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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4章

马前卒-第674章

小说: 马前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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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丰县大战不过大半年时间,当初被摧殆尽的丰县,并没有完全的恢复元气,作为以前的一个极其繁华的商业城市,现在看起来倒是显得有点凄凉,人并不多。

    “陛下,丰县最繁华时,聚集了大约十万人口,现在大约还有四成,倒不是在战争之中伤亡太多,当时战争发生时,我们已经将百姓撤往了太平城等地,除了军队,伤亡其实是有限的。关键的是,以前这里作为齐明的交界城市,是双方商品交换的集散地,现在,自然是不成了。”金景南道:“所以聚集在这里的流动人口大量减少。不过在太平城中,还是有不少的作坊产出来的货物必须要从这里运出,所以很多商家还是在这里设立了一些点,不过齐国人自然是不会来了,他们现在都聚集在桃园郡去了。”

    “商业署已经决定,有一些作坊将要搬离太平城,毕竟太平城处于山中,运输还是大有不便的。对这个,你有什么看法?”秦风问道。

    “臣的提议是,将这些作坊搬到丰县或者登县就好了。”金景南脸皮抽搐了几下:“陛下,这两地受到战火摧残较重,极需要恢复经济,这些作坊搬到这两地,一是可以发展经济,二来,依附于这些作坊生活的工人,也不致于需要背乡离井,必竟这些作坊的工人都是熟练工人,商业署不可不虑这一点。至于陛下所说的运输问题,随着轨道车的开通,都将不是问题,轨道车的技术每一天都在进步之中,铺陈天下可期,到时候,即便远在天边,也是数日即至,陛下,这天下,可是变得小了。”

    秦风心中暗笑几声,他知道为了这一件事,商业署一直在与太平郡扯皮,商业署原本是想将这其中的一些作坊,比如生产面膜的,生产香水的这些暴利行业都迁到京城去的,但金景南哪里肯将这些会下蛋的金母鸡飞走,自是不放。

    对于秦风来说,他当然不会插手这些事情,商业署想搬迁这些作坊,理由是这些产品的消费者,非富即贵,而太平城,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军事重镇,搬到京城,是可以促进销量的。当然,这里头越京城肯定是插手了的,这些产业一旦搬到越京城去,越京城的税收立马就会大涨一截,这样类似于白捡的事情,谁不想要?

    金景南贼精贼精的,岂会看不到这一点?看着对方紧绷的脸皮,秦风有些好笑,你在太平郡呆不了几天啦,等把你调去越京城了,看你还是不是这般紧持?到时候只怕越京城守,天天要甩脸子给你看的。

    太平郡其实除了这些作坊之外,还有不少其它的生意,比如王月瑶早期创办的利用山中的那种独特纹理生产的石板等,也算是奢侈品,就不可能离开。再则像四轮马车,现在还是属于军用,只是少量的向外销售,主要还是配送给军队,也不可能搬离太平城。这些,都是利润极高的产业。

    当然,没有谁会嫌赚的钱少,越京城此举,等于是在从太平郡抢钱,金景南自然要奋起反击,这些事,由得他们去打官司。

    离开丰县,很快便到了雁山军寨,而在的雁山军寨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成了丰县的一个景致,每日都会吸引着不少的人去那里参观,作为大明皇帝最早驻扎的所在,不少人也想在这里沾沾龙气。而金景南自然是不会放弃这样的机会的。

    圈地,收钱!

    想要踏进雁山军寨,每人便要交上十文钱的进门费,别看数字小,但架不住人多,每天居然也有一笔不小的收入。

    “陛下,丰县要想重新发展起来,臣其实还是有些想头的。”金景南脸上突然堆满了笑容,凑到了秦风的跟前。

    一个一直以来满脸严肃的家伙,突然笑咪咪地跟你套起近乎来,那自然是无事献殷勤,非奸极盗了。

    “什么想头?”秦风瞅着他,有些警惕地问道。

    “陛下,丰县呢,没有什么好看的景致,现在也没有了以前的地理优势,越过了雁山,里头又大都是军事禁区,根本不可能让人随意进出,所以啊,臣苦思冥想,丰县想要重现往日的繁华,似乎是只有走一条路,那就是把他建成一个观光的所在。”

    “你刚刚不是还说这里没啥可看的吗?”秦风讶然地问道。

    “陛下,观光,有时候观的是自然景观,可有时候,看得就是人文啊!”金景南笑吟吟地瞅着秦风。

    秦风顿时明白过来,这是将主意打到了自己头上了。

    “丰县乃是陛下龙兴之所,在这里,陛下留下来的痕迹太多了。”金景南道:“只要善加利用,便能为丰县人创造大笔的财富。”

    “就像你在这雁山军寨之上设卡收钱?”秦风笑问道。“看你的意思,这还只是小打小闹吧,是想试探一下我的意思?”

    “陛下,这个臣真不敢。陛下天纵英明,臣那里敢有这个心思。”金景南赶紧道:“左右都是为丰县百姓着想,光靠在土里刨食儿,能挣几个钱?再者说了,丰县人是挣过大钱的,见过世面的,要是像眼下这样下去,只怕这丰县的人就会跑到别处去了。没了人,再想把这里发展起来,那就难了。我想陛下如此圣明,一定会同意的。可是有些官员死活不同意啊,说这些龙兴之地,应当派人看守,严禁有人踏足,以免亵渎陛下。”

    秦风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一顶大帽子砸下来,我是不同意也得同意了,不然就不是天纵圣明,而是一个糊涂蛋,不为地方百姓着想了。”

    “这个,臣真没有这个想头儿!”金景南低下头,辩白道。

    “好吧好吧,你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好了。”秦风大气地道:“我也想戴个圣明的帽子。”

    一听这话,金景南大喜:“陛下当真英明。陛下,其实丰县,除了陛下在这里常驻之外,上一次皇后娘娘在这里指挥大军与齐人战斗,那也是在很多地方留下了凤踪的啊,臣在规划丰县县城的时候,这些地方,统统地都留了下来。还有当时抵抗齐军之时,数万军队奋勇抵抗,死不后退的这些地方,臣也留了出来,上一次臣还让太平郡学堂的学子在这里来拜祭过英灵,这些地方,自然也是可以利用起来的。”

    “原来你早有预谋。”秦风笑道:“都随你,只要能让丰县的百姓挣到钱,这又有什么问题?”

    金景南喜滋滋地道:“陛下,这些地方臣会很好的利用起来,让天下人都到这里来瞻仰陛下与皇后娘娘的足迹,而丰县百姓呢,就可以好好的赚那些人的钱了。丰县虽然没有了以前的优势,但凭着陛下与皇后娘娘的名气,只怕以后还会过得更好一些。”

    看着金景南,秦风不禁芫尔。这家伙,的确如王厚,马向南等人评价的一般,虽然性子孤傲,但却手段灵活,敢于不择手段的达到自己的目的。象利用皇帝和皇后的名头来赚钱,只怕别的臣子是不敢想的。

    这丰县,以后真怕要变成一个旅游观光的名胜之地了。

第九百八十章:修桥与挖洞() 
对于利用皇室的名头来赚钱,秦风并没有什么抵触心理,对于这些,他还没有形成什么明确的观念,或者昭华公主闵若兮会有一些不快,不过只要想想国库里能跑耗子,这点念想恐怕也就没有了。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嘛。但凡能正当名分的增加税收收入,秦风并不介意啥都试试。而且左右看起来,这都是一门无本生意,能用名头换来钱,那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是不是?

    一念及此,他反而有些沾沾自喜起来。心道是不是自己在这雁山军寨里再留点墨宝或者来一首咏志诗来表现一下当时自己就有志于天下的意思,以便这金景南能将这些拿出来再炒作一翻,也能将门票钱卖得再高一点儿,但想想自己肚子里墨水着实有限,一手字也是寒酸得很,老是被昭华公主嘲笑的鸡爬,如果真挂在这里,着实有损皇帝陛下的形象,不由得又颓然作罢,这个念头不能有。

    金景南因为得到了秦风的首肯,心里头高兴得很,丰县登县的发展,委实让他头疼得紧,这一次有了这一个由头,便兴旺可期了。当下一边引导着秦风在雁山军寨之中参观,一边絮絮叼叼地说着这里该怎样布置,那里该怎样设计。秦风看他的模样,必然是蓄谋已久,并非是临时起义,就算自己不来这一趟,只怕他也会开干。至于干开了以后会不会惹自己和皇后不开心而找他的麻烦,看来他是丝毫不在意的。左右到了那时候,自己总不能叫停,得了实惠的是当地百姓,而有麻烦的是他这个郡守。

    这种不顾己身的做法,秦风倒是蛮欣赏的,不顾自身荣辱,而一门心思想着百姓的官儿,永远是不嫌少的。但这也是一柄双刃剑,用不好,那就可能伤人伤己。他现在明白为什么王厚当时说,要自己以后保全这个人了。

    作为吏部尚书,王厚对大明朝的这些重要的官员,了解得着实非常深,相比较而言,自己倒是有所不及了。

    “金郡守,你不妨在这军寨里的营房之中办一个客栈,在上面写某间房子是陛下住过的,某间房子是王尚书住过的,某间房子是章某人住过的,现在对外开放,当然,价格是很有点变态的,说不定还能财源滚滚。”一直培在秦风身后的小猫,忽然开口道。

    他本来是带着一丝讥讽的口气,不想金景南听了却是发了一会儿子怔,半晌之后竟然是一拍大腿,“着啊,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些?陛下住过的营房,睡过的床,没有一百两银子,休想住进去!陛下,臣可以这么办吗?”

    金景南的这个反应,委实出了小猫的意料之外,他盯着金景南看了半晌,不由失笑,得,这位是钻到钱眼里去了,正话反话都听不出来。

    秦风干咳了一声,“可以的,可以的。”

    “陛下果然圣明无双!”金景南兴高采烈。

    秦风心中哼了一声,要是我不管应,是不是就是桀纣之君了!“不过皇后先前驻扎过的那些地方,比如马店村,不许你这么干。否则皇后派人来找你的麻烦,我可管不了。”

    听了秦风的威胁,金景南连连点头:“那是那是,臣再大的胆子,也不敢做这样的事情的。”

    “这就好。”秦风心里道,自己住过的营房,睡过的床造一些假的出来赚昧心钱,自己是无所谓的,但要是闵若兮知道了她也有这个待遇的话,只怕立马便会翻脸。

    “有了客栈,自然还要饭馆,嗯,这里是不能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陛下当时是带着军队,那就搞大锅饭,大锅菜,那些肯花百两银子来沾沾龙气的人,自然也不在乎再花一些银子来尝尝陛下当年吃过的东西,妙极妙极,酒自然也是要的,不过要弄一些烈酒出来,陛下英雄,喝酒自然是喝最烈的。”

    听着金景南在哪里喃喃自语,秦风是哭笑不得,当年他们在雁山,连吃饭都成问题,还有酒喝?也就是到了太平城之后,日子才一天天好起来,真得不愁吃食有酒喝,那是沙阳郡归于麾下的事情了。

    不过这雁山,倒的确是留下了他太多的记忆。

    当初从落英山脉之中化整为零,借道秦国,一路潜行过来,便是在这雁山重新聚集,那时候的他们,当真是一穷二白,人,只有六百余个光棍汉,要啥没啥。以天为被,以地为床,他们便在这雁山之上扎下根来。后来,有了王厚的加入,日子好过了一些,再后来,邹明他们这加入了进来,他们开始向着大山深处进军,去寻找一个能扎下根来的地方,最后,到了现在的太平城。

    雁山,的确是不能忘记也不会忘记的。

    虽然现在已经看不到太多当年的景况,大明建立之后,这里成了边境线,雁山军寨建起来了,将原来的一切,全都淹没在了宏伟的军寨之下,当年的羊肠小道如今已成通衢,茂密的森林已经尽数被砍伐,所有的一切都不再是记忆中的模样。

    他微微的叹了一口气,“这里,就按你想的办吧,能赚到钱,总是好的。现在国家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的钱。”

    感受到秦风情绪上的变化,金景南先是愣了一下,赶忙答应了下来。这一次陛下来视察太平郡,不说别的,单是这一桩,已经是赚到了,他心中自是欢喜不尽。

    从雁山到太平城,自然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较为简陋的道路了,虽然以前也很不错了,但与现在相比,完全已经是两个模样了。

    因为随着太平城和大冶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钢铁,武器等货物要沿着这条道路出来,以前的道路已经不堪重负,这些年一直都在不停的拓宽,加固,现在,已是能容两驾马车并行,整个路面,在用泥土压实之后,先是铺上了从大冶铁厂那边拖过来的煤渣铺上去,一层层压实,然后在上面嵌上了一块块的石板,现在这条道路,已经是无比坚固了。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这条道路上的黑板,清一色的采用的是山中特产的一种白色的花岗石,白色的道路宛如一条巨龙,在绿色的山中蜿蜒向内,本身便是一道绝美的风景了。

    马蹄敲打在白色的石板之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不时能在道路边看到百姓开垦地同来的一片片田地,有的是从山脚一直延伸到山上的梯田,有的却是在山谷之中从外头一直延伸到看不见的地方。

    太平郡虽然是军事重镇,是工业重镇,但粮食却是自济自足的。当初太平军在这里的时候,发动随他们一齐进山的难民开垦田地,修建水库,沟渠,现在整个太平郡,却是真正的一个不惧洪涝,不怕干旱的世外桃园之地。

    “陛下,其实太平郡也一直在计划着修建从大冶城连接出到丰县的轨道车。”金景南道:“如果能建成,那不论是钢铁的外运,还是武器,货物的外运,便都方便了,也能一直解决掉太平郡最重要的两个城市发展的瓶颈问题。现在从大冶城,太平城往外运东西,全靠马车,牛车,与轨道车一比起来,实在是太耗时耗力了。”

    “山中修建这样能运货物运人的轨道车,可不容易。”秦风目光一凝,“道路情况太复杂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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