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大业-第1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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厢房的南面。正房的东面有个门通往后院,穿过后院,还有一个后罩房,与最外面的倒座房差不多,用途多样,既可以但仓库储存些东西,也可以用来当做马厩,甚至可以腾出一些空屋子来招待从外地来的穷亲戚。
在榕洲城的后坂这里拥有这样一座三进的院子,走出去都不用多说话,只要把家里的住房情况亮出来,就足够令人羡慕。
不过王家却没有表面上这样风光,这座大宅子是王月娥的爹王老爷留下来的,在她爹意外过世之后,她娘虽然没有再嫁,但也没有外出找活儿干,只是在家里带着两个孩子。可以说这十几年来,她们全家都在吃她爹遗留下来的老本,而王月娥的娘又不是个懂得的持家的人,王老爷留下来的那些财产,吃用到如今,只支出没收入的,基本就只剩下这座宅子了。
“哥哥,你出来的时候娘睡了吗?”
站在门口,王月娥小声的问。
她娘住的是正房,就在庭院里的正中位置,除非现在已经睡着了,不然无论王月娥怎么蹑手蹑脚的进去,都会被她发现。
“我出来的时候她还没有。”
白衣少年说道。
因为王月娥出去了一整天,林氏看不到她,便把所有的气都撒在了他这个当哥哥的身上,刚才出来时,林氏刚刚结束了一场狗血淋头的大骂。(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三章 怒骂()
“那,咱们要进去吗?”
王月娥开始打退堂鼓,如果她娘从现在开始骂的话,估计要到天亮才能结束。
“不进去要去哪儿?”
白衣少年有些好笑的看着自己的妹妹。
“就街上啊随便哪里走两圈天就亮了,哥哥你也知道,若是现在进去,娘开始骂的话……”
王月娥没有接下去说。
白衣少年当然知道他妹妹想要说些什么,可今天不回去,明天也要回去,如果不是打定主意永远不回家的话,这样的一时逃避根本就一点作用也没有。不仅没有作用,反而会加剧他娘的怒火。
“还是进去吧。都已经这么久了,咱们也该习惯娘的脾气了,骂就骂吧,只要咱们不要把她的话放在心里就行了。”
白衣少年说着,开始走上石阶,掏出钥匙开门。
院子里很安静,两人尽量轻手轻脚的进去,说不定现在她娘已经睡着了,只要顺利挪到各自的房间,今晚这件事就可以拖到明天他们的娘醒来时再解决。
“撒野了一天,竟然还敢回来——!!!!!”
两人才刚穿过垂花门,正房里就传来这样的声音。
庭院很大,可那声音的穿透力更大,隔着这样远,王月娥都有一种她的亲娘在她耳边大吼的错觉。
“王怀青,是谁允许你把她找回来的??”
声音再次传来,这回的责备对象是叶晓瑜曾经心心念念的白衣少年,也就是王怀青。
“娘……”
王怀青也呆站在那儿,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因为凭着他的娘的性格,接话与不接话。解释与不解释,下场都是一样的——都得被骂死。
“王月娥,你还回来?我还以为你与那个什么越京首富的儿子私奔了呢?”
正房的大门“吱呀”一声打开,林氏出现在了门口。
“我辛辛苦苦把你们俩拉扯大,现在大了,翅膀就硬了是吧?就不要管我这个娘了是吧?”
林氏走下正房前的石阶,站在了中庭里。
王月娥与王怀青两人依旧站在最初的位置。一动不动。任凭林氏责骂。
像这样的情景,并不是第一次发生,而是王家大院里的家常便饭。刚开始的时候,他们俩还会回嘴几句,但这样的回嘴却导致了林氏责骂了一整天。之后,他们就学乖了。无论林氏怎么骂他们,他俩都不回话。就这样站在那里让她骂,等到她骂累了,气消了,自然也就结束了。
“王月娥不是我说你。女孩子最重要的是什么,是恪守本分、三从四德,可你呢?却莫名奇妙的搭上了那个什么越京首富的儿子。若真的是也就算了,竟然还是个专门骗钱的骗子。这下好了,人被抓了,关进了监牢里,这下我看你怎么抬头做人??”
说到这个,林氏就气不打一处来。
因为不放心将钱交给下人,所以王家每天菜色的采购都是林氏亲力亲为。今天林氏也像往常一样到集市上去买菜,但买到一半,却听到了周围人的谈话。说是那个越京首富公子凌煜是个骗子,骗走了别人很多钱,已经被官府抓起来了。
听到这样的话,林氏除了震惊之外,更多的想法是自己赶紧买完菜走人,毕竟那个凌煜与她家女儿即将定亲的事情大家都知道,现在那些人看到她,肯定会问东问西,说不定有人还会像看笑话一样的幸灾乐祸。
可她还来不及走,就被人认出来了。每天都来这边买菜,王家又那样有钱,那些小摊贩认得她也不是什么意外事。既然被人认出来,那结果可想而知。
林氏被人问东问西的围攻了一整个上午,担忧的语气,好奇的语气,八卦的语气,更多的是嘲讽与幸灾乐祸的语气……虽然王老爷走的早,但林氏却没有受到过什么委屈,可像今天这样被那些低贱的小贩子围在市场上,她觉得这辈子的丑全部在这一天内出完了。
“你以为站着不吱声就完事了吗??闯出这么大的祸端来,我看你这回怎么收场??”
见王月娥就只是站在那里,林氏更加生气。
“今天是你催我出去找凌煜的。”
实在忍受不了,王月娥嘀咕了一句。
“还敢顶嘴!!!”
林氏直接抄起放在中庭一棵大树下的扫帚,用力的拍打在她身旁的石桌上。
“到底是谁搭上这样的骗子的?难不成是我让你去勾搭的??”
“娘,月娥今天已经很难受了,你就少说两句吧。”
林氏骂的太难听,王怀青实在是听不下去。
“她难受?她现在有资格难受吗?她这是自作自受。”
林氏恶狠狠的说道。
她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气过,这份气不撒在王月娥身上,难不成要她忍气吞声的咽下去?
“王月娥,你看看你,年纪不大,却到处惹上是非。又是李家少爷又是那个骗子的,你这样的本事,还真是让我对你刮目相看。”
林氏越说越离谱。
“娘,李家少爷那件事根本与月娥一点关系都没有。”
王怀青忍不住说道。
“呵,好一句与月娥没有关系?那你倒是说说这到底是与谁有关系?”
林氏似笑非笑的看着她的儿子反问。
原本费尽苦心地让王月娥学各种东西,就是为了让她日后嫁个好人家,以后多扶持点娘家,现在倒好,这样两头一闹,不用说嫁个富人了,能不能嫁出去还是个问题。这让林氏怎么能不生气。
王怀青知道李家少爷那边的事情,完全就是因为当初他的娘林氏贪图人家有钱才定下的娃娃亲,当时王月娥才3岁,现在却把这些事都推到她的身上,对她各种责怪,这实在是有点过分。可对方是从小抚养他长大的亲娘,即使心里有一万个不满,他也不好直接在嘴上说出来。
身后的倒座房里传来动静,王怀青知道那些下人已经醒了,只是迫于他娘的压力不敢出来而已,此时绝对在屋里偷偷的听着。
后面浣衣巷里的公鸡开始打鸣,已经是凌晨时光。
被唠叨了一整天,王怀青此时却是一点睡意也没有。
“王怀青,我没有说你并不代表你就是个多好的货色。成天带着小厮往越京跑,你赚到钱了吗?给家里补贴过家用吗?”
每回都是这样。林氏骂完引发她生气的点后,便会提起其他的事情,然后再一次骂过去。
王怀青懒得说。
家里下人的工钱,每回过年过节给亲戚送的礼,家中的日常开销,这些都是他在支撑,而他的娘林氏平常除了买菜,就只有负责到街上的布坊里物色好看的布料,到珠宝铺子里挑选精美的首饰,当然这些都是不用付现钱的,都记在王家的账上,等王怀青从越京回来时一并付清。
也许是他娘上了年纪,记忆力变差了吧?
听着林氏理直气壮的责怪他没有拿钱回家补贴家用,王怀青这样安慰自己。
榕洲城北区的小院子里,叶晓瑜正在床上酣睡。
好像在梦里遇到了什么难事,她在睡梦中忍不住皱了下眉,迷迷糊糊中转了下身子,突然被什么东西硌到,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
忍不住揉了揉眼睛,窗外天光微亮,时间尚早。
伸手往胸前摸了摸,那块玉佩还安静的挂在那里,刚才叶晓瑜在转身的时候,就是被这个东西硌了一下,然后才一下子清醒过来。
也好,若不是被硌到,她估计现在还沉陷在刚才那个无尽黑暗的梦里。
玉佩在黑暗中发出淡淡的荧光,低头看了看,叶晓瑜就觉得莫名的心安。
叶晓瑜觉得自己有些自私。
虽然这块玉佩陪伴了自己这样久,但毕竟不是她的东西,而是白衣少年当初不小心遗落下来的。如果像之前一样找不到他也就算了,如今知道了他就住在榕洲城,照理说自己应该找个机会将这块玉佩物归原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拖着时间不还。
可是白衣少年都已经完全忘记了她,就这样贸贸然的归还,会不会太突兀了点?虽然叶晓瑜知道这只是个借口,而且还很蹩脚,但她就是想再拖那么一段时间,等她将自己的甜品铺子顺利开起来,她向老天保证,一定会找个机会将玉佩还给白衣少年。
这样在睡梦中突然惊醒,叶晓瑜的睡意全无。既然睡不着,索性起来做些事情,天一亮她就要去城里看铺子,基本的资金肯定要带够的。
家里整天没有人,将那么多的银票带在身上也不安全,叶晓瑜便将那些银票用棉布包着,外面再裹上一层油纸,接着放进一个小小的木盒子,最后将木盒子整个装到用来制造米酒的陶瓷坛子里。做完这些之后,在卧房的角落里挖了一个很深的坑,将坛子埋了进去。为了藏这些钱,她可谓用心良苦。
藏钱的工作是做的很周到,可要拿钱的时候也变得十分麻烦。叶晓瑜拿着把小铁铲,费了好大的劲才把装着钱的坛子拿出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四章 议价()
一次性取了四百两出来后,叶晓瑜将剩下的钱再次按照之前的步骤放在坛子里然后埋进了墙角的土里。
说是四百两,其实就只是四张薄薄的银票而已,可揣在手里,叶晓瑜觉得比什么都重,重到她有点手足无措。
果然是当穷人的命啊,只是区区四百两,就让自己慌张成这样子。
叶晓瑜有点无奈的感慨。
收好银票之后,窗外天色已经大亮,北区附近一个小小的集市也开始不断传出买卖人的声音,叶晓瑜简单的洗漱之后,便去厨房装了一大盆的草料,放在院子里那匹马的面前。
叶晓瑜从来都没有养过马,在前世的时候,唯一一次的骑马,却还是为了拍骑在马上耍酷的装逼照。有时候人生就是这样的奇特,在这里,她不仅学会了骑马,还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匹白马,虽然这是她未经晴朗同样擅自带走的产物。
好在这马之前已经被驯服,所以平时也很听话;虽然吃的多,但吃食却十分简单,普通的草料就可以,若是叶晓瑜想犒劳,偶尔也可以到集市上买些玉米磨碎了给它吃。所谓“物似主人型”,这马从来不挑食的好性格,倒是随了叶晓瑜。
站在旁边,看着低头正吃的津津有味的马儿,叶晓瑜突然想要给它取个名字,就像是前世的人们养宠物一样,有个名字总是会觉得亲昵很多,而且平时叫起来也方便。叶晓瑜曾看到晴朗用口哨的方式吸引马的注意,但叶晓瑜不会吹口哨,平常要用马的时候,都是走到它旁边。先让它看到自己,然后再抚摸马头上的鬃毛,这样一系列充满温柔动作之后,才敢爬到马背上。不然,突然间冒冒失失骑上去,若是马没有注意到自己,一旦受惊的话。就会失控。被前蹄踢到或者直接从马背上滚下来都是比较轻的,更严重的是,马会挣脱缰绳跑出去。一路失控狂奔。叶晓瑜虽然会骑马,但也只是局限于会骑马而已,其他的一概不会。她根本就不懂得如何制服失控的马,所以平时对待马的态度都是恭谦有礼、小心翼翼。简直可以称之为“马奴”。
“白玉堂?白马王子?白色恐怖?呃,就叫你小白好了……”
叶晓瑜喃喃自语。
仿佛像是听懂了叶晓瑜的话一般。小白的头晃了晃,发出一声咕噜,尾巴还轻轻的摇了一下。
“你自己也对这个名字很满意对吧?那以后就叫你小白了。”
叶晓瑜爽快的说道。
虽然“小白”名字是烂大街了点,可贵在朗朗上口。若是取个太复杂难叫的名字,叶晓瑜担心她自己都会忘记掉。
夏季的清晨难得的清爽,虽然昨晚睡得不是太好。可叶晓瑜依旧精神奕奕,如果今天能够谈妥的话。那她在榕洲城也可以算是有资产的人了。
到茶楼向路添贵请完假之后,叶晓瑜依旧将马拴在了后院,自己走路去找昨天的那个吴老板。
时候还有点早,牙行的大门没开,叶晓瑜靠在墙边,心不在焉的看着不断从面前走过的来来往往的行人。
突然她注意到牙行的斜对面是一家专门售卖鞋子的铺子,在泉秀村的时候,那儿人穿的鞋大多是自己做的,但在榕洲城这里,也许是因为外来行商的人很多,为了方便,有很多卖已经做好的各种鞋子的店铺,里面鞋子的种类很多,有草鞋、布鞋、木屐、靴子、还有很高端的皮鞋。
太阳光已经开始有点猛烈,叶晓瑜低头躲避,脑子里却不经意的闪过了一些画面。晴朗拿了一双款式老旧的女式棉鞋递到她的面前,语带僵硬的催促她换上。那双棉鞋虽然样子老旧了点,颜色也不好看,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