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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剑噬星宇-第46章

小说: 剑噬星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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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别人一谈起,就想到了混混头子。om

    平素黎耀喜欢着长衫,这很明显的是附庸高雅,林巡平日穿白西装,估摸也是沾了他喜欢装b的习惯。

    对家里的子女,他都是请了那些国外的留学教师来教,像钢琴这种玩意,黎月如那是从小玩起,不说造诣多深,至少上得了台面。

    而这也是黎月如难以接受的一点,自家巡叔临时起意都能专门做一首歌送给那宋青瓷,偏偏自己和他一起玩了好几年,愣是没憋出个p。

    刘枫自然不知道这姑奶奶鼓着腮帮子到底在想什么,刚才还要死要活的,转眼就忘得一干二净,真是女心海底针,永远摸不清。

    坐在钢琴前,刘枫伸了伸手,古筝见状也是槽点满满,这货根本就是那些重生中的抄袭狗,把别人的东西原封不动拿到以前,就变成自己的了,什么创作才子根本就是扯淡,自己要会弹钢琴什么的,不混个才女的名头还真对不起自己这具身体的原主人那雅致的名字。

    黑白琴键开始跃动,恍如精灵开始跳舞,悦耳的曲奏响,拥着莫名的魔力开始引人入胜。

    音符窜入耳朵,仿佛一根羽毛在心底轻轻地搔动,带来让人着迷的舒适,又仿佛一谭黑色的泥沼,柔柔地让你陷身其中,越是想要挣扎着离开,却越沦陷地更深,正如接下来的这句词“怪你过分美丽,如毒蛇狠狠箍紧彼此关系,彷佛心瘾无穷无底,终于花光心计,信念也都枯萎。”

    “其实要怪,只怪你过分美丽。”

    偷偷躲在门后的王夜听到这里,前些日子那可恶男人的挑逗顿时无比清晰了起来,任她怎么驱赶都挥之不去,然而这同时却又让她愈发产生了这首歌更加动听的错觉。om

    这显然不是她自欺欺人的错觉,因为没有谁能比当事人的她更加明白这首歌里所蕴含的故事。

    “想不到这家伙还真有点本事呢。”王夜美滋滋地想着,当然她绝对不会承认因为这一首歌是为自己唱的才有些小雀跃。

    一曲唱完,刘枫微不可察地偏头朝半个身子露在门外的王夜眨了眨眼睛,以他的精神力,哪里可能忽略这只小老鼠。

    刚刚从沉醉中如梦初醒的王夜看到刘枫递过来的眼神,顿时一惊,如同做了坏事被抓到的小孩子一般赶紧将身子完全躲到门后,怎么看怎么欲盖弥彰。

    “怪你过分美丽,献给在座的三位美女。”

    “林大哥果然大才,各种风格的词曲都能信手拈来。”为怕他们听不懂粤语,刘枫早已经将歌词写了出来,一番对照,再配上现场演绎,彻底让宋青瓷心服口服,心里丝甜的同时,脸上也显露出了微红,这么直白的词偏偏那么让人难以拒绝,也不知道怎么写出来的。

    而黎月如也目瞪口呆,她怎么都想不到,那个以前一脸寒霜的巡叔,现在不仅能甜言蜜语,更加厉害的是还能把那嘴花花都融到歌曲里,瞬间将之升格成了艺术品。

    “巡叔,你好讨厌,”黎月如眼眶又红了,“还以为你对我最好了,没想到婶子还没过门呢,区别待遇就这么大。”

    小姑娘的必杀技――哭,当真百胜利器,刘枫对这还真没辙,只得好声好气地哄着:“大小姐别哭,过几曰我也为你做一首歌。”

    “不行,我就要今天。”黎月如当然不干,凭啥别人当天就能成歌。

    刘枫的脸顿时拉了下来,咱两这啥关系,叔叔侄女,古往今来那么多歌曲,你听过哪一首是歌唱叔侄情深的?

    黎月如虽然刁蛮任性,但人可不笨,看到刘枫不悦,赶紧打圆场道:“不过过几天其实也是可以的。”

    刘枫给了她一个算你识相的眼神,换回了一个俏皮的鬼脸。在旁的古筝看到这货恬不知耻地用抄袭的歌曲泡妹子,已经无力吐槽,尽管她也觉得刘枫唱的不比原版差,加上独特的磁性嗓音,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巡叔,没想到你钢琴弹地这么好,赶紧也教教我。”黎月如说着直接窜入他的怀中,一屁股坐下,迫不及待地道。

    刘枫一脸黑线:“这玩意平日不就是你在用么?”

    “哦?对哦,我是说,让你教我这首怪你过分美丽,粤语我可不会。”黎月如眼珠子一转,很好地找到了一个借口。

    刘枫很是无奈,只得回头看了宋青瓷,送上了一个抱歉的眼神。

    “呵呵,可以再听林大哥演唱,可是拖了月如妹妹的福了。”

    宋青瓷肯定不能和一个黄毛丫头置气,而且这丫头还是姓黎。

    “哪里的话,我人在这里,唱几遍都无所谓。”

    “哦?那不知道能不能再唱一次青花瓷呢?”宋青瓷提出了要求,有点小得意的意味。

    黎月如眉头一皱,突然有种自己的玩具被人抢走的感觉,失去刘决也就算了,毕竟两人认识时间也不长,但巡叔那可是相当自己第二个父亲一样的人物,怎么可以被人轻易抢走?

    “咱们先唱怪你过分美丽好吧。”黎月如使劲地晃动了刘枫的手臂。

    “好好好,都依你。”

    “谢谢巡叔,”黎月如一脸笑容地看向了宋青瓷,“不好意思了,青瓷姐姐。”

    “没事。”宋青瓷同样微笑着道,她也看出来了,这丫头就是瞎闹。

    正当黎月如各种得意宣扬自己胜利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了王夜惊慌失措的声音:“黎哥。”

    黎月如闻言,顿时如同被踩着尾巴的猫一样猛然站起来,规规矩矩地站在一旁,一副我是乖乖女的模样。

    众人看着也是不由失笑。

    黎月如不敢对其他人无礼,只得狠狠剜了刘枫一眼,余光看到黎耀进来,马上挺直身体,不敢造次。

    “哦?古筝来了啊?”黎耀只看了黎月如一眼,也没有多说什么,反是对古筝热情地招呼,联想到她也姓古,不难得出她是何出身。

    “黎叔叔好。”古筝马上做出了回应。

    黎耀显然知道她的脾性,保持笑容将目光移到了她身旁的美丽女子身上:“这位是?”

    “黎叔叔好,我叫宋青瓷,今天是来向林大哥请教的。”宋青瓷一步上前,那股子大家闺秀的优雅,看不出丝毫的风尘味道。

    刘枫和宋青瓷的花边传的沸沸扬扬,他哪里可能不知道,不过黎耀生性也是风流,对京剧名伶孟冬一样一往情深,对此自然不会有任何看法。

    “既然都在,那下午都留下来吃饭吧,刚好你婶子今天亲自下厨。”

    “好的。”还是言简意赅的回答。

    黎耀点头之后目光终于落到了黎月如身上,顾及她的面子也只是不咸不淡地说道:“今天是你好朋友艾乐思的生日,你还不去准备准备?”

    黎月如一听,啊呀了一声“坏了”,便是赶紧提着裙子跑出了房间,看得黎耀额上青筋挑了挑,对这疯疯癫癫的女儿也唯有无可奈何。

第三十章 聚众() 
克格林的偌大别墅之中,佣人与厨师们从早上忙碌到了现在,会晤宾客的大厅早已经收拾地恍然一新,鲜红的地毯由国外进口,两旁长桌上数不尽的精致盘子站立,各色美食平素闻所未闻,香槟美酒堆叠成塔,极尽豪奢。om

    大门口的喷泉与屋后泳池被彩灯点缀,夜幕降临,梦幻的光辉迷蒙闪耀,将整个屋子装点得如同童话里仙女的城堡。

    自傍晚开始,别墅门口便是车水马龙络绎不绝,几乎魔都所有叫得上名字的社会名流都接踵而至,与着门口迎接的管家客气打招呼,然后奉上一份精致礼品。

    今天不是什么特殊的节日,而是克格林最疼爱的小女儿的生日,如此排场自是在意料之中,身为公董局总董,其权利地位根本无需过多描述,能被邀请的,没人敢不来,没被邀请的,挤破头皮要过来。

    一辆福克斯汽车在门口停下,司机下车将门打开,从后座上下来一男一女,男人四十多岁的年纪,身着标志性的长衫,正是魔都赫赫有名的人物――黎耀,而他身旁的女伴,自然是他娇宠的女儿黎月如。

    刘枫从副驾驶座上下来,如旧的白色西装,脸上笑容柔和,唯一不和谐的就是肚子有些撑起,活脱脱的一个啤酒肚。

    以林巡平日的锻炼程度,只有腹肌哪里可能会有小肚子这种东西,这纯粹是下午吃饭撑着的,身为绯闻女友,宋青瓷是坐自己旁边的,黎月如没看黎耀脸色,也把左侧位置霸占了,本来这没什么,但这两人吃错药似的使劲往自己碗里夹菜,自己囫囵吞枣都赶不上她们的速度,末了王夜也发神经加入了战局,三人直接把一小碗堆成了高塔,还眼巴巴地看着自己,能有啥法子,吃呗!

    所以平日潇洒的林二爷此刻不仅肚子破坏形象,那走路的古怪姿势也引来了不少目光。om

    好容易进了别墅,各色名流已经在大厅之中聚成各个小圈子相互交谈,黎耀进来,如同磁石吸引了所有的目光,在场的人他不说认识全部,但十有八九都打过交道,当他取了杯酒带着刘枫和黎月如同黄贵荣与林啸二人会合之后,魔都三大亨聚首,不少人都前来敬酒拉关系。

    黄贵荣是个发福的五十多岁男人,身后所站的毋庸置疑是他的儿子黄煜奇和华晟,前者看到刘枫眼里闪过愤恨,后者看到他则表情复杂,不知所想。

    至于林啸,身上匪气严重,长得也粗狂,不用看都知道智商不怎么高,不过他的身后倒是跟了一个短发的女子,这个看着和黎月如差不多同岁的少女长得普通,眉目与林啸有些微相似,两人关系不言而喻。

    “老黎,你来晚了。”林啸一口喝干杯中红酒,“哟,小月如在学校呆了这么些天,变得这么水灵了?”

    黎月如嘻嘻一笑:“林叔叔就知道捡好听的说,难怪能哄到那么漂亮的四婶婶。”

    林啸哈哈一笑:“你这丫头,还敢取笑我,讨打。”

    在旁黄贵荣招呼过黎耀之后,把目光落在了刘枫身上,也是呵呵一笑:“啊巡,这两曰你可是出名了。”

    黎耀点头道:“爱国不是坏事,这一直是我黎耀的准则。”

    黄贵荣点了点头,对于爱国他肯定不反对,前提是别严重影响自己的利益,否则什么都没得商量。

    “哼哼,还爱国,不卖国就谢天谢地了。”在旁的黄煜奇阴阳怪气地说道。

    “侄儿,我做事无愧于心,不需要你来评定。”刘枫看了黄煜奇一眼,淡淡地说道。

    虽然林巡比黄煜奇大不上几岁,但以辈分而言,这声侄儿叫的理所应当,言外之意也是说大人讲话,小孩子插什么嘴?

    “你”黄煜奇接下来的话没说出就被黄贵荣打住了,他对黎耀的手段也是很服气,否则不能甘愿屈居人下,知道黎耀的品性和分寸,敲打点到即止,再多就过了。

    “三位都在啊。”在这时候,另一个声音随之传来。

    几人回头,看到的是一个穿着休闲西装的近五十岁男子拿了杯红酒过来,在他身后,跟着的两人刘枫都曾见过,一个是洪帮老大冯越,另一个便是上午有过一面之缘的古筝。

    来人身份不言而喻,民国少将古池。

    就黎耀和冯越两大黑帮首领,都可以说是在他的荫蔽下快速成长起来的,因为以当前魔都局势来说,扶持黑帮势力对掌控全局有着不俗的成效,而其中更以黎耀为首的兴帮发展迅速,不用几年就稳稳占据了魔都地下的半壁江山,民国政府需要的是战马,而不是脱缰的野马,所以冯越的洪帮应运而生,成为了民国掣肘兴帮一家独大的有力武器。

    抛开这些不说,其实古池与黎耀的私交不错,而黎耀对于民国的忠诚同样有目共睹,当然不会听任外界传言。

    只是让刘枫表情古怪的是,今天的冯越不知道是不是吃错了药,居然对自己传达了一个善意的表情,甚至眼里还有些许的敬意。

    “古将军。”

    黎耀三人见古池递过来的酒杯,轻轻与之一碰。

    几人正待说话,现场的灯光突然微微一暗,唯有一处闪亮如旧引住了所有的目光,而在那里,正有一个肩披金色卷发的白人少女挽着一个高大的中年白人男子缓缓前进。

    今晚的主角,正是这对父女。

    “各位能抽空来参加小女的生日,我非常感谢你们莅临。”

    在旁的艾乐思也是美人胚子,双手一拉裙摆,也屈膝敬了个礼:“非常感谢你们,我想我今天肯定会过得非常快乐,今天是我的生日,但是我至今还没有收到一份礼物,就连父亲母亲的礼物都被我拒绝了,那是因为我希望收到的第一份礼物是最特别,最珍贵的!”

    艾乐思的话让人摸不着头脑,在旁的克格林适时地接话道:“是的,艾乐思说了,我们所有的馈赠都必须在一个人之后,那么那个人是谁呢?我也很好奇,他的礼物该不会是天上的月亮和星星吧?”

    艾乐思大眼睛一转,脸上现出了甜甜的笑容:“我希望我的第一份礼物能是林巡先生特别为我演唱的一首歌曲!”

第三十一章 惹事() 
(一样三更,之后此副本进入收尾情节)

    身为公董局华董,黎耀与克格林自然有一定交情,加上两人私下合作敛了不少财富,关系愈加稳定。om两家往来频繁,身为黎耀出门时寸步不离的林巡,也是克格林家的常客,一来二去,黎月如很快就与艾乐思混熟了,两人各种疯玩的时候,基本都是林巡在旁保驾护航。

    林巡性格不好,但架不住硬件设施好啊,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正是春心萌动的时候,对这种男人最没有免疫力,而在见识过林巡助人为乐使用中国功夫时的潇洒冷峻,更是无法自拔。

    所以艾乐思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其实并不是临时起意,当宴会的灯光全部聚集到那个梦牵魂绕的人身上时,她的脸上又有了兴奋的红色,多日不见,他好像更迷人了。

    刘枫也没想到话题会落在自己的身上,本来黎耀收到两份邀请函就有些奇怪,现在一切都讲地通了。

    这种时候,刘枫是骑虎难下,如果拒绝,无疑是狠狠抽了克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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