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毛-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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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还不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天大的祸有人出来抗,扛不住的时候那就不是事了,是新闻!”一个留着小平头的年轻人说道。
“这个时候还是少说为妙,大家心里知道就好了,小心隔墙有耳!”戴着顶鸭舌帽的人警惕地说道。
“还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是个公开的秘密,三岁小孩吵架都能把这些事扯出来,耳朵半聋的人都知道,还有什么好怕的!不过啊,事情早就过去了,现在再提起来是多余的,说的人不累听的人心烦,说句实话,我一听到这些事,就有种被人用流油的肥肉和苦涩的的药丸搅在一起一个劲往喉咙里灌的感觉!”那个小平头的后生说道。
“那就不说这些了,我还是说说这卖地的事,这才是头等大事,地是我们老祖宗的命根子,一代代传下来,就像传家宝一样,虽然现在看来不值钱,但是有了它我们就能生存,不至于被饿死。这么贵重的传家宝可得卖个好价钱,不然没法跟老祖宗交代,也亏了下几代人,最后落个‘崽卖爷田不心疼’的骂名!”戴鸭舌帽的人说道。
“那大老板也不是傻子,我们种普通庄稼,像玉米、甜菜、小麦、黑豆一类,顶多一亩地收入四百来块钱,而种经济作物,像辣椒、萝卜、白菜、土豆等,一亩地的收入也在两千来块,但是这两千块要花费多大人力,起早贪黑的,风吹日晒的,担惊受怕的,没有哪家人种植的经济作物超过五亩地的,否则不得不另外雇人。其实我们种地最愁的就是浇地,现在水井倒是多了,但是水却少了,现在三个井同时放水还超不过防渗水沟的一半儿,而过去两口井的水就够了,水费也涨了,多少人家宁可庄稼被旱死,也不肯浇地。说白了,现在光靠种地致富,那简直是做白日梦,除非是种蔬菜大棚!”穿中山服的人说道。
“其实,现在种地不是不赚钱,只是赚得太少了,跟不上时代了。想过正常日子就得购买淘汰品,想过好日子就得多等几代人!”留小平头的后生说道。
“所以说,老祖宗的传家宝也不值钱了,与其看着心里头气,还不如没有的好,随便找个地方打几个月工,也比种地强!”粗手指的女人大声说道。
“说得倒轻巧,打工的地方真有那么好找吗?别说我们村了,就是镇上又有几家厂房。想打工就得到外地去,外面更不好,吃不好睡不好,在外面吃个小野鸡炖蘑菇还不及在家里吃个炒土豆丝香,这倒好说,关键是出去的人想家里的人,家里的人担心出去的人,时间短了还好说,时间长了各种乱七八糟的问题就出来了,有多少人出去了后悔都来不及!”头发花白的女人说道。
“那不出去又能怎么办,地也没了,等着吃老本,过几年还不得拿根棍子要饭去。这也怕那也怕,在家里等死还不如出去闯一下!说实话,有几个人愿意出去过那种漂泊的日子,明知出门在外身体累心里苦,但为了日子还不得出去,老婆孩子一年见一次面,见了就想哭,哭了还得走,这是不种地的农民们必须过得日子,躲不过改不了,认命吧!”留小平头的后生说道。
“没地的庄稼人除了吃饭外还想做别的的,那就得横下心来走出去;那要是吃了就不想别的的,就在村子附近转转,也能行。我就喜欢出去,越是大城市我就越喜欢,忙的时候不见太阳,用不了半年,几乎不用涂油抹粉,皮肤白的像小姑娘的,连耳朵根都是白的;不像窝在村里,干活的时候穿得像个男人,一把臭汗一把灰土的,露在外面的皮肤被太阳晒得像刚从煤窑里跑出来一样;再说在城里不忙的时候可以出去转转看看,有公园,有商场,有数不尽的小吃店,而在我们村里,就那么几个人,就那么几间平房,就那么个小卖部,在大城市呆惯的人来我们村呆不了半年就会疯掉的。哎呀呀,地方大了这心情就宽了,出去了天天都有好心情,一辈子呆在村里真的白活了!”一个大嘴巴的女人说道。
“你在大城市里不就给人家洗盘子嘛,把老头子一个人留下,一年见不上两面,有时候过年都不回来,真的就那么好嘛?”粗手指女人说道。
“洗盘子也比种地好,我那老头子叫他去找个看门儿的活,他不去呀,说什么呆在大城市里老觉得害怕,说什么在那里觉得不自在,所以说什么都不肯跟我去,我也不可能把他生硬拉过去吧!”大嘴巴女人得意洋洋地说道。
“大城市很乱的,好多村里的年轻人去了后就大变样了,不是被逼的进牢房,就是上了电视!”小平头后生说道。
“有这种结果的人还是占少数,年轻人嘛,容易被骗,自己也没有什么控制力,见了钱就连什么都不顾了,而且想赚钱都快想疯了。所以嘛,赚钱要正当,与其担惊受怕地啃鸡腿还不如心安理得地啃个馒头,可能只吃一次鸡腿,而可以吃一辈子馒头!”戴鸭舌帽的人说道。
“你们瞎操心什么呀,刚刚听说的小道消息,等煤场建好后需要一批卸媒人,这不就也成了上班族的人了嘛!”一个少了一颗大门牙的男人电动车还没停好话就说完了。
“你是听谁说的,老兰?”粗手指女人着急地问道。
“权威人士!”老兰握着拳头说道。
“牛逼哄哄什么呀,问你是谁,叫什么名,你说就是了,不说拉倒!”粗手指女人双手叉在腰间气愤地说道。
老兰瞅了瞅粗手指女人,红着脸骑车离开了。
“这家伙就不是个好东西,没什么本事,毛病倒是不少,有什么话老是说一半藏一半,叫人怪难受的,恨不得给他两巴掌!”粗手指女人瞪着慢慢远去的老兰说道。
“还别说,这家伙这几天忙活着,不知道忙些什么,买回一些砖瓦玻璃等建材,看样子是要盖什么房子。”戴鸭舌帽男人说道。
“在给他自己盖个狗窝呢!”粗手指女人半恼半笑地说道。
人们不约而同地大笑着。小平头后生突然皱着眉头说道:“我猜是要开饭店了!”
“什么,开饭店,在哪?”大嘴巴女人惊讶地问。
“肯定是靠近煤场的地方。你们想,煤场开了以后定会有很多拉煤车来来往往,那些司机们不会是吃了饭才来送煤,没有吃饭点碰上饭店肯定会光顾的,司机们花钱比较大方,到了饭店里一般是想吃什么吃什么,点菜不问价格,吃完付钱就是了。那老兰也学过几年厨子,有这么好的机会还能不把握,那老兰是什么人,见缝就钻的人!不过,他是不会跟任何人说起这件事的。”小平头后生说道。
“这东西怎么这么聪明,我怎么没想到。不过啊,谁开饭店都比他强,他可是只铁公鸡,钱上面卡的比较死,几十块钱后面的几毛钱也能看在眼里,一次两次后,谁还愿意到他那里吃饭!本来这种零零散散的小本生意适合那种大手大脚的人,就像老兰这种人根本不行!”粗手指女人说道。
“好主意,我也回去跟男人商量一下,也开家饭店,我虽然不是专门学厨子的,但是我在外面洗碗也见过那些大厨们是怎么做菜的,多多少少也学了十几个菜,我们这边可没有,这也是一大优势啊!”大嘴巴女人乐呵呵地说道。
“你开饭店去吧,我想着怎么让我男人去卸煤,这样可以有双重收入,地里面的和卸煤的。这样用不了几年,儿子的媳妇钱就攒的差不多了!”一直没开口的那个女人美滋滋地说道。
“我们也是这么想的!”那几个女人异口同声地说道。
第三十章 分道而行()
前几天刚从老校区搬来,九龙住进了四人间,这是他和室友们梦寐以求的。尽管学校安排宿舍时还是按照学号顺序安排的,表面上由不得学生自由选择组合,但他们私下里悄悄换了。九龙跟曾经打过架的那个同学和另外两个同样寝室关系不合的同学住在一起,他没有像之前那样跟他们很快融在一起,一下子到了称兄道弟的程度,而是尽可能与他们保持距离,他希望那股潮水般的热情能够细水长流。九龙搬进新寝室后,见他们都在紧挨着书桌和床铺的墙壁上贴满了偶像的海报,用他们的话来说,每天睁眼就能看见自己心目中的偶像,这一天就会有个好心情!九龙一直也想买张想要的海报,但就是没有见有卖的,所以一直没贴。
有天晚上,九龙宿舍的四个人都在宿舍复习功课,为即将到来的其中考试做准备。隔壁宿舍的同学小亢突然走进来,他无聊转了一圈,然后地指着九龙书桌前的墙壁问道:“九龙,你怎么不贴张海报,你们寝室其他人都贴
“我也想贴,只是买不到我要的海报。”九龙微笑着说道。
“什么海报这么难买,你告诉我,我替你找地方,是哪个明星的?”小亢大声说道。
“他不是电影明星,不是运动明星,也不是那个歌手,是个种地的农民,不过,这个农民不一般!”九龙得意洋洋地说道。
“他是北方人,喜欢吃面条馒头的,但是现在喜欢上了吃大米,就是因为他喜欢种大米的杂交水稻之父!”一个室友边用一个手指旋转着篮球边插话道。
“千古奇闻啊!这喜欢打篮球,所以贴nba球星;这喜欢看电影,所以贴电影明星;这喜欢听歌,所以贴着女歌星;这九龙喜欢吃大米就贴袁老,也太离谱了了吧!”小亢嘲笑地说道。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嘛。喜欢的就贴,不喜欢的就不贴,喜欢谁就贴谁,总不能贴一张不喜欢的吧。这些都是无可厚非的!”九龙争辩道。
“九龙是89年的,80后的尾巴,怎么就差别那么大呢!”小亢不惑地说道。
“小亢,你是有所不知,我的耳朵都快被九龙听的歌整聋了,他听的都是些七八十年代的老歌,就连一曲九十年代后的歌都没有,我和他是同一年生的,在思想上,似乎差了一代人,老歌听久了会变迟钝的!”另一个正戴着耳机听歌的室友转过身说道。
“老歌经典,百听不厌,流行歌只适合听一回,没有内涵,不能引起情感上的共鸣,所以就没有活力,听久了我会迷茫的!”九龙不服气地说道。
这时,小专放下书本,叹口气说道:“前段时间,九龙为了下载一部电视剧熬了个通宵,我还以为是什么大片,原来是三四十年代的战争片,我可是做梦都没有想到过啊,竟然还有大学生喜欢看那种电视剧,够怪异的!”
“得奥斯卡奖的电影有多少是历史题材的,就拿张导的电影来说,他前期拍摄的那些小投资的电影都是获奖的,而那些所谓的大片,故事情节令人可笑,画面令人眼花缭乱,结果差点没把观众们恶心死!”九龙不客气地说道。
“你们也别争了,我只想问九龙一句,你的偶像的定义是什么?”小亢问道。
“对社会真正有贡献的人才是真正的偶像,好比科学家、医学家、文学家、地质学家、军事家等等,一个民族的兴旺发达不是靠哪个明星或歌手能实现,而是……”九龙不紧不慢地说道。
“别说了,我惭愧的无地自容,就当我刚才没问,不,是没进来过!”小亢打断九龙的话,说完后就一溜烟跑了。
九龙和室友们各自看各自的书去了。不一会,九龙觉得有点饿,准备下楼买个肉夹馍,问其他室友有没有要带零食小吃的,他们纷纷掏钱,带这带那的,九龙默默记在心里,当他排队买肉夹馍时,无意间看到一个背影,那个背影太像她了,他差点喊出来,但担心若不是她,那就尴尬了。他心里琢磨到:定是自己看花眼了,她不可能来这里的!那一刻,他觉得若有所失,来这里快一年了,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就会去想很多人,即使一面之缘的人都会从大脑中闪过,但就是没有想起过她,似乎她根本不存在,而现在瞬间满脑子都是她,小时候天天在一起玩摆家家、捉迷藏、溜冰车等等,可是自从自己上了高中就跟她很少来往了。她中考没达线便不读了,一直呆在家里帮做家务,也经常下地干活,村人们都夸她是一把好苦水,谁娶了都能过上好日子。有人亲眼看见她挽起裤管赤着脚灌溉玉米,那人实在看不下去了,便从自家带来雨鞋给她。她辍学之前,很少有人愿意到她家串门,她父母不是那种喜欢打扫卫生的人,自从她不读书操起家务后,三间土坯房里里外外一下子变了个模样,玻璃擦得亮晶晶的,像空气一样;红砖地面缝隙清晰,砖面整洁,好像是每块砖头都被刚刚洗过一样;旧家具摆放的横平竖直,大小凹凸搭配得当,擦得一尘不染,就连生锈的烧火棍的摆放靠立都有讲究。屋里屋外的旮旯处摆着各色各式的花草,整个屋子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夏季来临时还常有蜜蜂蝴蝶光顾,增添不少活力,从而来串门的人自然就多了!
在回宿舍的路上,他不禁问道:“现在她在干什么?她过得好吗?”
半月后的一个雨夜,九龙从自习室回到宿舍,一进门见地上隔了一箱啤酒,不知从哪个宿舍搬来一张桌子,上面搁着两大包麻辣酸甜类零食,此情此景让他不知所措。他们三个都在,忙着收拾着书桌上的东西,爱听歌的室友对他说道:“赶快收拾下你的书桌,今天我过生日,请班里的同学喝酒,他们马上就过来了!”
爱听歌室友的话音刚落,就听见走廊里熙熙攘攘的说话声,他们已经来了。先进来的是几个女生,其他同学不断走进来,不一会宿舍就满了,趁着人多杂乱之际,他挤过人群来到走廊,跟几个站在外面的同学寒暄了几句后,大家开始了。桌子周围被挤得水泄不通,有些同学不得不大喊着叫里面的同学给他们递些吃的喝的,有站在外圈的同学干脆伸进手随便抓一把出来吃。他端起一杯啤酒,又来到走廊里,想喝不想喝的。宿舍里面已经乱成一片,果皮纸屑扔了一地,酒瓶子碰撞跌倒声不断,喊叫声、说笑声、吵闹声……一浪高过一浪,一波胜过一波,这种场面,真叫人哭笑不得,乐的乐,不乐的也得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