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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当君怀归日-第54章

小说: 当君怀归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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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中并没有人。

    “大当家的!”方才在给叶泊帮手的当归下了楼,推开花窗喊站锦柒院中面有狐疑的叶仲卿,“锦柒殿下去景王府了,说你有事就去那里找。”

    “景王府?”叶仲卿看看天光,皱眉问:“知道她们去干吗了么?”

    “不知道。”

    赶去景王府需要一刻钟,从这里赶去军营至少要两刻钟。自己是一军统帅,无论如何不能迟到,那就无论如何都来不及了——终究是不能道别了吗?

    时间一瞬不停。

    叶仲卿叹了口气,有些后悔,前两日没有半夜偷偷翻去锦柒府了。

    。

    。

    席上,多贪了几杯酒,回程的轿撵又有些不稳,锦柒难免的有些头昏。没胃口用晚膳,她净了面便回了卧房。

    推开窗,夕阳正要落下,阿卿府上马厩里回风依然不在。

    还是没回来么?

    锦柒叹口气,任由窗户开着,转回身。

    一张字条闯进她的眼中:“等我回来,卿。”

    纵然微醺,也还是一下明白了其中的意思。

    慌忙的起身,几乎是踉跄的跑下楼,正碰上要跟她禀报的香冷。

    “什么时候走的?”她蹙着眉,问的有些急切。

    “未时离开的京城,已经两个时辰了。”

    也许是酒在作祟吧,一向端庄的公主居然提了裙角跑起来。

    “夭夭在吗?”

    叶重闻声来开门,还没看清来人的脸,就回答了对方的问题:“啊,在啊。”

    “嘶——”被冷落的许久的夭夭一被解开,就麻利的跳出了马厩。

    “驾!”雪白色的衣袂翻飞间,一人一马已驰出了街。

    香冷骑了欢欢追出来,在天光交界处,她看见晚霞带着三分旖旎——不紧不慢的浸润了那一道她从未见过的飞扬。

第22章 夭夭回风() 
赶着马匹,不可能从大门进,一行人便绕道至后门。那里没有高高的台阶,门槛也可以随意拆下,最关键的是离马厩近。

    “到啦。”叶仲卿翻身下马,众人随后也下马。叶仲卿走到后门前才想起自己昨晚离家时,从里面插门闩关好了后门的。往日叶仲卿不走自家后门,自然也从没遇到过这样的状况。其实此时她可以回正门,从正门进来再给大家开门的,只是叶仲卿是在太懒,绕这样一段路,对她来说远不如惯用伎俩来的方便。

    “叶兄弟怎么还不叫家仆来开门?”李孟扬声问。好不容易挨到叶府,此时他只想赶紧解决眼前的事儿,好和娇奴单独相处。

    “在下家中,暂时并无仆从。”见众人闻言都诧异的看向自己,叶仲卿有些无奈。这样一个若大的府邸,没有仆人确实奇怪。但是一来她还没有时间去找一些仆从来,二来对她来说身边的人越少无疑越安全,三来她自己照顾自己习惯了。就暂且一个人先住着了。

    “不如姐姐差几个花楼的姑娘,先来你府上照料着?”

    “多谢姐姐美意,但还是不必了。”叶仲卿惊得连连摇头,上次去时莺馆被凉初她们抓住,惹出多少事端。要是还敢让时莺馆的姑娘住到家里,恐怕会被凉初生吞活剥,况且七七知道,多半也不会开心——又或者七七并不会在意,自己昨天简直是得了失心疯,怎么会突兀的将心底最深的喜欢,就这样说了出来……想到这里,叶仲卿不禁叹了口气。

    “我们花楼的姑娘,最会照顾人了。”娇奴并未发现叶仲卿的不妥,再次劝说。

    “叶兄弟说不定自有定夺,还是先进去再说吧。”李孟知道娇奴所言不虚,因为他就是被娇奴照顾出来的。担心娇奴劝说不成,干脆也住到叶仲卿家里,赶忙先出言打断了她。

    “李兄所言正是。”叶仲卿点头,她知道李孟顾虑什么,便也顺着扯开话题。抬头看看门墙,不再多言,双脚在地上一用力,稳稳的翻进了自家的后院。转身拔下门闩,抽出活动的门槛,冲门外呆愣的众人和马一笑,“请进。”

    “好身手。”李孟称赞。早些年生意所迫,李孟也常常走些捷径,翻墙对他来说也是极为熟悉。但像叶仲卿方才那样轻巧的直接跳过丈五的墙头,可就不是靠灵活就做的到的了。

    叶仲卿不好意思的笑笑,“李兄谬赞。”

    将桃花马牵进马厩,雪花马挣开娇奴自觉的跟进去。李孟和一边的马场伙计将马儿们赶紧去拴好,又帮着叶仲卿把草料归仓。

    这种重活,没有人让娇奴帮手,所以她也乐得清闲,袖手靠在通往内廷的拱门上,四处打量着叶仲卿的府邸。

    说来,这府邸也有些故事。

    最初的主人是朝中重臣,二品大员,却一直想隐居山林。是以当初修建府邸时特意请了扬州工匠设计,处处都有些精巧的山水之意。后来那大员莫名被卷入党派之争,举家发配到了边疆。而后被一位先皇亲指的盐商买下,谁知好景不长,那位盐商贪贿被巡使查出,又落了个革职查办。第三任主人贪图房价便宜,买下来准备转手卖给别人,谁知不久洛阳最有名的风水师放出话说这房子有些古怪,吓得买客们退避三舍,无奈渐渐的空了下来。

    萧楚当年买下时莺馆后,手中银两无多,在洛阳城中几经寻找找到了这宅子,很是心动。首先,宅子物美价廉;其次,当年的风水师早被人揭穿了神棍身份,所以断言不足畏惧;最后,“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况且前几任主人其实是自作自受。最终爽快的以低价买下了宅子,而后三年,来洛阳时在府中住的时日也没有什么怪事,这次才放心转送给叶仲卿。

    府中久无人打理,叶仲卿一个人收拾,光是除去灰尘就花了好大的功夫。后来看草木虽长得极为茂盛,但映衬在环境中,颇有几分野趣,就没有修剪,乐得一份山水之美。

    娇奴看多了时莺馆的富丽,此刻置身在枫间柳下,居然也生出一种对山林的向往之感,而后由衷道:“你这府邸真是不错。”

    李孟收拾停当,闻言凑过来站在娇奴身边细细打量,良久忽然问道:“你喜欢吗?”

    娇奴扭头似笑非笑的望着李孟,“我要是喜欢呢?”

    李孟一对上娇奴的目光,心里就乱了,老半天才糙红着一张老脸憋出一句话:“那我买来送你。”

    娇奴本想调笑李孟两句,可话到嘴边不知怎么就变成了:“好,那我等着。”

    李孟闻言惊喜的抬头看着娇奴,急切的问:“当真?”

    明明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情话,时莺馆里不知道有多少达官贵人曾给娇奴许下过更多、更值钱的诺言,甚至还有人送来过千金——由四个壮汉抬进时莺馆。可是娇奴就是莫名其妙的心里一甜,她嘴角有了个动人的微笑,认真的点了点头。

    李孟也咧嘴一笑,而后说出了一句大煞风景的话:“那你以后就别再帮别人跟我砍价了。”

    娇奴闻言眼前一黑,立刻就想痛打眼前的人一顿。

    明明对着别人都是巧舌如簧的奸商,怎么对着自己就笨的连话都不会说了?

    明明对着别人都是最会揣测的奸商,怎么对着自己就笨的连事都看不懂了?

    为什么?为什么?谁来告诉她娇奴为什么?

    好在多年来大风大浪历练出了娇奴的冷静,她闭目深吸了三口气,终于勉强压下心头怒火,“我考虑下,”她顿了顿,“下次回洛阳,记得头一个来见我。”

    李孟恍然大悟,才明白为什么这次娇奴这么不给面子。原来并不是和叶公子交情好,而是他李孟的醋了!

    心情大好,帮叶仲卿上草料时手脚更显麻利。

    。

    。

    每人给包了一个红包,又送走了一干人等,叶仲卿终于可以歇一会儿了。第一件事儿就是抱着水壶大喝一气儿,不知道马儿们会不会和她一样渴。想着叶仲卿立刻从院子中的水井里打上来一桶水,均匀的倒在清洗干净的水槽中,马儿们果然也渴了,纷纷低下长长的脖子饮水。

    之前因为担心桃花马和其他马打架,所以将桃花马和雪花马栓在一起,其他马匹栓在一起。所以马厩里的马现在都有了自己的位置。

    此刻它们统一的喝水,一眼看过去让叶仲卿觉得它们可爱的不行,越看越喜欢,当即决定要给他们起名字。

    她从左走到右,由从右走到左,寻找着起名字的依据。

    “嗯……这匹鼻子上有一撮白,那叫小白好了。”

    叶仲卿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轻轻在拴马的木柱上刻下“小白”二字,准备择日给每匹马都做一个名牌。

    轻轻拽拽旁边马的耳朵,那匹马儿根本不理她,专心吃草。幼稚的主人提不成架子,不高兴的说:“就叫你阿贪。”

    “萝卜、麦仁,小芋头,嗯,欢欢、旺财、阿光”起的顺口,转眼间边走边写就来到了桃花马面前。

    “小红……”叶仲卿正要往木桩上刻,被桃花马一口吐过来,赶紧躲开,瞪着眼问:“怎么?不好听?”

    见眼前的人没有半点自知之明,桃花马态度明确的又是一口口水“噗——”的吐过来。

    叶仲卿向左一跳,险险避开,抬起手说:“好好,知道了,知道了,我再想一个。”

    “花花?”

    “噗。”

    “桃桃?”

    “噗。”

    “真是大爷。”叶仲卿愤愤说了一句,躲在攻击距离范围外,认真的想。到底,叫什么好呢?桃花马,桃,花,桃……“有了,叫你夭夭好不好?‘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夭夭,出自《诗经·周南》。”说着怕桃花马不明白,叶仲卿还在栏杆上写给它看。

    桃花马闻了闻栏杆上的字,终于没有再一口唾沫喷过来。

    叶仲卿摸摸一旁一直看着的雪花马,夭夭则在一旁目不转睛的盯着叶仲卿,目光中深有威胁之意。叶仲卿明白,要是不给雪花马起一个和“夭夭”足以匹配的名字,绝对又是“噗——”的一声喷过来。

    可是雪花马是自己的坐骑,以后要上战场,起叠字的名字就不好叫,有点伤脑筋。“雪花马,雪花马,白底黑花的雪花马……诶,等等,白底黑花就不是雪花马了。”叶仲卿这会儿和文字打交道,一抠字眼才觉得有什么不对,又看了看雪……黑花马(?)的各项特征,“是好马,只是不是雪花马而已。”

    她又摸了摸它的皮毛,电光火石间想到了一个极佳的名字,她双掌一击,吓得一边的小芋头一跳,“嘿!雪花马有什么了不起?咱们就叫回风,取自‘回风吹雪’,意思是把它们那些自命不凡的雪花马吹开、落得远远的~好不好?”

    回风又是一副听懂了的样子,蹭一蹭叶仲卿的手心。

    。

    。

    回风其实是混血马,和夭夭一样。

    回风是由雪花马和大宛的龙马□□而出的,桃花马则是由雪花马和汗血马□□出来的。所以两匹马彼此之间有种非同一般的关系。

    在大宛牧民的故事里,龙马是和汗血马一样名贵的马,远胜于普通的雪花马,二者的血统都强大到足以遮盖其他马的血统。在不明就里的人眼中,夭夭的毛色像极了桃花马,而回风则成了异化的雪花马,所以才有着身价的差异。

    可说起来,是各有千秋的。

    汗血马脾气暴躁,所以“夭夭”在短途的骑乘中有着无比的优势。

    龙马脾气温和,所以长途的骑乘中“回风”是绝对的王者。

    当然,所谓的长途、短途都是在这两种名驹中比较来说的,对于其他马,“夭夭”和“回风”都是它们难以比拟的千里马。

    叶仲卿可能好事做得太多,居然运气好到一下让两只马都落在手里,只是她并不知道。

    新晋马主人这会儿望着“夭夭”,满心都是苦恼。

    昨天的一幕又回放在眼前。

    不知道七七是不是还愿意见自己呢?

    见了面说什么好呢?

    万一沉默,该怎么办呢?

    “呼——”叶仲卿叹了口气,只觉得头痛无比。

    有些,丧气呐。

第71章 笛中折柳未曾看(下)() 
那一天,想见的人终究没有见到。

    我们无法选择命运。

    跑的再快,跑不过时光;追的再远,追不到远方。

    可好在,我们还能选择应对命运的方式。

    在城外十里的别亭,有过一次荒唐的热切,是不是也可以作为温暖余生的情苗欲种呢?

    千山烽火。

    边关的文书并不管人们是喜悦还是憎恶,以一种司空见惯的态度一封封进得京来。

    。

    。

    本初十九年桂月初三,悦于叛贼袭玄央西境。吾皇英明,有谋定,宁化将军早达边关,还击。

    初五,北境娄卑私合悦于,兵十万犯之。燕西风将国北营迎击,坏话郎将献计,伏兵听风谷,破敌万余。

    初八,西车王万俟度弼遣使来朝,行驿马道。

    初十,悦于、娄卑双国连横,隐成围势,陷玄央苦境。

    十一,乌牢护国将军辗迟拓图,奇袭娄卑后方。

    十四,项梁将军率西疆军士,火烧悦于联营,两军胶着。

    。

    。

    疲惫的攻防拖拖拉拉的过了晨钟,入了暮鼓。

    士气彼竭我盈、彼盈我竭,撑到现在,也只剩下执念支撑的麻木了。

    “铛!”的一声,少年将军手中的点银枪被挑开,缠斗的小将领大喜过望,手腕一震就将大刀迎头劈来。

    燕西风正被一群娄卑重骑缠住,根本无暇回身去救。

    死亡,又一次离得如此近。

    “后躺!”远处有个熟悉的声音如是吩咐,叶泊下意识照做。躺倒的一瞬,一只羽箭贴着她额头擦过,从她身后“啵”一声将敌将射下马去。

    “叶郎将。”声音的主人勒减了马速,意气风发的的抄起她的枪递还,擦肩而过的时候丢下一句话:“一会再找你算账!”

    “大当家的!”叶泊失声道,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突兀出现的将领白袍银甲,在灰扑扑的战场上分外惹眼。迅疾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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