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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超能幸存者-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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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要注意,这种丧尸可没有电视里那么脆弱,骨骼的硬度和肌肉的密度远胜活人。所以说想靠我手里这把破刀刺穿它的颅骨,根本就不可能。因此下手的位置就要有所选择!”

    说到这儿,李默眼中瞳孔一缩。与此同时,“昏迷”中的陈浩也骤然醒来,猛然睁开了那双早已殷红如血的赤红双目!

    “吼!”喉咙间鼓动着低沉的闷吼。其实声音并不大,但却好似能够直刺人类心底的恐惧神经。

    甄樱只觉浑身毛孔倒竖,险些一屁股坐在地上。但比之尸化后,欲起身行凶的陈浩,李默的动作却更快。而且看在她的眼中,也更加可怕,更加让她毛骨悚然。

    就在陈浩睁开双眼的瞬间,李默的左手已然摁在了他的脖子上。同时右手手起刀落,没有半点犹豫,精准的将细长的西瓜刀,刺进了陈浩的右眼中。

    刀锋刺入后,他并未停下手上的动作。在陈浩的眼窝中轻轻一搅,便熟练的斩断了大脑与身体神经的联系。

    “呕!”饶是甄樱自问神经大条,阅恐怖片无数。可亲眼见到屠尸的一幕,肠胃还是迅速做出了反应。

    不过即便只是干呕,也足以把卧室里的那两个孩子引出来。房门打开的瞬间,就听一声刺耳的尖叫,响彻了这套六十多平的一居室。

    而李默呢,半点安抚这师生三人的意思没有。拔出西瓜刀随手往桌上一扔,就把陈浩的尸体拖到了窗户前,丢垃圾似的给扔了出去。

    方清雪此时已经吓懵了,哪能想到老师的男人,瞬间就化身成了传说中的变/态杀人狂。

    小姑娘还没意识到世界已经翻开了新的篇章,只当李默这个变/态不仅杀掉了陈浩,还当着自己的面丢弃了他的尸体。顿时间软绵绵的跌在门前,胯下一热,居然失/禁了。

    至于秦羽,这个高高大大的男生看起来颇有武力。然而此时看向李默的眼中,却早没有了之前妒火,剩下的就唯有恐惧。说到底,他也还是个十六岁的大男孩而已。

    李默根本不在意自己已然成了别人眼里的凶神,目光一扫,当看到方清雪屁股下面流出的东东,微不可查的皱了下眉头。

    他转头看向甄樱:“你和他们两个解释解释吧。”说完就拿起钢锯,拎起自己的登山包,一头钻进了卧室。

    至于那师生三个会不会跑,或是报警啥的,已经得手了墨晶的李默才不会去管呢。虽说他不至于做出鸠占鹊巢的操蛋事,但以他的手段,至少离开再寻个住处还是很轻松的。

    关上卧室的房门,李默也不担心甄樱三个会闯进来。对她们而言,想要接受现实还需要一段时间。

    先把手里的钢锯丢到一边,从兜里取出了方清雪的墨晶吊坠。这种饰品所用的材质其实极其寻常,根本不值几个钱,某宝上就能买到。

    但就是这种墨晶,却能在末世降临之际,成为一种快速吸收和储存风暴中特殊电磁的载体。而吸附了风暴电磁的墨晶,也就变成了开启后天进化的先机。

    在末世降临之际,地球上的生命体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剧变。

    人类中,也会成就一批先天进化者。这种人在风暴电磁的影响下,基因会自主开启进化之路。但李默,显然不在先天进化的行列。

    不过先天进化者也并非一蹴而就,需要一定的时间去积累,至少七天才能完成第一阶段的强化。倘若再碰上这样那样的外因影响,那么所需的时间甚至会更长。

    可既然有先天进化体,当然也就会有后天进化体。

    后天进化体,即是自身不具备开启基因进化的体质。但却可以通过后天得到的一些特殊物质,让自己晋升为进化体质。所以说,比之后天进化体,先天进化的优势,仅仅只是具备了进化的先机。

    当然了,这种先机已经足以让他们在末世的初期,具备极大的生存以及发展优势了。

    再说后天进化体,后天进化的先决条件,就是必须是稳定的豁免尸化体质。这种体质,即是李默这种,在电磁风暴的影响下,没有尸化的生命体。

    而豁免尸化体质,想要晋升为进化体质,所需的特殊物质,则是一种被称作进化结晶的玩意。这种结晶,只会在进化体完成第一阶段的进化之后,才会在体内形成。

    进化结晶的原理也很简单,就是可以释放出一种特殊的电磁,这种电磁则可以促进生命体的基因进化。

    但是要想获得进化结晶,对于豁免体质的人来说,显然是非常困难的。要知道进化体一旦完成了第一阶段的进化,自身的实力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因此想要猎杀一只进化兽,对于普通豁免体质的人来说,无异于肉包子打狗。

    至于说你要是想杀掉一个人类进化者,从而获得进化结晶,那就更加不用去想了。在李默所经历的上一个时空里,在末世初期,倒是的确有不少阴沟里翻船的先天进化者。

    但可惜的是,地球上的进化体中,唯有人类进化者,不可以衍生进化结晶。谁也不知道原因是,就像是这种规则,本就该存在一样。

    。。。

第4章 进化液() 
说完了豁免体,剩下的自然就是像陈浩那样的尸化体了。而这种体质在人类中,几乎占到了接近九成之多。

    但奇怪的是,除了人类之外,其他的生命体却可以完全免疫尸化。以至于在李默重生前的那个时空,许多人都把末日风暴,当成了地球或是神明对人类的天罚。

    且不管他到底是不是天罚,其实尸化体实际就等同于死亡。因为生命体在尸化之后,除了还具被对于食物的欲望,几乎没有了任何的思维。

    大脑的存在,也仅仅是为了维持其独有的身体机能。至于心肝肺的器官,根本就等同无用。这也是为丧尸的弱点,仅存在于大脑的原因。

    再重新说回李默,作为一个重生者,他之所以重生后就急匆匆找上了甄樱,就是因为在上一时空,曾经亲眼目睹了甄樱的崛起。

    墨晶这种特殊物质,在风暴降临之际,会迅速储满风暴电磁。同时,风暴电磁还会和晶体本身反生一种反应,衍生一种变化,成为了可以媲美进化电磁的超级电磁。

    在那个时空里,甄樱就是依靠这个吊坠,抢占了堪比先天进化者的进化先机。

    乃至于包括甄樱自己,以及目睹她成长的李默,在初期都把她误认成了先天进化者。直到后来墨晶的秘密被发现后,才揭开了甄樱开启进化的真相。

    因此当李默诡异的重生后,自然也就盯上了本该属于甄樱的墨晶。

    其实李墨居住的那个小区,距离光华小区并不远。至于他为这么清楚甄樱家的地址?则是因为在前一时空中,他曾被甄樱所救,而后就加入了她领导的幸存者团队。

    李默可以说几乎了解甄樱的一切,知道甄樱今天因为重感冒而没有去学校,自然就径直赶了来。

    现在,依靠着先知先觉,抢走了甄樱的进化先机,李默的心里难免有那么点愧疚。但是不管再给他多少次重生的机会,依然还会做出这种选择。

    且不说墨晶的进化先机珍贵非常,关键是这东西落在甄樱手里实在是浪费。

    李默可是非常清楚甄樱的心性和固执己见,当初不仅害死了她自己,同时也导致了整个团队的分崩离析。

    李默从不否认甄樱是个好人,亲眼看着她解救了许多的幸存者,也尽了自己最大努力,试图让团队中的每一个幸存者都能活下去。

    然而甄樱却低估了人性的自私和贪婪,低估了末世的残酷,也完全低估了末世来临后,人类道德沦丧的速度。

    所以说甄樱如果作为一个伙伴,绝对是值得信任的。但作为领导者,就难堪大任了。因此重生的李默会尽全力保全她,但却绝不会后悔抢夺了本该属于她的墨晶。

    现在李默手中的墨晶,自储满风暴电磁后,就会自主进入一种消耗状态。

    像上一时空中的甄樱,仅仅只是把它当作纪念品带在身上,就能慢慢接受进化电磁对身体的改造。但对于重生的李默来说,他却知道怎样更好的利用。

    要知道墨晶可是一次性的消耗品,只有风暴降临之际这一次吸收电磁的机会,一旦用尽就会沦为废物。

    且靠着电磁自主释放去吸收,也会造成极大的浪费。因此最佳的吸收方法,就是将进化电磁液化,并进行血液注射。

    这颗墨晶的进化电磁储量,实际上已经相当于一颗进化结晶了。可惜当初的甄樱不懂得正确的吸收方法,因此直到生命逝去的那天,也没能完成第一阶段的进化。

    不过即便如此,甄樱那时的身体素质,也已经远远超出了人类的极限。

    而且别说是墨晶,即便是进化结晶在被发现的初期,在摸索使用的过程中,也造成了大量的浪费,甚至导致了使用者的死亡。

    这会儿,卧室里的李默拿出一只空杯子。接着就从自己的登山包中,取出了一瓶注射用的葡萄糖水。倒满一整杯葡萄糖,那颗墨晶就被丢进杯中。

    霎时间,两者之间立时发生了某种反应。杯子里的墨晶不断产生大量的气泡,并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吸收起了葡萄糖。

    也就是两三分钟的时间,一整杯葡萄糖就被墨晶吸了个干净。李默见状再次倒入葡萄糖,直到当第三杯被吸干后,墨晶才完成他所需要的变化。

    将墨晶从杯子中取出,坚硬的晶体竟然发生了质变,变得宛若柔软的果冻。而在柔软的表层内,更是可以清晰的看到乌亮的进化液。

    进化液成型,就连李默也不禁激动起来,甚至比之重生前那次注射还要兴奋。

    他急忙取出一次性针管,抽取进化液的过程是小心又小心,生怕弄破柔软的表皮,造成一点一滴的浪费。

    而当他进行血液注射的时候,那副舒爽惬意的模样,简直就像极了一个瘾君子。

    完成了注射,李默所要做的就是等待了。至此他就和一个先天进化者一样,身体会开始发生质的改变。而且由于进化方式的不同,李默完成进化的时间,更是远胜先天进化者。

    至多也就是二十几个小时,他就能完成第一阶段的进化,成为一个真正地一阶进化者。

    不过注射了进化液,对李默而言仅仅只是迈出了进化的第一步,他可不会浪费宝贵的时间。一猫腰,就捡起了被自己丢在地上的钢锯。

    ……

    这段时间,客厅里的甄樱,也不知怎么和两个学生解释的,反正俩人都是面若死灰。

    秦羽已经不知道打了多少通电话,手机里有的恨不得都拨了一遍,结果根本就没有一通接通过。

    方清雪到是打通了一个号码,是个最要好的同性朋友。

    那女孩因为家远,中午都是在学校里午休。可接通之后,女孩却只会一个劲的哭喊,说吃人啦之类的疯话。

    甄樱从方清雪手里抢过手机,除了听明白了对方是躲在学校的厕所里,别的根本啥也问不出来。而且就是这通电话也没有维持太久,没一会就自动挂断了,最后就只剩下了急促的滴滴声。

    如果是李默,自然知道末世风暴过后,用不了多久就会导致大部分通讯设备的失效。别说是手机,您就是拿个卫星电话也没戏。

    这也是为随着末世的降临,越是先进精密的设备,反而变成废物的原因。就说精确的卫星制导武器吧,连卫星都完蛋了,那玩意还有用?

    “呜呜,我想找我妈!”方清雪抹着眼泪找妈妈,看来对母亲相当依赖。毕竟是个被宠大的小公主,蜜罐里成长起来实在有点娇气。

    可这种时候甄樱还能怎么办,只能抱着她一个劲的哄:“小雪不怕,有老师在呢……”鬼知道现在外面有多少吃人的怪物。

    甄樱住的这房子,是那种带一个露台的顶层一居室。刚才她几乎跑遍了除了卧室外所有的窗户,试图看看外面的情况。

    结果当跑到露台的时候,外面怎么样倒是没看到,而是听到了隔壁传来的惨叫。

    她家与隔壁的露台之间,就隔着一面墙。估摸着旁边那家的两口子,女的变成了丧尸,反正叫唤的是个男人。也不知是不是躲老婆躲到露台想跳楼,结果还是没跑了。

    这下倒好,反倒把甄樱给吓得够呛,蹭就蹿回了屋,还把露台的门窗锁了个严实,生怕隔壁那位没吃饱别再爬过来。

    再看方清雪,小姑娘虽然娇弱,但也不是个傻子,找妈妈只是一时的情绪发泄,如何还不明白世界已经彻底变了。

    吸溜着小鼻子擦了下眼泪,怯生生的看着甄樱,抽泣着问:“老师,咱们……咱们以后怎么办啊?”一边说,一边还不死心的又拨通了老妈的手机。结果可想而知,压根就没有信号。

    “以后?”甄樱自己也是挺茫然的,不过想起了某人带来的那些东西,到是稍稍安心了些。

    不过她留了个心眼,没敢和两个学生挑明李默的古怪,只是摸着方清雪的脑袋劝:“我家里的吃的不少,应该够咱们应付些日子的。”

    之所以避开李默的身份不谈,是因为甄樱根本解释不清楚。再说了,现在要是再让两个学生知道那货是个“入室抢劫犯”,那不是雪上加霜嘛。

    好在听了她这话,方清雪心里总算踏实了点,还把甄樱搂的更紧了,俨然当成了老妈的替代品。

    可人家小姑娘刚轻松点,李默这丫就从卧室里晃悠了出来,而且身边居然还立着一根钢管,“谁说我的东西要分给他们两个了?”

    听了这话,甄樱哪还有功夫去注意这货身边的那根破管子,脸蛋一下就沉了下来。

    旁边的方清雪也是呆在那,张大着小嘴,足能塞进一个鸡蛋。你说你这大男人,怎么能说出这么刻薄伤人的话呢?见李默一副不管自己死活的模样,眼眶一热,眼泪又开始吧嗒吧嗒往下掉。

    可李默似乎压根就不懂啥叫怜香惜玉,根本就无视了可怜兮兮的方清雪,直把甄樱气得七窍生烟。不过甄樱并没发作,反而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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