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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终焉奖杯-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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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就算这样,戚云也只有硬着头皮上了。

    “既然武器不能明着带进去,军火库的能力还被封了,那剩下的方法,下毒。但是我想得到,以前的杀手肯定也想得到,既然他们都没有成功……算了,先记着这一条吧。”

    “还能怎么做呢,用冷兵器或者徒手击杀?”xh:。126。81。50

第二十二章 布鲁斯李和杰克陈() 
“我错了,我不该对洛圣都产生任何美好的幻想。”戚云抬起头,眼睛被毒辣的太阳光刺得生疼,从指缝里才看清楚了武馆的烫金牌匾,上书五个大字——杰克陈武馆。

    戚云瘪瘪嘴,“恩,这家还算有创意的,前面几家清一色的布鲁斯李。”

    “还是进去看看吧,全当解闷。”在这么热的天气,戚云还能做这种无用功,只是因为他此前去的两家健身中心,三家拳击馆和五家武馆,每家都有几个逗比。

    戚云还挺好奇这家会出现什么样的奇葩。

    推门而入,戚云眼前一亮,居然让他碰上了踢馆,而且看这架势还不是前几个武馆的逗比打架。

    场地中央站立着一位身着霓虹剑道服,手持木刀的剑士,而场地四周,十几个武馆学徒跪坐在地上,什么地区的人都有,不过就是没有亚洲人。

    戚云倒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前几个打着华夏功夫招牌的武馆他都去看过了,连老师都是歪果仁。

    那个歪果仁武师还给戚云比划了几下,其实还算有模有样。可惜,招牌上写的是教授截拳道,实际上打的是太极,还只是健身用的那种。最过分的,戚云又是憋着气,又是忍着笑地问他,这为什么和布鲁斯李的功夫不一样呢,这人恬不知耻地说:这是基本功。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戚云现在,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那位霓虹剑士的身上。

    戚云其实学过一点霓虹剑道。他年轻的时候也是一名中二少年,迷过武侠,也练过“武功”,后来发现华夏的武学要是没有师傅的话,自己练估计得把自己练死,就放弃了。

    不放弃也没办法,想去什么武术学校,一巴掌就被父母给扇回来了。

    自家的功夫太难练,我学点旁门左道总可以吧,戚云就去学了诸如跆拳道之类的东西,然后理所当然的,被坑了。父母给他找的全都是青少年兴趣班,而且不允许他参加对练。

    那好吧,戚云想,我去学击剑,这总可以吧,正儿八经的体育项目。结果更过分,找的是儿童培训班,一个十四五岁的去和人家四到十岁的小朋友一起练,戚云丢不起那个人。

    最后戚云终于自己找到了一家剑道馆。好说歹说,才在这家剑道馆学了三年,虽然没出什么成绩,但好歹也混了个段位出来,和一般人对打吧,输多赢少,但好歹还是能赢。

    戚云本来还算有一点优越感的,直到有一天,他上街发现有一群人混战,战着战着把戚云卷进来了,从来没有混战经历的戚云,直接被人撂倒。

    后来撂倒戚云的那货请戚云吃饭,戚云就好奇,说兄弟你练过啊是怎么着。

    那货憨憨一笑,“没练过,从小打架练的呗。”

    戚云再也没碰过自己的竹刀。

    但今天,戚云隐隐约约觉得,这个剑士所使用的技巧,应该和自己以前所学习的剑道有所区别。

    事实也正是如此。剑士手一抬,一落,一个人便被击倒在地。和剑道不一样,剑士有些招数是打下三路的,看得戚云为那个受害者一阵默哀。这种招数已经算得上凶狠二字了,和剑道所传授的思想完全就是背道而驰。

    他,姑且称之为他吧,剑道服把整个人罩得严严实实,暂时还看不出性别来。

    他的步伐颇为巧妙,比剑道近乎程式化的步伐要多一些变化。戚云看了一会儿,发现剑士很注意一点,他每次对敌,都会确保身后没有敌人,而每次被围攻,不,他从来没有让敌人包围住他,每次只要有被合围的倾向,他就会马上突出去,从不缠斗。

    对手的进攻意图他了如指掌,每次都能在对手将攻未功之际,直接命中对手的要害,每次都是一刀,瞬间让对手丧失了行动能力。

    在外行人看来,剑士的对手像活靶子一样,就傻愣着一动也不动,等着剑士来砍,有时候看上去甚至是在配合剑士的动作,有点故意往木刀上撞的嫌疑。

    但其实这是一种很难掌握的技法,它甚至已经脱离了“技巧”的范畴,上升到了“理念”的高度。只有经验丰富,技艺熟稔的高手,才能在刹那间做出果决的判断,用最短的时间,打出最为有效的一击。

    行云流水,大巧不工。戚云在脑子里只找到,也只剩下这两个词了。

    明明上演的是虐杀的戏码,戚云学到的东西,却一点也不比看两个剑道高手稽古所收获的东西少,那些隐藏在记忆深处,对于剑道的困惑有大半都被解开了。

    戚云只觉得眼前豁然开朗,条条都是通向至理的阳关大道,他的胸膛里甚至燃起了久违的渴望——和人好好地打一场。

    不到三分钟,战斗结束了。剑士环顾四周,甩了甩木刀,做了个收刀的动作。

    这一套动作戚云以前从未见过,不过他大致还是能猜到,这是属于霓虹古流剑术的动作。

    甩刀是血振,目的是甩掉沾染在刀上的血。收刀即是纳刀入鞘,但和普通的收刀不一样,剑士在这个过程中极为专注,就好像是在仔细擦拭着什么东西。

    戚云也说不上来,他觉得剑士在做这套动作的时候,就好像拳击手的收拳,缓慢地积蓄力量,宛如被压紧的弹簧,似乎一有风吹草动,剑士的力量就会如洪水泄洪一般,一泻千里。

    来不及回味这种奇特的意境,戚云还以为这场虐菜已经结束,正准备冲上去搭讪这位剑士。

    事实再一次为“打了小的来老的”这句话提高了可信度。

    从武馆后院走出来了一位身着跆拳道服装的黑人。

    看得戚云尴尬,为什么华夏武馆里会有跆拳道的武师啊?洛圣都你给我适可而止啊!

    场内又出来几个学徒打扮的人,面色不善地盯着场中央的剑士,似乎就等着跆拳道黑人武师一声令下。

    黑人眯着眼睛打量了一下剑士,和身边看起来像是亲传弟子的人耳语几句,好像是让所有的学徒都退下,在一旁观看。

    剑士和黑人武师都看到了场馆门口的戚云,但反应都不一样,剑士只是快速地瞟了一眼,而黑人朝戚云咧了咧嘴。xh:。126。81。50

第二十三章 霓虹剑士() 
戚云心里对这种糟蹋华夏武术名声的人是很待见的,但伸手不打笑脸人,还是挤出了一个很勉强的微笑。

    黑哥们自信满满,转过头冲着剑士就是一阵咆哮RAP。因为语速是在太快,戚云也没搞清楚他到底在说什么,大概也就是一些挑衅的话吧。

    剑士的回应很简单,右脚上前一步,重心下沉身子前倾,将木刀藏于左侧身后,摆出了类似于剑道中胁构的起手势。

    黑哥们也不在乎,开始和剑士绕圈子,准备试探木刀的攻击距离。

    未等黑人走近,剑士已经启动,提速冲锋。

    黑人也是有两把刷子的,几乎是在剑士做出动作的同时,向后一个大跳,再次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普通人向后跳,稍不留神还会跌倒,跳得再远也不到一米罢了,而黑人的后跳距离据戚云目测,足足有一米多。

    黑人在拉开距离后,没有向两侧移动,而是做了一件令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事——他也向前冲了。

    这不是和他的后跳相互矛盾吗?前一刻还想拉开距离,下一秒就放弃了这一点。

    戚云好歹经过了几年的系统训练,倒是有些心得。

    剑士先攻,来势汹汹,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处于顶峰,而黑人并未提前准备,那即使黑人的反应速度再快,终究落了下风,节奏也全在剑士的掌握之中。

    所以黑人快速拉开距离,不单单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准备的时间,也起到一个拖延的作用,不要小看这一瞬间,这一瞬间就足以打乱剑士的节奏,让他的爆发先攻完全失去作用。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典故和道理黑人是不知道的,但在他漫长的搏斗生涯中,他也悟出了类似的理念。

    至于为什么反冲回去,就是因为剑士抢攻的节奏已经被打乱,气息凝滞,而黑人则早就做好了准备,蓄势待发,正是反攻的好时机。

    这种举动在外行人看来很奇怪,但内行人比如戚云,很快就能分析出形势优劣,在黑人转守为攻的那一刻,戚云其实就已经对接下来的形式做出了判断,而根据他的判断,剑士陷入了危险。

    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木刀对徒手天生占优,因为木刀的攻击距离比拳头长,我打得到你,你打不着我。

    但还有一句话是一寸短一寸险,现在两人的距离缩短了,木刀在攻击距离上的优势已经不复存在,反而因为挥动轨迹比拳头更长陷入了劣势,说白了就是拳头更灵活,比木刀更快,我打到你了,而你的木刀还在半空中没挥下来。

    所以如果场上的是戚云,他会向两侧移动,重新拉开距离并且保持住,让使用双拳的黑人不能近身,最后使用武器长度的优势来解决对手。

    不过事实并未像戚云所预料的一样。

    黑人出拳很干脆,一个右直拳打向剑士的左胸。他的打算是预判剑士躲掉这一拳之后的运动轨迹,之后再用他最拿手的左勾拳解决战斗。

    剑士没有躲,藏在左侧的木刀向右上方挥出,他用木刀挡下了这一击。

    虽然右手有些吃痛,但黑人还是准备按原计划挥出第二拳。这个判断本来是对的,因为按常理来说剑士的木刀很难再接下第二拳了,只要剑士被命中一次,黑人就有信心让剑士接下来再也无法招架。

    剑士没有按常理出牌,身子一矮,木刀从左上方落下,击中了黑人的左小腿迎面骨。戚云隔着十几米远,甚至都听到了一声清脆的骨裂声。

    拳怕少壮,指的是徒手格斗,拼的是抗打击能力。棍怕老狼,指的是冷兵器格斗,生死就在一招之间,经验丰富的人胜算更大。

    所以黑人输了,从被命中的第一下开始就输了。

    黑人的冷汗都出来了,但是还没有倒下,第二拳已经挥不出去了,他只能先向右侧翻滚。没错,是翻滚,现在所有的步伐对他来说都没用了。

    剑士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在击中黑人小腿之后,马上变招为逆风,右手一转刀柄,刀身一翻改为刀刃向上,左手猛地发力,木刀从下方准确地命中了黑人的下颌骨。

    被逆风命中下颌骨后,黑人出现了一个很明显的僵直,也许是脑震荡了吧。

    即使是这样,剑士也没有要手下留情的意思,连招逆袈裟打中了黑人的小腿麻筋,而此时黑人已经很难再控制身体,左小腿一软,半跪了下来,不过黑人还在挣扎,想要伸手抱住剑士。

    太慢了,剑士最后一招横一文字,命中黑人耳后的完骨穴。黑人昏迷倒地。

    剑士对此全无反应,没有欢呼,没有不屑,就好像刚才只是对着空气挥刀练习一样。依然还是血振,纳刀入鞘。剑士似乎把这一套动作当作了是一种仪式,所以完全没有去在意自己拿的其实是木刀,刀上没有血,另一只手里也没有刀鞘。

    近乎于偏执的做法,反而让戚云更好奇了。

    这一套动作做完,剑士依然保持沉默,没有破坏武馆的陈设,只是离开了武馆,留下了一群急着打911电话的学徒。

    剑士不关心被打伤的黑人,戚云也不关心,戚云现在只关心剑士,所以他跟着剑士出了武馆。

    剑士肯定知道戚云在尾随,这一点毫无疑问,一个这么强的剑士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就太可笑了。但奇怪的是,剑士既没有明确拒绝戚云,也没有主动示意戚云跟上,甚至看都没看戚云一眼。戚云只能默默跟在后面。

    剑士为何不说话戚云不知道,但戚云是在纠结该如何开口才能让剑士对自己有个好印象。

    戚云其实有一肚子的问题,比如在洛圣都怎么可能出现如此厉害的武术家,剑士为什么要用剑道服把自己裹起来,还有他用的到底是不是霓虹古流剑术。

    只不过戚云暂且把这些疑问都压下来了,他现在想的是如何拜师,就是拜师,剑士是戚云现在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

    两天前,戚云联系了凯莉的好朋友兼前任雇主——红木资本的罗兹。作为这个“川普安全屋”项目曾经的客户,罗兹向戚云详细地说明了这个项目的情况,让戚云对他的任务有了更为清晰的了解。

    不容乐观,虽然陈先生住的只是最低级的“安全屋”,严格说起来只是一个安保等级较高的酒店,戚云甚至能假扮客户很轻松地混进去接近陈先生,但下毒这种方法绝无成功的可能。

    安全屋所有的食材,皆是川普集团内部供应,从谷仓畜棚到餐盘刀具,从小麦种子到成品白面包,没有一个环节可以下手。

    以间接的方式下毒就更行不通了,安全屋配有执业医师和营养顾问,会检查处方与食谱,保证不会出现食物相克和致命的药物相互作用。

    戚云现在只能把赌注全压在近身格斗上。而在洛圣都这个地方,其他的搏击术全都不靠谱,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就是绣花枕头不管用。剑士的古流剑术是戚云唯一的希望。

    戚云是打定主意要抱着剑士的金大腿不松手了。xh:。126。81。50

第二十四章 都是套路() 
不过很显然剑士不怎么关心戚云的想法,他径直走进了一家道馆。

    “吱呀”道馆的门被关上了,空留戚云一人在偏僻的小巷里大喘气。

    戚云也摸不准剑士是什么意思,只好上去敲了几下门,结果发现剑道馆的门根本没栓。犹豫再三,戚云还是决定推门而入,“大师,你在吗?”

    “咣当当”一把木刀被扔在了戚云面前,把他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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