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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女神的异界超级队友-第214章

小说: 女神的异界超级队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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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不定已经冻成冰雕了吧。”

    “也许连冰雕都冻碎了。”

    英雄联盟一方全都轻松无比,因为冰云的强横深入人心,不仅仅是半龙之身,还可以换成冰龙之体,完全是一头人形母暴龙。而且,她战斗技巧纯熟精炼,大繁大简,令人无从招架,长期横扫决斗场却无人可制。

    秦兵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他看到金狼卫们满脸放松的神情和狐族男宠眼睛中浮现出的不屑,一股不妙的感觉升上心头。

    砰!

    一道身影从暴风雪中倒飞出来,却不是大家心中认为的金狼王,而是冰云。没错,冰云被打了出来,倒飞几十米撞入人群中。

    只是,冰云倏然站起,擦了擦嘴角鲜血,然后疾步冲出。人们注意到,冰云胸前龙鳞大片开裂,更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痕横亘胸口。

    吼!

    如若实质的龙威弥漫开来,冰蓝色的冰龙之力从宣泄开来,仿佛沸腾的滚水,又像弹跳的弹珠一样在地面起伏涌动,四向扩散。

    暴躁的力量在冰云体内流散开来,炽烈升腾,就像在体内点燃了一个炸药桶,爆炸性的力量充塞她身躯每一个角落,每一根筋肉每一块骨骼都仿佛随时会炸碎一样。那凝重的力量连大地都无法承载,冰云一路冲出竟然留下一道道其深没膝的凹坑。疾奔的冰云一秒之间跨越几十步,比之前倒飞回来更快的速度冲了出去。

    暴风雪豁然一散,露出其中隐没的金狼王,此时的金狼王完全变了一副模样,浑身金色毛发变得更加鲜亮,只是毛色深沉,仿佛根植于血脉之中,浸润了一丝猩红。

    猩红之色越来越淡,由表及里缓缓消失,眼尖的人能看到,那猩红之色仿佛被金狼王身体吸收了一样,涓滴不剩,最终只剩下灿烂的金色。

    “那是血!”秦兵缓缓说道,“冰云的血!”

    金狼王不知用什么方法撕裂了冰云胸前的鳞甲,然后鲜血喷溅在他身上,被他的毛发吸收、吞噬!

    没错,吸收和吞噬,方才那一幕,金狼王身上的毛发就像有生命的触手一样,吞噬了上面沾粘的血滴,化入自身。

    轰!

    冰云凌空而击,以破天裂地之势打出一拳,这一拳更是发动了q技能龙牙突刺,看似一拳,实则蕴含双重攻击,两道拳劲。

    金狼王双臂交叉架在身前,护住头脸,同时蓄力反击。

    之势,这一拳的力量远远超出他的想象,冰蓝色的拳头以摧枯拉朽之势一路直进,金狼王双臂传出清脆的骨裂声,然后和拳头一起狠狠砸在他那尖长的狼吻上。

    巨龙的力量有多强?冰云的拳头有多狠?

    金狼王嘴巴鼻子完全塌陷,鲜血横流,泪涕直下。只是,金狼王悍猛无比,身受这种重创竟然还不忘反击,右腿狠狠撩起,踹在冰云胸腹。

    冰云闷哼一声,原本还想趁势追击,现在却被金狼王一脚踹飞出去。

    而且,冰云使用寒冰之力封住的伤口再次崩裂,在那一脚的重压之下,鲜血如箭一样飞溅出来,喷洒在金狼王身上。

    哈!

    金狼王贪婪的张大嘴巴,虽然鼻梁都被打断,但这并不影响金狼王深嗅血腥的甜美,他身上浓密的金色毛发也仿佛触手一样蠕动起来,迎向喷洒过来的鲜血。

    仿佛千万根导管深插在金狼王体内,溅在金狼王身上的鲜血缓缓渗入,融入到金狼王体内。而随着鲜血汇入,一道血色光晕在金狼王体内升腾出来,塌陷的鼻梁从内部一点点顶了起来,砸得稀烂的皮肉也快速愈合,只是几个眨眼的时间就恢复原样。

    冰云人在空中倒翻几个跟头卸掉那一脚的力道,然后砰然落地。她也在运转力量修复胸前伤势,可即便以冰龙血脉的强大力量,也不可能在几个眨眼的时间里完全愈合,在恢复伤势这一点上,她竟然不如金狼王。

    秦兵心中暗道,尼玛就算泡在泉水里也不可能恢复的这么快啊,更何况金狼王什么都没泡——等等……

    秦兵心中闪过一道灵光,难道,金狼王快速恢复伤势是因为冰云的血?

    询问了一下银狼王,得知,金狼王的图腾之力的确可以加快身体伤势愈合速度,还能提升对毒素和疾病的抵抗力,但也没有像眼前这么夸张。至于为什么,银狼王也答不上来了。

    “冰云,小心血液!”

    冰云点头,然后手掌抚在胸前,一层坚冰凝结出来,将胸前伤口冻结。虽然一时间不会愈合,但至少也不再流血。

    鲜血断绝,金狼王变得莫名暴躁,他低吼一声,然后再次化作幻影扑向冰云,双爪连环交替,轮番抓向冰云。而且,他攻击的位置就是冰云胸前的创伤,显然鲜血对他有特殊的功效。

    冰云见招拆招,一秒钟与金狼王对碰几十次,龙爪和狼爪毫无花俏的撞在一起,毫无保留拳拳到肉。

    但是,冰云清晰察觉到金狼王身体上的变化,方才两人多碰,冰云还能凭龙族身躯的优势稍占上风,而现在,冰云竟然小小的劣势了一把,无论速度还是力量都被金狼王压制,最让冰云无法接受的是,金狼王的狼爪变得更加坚韧,更加强壮,对碰之下,冰云竟然感到双拳酸麻肿胀,无以为继。

    “他绝不是藏拙,而是在战斗过程中提升了。”

    至于提升的原因,无疑便是那两次鲜血。

    金狼王猛然转身,身后嚯得钻出一道耀眼的金光,那金光仿佛一柄凌厉的钢刀,带着锋锐的力量,斜斩向冰云胸腹。

    冰云心中冷哼,故技重施吗,你以为我还会重蹈覆辙?

    那是金狼王的尾巴,方才也正是这条尾巴突然出现,打了冰云一个措手不及,被金狼王划伤胸口。

    不过这次不会了,而且,冰云给金狼王准备了一份大礼。

    怒气满值,真龙降临!

第468章 嗜血进化() 
龙,是食物链顶尖的至强生物,离谱的强横,强横得不讲道理。金狼王幻化的生灵虽然强大,可是在龙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或许金狼王在其他生灵面前显得十分强横,高等,但是在龙面前,就和蝼蚁一样,哪怕它再怎么变强甚至变异,也不值一提。

    就好像富二代和吊丝一样,龙族是毋庸置疑的富二代,生来强大,而且随着岁月增长就可以快速获得其他生灵毕生难以企及的力量。一头真正的龙族,即便整日睡大觉不修炼,其实力也是狼族日夜修炼无法超越的。

    而冰云,便是真正的龙族,而且是龙族中十分强横的远古冰霜巨龙。

    呼……

    一口寒气,这不是龙族的吐息,而是冰霜巨龙呼吸时吐出的气流,可是这股气流中蕴含着足以冻结万物的森寒之力。

    金狼王以尾做刀,这把刀比双爪更加凝聚,也更加凌厉,更加锋锐无匹。金狼王双爪划过空中会带起一道道漆黑的细线,那是空间的裂缝。可是金狼王尾巴划过空间,直接卷起大片迷蒙的七彩光屑,这是空间彻底湮灭、粉碎形成的力量。

    连空间都直接粉碎,所过之处,万物不留,可是在冰霜巨龙随意的吐息面前,这条尾巴迅速凝滞,然后连同空间一起被冻结。

    金狼王努力催动尾巴,只是毫无反应,而且一股无法想象的森寒之力顺着尾巴蔓延过来。感受到这股寒意中致命的威胁,金狼王果断向后退去,至于那条尾巴,当断则断,毫不留恋。

    不远处,狐族男宠心疼得滴血。那尾巴可是金狼王修炼出的绝技,是祭炼了成百上千妖狐鲜血才得到的力量,现在断尾保身,多年来的苦功全都付诸东流。

    只是,这时候金狼王反而哈哈狂笑起来,声音就像钱塘之潮,怒浪叠涛,连绵一线,惊海破天。

    初始时,笑声中还有狼的呜咽嚎叫,而随着声音渐强,笑声中渐渐衍生出一种摄人心魄的力量。

    没错,是龙威,金狼王身上竟然出现了龙威!

    哗……

    一道金光闪过,仿佛剃头的剃刀在金狼王身上刮过一样,大蓬大蓬的金色毛发诡异脱落,金狼王眨眼间变得干干净净,光光溜溜。金狼王的笑声还在持续,并且越发激昂,仿佛海天一线的潮声瞬间炸起,排云穿空。

    秦兵心中,苍月瞳莫名想起一句话,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此时的金狼王就像跃过龙门的鲤鱼,在一种超凡的力量作用下开始了生命的蜕变。

    一道纯粹的幽兰色光芒在金狼王皮肤上闪耀起来,随即越来越强烈,渐渐包裹全身,沉浸内外,一片片细密的鳞甲从金狼王皮肤上生长出来,这些鳞甲和冰云身上的龙鳞一般无二,简直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而且就连鳞甲上明晦生灭的符文也一模一样。

    背后,两个肉疙瘩缓缓隆起,生长到头颅大小时,肉疙瘩突然炸开,两只肉翼缓缓伸展、拍动。

    “哈哈哈哈……在龙威之下颤抖,你以为只有你是真龙吗?”

    听到金狼王猖狂的大笑,所有人都沉默了。

    他们不知道用什么语言去描述眼前的场景,更不知用什么方式来宣泄自己内心中的震撼。

    不可思议!

    他们见过偷师学艺的,也见过临阵模仿敌人绝学的,可那仅限于招式、技巧等。可是谁想过,还有人可以在战斗中偷取敌人的血脉。这可是血脉的力量,而且是跨种族的偷取血脉。

    想明白这一点之后,秦兵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金狼王的气息太纯粹了,虽是偷取,可是比起冰云来反而更加凝练。幸好冰云是纯血的龙族,如果她是血脉不纯的龙族,这都不用打了。”

    金狼王不但可以偷取血脉,还可以在偷取的过程中提纯血脉,比如一个龙族和熊族诞下的混血后代,金狼王可以只偷取其中龙族的血脉,令自身蜕变成为纯血的龙族。

    这种能力简直逆天,如果上古诸神知道金狼王这种存在,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的杀了他。因为诸神的血脉对他而言就是无上美味,诸神身上都流淌着创世神的血脉,也就是说,金狼王完全可以依靠偷取血脉蜕变为创世神。

    “难道,这才是金狼王傲立世间的本钱,是金狼王称雄万里的底气?”

    看到金狼王身上诡异的变化,所有金狼卫都发出野性的嚎叫,仿佛在为自己的王助威喝彩。同时,他们身上全都绽放起浓郁的金色光芒,狰狞的金狼图腾从他们背后升腾而起,一双双嗜血的眼睛同时望向天空,望向冰云那闪耀着幽兰色光芒的身躯。

    那是源自本能的渴望,嗜血而疯狂。

    只是,这些金狼卫实力不如金狼王那么强大,他们的图腾之力还没有完全凝实,更别说融入自身,想要像金狼王那样强大,他们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金狼王——不,此时应该叫他金龙王了,他已经抛弃了狼的身躯,完全蜕变为了龙的血脉。

    金龙王振翅高飞,与冰云在空中追逐、厮杀、对碰,战斗的空余还居高临下俯视着地面秦兵众人,“我真的应该感谢你,感谢你给我带来这么多强大的血脉。所以,我决定,当我啃光你的血肉后,不会嚼碎你的骨头。”

    一直在闪避的金龙王突然风格一变,不闪不避,反而直直撞向冰云,冰云龙口大张想要咬住金龙王的脑袋,却被金龙王一爪子狠狠拍在上颚,然后金龙王爪子抠入冰云头顶鳞甲。只是,龙族的鳞甲太过强横,尤其是鳞甲中还有符文的力量。

    金龙王只得握着修长尖锐的龙角,身体在空中划了半圈来到冰云背上,裂魂神爪再次使出,狠狠抓在冰云双翼的翅根上。

    刺啦!

    刺啦!

    脆弱的龙翼哪能经得起这种暴力蹂躏,冰云悲怆嘶吼,双翼被齐根撕掉,她巨大的身躯再也无法保持腾空,重重的摔落下去。下方翘首以待的金狼卫立刻发出嗜血的长啸,一窝蜂冲了上去。

第469章 混战() 
【稍后修改】

    天下大事,唯祀与戎。

    祭祀,可以让人契约符鬼,成为术士,拥有移山填海的伟力,呼风唤雨的奇术。

    成为术士,就是金鳞化龙,一飞冲天。其中的佼佼者甚至还会受到王室册封,获得爵位和封地,光宗耀祖,福泽子孙。

    术士,是这个世界上最具力量、权势、地位的职业,可以轻松碾压武者等任何职业。

    这是一个符的世界,不符不行!

    ……

    秦兵紧了紧身上破烂的葛衣,瘦削的面颊带着营养不良的菜色,略显蓬乱的头发像枯草一样涩黄。瑟瑟阴风笼罩下,他浑身颤栗,面颊也一点点变得青紫。腹中的饥饿感令他头晕目眩,可他还是的向祭坛走去,虽然一步比一步缓慢,却一步比一步坚定。

    他怀里抱着着一个钱袋,紧紧地抱着,仿佛要将所有的体温都融入布袋中,因为他知道这个布袋的来之不易,里面的每一个铜钱都是他省吃俭用从牙缝里抠出来的。这袋钱即将离他远去,可是他没有丝毫犹豫和后悔,因为他知道,这可以为他换来成为术士的机会,哪怕只是一个很渺茫的机会。

    “给我一个符招……”

    “囚徒子滚一边去!”出售符招的矮胖子嫌恶的甩了甩手,然后向小男孩身后的人招呼道:“符招,一金币!祝你好运,招到称心如意的符鬼。”

    秦兵低垂着头,眼睛中的怒火一闪而逝,可是他没敢发作,因为他知道矮胖子名叫黄牛,一个爱财如命的人。在黄牛眼里,世上只有两种人——富人和穷人,而不是男人和女人。

    秦兵从来都不是一个有钱人,所以他只能谦卑的站在一旁,等黄牛身边没有其他人了,才双手托着钱袋略带恳求的说道:“这是一个金币,我清点过了,一个不少,你可以数数。”

    “给你数钱?脏了老子的手,滚!”

    黄牛一巴掌将布袋打飞出去,袋口张开,顿时听得叮叮当当的脆响,黄澄澄的铜钱滚落出来,其中夹杂的还有几枚银币,不过很少,少得像星空中的明月!

    “我的钱!”

    秦兵狼狈的扑在地上,张开双臂想要笼住洒落的钱,可祭坛入口处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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