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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8章

崇祯:重征天下-第7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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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他们交易的则是南安县的走私商人,他们同样对熊汝霖抓捕衙役的事一无所知,赶着满载货物和银两的马车前来接头。结果五百团勇鼓噪而出,水手和商人们猝不及防,全被当场擒住。货物和银两均被视为赃银而扣押,但最大的收获,还是那八艘武装商船,和几十条鸟铳。因为朱由检在密诏中早有安排,知道熊汝霖根本没有家底,便许南安县凡是查获走私船只和武器,可先自行使用。

    后科科地方敌球由冷接远鬼

    这样一来,熊汝霖的民团初战告捷之后,便有了战船和武器,已经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了!

    至于那些走私商人,到现在还没搞清楚状况。因为郑芝龙在名义上还是福建水师总兵,他们便赶紧把郑芝龙抬了出来,希望用郑芝龙的名头把熊汝霖吓唬住,然后大事化小,出点银子也就完了。

    不想熊汝霖冷笑一声道:“尔等刁民,十分大胆!朝廷已开海禁,不是不让尔等出海,因何官府登记?不就是逃避税银么?单是走私也就罢了,还敢诬陷郑总兵大人!来呀,每人重责二十,看他们还敢不敢胡言乱语!”

1525章 南安市舶所() 
走私船主和商人受刑不过,只好承认是自己走私,与郑芝龙无关。熊汝霖要的就是他们这一句话,立刻把这些人全部收监。

    当然,原来的那帮衙役也早关起来了,再从民团团勇中选拔正义感强、服从指挥、身体强健的,成为全新的一批衙役,共一百人。反正衙役并非官吏,明面上也是服徭役的,薪水还得知县老爷个人掏腰包。就算知县把他们全换掉,改用自己的人,也完全说得过去。

    熊汝霖还故意派南安县丞、主簿二人,去泉州府汇报案情。其实从衙役的供词中,熊汝霖早就知道这二人也是走私的参与者,不过这两人既是朝廷命官,又与郑氏的联系比较密切。熊汝霖故意不抓他们,一方面是麻痹郑芝龙,另一方面也是欲擒故纵更多参与走私的势力暴露出来。

    这两个家伙离开南安县以后,果然心急火燎地跑去给郑氏在福建的代理人、也就是福建都司副指挥使郑芝虎送信。那时郑芝虎还没有逃跑,但郑氏已在密谋接应叛军,郑芝虎的心思全在那上面了。

    听完二人报信以后,郑芝虎也没当回事,还以为是二人办事不力,没笼络好这个新来的知县,把二人臭骂了一顿。俗话说“是官就有私,是私就有弊”,又有道是“当官不打送礼的”,官场风气皆是如此,这个姓熊的难道就能例外?无非是胃口比别人大了些而已。只要多送银两,再天天请他去花天酒地,找几个美貌女子相陪,不怕他不放人放船。

    二人得了郑芝虎的指示返回南安,不过从南安到福州走旱路得四百余里,又多是山路,崎岖难行。这一来一回,已经用去了十天的时间。等回来一看,两人不禁彻底傻眼!

    原来熊汝霖借着这十天的时间,已经做成了好几件大事。

    第一,罚没了走私船主、走私商人的全部家产,将人犯全部发配到贵州去了。其实按照《大明律》,对走私的刑罚是非常重的,这样大数额的走私,完全可以论死。不过由于官府实际上并无能力有效阻止走私,所以基本上是一纸空文。尤其是福建这一带,过去官府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熊汝霖的这个判罚,相对于过去来说当然是非常重的。但《大明律》规定走私论死,熊汝霖没杀他们,还算是从轻处罚了,谁从明面上也挑不出毛病来。

    第二,充分利用罚没物资,迅速扩大民团规模。本来民团只有五百人,抽出一百人做衙役之后,还剩四百人。但熊汝霖有朱由检的密诏撑腰,可以从罚没物资中提取十分之一,做为“办案经费”,船只和武器则全部拨给他使用。

    这下熊汝霖一口吃了个胖子,要知道仅仅这一次走私,双方的货物和银两总值就将近十万两。熊汝霖从中拿出八千两,招募团勇,这次就不是白干了,而是每名团勇可得月薪二两。二两银子,已经足够普通人家全家老小一个月的开销,更何况还免除该户徭役,团勇每天只需出勤四个时辰,家里的活也不耽误。

    这下百姓应征做团勇的积极性更高了,很快民团的规模就扩大到一千五百人。应征上的固然欢天喜地,没应征上的,除了羡慕之外,抱有“出洋挣钱”想法的人,这种念头也淡了不少。毕竟谁都知道大海茫茫,极凶极险,船毁人亡这种事实在是太多了。若守家在地便能丰衣足食,谁愿意冒这风险!

    第三,开展海上巡逻。熊汝霖不是罚没了八艘走私商船么?他可没让这些船闲着,从第二天起,就组织团勇上船训练。训练了三天,便把这八艘船分为四组,每组两艘,沿着南安县的海岸线进行例行巡逻,四个时辰一轮换。

    过去南安县根本就没有海防,如今就算是有了。虽然只有两艘船、二十条鸟铳,但已经震慑了本县的那些走私商人。前面那帮人刚刚被抄了家,人也被发配了出去,一时间还真是没人敢顶风作案。

    第四,设立南安市舶所。市舶司是朝廷设立、负责海上对外贸易的专门机构,相当于现代的海关。但由于前朝大部分时间都处于海禁状态,即使隆庆年间解除海禁,限制仍很严格。到了天启年间,整个大明只有浙江、福建、广东三个市舶司,海上贸易量虽然很大,但经过市舶司正规渠道,定额包税的贸易还是很少,大部分都是走私。

    走私当然就不用缴纳税款了,只要用少量银子贿赂当地官府,别让官府抓了现形即可;或者干脆就不理官府,明目张胆地走私。如此一来,大明的对外贸易实际上处于失控状态,税银流失,走私商人却因此暴富。

    就拿福建市舶司来说,整个福建地区,每年进行海外贸易的商船艘次数量难以准确估算,但至少在一千艘次以上,贸易额何止千万两。但福建市舶司收取的税银,连三万两都不到,少到了可笑的地步。

    其实朱由检早就想推动大明的对外贸易改革了,这改革的第一步,自然是开放更多的口岸。但仅设浙江、福建、广东三司,这又是一条祖制,可不是轻易就能改的。即使大明与葡萄牙的官方贸易已经开始,朱由检也暂时没碰这条祖制,并未新增市舶司。好在官方贸易并不涉及税收问题,葡萄牙人的商船也来得很少,算是把这个问题绕过去了。

    但改革总要试水,总要有第一步。朱由检把这个试点选在了南安,其实这也是熊汝霖在密奏中提议的。

    要说起这个时代的人的智慧,朱由检也不得不佩服。熊汝霖在密奏中说,不是祖制规定只设三司,不得新增么?南安县属于福建省,福建市舶司设在省府福州。而福州在福建北部,南安在福建南部,两地相距四百余里,南安的商船到福州去办理手续很不方便。以此为理由,可在南安设立市舶所,名义上隶属于福建市舶司,算是福建市舶司的一个派出机构。实际上,该怎么干就怎么干。这不就不违反祖制了么?

1526章 南安市舶所 二() 
设立市舶所,是朱由检和熊汝霖早就规划好的一步棋。当熊汝霖以飞鸽传书急奏京师后,因为不涉及祖制等麻烦问题,朱由检又向温体仁等人暗示过,“温党”阁臣加上中间派阁臣,以及黄宗羲等中书舍人均对熊汝霖的想法表示。

    而东林党人这时候仍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在“督师不力”的周延儒身上,对东南沿海一个偏远小县的事情,并无多大兴趣。所以很快内阁便出了票拟,同意在南安县设立市舶所。朱由检立即批红生效,心中自是大喜:这可是个的“判例”,以后也可以成为“旧制”了。

    得到朝廷的批准以后,南安市舶所立即开始运作了。办公地点很简陋,就是在南安最大的河流晋江入海口处搭了个简易棚子,因为很多商船都是从晋江中启航。

    不过,别看办公地点简陋,市舶所的权力却不小。此前虽有三大市舶司,但朝廷对每个市舶司的运作并未做统一规定,各市舶司都是各行其是。这就给了南安市舶所足够的空间,朱由检把这里做为试点,推出了与其他市舶司并不相同的政策。

    市舶所的基本规则很简单:凡是南安县境内百姓,欲出海打渔或是贸易者,必须以船只为单位,在市舶所注册登记。只有注册过、有市舶所颁发牌照的船只,才允许出海,否则一律不准出海,抓到了就以走私论处,船即没收,人即收监定罪。至于南安县境外的船只,也可以在市舶所注册登记,只要来了南安县,与南安本县的船只待遇相同。

    依规注册的船只,则分为渔船和商船两种,颁发不同的牌照。渔船禁止从事贸易,但相应地,收取的税银也很少,每月仅象征性地收取一两银子。只要渔民够勤快,天天出海打渔,这个生意是稳赚不赔的。

    至于商船,则根据船只的载货量分为两档。二百料以上的船只,每船收取税银一百五十两,或所载货物三十取一,从其较少者为征。二百料以下船只,每船收取税银一百两,或所载货物四十取一,从其较少者为征。不论出口进口,税率标准统一。

    这个税率标准,是朱由检和熊汝霖经过反复探讨后暂定的。在朱由检看来,这个税率实在不高。不但比三大市舶司的税率低很多,即使是和现代社会比,各国关税的平均水平也大大高于这一标准。而且不论何种货物,一律按一个税率计征,也过于简陋了点。

    但熊汝霖认为,民间走私成风,根本没有交税的习惯。如果税率上来就定得很高,则不利于促使百姓依规通过市舶所进行贸易。如果把税率先定低点,给贸易者增加的成本小一点,市舶所就容易被接受。待大部分对外贸易都纳入市舶所以后,再根据实际情况税率,事情就比较好办了。包括各类货物的税率细则,那时再慢慢制定也不迟。另外,市舶所的工作人员也需要一个熟悉工作的过程,单一税率有助于他们尽快上手。

    反过来说,如果市舶所定了这么低的税率,你还去走私的话,那可就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到时候就别怪朝廷不客气了。

    朱由检认真考虑了熊汝霖的建议,觉得熊汝霖的思路非常好,那就是让守法的收益尽可能大,违法的成本尽可能高,这样就能培养人人守法的良好风气。看来不光是对外贸易法规,以后对《大明律》的修订,也应该遵循这一原则。

    市舶所开始办公以后,南安县的渔船注册,倒还比较顺利。因为市舶所不是只向渔民收钱,还一系列服务。别的不说,单是昼夜巡逻防备海盗这一条,每月一两银子就很值了。熊汝霖还许诺,将尽快在晋江南安外海的狐狸尾岛上修建一座灯塔,为往来船只指引方向。有了灯塔,航行就安全多了。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渔民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蛋民。蛋民属于“贱籍”,四民之列,一直受尽歧视。在福建方言中,把蛋民成为“曲蹄”,这是一种侮辱性的称呼,讽刺蛋民整日在船上光着脚。

    不仅是这种语言上的侮辱,蛋民没有土地,没有房屋,不许读书识字,不得与陆上百姓通婚,只能以船为家,而且受到极重的盘剥。

    此前张煌言和郑森在出使南洋的途中,曾经在广东海澄县招募了一些蛋民并脱籍入军,还鼓励蛋民多出海捕鱼,加工腌鱼肉,增加一项生计。不过,那还只能算是临时性的措施。

    这次熊汝霖依照朱由检的嘱咐,在设立市舶所的同时,也在探索让蛋民重获新生、融入社会的方法。南安外海有不少无人海岛,熊汝霖因地制宜,宣布只要蛋民的渔船在市舶所注册登记,对他征税的标准便与其他渔民完全相同,人不得再行盘剥;更允许他一家在海岛上划一片地,兴建房屋,把家安在那里。

    这个政策对蛋民可是太有吸引力了,谁愿意过居无定所的生活呢?过去蛋民见了官府的人,第一反应便是逃跑;这次却反了过来,南安县几乎蛋民都来登记,两三天的时间就注册了一百多艘渔船。

    其实对熊汝霖来说,此举是一举两得。既把为数不少的蛋民纳入了市舶所的,也相当于不费一兵一卒就驻守了海上星罗棋布的小岛。要知道这些无人海岛,本来是走私船和海盗的天然驻足之所。现在蛋民既然以这些小岛为家了,自会努力经营。走私船和海盗再去骚扰,这些蛋民也不会同意。

    当然,这项政策还只是第一步蛋民融入社会乃至脱去贱籍,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不过,至少蛋民的收入可以先多起来,钱多了,受的歧视自然就少了。商人不就是很好的例子么?

    与渔船注册的热火朝天相比,商船注册却遭遇冷场。市舶司设立五天了,居然一艘注册的商船都没有!

1527章 缉私行动() 
当县丞和主簿返回南安时,市舶所已经成立,众多渔船已经登记,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了。但二人绝不甘心,因为他们两个其实就是南安县走私商人的头子,过惯了靠走私贸易获取暴利的日子,现在突然冒出来个市舶所,要按船收取税银,这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

    再说他们走私的商品中,还有相当一部分违禁品,比如武器和铜。这些商品一旦被官府查获,那可是掉脑袋的大罪。所以二人纠集南安县的走私商人一商量,决定一艘船也不许去市舶所登记。市舶所收不到税银,熊汝霖又养着民团那么多人,是一笔巨大的开销,且看他到时候如何收场。

    一连十来天过去了,仍然没有一艘商船到市舶所登记,熊汝霖说心里不着急那是假的。他手里的“启动资金”仅有白银八千两,民团第一个月的薪水已经支掉了三千两。渔船交的那点银两实在是杯水车薪,如果一直没有商船来交税银的话,最多只能维持两个多月。

    在飞鸽传书的密奏中,熊汝霖向朱由检如实奏报了这一情况。朱由检的回复也很简单,只有寥寥数字:“耗着,看谁耗得过谁,朕做你的后盾!”

    有了皇帝的批复,熊汝霖心中大定。这些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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