的吧?”

    刘云正吃着酒食,四个身穿麻衣的青年,张牙舞爪的走了过来。

    之所以用张牙舞爪来形容,只因这四个人走路的时候似乎都是横着走,完全不顾及身旁酒客的目光。一些酒客似乎认得这四人,在他们到来的时候,就面色微变的悄悄结账离开,或是搬到另外的几个空桌上去,似乎很怕这四人而已。

    刘云的内力深厚,耳目聪灵,对于旁人的切切私语声,也是都有耳闻。

    “快走,又是这四个煞星来了。”

    “嘘,小声点,那位梁四,可是在巨鹿侯府也是做过门客的,身手可不是一般的厉害,听说已经杀过十多个人了。”

    “哎,那个外地来的小哥可要倒霉了。”

    原本刘云也不是特别在意这些家伙,毕竟身怀绝技的他,根本不会把这些人放在眼里,寻秦记不过是一个低武世界罢了,再厉害,还能打得过他不成?

    他只是对这家伙的身份有点好奇,巨鹿侯府的门客?

    刘云知道,在这个战国时期,所谓的门客,其实就是被有钱人养的手下而已,只是这种手下,甚至有时候,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比如著名的刺客荆轲,就是燕国太子丹的门客。

    作为门客,因为时代氛围,这些人其实已经把生命都付出给了他们的主人,也只有这样,那些主人才会对门客予取予求,信陵君窃符救赵,靠的就是他的那些偷鸡摸狗,却有一技之长的门客。

    而战国时期,由于粮食供应不足,除了军队和一些特殊的职业,一般的贫民饿死的大有人在,所以就算是门客是一门高危职业,可想要当门客的人也是多得很。特别是一些大人物的门客,很多人都是抢着当的。

    比如著名的秦国宰相李斯原本就是吕不韦的门客,后来本秦始皇掘后,才重用的。

    “你当过巨鹿候的门客?”刘云没有管为那位壮硕如牛的黑脸大汉的质问,反而手拿一碗酒,淡淡的喝了一口。

    黑脸壮汉就是人们口中的梁四,子前坐着的瘦弱犹如鸡仔,却是身上穿着干净衣物,又点了一桌子肉食的刘云全像是个哪家富豪出来游玩的公子哥,这种人胆子小,财物多,身旁有没有保镖,简直就是一头肥羊。

    而此刻,这肥羊如此镇定之色,倒是让他本来满是轻蔑的眼睛,忽然露出惊讶之色。

    原本,刘云给他的印象就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公子哥而已,可的语气,似乎是另有底气,不然的话,也不会这么镇定。

    “敢问这位公子尊?”梁四也不傻,先问清对方的底细再下手。

    “刘云。”

    “敢问是赵国哪家府中的公子?”

    “我不是什么贵公子,你不必忌惮。不过你若不回答我的话,待会儿,你就会后悔。”刘云语气淡然,显然他也是方的意图。

    “哈,既然你不是赵国哪家的公子,态度还敢如此嚣张,还真是不知死活!”梁四忽然冷笑。

    在他只要不是赵国的公子,其他国家的人,就算是皇子,他也不放在眼里。毕竟天高皇帝远,其他国家的人哪敢跑到赵国的地盘来撒野,这不是找死么!

    现在刘云的表现,应该就是其他国家的贵族。而这种人,梁四一点儿也不怕,只要把这头肥羊劫了,获得的财物肯定多得很,再云身旁的那个鼓鼓的包裹,梁四已经露出的浓浓的贪婪之色。

    “你想怎样?”

    “我不管你是什么国家的贵族,在这里,是我梁四的地盘,你就算是龙也得盘着。给老子识相的,交出兜里的银子,再把你身上的这件衣服脱下来,免受皮肉之苦,不然的话……嘿嘿,包你有苦头吃。”梁四从腰间抽出一把锋利的短刀来。

    在梁四抽出短刀来的时候,他身后的三个汉子也是呈现三角形把刘云给包围起来,脸上都露出了兴奋之色,毕竟在这个穷乡僻壤里,像刘云这样的肥羊可是不多见的,只要劫了一个,就够吃好几个月的了。

    一幕,旁边的食客们也无心在吃饭,纷纷结账离开。而这时候,却有一个戴着斗篷的大胡子却是一直没有走,依旧在哪里镇定的吃饭。

    梁四拔出了刀,刘云还是没有动,只因他方的出手度,简直就是龟,完全不可能是什么高级位面,就算对方把刀放在他脖子上,也未必能割破他的皮肤,他也就放心了。

    “这里是酒楼,可不是强盗窝,你们几个胆子也够大的,难道不怕王法吗?”刘云正要动手的时候,旁边那位大胡子却是忽然说道。

    他这一说话,自然把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呦呵,这还有一个找死的!”梁四将目光,只见对方头戴斗笠,面上有大胡子也是一个人,心中顿时放了下来。请:

第三章 元宗() 
“找不找死,你试试就知道了。..”大胡子忽然砰地一声把桌子上的一把大剑给拍了一下。

    “好,先收拾了你再说。”梁四目光一动,他身旁的另外三人悄无声息的走了过去,缓缓把大胡子给围了起来。

    梁四虽是泼皮,可是毕竟是杀过人的,他可是知道,面对这种有两下子的高手,可不能做急先锋。于是示意其中一个伙伴先出手,然后自己却是跑到大胡子的身后去了。

    刘云眉头一挑,饶有兴趣的位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好汉,手中却是悄无声息的拿着四枚铜钱,只要对方有危险,他就会用铜钱相助。

    “去死!”第一个动手的是大胡子侧面的一位大刀麻脸壮汉,这家伙膀大腰圆,像是个杀猪的,这一刀下去,就算是一头大肥猪也得给砍成两半,的确是个冲先锋的好手。

    意外的是,在他出手的时候,大胡子却是像没得,在外人的确是这样,他戴着斗笠,不知会不会影响视线。

    可是在杀猪的一刀已经砍到大胡子的斗笠时,这杀猪的却是忽然痛苦的大叫一声,连大刀也是立刻丢掉。

    原来是大胡子在刚刚的时候,把板凳朝前一撞,恰好不好的居然撞在了杀猪的最脆弱的部位上面,立刻痛的他倒在地上蜷缩起来。

    这一幕在外人松潇洒,实际上最是考验一个人的勇气,以及对武艺的运用技巧。若是晚了片刻,或是板凳的一击没有到位,杀猪大汉没有丧失武力,那大胡子必定是被劈成两半,下场凄惨无比。

    而现在,他却是悠闲无比的在喝着酒!

    “这位兄弟是何人,在下梁四,在这方圆百里还算有点名气,今日之事,与你无干,何必趟这趟浑水,若是兄弟你就此离开,这一顿酒钱算我请客,也算交个朋友。”

    梁四果然是个聪明人,棘手,也不愿与对方硬拼。

    “梁四,没听过,我现在只想跟你说,立刻从我眼前消失!不然的话,你比他更惨!”

    “照你这么说,是不打算给我面子了?”梁四面色一拧,当即短刀横卧手中,这是他惯用的手法,倒是有点像是后世军队的搏击突刺,从这一点也,梁四可比那位杀猪大汉强的不止一星半点。

    “滚!”大胡子的回答更简单了。

    “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东西!”梁四在这一代也是有名的混混,若是今天这场子不找回来,那他多年积累的威望可就付诸东流了。

    所以不管今天的骨头有多么难啃,他也要将他啃下来!

    梁四左手一拳击向大胡子的左后方,而真正的杀招却是右手的短刀,这一刀又准又狠的刺向大胡子斗笠下的大动脉。

    这一刀若是刺中,大胡子必死无疑。

    可是这样的一招,大胡子仅仅是右手拿着酒杯的右手一挡,居然就把那势在必行的一击给抵住了。甚至连酒杯里的酒水都没有丝毫的洒落。

    大胡子脚下一伸,直接踢在梁四的腿脚之上,只听咔嚓一声响,那梁四的腿居然就被踢断了。梁四还来不及出尖叫声,大胡子左手迅的拔出桌上的剑柄,只听哐当一声,明晃晃的剑就直接抵在梁四的脖子上,梁四已经来不及痛嚎,而是吓得汗流如水,嘴里忍着痛。

    “大侠饶命,小人有眼不识泰山!”

    “我不是什么泰山,只不过你的眼睛的确没长好,以后不要在这里作恶,否则让我知道的话,必定让你身异处,知道了吗?”

    “不敢了,不敢了。”那梁四显然也被对方的身手给吓呆了,这时候哪里还敢说是狠话,现在这个时候,人命连草芥都不如,法律更是连个屁都不是,死了也白死,他可不敢有丝毫的造次。

    “滚!”

    大胡子又是一手漂亮的收剑,哐当一声,剑柄直接给塞进了桌上的剑匣。

    梁四不敢有丝毫的反驳,在同伴的搀扶下,迅离开了酒楼。

    “多谢兄弟的帮忙。”刘云摇摇举杯。

    对于他来说,这种恩情也仅此而已,毕竟,换做他自己,也能轻松化解这次的场面。

    “不必,依阁下的身手,这几个喽啰还奈何不了你的,相逢即是有缘,不如过来坐下喝几杯如何?”大胡子解下斗笠露出一张饱经风霜的脸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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