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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骠骑大将军-第35章

小说: 骠骑大将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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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文出来的时候,再次兴奋起来。忘记了父亲的教诲,大声呼喊口臭兄帮他传话。这一次他准备双管齐下,不但要彻底解决掉苏任,连带老君观也不放过。

    从双嘴山出发,苟天明给苏任弄了一匹马。听说是羌人的马,雪白的毛色,四蹄修长。高大谈不上,从高原上下来耐力绝对是一流的。骑在马上,苏任觉得自己像唐僧,前面的霍金,扛着红缨枪上蹿下跳,活脱脱悟空转世。

    “小金子,过来!”苏任喊了一声,霍金连忙窜到跟前:“能抚我下来吗?这两条腿都不是我的了,大腿疼的厉害。”

    霍金嘿嘿一笑:“这骑马就是这样,只有把两块俾肉磨出来茧子,才算会骑马。”

    “那也不能骑光马吧?连个马鞍都没有,赶紧把我弄下来,让我活动活动。”

    霍金一侧身,苏任扶着霍金的肩膀,慢慢的从白马身上溜下来,双手不断的揉搓自己的两条腿,呲牙咧嘴的哼哼。难怪古代的骑兵难以训练,骑这种马可不是谁都能胜任的,一个不好滚下来摔一跤那都是轻的,操控性实在太差。苏任发誓,回去之后一定要弄个马鞍、马镫,不然就骑马这一项就能要了自己的命。

    沿着温岭边缘一直南行,崎岖的山路很不好走。苟天明带着先头部队,一边走一边修路,这才勉强保证后面的车队能够顺利通过。虽然如此,还有很多地方崎岖难走,一不小心就有粉身碎骨的危险。走了两天,被一条大河拦住了去路,按照苏任的记忆,这条河就是岷江,也是大汉和夜郎的天然分界线。

    苟天明派人回来告诉苏任,让苏任稍等几天,他们正在架桥。大河拦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无奈之下只能在岷江边上安营扎寨。

    岷江是一条大河,古人认为岷江为长江正源,所以叫大江。岷江发源于岷山南麓,有东西两源,西源潘州河,出自松潘县朗架岭;东源漳腊河,出自松潘弓杠岭斗鸡台。二源汇合后,南流经松潘。至都江堰被分为内外江,外江为干流,经过新津、彭山、眉山直达乐山,纳大渡河、青衣江,到宜宾汇入长江。

    苏任他们走的这段路正好经过都江堰,这地方几千年后依然是防洪灌溉的水利设施,恐怕李冰都没有想到。闲暇无聊,苏任带着霍金,爬上玉垒山俯瞰都江堰。气势恢宏之下,比起几千年后这里显的荒凉很多。

    感慨古人智慧的同时,苏任不由的脱口而出一首诗:都江堰水沃西川,人到开时涌岸边。喜看杩槎频撤处,欢声雷动说耕田。

    苏任都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看过这诗句,好像是当年参观都江堰的时候,无意间在什么地方瞅见的。正如诗中所言,因为有了都江堰,才有了天府之国。

    看着眼前的江水翻飞,苏任对霍金道:“记住这里,他日等咱们老的走不动了,就在这里盖一间茅屋,欣赏江水汹涌也不错。”

    霍金连连摇头:“我才不来呢,一眼望去连个人影都没有,住在这地方喝风吃水没意思,要住就住长安那种地方,人多了热闹。”

    苏任无奈的笑笑。两人在山顶上站了半天,被风吹的格外舒服,隐约间看见岷山顶上有一朵乌云晃晃悠悠的飘过来,苏任一拉霍金:“走吧,要下雨了。”

    上山容易下山难,小心翼翼的往下走。快到半山腰的时候,一阵马蹄声由远而来。霍金伸长脖子往山下看,想瞅瞅是什么人,竟然马骑的这么好。却被苏任一把抓住后领,拉进了灌木丛。

    那匹马的速度很快,在郁郁葱葱的树林中一闪而逝,顷刻间就跑出去很远。

    霍金从灌木丛里钻出来,整了整自己的衣服:“谁呀?咱们为啥躲着他?”

    苏任眉头紧皱:“不管是谁,肯定不是好事,赶紧走,回去再说。”

    急匆匆赶回营地,苟天明乐呵呵的报告,桥已经修好了,下午就可以过河。

    苏任摇摇头:“先不着急,歇息一晚,明日再走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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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地摊商贩的觉悟() 
夜色笼罩下来,遵循苏任的布置,苟天明亲自安排好守夜的人手,这才钻进苏任的营帐。简易帐篷里面,霍老四、霍金还有几十个信奈的队率全都在。

    “好了,都安排好了,就算有大军来,也能及时发现。”苟天明一边说话,一边坐到前排苏任右边的座位上。

    苏任点点头:“明日就要进入夜郎境内,一切都要小心,凡是不明来历的人,怎么处置你们自己清楚,我就不多说了,另外一点,对那些百姓好点,必定我们要靠他们消化这些货物,不能做亏本的买卖,明白了吧?”

    “哈哈哈……”众人大笑。

    苏任跟着也笑了两声:“前路危险,大家都要有心里准备,都下去准备吧,苟队率和四哥留下。”

    打发了众人,苏任将他和霍金看见骑士的事情告诉了苟天明和霍老四:“你们觉得有没有不对的地方?”

    苟天明眉头一皱:“不应该呀,大汉和夜郎从来没有联系,单人匹马进夜郎那是去送死,谁这么不知死活?”

    “会不会是刘文的人?”霍老四问道:“都说刘文和夜郎有联系,知道我们去夜郎,是不是派人和夜郎联络去了?”

    苏任道:“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苟天明急了:“咱们此次出发,虽然说不是隐秘行军,刘文要想知道也不会这么快,咱们前脚走,他后脚就派人来,龟儿子肯定是那些人给刘文通风报信了!”

    苟天明起身,提着自己的剑就要去找麻烦。

    苏任连忙叫住:“别激动,谁也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刘文的人,结论不要下的太早,即便是刘文的人,人家矢口否认,还会冷了兄弟们的心。”

    “那咋办?有这些龟儿子在,咱们没有任何秘密,这样进夜郎国凶多吉少。”

    “所以我准备兵分两路。”苏任将苟天明和霍老四叫到跟前,在两人耳畔嘀咕了好半天,听的两人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不等苏任说完,苟天明急忙反对:“这太危险了,先生身边就几十人,万一遭遇危险,我们想救援都来不及,不可,万万不可。”

    “别婆婆妈妈的,杀人我不行,逃跑却在行,就这么定了,明天一早你们两个先行,我和霍金殿后,咱们在武阳回合。”

    “这……”苟天明还想再劝,霍老四道:“既然任哥这么决定了,我们无话可说,我这就去叮嘱霍金那小子,无论如何也得保证任哥平安。”

    桥是简易的浮桥,每次走的人不能太多。岷江水倾泻而下,汹涌澎湃,走在浮桥上心里不断的打鼓。一大早,苟天明和霍老四就带着人出发了,作为先头部队,他们将那一百套甲兵全都武装上,三百多人的队伍走起来,真有点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

    霍金扶着苏任,一步三摇的踩着浮桥挪到对岸。双脚落在实地上,悬着的心才算彻底放下。这桥太简易了,连豆腐渣工程都比不上。

    夜郎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夜郎的广大,是因为夜郎王控制着周围十几个小国家,共同组成了一个强大的夜郎国。根据史料记载,夜郎巨富,甲兵十万。以这么一个联邦性质的国家来说,拥有十万常备兵员,足可见其富庶程度。

    苏任长出一口气,他这算是偷渡,还带着几百人一起偷渡。检视了带来的货物,损失在自己的预计之内,发一声口令,车马开动,朝着夜郎内陆缓缓前行。

    夜郎的确是个不错的地方,山清水秀,土地肥沃。虽然不及成都平原那般平坦,气候却比蜀中更适合庄稼生长。沿途大大小小的稻田随处可见,一人高的稻子颗粒饱满,风一吹左右摇摆,不自觉的就有丰收的喜悦感。

    当地人还算友好,对于苏任他们如此庞大的车队,远远的看两眼,便一声不吭,继续忙碌自己的事情。夜郎人的衣服和汉人不同,颜色鲜艳明亮,款式比较紧身,各种装饰图案布满整件衣服。头顶的发饰更加奇特,一圈圈的长发盘在头上,很是新颖。干活的时候,很多人也是如此打扮。

    霍金的一双眼睛不够用了,看看这里,看看那里。特别是那些夜郎少女的奇怪装束,让霍金两眼放光:“大哥,这些人的衣服太奇怪了,花花绿绿的还真好看。”

    旁边一名护卫嘿嘿一笑:“小金子是看上人家女娃娃了吧?哈哈哈……”

    “才没有呢!”霍金被说中心事,连忙狡辩。

    苏任跟着笑两声:“喜欢就喜欢,回去的时候带一个就是了,不做夫人,做个小妾也好。”

    “没有,我没喜欢!”霍金歇斯底里,极力隐藏已经完全暴露的心事,更加引得周围人哄笑。

    遇见的第一个小村,无名无姓。苏任将货物和人手停在了村口,扎起营帐,准本拿这里做第一个生意。

    琳琅满目的商品摆出来,蜀地的特产,陶器、丝绸、布匹,以及苏任改造的小板凳,小桌椅,大汉的饰品、服装、竹制品应有尽有。最不能缺少的就是盐,雪白雪白的盐。

    “瞧一瞧看一看呀!大汉最好的东西,便宜卖了,价格不贵实惠好用,买不了上当,买不了吃亏,保证件件好用,样样精巧,漂亮的衣服,好用的桌椅,干净的陶罐,每一件都是精挑细选,举世无双,快来看呀,便宜买了……”

    苏任一脚踩在小凳上,将一匹丝绸抱在怀里,一边搭在肩上,瞬间变成地地道道的二道贩子,操着浓重的蜀地话,大呼小叫,吸引远远观望的夜郎百姓。

    一直喊到口干舌燥,那些目光呆滞的百姓还是远远的站着,丝毫没有靠近的意思。苏任大口喝了一口水,自信满满的叫卖没有收到效果,让他很不高兴。朝着霍金使了一个颜色,霍金点头走了。

    两方人界限分明的对面站着,就好像打仗的两军。过了好久,斜刺里突然冒出一个年轻的后生,身材高大,样子周正,上下打量了苏任两眼,用蹩脚的汉话问道:“有盐吗?”

    苏任立刻来了精神:“有,当然有,小哥这边看,这可是上好的布袋盐,颜色雪白,没有苦涩味道,一袋盐只要一百钱,绝对物超所值,……”

    “我,我没钱!我,我可以用,用东西换吗?”

    “换?用什么换?”

    年轻人一听这话,连忙将身后背的包袱往地上一扔,露出一整张虎皮来。苏任学着行家的模样,仔细看那张虎皮,整张虎皮没有一丝伤痕,从头到脚整体统一,一看就是高手做的活计。

    苏任有些犹豫。那年轻人立刻道:“不多,我用这一张虎皮,换两袋盐就好。”

    苏任还在犹豫:“东西虽好,却不怎么值钱,算了,你是第一个开张的,就算碰个头彩,成交!”

    霍金麻利的将虎皮卷起来收好,抓了两袋布袋盐扔给那年轻人。年轻人的脸上漏出笑容,高高兴兴的往回走。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年轻人的成功,给了其他人很大的鼓舞。对于普通人来说,食盐永远是第一位的。虽然夜郎紧挨着蜀地,比起蜀地的井盐,夜郎人吃的是矿物盐。矿物盐的提纯更加需要技术。如此雪白雪白的盐,谁也没有见过。

    先动起来的是那些妇女。夜郎人没有男主外女主内这一说,一个村寨一起劳作,无论男女都能分到相应的产物。实际上女人分到的东西比男人更多。拥有传宗接代能力的女人,在寨子里很受重视。刚才那个小伙子换回两袋盐,可能就会得到一个女人的芳心。

    苏任来着不拒,药材、皮毛,甚至是自制的饰品,只要他觉得差不多都会交换。从一开始的盐逐渐演变到,陶器、茶叶、丝绸、桌椅……

    一个村寨的消耗量是有限的,苏任没有在一个地方死等,每天都在换地方,每天都在吆喝自己的产品。嗓子哑了依然坚持不懈,带动了身边的护卫跟着他一起吆喝,他们真的变成了一个行走汉地和夜郎的标准私商。

    “你们是从哪里来的?有没有得到城主的允许?”

    越往夜郎境内走,说汉话的人越少。苏任干脆雇了两个通译,全天跟着自己,负责将他的话翻译成夜郎话。在一个名叫乌芭寨的小寨子兜售商品的时候,被几个**上身,挎着腰刀的人打断了苏任的吆喝。竟然说的是汉话,让苏任有些意外。

    霍金把眼睛一瞪,就要抄家伙,却被苏任拦住。

    通译连忙道:“这是武阳城的守军,他们都是城主的奴隶,一般很少出来,怎么今天跑到这里来了?”

    这伙人的出现,让熙熙攘攘的人群立刻安静下来,大家伙连忙后退,离开苏任的地摊,给那些人让出道路。

    这就是夜郎的军人,和猴子一样的军人,衣不遮体,长相瘦小,这样人的组成大军,如果进入中原,被战车阵一冲,来多少死多少!这就是夜郎的十万大军,苏任今天算是见识了,难怪在纵横千里的夜郎国,说被灭就被灭,消失的无影无踪。

    苏任忍住轻蔑,躬身施礼:“在下远道而来,带来汉朝的货物,希望在此地售卖,这就备足礼物面见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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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城主的嗜好() 
随手抓过来两匹丝绸,送到看上去好像头领的家伙手里。

    有钱就是好,虽然说夜郎富有,那也是夜郎的统治者。在来夜郎之前,苏任听过这样一句话,居其官者,富其十世。就是说,在夜郎一个人当官,子孙十世都不愁吃穿,这是何等的富有?

    比起当官的,夜郎的百姓和奴隶,就要贫贱的多。哪怕是当兵吃粮,也得看官者的脸色,碰见好官,能混个吃饱穿暖,碰见不是人的家伙,当牛做马都是最轻的。

    从这伙人当兵的身上看,虽然衣着破烂,兵器还算不错。所以苏任就猜测这些人吃得饱却穿的不暖,这才找了丝绸送给他们。

    果然,那个头领嘿嘿一笑:“算你识相,这就收拾东西,跟我去见城主吧?在这地方,只有得到城主的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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