骠骑大将军-第5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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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就算是累死也不愿意他们的神王伸手,那样做天神会让他们下地狱的。
抖了抖自己身上的积雪,没用多久荆棘身上的衣服就湿透了。爬山虎连忙找来干燥的衣服让荆棘换上。雪屋里没有女人,荆棘当着所有人的面将自己脱的一丝不挂,用干布擦拭身体之后这才开始穿衣服。瞪了一眼转过头的去的苏任,荆棘道:“老子都不怕被你全看见,你还转过脸?要知道老子这身字可不是谁想看就能看的。”
苏任道:“那你就留着让别人看吧,我怕长针眼!”
“呸!想看还不给你看!”荆棘穿好衣服,重新坐到火堆旁,看了看外面:“娘的,也不知道这狗屁黑风暴得刮多久,这么下去就算没被活埋也会被累死!苏小子,赶紧想个办法离开这里。”
赢广济也凑过来:“正是,按照向导所言,黑风暴一起一月之内绝不会停,再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苏任故作深沉:“办法倒是有一个,就看你们敢不敢冒险!”
“快说,别吊老子胃口!”荆棘抓过一块马肉大口大口咀嚼,也不管生熟。
“刚才我和韩先生商议了一下,既然雪道能抵挡黑风暴,我们何不选择一个方向,挖雪道前进,无论最后从什么地方出去,只要离开黑风暴,就还有生机。”
荆棘眼睛一下就亮了:“这个办法好,在这里也是天天挖雪,挖个坑道出去也是一样,老子支持!”
苏任扭头看向赢广济。赢广济想了想:“办法就是不错,可怎么保证方向正确,另外如何保证是直线,在这种天气下,一旦挖偏,那就很麻烦,若绕开圈子就更危险!”
苏任道:“方向无所谓,反正咱们现在已经分不清了,只要选定一个不是迎风面就好,挖直线也很好办,在雪道中做两个标记点,只要挖的时候回头看见两个标记在一条线上就不会错!”
“哈哈哈……”荆棘大笑,狠狠在苏任肩头拍了一把:“老子还是喜欢和聪明人在一起,他娘的碰上什么事都能解决,就这么定了,下一波开始就挖雪道!”
活命是最能激人能力的一种方法,但凡有一线生机谁也不愿意死。当挖雪道离开黑风暴的消息传出之后,营地里的人立刻疯狂起来,就连原本捣气的也迸出无限的生机。雪道不能太宽,那样和没挖一样,以两人并行为妥。也不用太深,马匹能过去就成。所以用的人手就少了很多。
每组三十人,十个人负责挖雪道,另外二十个人负责沿途建造雪屋子,保证时时刻刻大家都能待在暖和的地方。每组轮流一个时辰,三四百人的队伍,即便十二个时辰连轴赚,也能保证没人每天有十个时辰的休息时间。这样的分配很好,得到了所有人的用户。荆棘作为第一梯队,身先士卒开始动手。随便指了一个方向,便挖出了第一镐。
雪是稀松的,即便天气寒冷有些上冻,依旧没有多么坚硬,只用了一天时间,他们已经挖出去十几里。白龙滩方圆百里而已,他们虽然刚进入白龙滩不久,哪怕荆棘选的方向是最远的一个,也用不了十天就成离开白龙滩。这让所有人兴奋不以,干起活来格外快。
苏任这个半吊子测量员负责雪道的方向,为了能够尽量保持直线,苏任来来回回的在雪道里面穿行,不敢有丝毫马虎。他的一言一行关乎所有人的死活,所以苏任格外小心。
天明天黑,没有太阳更看不见星星和月亮,头顶是呼啸的寒风,身旁是满身汗臭的男人。苏任已经闻不到他们身上的味道:“偏左了一点,对,向右修正!很好,就是这个方向,继续!”
不知道过了多久,或许是十天,也可能是十三天,当头顶的风小了一点之后,胆大的霍金将腰直起来,偷偷朝外瞄了一眼:“大哥,出来了,出来了!”
一声喊,引得所有人抬头向四周看。苏任小心翼翼的将脑袋探出雪道,朦朦胧胧间一处乱石堆出现在眼前。虽然还有风,却小了很多,至少不会再将帽子吹走。这里的积雪已经不是很厚,雪道也只有半人深。那处乱石堆苏任不认识,连忙吩咐黄十三去找向导,必须问清楚他们现在到底在何处。
“好像,大概,可能是……”
荆棘一脚踹在向导屁股上:“娘的,什么好像大概可能,你他娘的是向导,这是什么地方都不敢肯定?”
向导战战兢兢的又仔细看了看:“应该是野狐岭,对就是野狐岭,过了前面的乱石堆,翻过一座小山就是车师国的哈密城,不错,就是那个地方!”向导越说越兴奋。
苏任长处一口气。哈密他以前去过,哪里盛产哈密瓜,虽然没有西瓜可口,却又另外一种风味,就是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哈密瓜,既然来了那就得去看看。
从雪道里钻出来,冒着漫天的风雪,一群人急匆匆朝着乱石堆走。马匹没剩下多少,除了几个头领的坐起之外,其余人的坐骑几乎全都杀了。好不容易从千泥城带出来的货物也没剩下,烧的少了用的用了,就连拉货物的雪橇都没有幸免。没有足够的牲畜和雪橇,只能将用的上的带走,至于无用的财货统统扔进了雪地里。
乱石滩这个名字很贴切,到处都是大石头,雪橇没办法走,人拉马驮,进入野狐岭总算逃出了黑风暴的范围。一屁股坐在雪地里,随手抓了一把雪塞进嘴中,看着肆虐在白龙滩上的黑风暴,所有人心有余悸。原本白色的白龙滩,现在黑沉沉的,就好像天上的乌云猛然间落到了地上,将白龙滩死死罩住。闪电,大风,飞雪和怒吼就是黑风暴最常态的表现。
十几天的折腾,大家几乎筋疲力尽。挖雪道的时候不觉得,脱离危险全都没了精神,倒在雪地里都能睡的鼾声如雷。荆棘一顿鞭子将所有人打醒,伐木的伐木,做饭的做饭。天黑之后一处简易的营寨扎在野狐岭一处避风的山谷中。天还没有黑,营寨里就变的静悄悄的,除了鼾声之外没有别的声音。
苏任躺在厚厚的野草上,睡的昏天黑地,嘴角却挂着淡淡的微笑:“侥幸,真是侥幸!”
第825章 憨奴()
现在的哈密还不是<哈密地跨天山南北,昨天扎营的野狐岭恐怕就是天山的一部分。哈密很小,因为有哈密河从旁边流过,所以才有了哈密这个不起眼的小地方。第一代哈密人应该是移民,那时候谁都没有注意到天下脚下这个地方,直到有型的商业往来开始之后,哈密的位置逐渐变得重要起来。
哈密虽小却是个国家,在车师、焉耆、鄯善等几个国家的夹缝中生存,也正因为哈密的地理位置特殊,三国才统统将它视为一个缓冲,让小小的哈密安然的存在了这么多年。这也是为什么哈密没办法展起来的原因,因为无论是鄯善还是车师、焉耆都不愿意看见一个他们无法控制的哈密。
哈密国的国王就是这座小镇的镇长,他控制的范围也仅限于周围三五十里的地方。这样的距离,在西域这个跑死马都未必能找到人的荒漠戈壁来说实在是太小了,小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苏任的人马抵达的时候,热闹的镇子立刻安静下来。不是因为他们的头和眼睛与西域人不同,而是因为他们的衣着实在是太破烂了。哈密是个商业小镇,是来往客商休息的地方,能在哈密留宿的人不是拥有几百匹骆驼的驼队,就是拥有富可敌国财宝的商贾。当然,这个富可敌国指的是西域这边的国家。
几乎整个镇子的人都停下手里的活计扭头看着苏任他们这一队人,纷纷猜测他们来自什么地方,也在猜测他们在途中经受了什么。
哈密最奢侈的一座酒肆既没有名字也没有招牌,却占据了哈密最好的一块地方。酒肆的后面就是哈密河,门前就是哈密的主干道,左边有巨大的牲畜棚子,右面与城主府比邻。因为这座酒肆本就是城主府的一部分,属于城主的产业。来哈密的人不在这座酒肆里吃一顿饭,就等于没有向城主交税,不会受到城主的保护。
苏任在酒肆门前下了马,抬头看了看低矮的如同窝棚一样的小酒肆,黄土打墙,三五根粗壮的木头架在墙头,屋顶上胡乱的扔着枯死的胡杨树枝,这就算建造了一座房子,这也是西域人的传统,这地方多风少雨,盖屋顶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大风掀飞,所以不如不盖。
酒肆门口一个胖子静静的坐在墙角剁羊肉,以整只羊在他的刀下三两下就被**,然后有一块块的将羊肉从骨头上剔除。那人的刀功非常了得,他剔过的骨头上一丝羊肉的都没有。显然这人干的时间不短了,身边已经堆积了好大一堆羊骨头。
一名胖大的妇人笑呵呵的从酒肆里面出来,西域人的衣服款式根本遮不住她满身的肥肉。都说西域女人年轻的时候身材婀娜,模样迷人,一颦一笑会让人骨头酥。但是等他们老了,那就完全成了另外一个样子,腰身粗的和水桶一样,脸盘子变成了磨盘,皮肤似砂纸,再加上身上的味道,谁见了都得吐三回。
眼前这个妇人的身材的确不怎么样,身上的味道倒还不错。一脚将正低头偷看妇人胸脯的霍金踢走,苏任笑呵呵的对妇人道:“敢为掌柜,可有房间!”
女掌柜的脸上乐开了话:“有有有,没了谁的也不能没了客观您的!客官一路辛苦,快快随奴家进去喝些葡萄酿解解乏!”说着话,女掌柜的两只胳膊攀附到苏任的胳膊上,使劲的将自己巨大的胸脯子往苏任身上蹭。
苏任有些尴尬,废了好大的力气才将胳膊抽出来:“那就有劳掌柜的,我们的马匹也需要照料。”伸手从怀中掏出一刻晶莹剔透的宝石,递到女掌柜面前。
女掌柜更加开心,收好宝石冲着苏任微微一笑,一转身又变成了另外的模样。双手叉腰,扯着嗓子冲着土坯房里面吼:“都是死人吗?还不赶紧出来招呼客人,老娘养你们这群野小子干什么?一个个一点眼力劲都没有!”小小的酒肆里面呼啦啦涌出来十几个小厮,点头哈腰的将苏任他们的马匹牵去旁边的牲畜棚子,女掌柜还不忘叮咛几句:“用最好的料,客人的这些牲口走了远路,吃好些!”
酒肆里面还不如外面。粗陋的土墙,没有琳琅满目的字画,也没有各种玉器装饰。一张弓一壶箭就是唯一的东西。屋子不是很大,除了苏任几个人之外,大多数人只能去旁边的空地上凑合。
荆棘四下看了看:“掌柜的,有什么好吃的尽管拿上来,别担心没人付账!”
掌柜的娇笑着给苏任倒了杯水:“这位公子一看就不是凡人,奴家不担心,能有多美味不敢说,吃饱肚子绝不成问题。”
所有人都饿疯了,三百人差不多吃了一百头羊,其他果蔬和酒水无算。荆棘出的力气最多,吃的最然也最多。一个人将一头羊消灭干净,连干了三大壶葡萄酒,这才打了个饱嗝,舒服的靠在墙上:“不错,就是味道重了一点,其他的还行。”
女掌柜笑道:“客官吃的满意就好,憨奴别的不行,这一手烤羊的本事在方圆绝对没的说。”
“憨奴?可是那门前杀羊的汉子?”
“正是,三年前他顺着哈密河飘下来,是奴家救了他,看他有这手本事才留到现在,要不然不是喂狼也会被马贼杀了,说起来也是可怜人。”
赢广济看了一眼在外面忙活的憨奴,门外还有二百多人等着吃饭,憨奴一个人穿行其间。三头烤好的羊撞在盘子里少说也有两百斤,而那个憨奴却健步如飞,还不忘顺手给身边的人将酒杯添满。赢广济看了阿大一眼,阿大微微摇头表示自己没有这个本事。
“掌柜的可是找了一个宝呀!既会杀羊还能干活,这样的伙计可不好找。”
“嘿嘿,客官见笑了,能干活也就能吃饭,他一顿饭奴家三天都吃不完,将来奴家这小店一定被他吃垮了!”
女掌柜说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笑容,所以大家都当做笑话来听。苏任却对这个憨奴上了心,人的力气和饭量有直接的关系,别指望一顿半碗稀粥的人能扛起一百斤的东西。吃的多自然力气就大,一般力气大的人有三类。第一类,武功高手;第二类傻子;第三类刺客。
在古代用的都是冷兵器,没有力气就杀不了人,绝不是如电视那样俊美少年仗剑天涯的风流,而是血粼粼的杀人或者被杀的凄惨。别指望一个十岁的孩子能杀死一个强壮的成年人,那只有演绎中才会出现。憨奴的力气大,来历也蹊跷,这样的人一定有说不完的故事。
吃罢了饭,就剩下睡觉了。客房也和大堂一样,躺在胡床上一抬头就能看见明晃晃的天空。苏任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本没办法睡觉,何况还要和赢广济、韩庆几个人挤在一起,那就更睡不着了。听着周围的鼾声,苏任重新穿好衣服走了出来。
刚过正午,阳光还不错,照在身上多少有点温度。憨奴又坐在原来的地方杀羊,眼神专注,刀法纯属,一下一下不紧不慢。每一次出刀无论力度还是角度都恰到好处,苏任记得当年学过一片名叫庖丁解牛的课文,相比现在这个憨奴的状态定能和庖丁有一拼。
苏任蹲在憨奴身旁,静静的看着。憨奴也不理会他,依旧按照自己的节奏不紧不慢的来。苏任看的投入,憨奴做的认真,当苏任觉得脚麻的时候,憨奴身旁堆积起来的羊骨头都快要把自己埋了。
“好刀法!”苏任不由的赞叹一声。而憨奴却好像没听见一样依旧自己干着自己的活。
女掌柜不知何时出现在一旁:“客官的夸奖白说了,他就是个憨子,三年来一句话都没有说过,谁问都一样,即便是快被打死了也是一声不吭。”
苏任点点头:“可惜了,这样好的刀法杀人才合适,用来杀羊大材小用了。”
“卡啦!”一声轻响,憨奴手里的刀碰到了羊骨头。不等苏任回头,那柄刀已经修正好了方向,重新按照自己的路线继续往下走。
女掌柜笑道:“客官说笑了,他只会杀羊,别看他长的壮实,根本不敢和人动手,就是那一次快被人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