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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经典爱情故事50则-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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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第9封情书







    学校安排毕业实习。正巧姑妈家经营了一家小打字复印社,这对我这个在计算机系读了4年的大学生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初秋的微风已有些阵阵寒意。我独自坐在微机旁发呆。
    “有人吗?打字。”
    我不由得一惊。
    说话的是一位二十多岁戴着宽边墨镜的青年,高高的个儿,淡灰色的西服,白皙的面庞,举手投足无不流露着他的文化涵养。
    “能把它打下来吗?”他把文稿递给我。
    “可以,稍等。”
    只有一张纸,短短的几行字,没有称呼和落款。
    “起个文件名吧,”我说。
    “就叫‘第一封情书’。”他彬彬有礼地回答。
    我不知道是我的耳朵出了问题还是他在嘲弄我。但一个打字员的职责就是按照顾客的要求去做。这是我刚来时姑妈就反复叮嘱过的。
    怀着几分新奇,我稳稳地坐在微机旁,飞快地敲打起键盘:
    分手数载,一朝相逢。你知道我的心吗?
    9年前,我们分手后,我无时无刻不想你,无时无刻不找你。现在,我终于如愿以偿了。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今生今世。这朵玫瑰你喜欢吗?愿它伴你快乐到永远。
    这时我才注意到一枝火红的玫瑰平躺在一旁的茶桌上。
    我把打印好的稿递给他。
    “谢谢,免费?”他微笑着说。
    我被他的这种幽默逗笑了。
    “不,3元。”
    “正好3元。再见!”他转身就走。
    “等等,你的玫瑰。”我急忙拿起那枝火红的玫瑰,紧走两步递给他。
    “噢,噍我。”他脸上似乎有一种复杂的不可琢磨的表情。
    “看你打字真是一种享受,下周六我还会来的。”
    那青年走后,我不禁有些茫然。连情书都要这来打印。是不是浪漫得昏了头了。不知怎的,那神秘的墨镜、古怪的信、新奇的文件名、火红的玫瑰,时刻萦绕于脑际,挥之不去。或许他还会送来他的第2封情书,我想。但愿他下周六真的还能再来。
    又是一个周六的下午。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轻轻地洒在桌面上,给这个清寂的小屋平添了几分温馨和生机。
    “有人吗?打字。”
    又是那熟悉的声音,淡灰色的西服,宽边的墨镜。
    “请进。”我微笑着说。
    这时,我注意到他手里拿着一枝火红的玫瑰。他把它轻轻地放在茶桌上,像是呵护着一颗年轻的心。
    “文件名?”
    “第2封情书。”他很坦然地回答。
    我预感到他会用这个文件名的,但还是无法同平日一样那么气定神闲。
    我理了理有些乱了的思绪,稳稳地敲打起键盘:
    你现在还好吗?上次见到你仍旧是那么美丽。黑黑的头发轻轻地泻落在肩上,朗朗的眼睛,似水的衣衫,盈盈地向我走来。还记得9年前你舞台表演时演唱的那曲《东方之珠》吗?“东方之珠,我的爱人……”你就是我的东方之珠。我将用一生的柔情,开启你尘封的记忆。愿你心随所想,事成所望。
    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停在了桌面上那枝玫瑰上,它真美。
    “这次我决不会忘掉,你放心吧。”
    我再一次被他的话语逗笑了。
    “欢迎再来。”
    “下周六。一定。”
    时光如落花般纷纷飘逝。那位戴墨镜的青年每周六都如期而至,一转眼,已经来了8次,完成了他的第8封情书。每一封信都那么短,却又那么情真意切。
    现在,我隐约地感到有些嫉妒那位不知名的女孩了。不管她是谁,能同如此爱她的青年相伴永远也就此生无悔了。多美多好的一对伴侣,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幸福的。然而,属于我的那份情感的天空究竟在哪里?
    我天生是一个腼腆的女孩。虽然我能够在众目睽睽的舞台上尽情歌唱,能够和女伴大声说笑,甚至同她们开某一男生的玩笑,但我并不怎么单独同男生说话。一旦我发现只有自己一个女生站在男生堆里,便会找一个合适的理由马上逃开。
    记得那还是上初一的时候。一个清晨的早晨,我意外地发现书包里放着一个装帧很美的信封,上面用很秀气的字写着我的名字。我惴惴地撕开。里面竟是两粒红豆!便连忙做贼似的把信塞进书包,心怦怦地跳个不停。远处的他默默的看着我,灼灼的目光烤得我浑身不自在。
    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男孩,又瘦又小,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在他身上我几乎找不到任何令人满意的优点,更谈不上感情了。
    晚上,我壮着胆约他出去,讷讷地告诉他“我……还小。”看到他有些沮丧,便再也不敢多说一句,如释重负的跑开,耳畔只传来他的呼喊:“我会等的。我发誓。”那夜,瑟瑟的风和萧萧的雪成为天地间唯一的风景。
    后来,我患了重感冒住进了医院。痊愈归校后才得知,他由于家庭搬迁,初一上半学期还没读完就转学了。腼腆的他没给任何人留下通讯地址,从此我们就再也没有见面。
    现在回想起来,感到既美好,又可笑。如今我脑海里甚至连他的相貌都有些模糊了,只记得他瘦小的身躯,灼热的目光。偶尔在记忆深处把此事翻出,当成孩童时一种爱的游戏,慢慢回味,也别有一番情趣。
    时已深秋。又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浓黑的云低低地压下来,令人喘不过气来。一种莫名的失望涌上心头。
    大街上,人们纷纷撑起了雨伞,行色匆匆。啊,玫瑰!一把花伞下有一枝火红的玫瑰!我眼睛一亮。是他,他的第9封情书来了。
    “啊,好大的雨。”
    “快进,‘情书天使’。”我上次同他开玩笑已经这么称呼他了。“你的第10封情书出炉了吧?”声音略显激动。
    他笑了。“错了。这叫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第10封。”他看出了我的不解,接着说:“我对‘9’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我的许多成功细细想来都与9有关。我希望爱情也是如此。所以……”他顿了一顿,“我不敢写。我要把第9封情书当做最美好的礼物献给她,让她真正知道我的真情,使我们永久相伴。”
    他简直是一位诗人。我微笑地望着他,不禁一阵心动。
    怀着一种崇高,我稳稳地坐下,打下了他的第“10”封情书:
    你是我的唯一。
    我还从未说过我爱你。今天,就让我说一声我爱你。
    “她真幸福,能告诉我她的名字吗?”
    “这……”
    我觉得有些冒失了。
    他第一次缓缓地摘下那令人百般琢磨的墨镜,露出灼热的目光,似曾相识。
    “她在初中时的一篇获奖作文上,用了‘辛尉’的笔名。我是永健。”他狡黠地一笑,抓起伞,逃似地走了。
    我足足愣了一分钟,心中默念着:“辛尉永健永健辛尉……”
    是他!?那灼热的目光,那个风雪之夜,那个发誓要等我的男孩——永健!他真的在等,等了整整9年!
    我激动地一股脑儿把永健写的情书全调出来,细细品读着爱情的甘甜。
    那“第9封情书”是什么?我没有答案。但永健说它是最美好的礼物。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金色的阳光动情地洒在桌面上,永健未带走的那枝火红的玫瑰熠熠地闪着艳丽的光泽。













第二十一章 等她学会爱







    东旗待业好几年了,整天和一帮狐朋狗友在街头上瞎混!这天中午,为了追求刺激,大家踩着滑板在街上穿梭,遇见漂亮女孩子就滑上前去,塞给对方一枝玫瑰,美其名曰“闪电泡妞”。东旗踩着滑板,滑到泡桐街的时候,远远看见一个穿白长裙、扎俩小辫的女孩子正站在一棵树下,亭亭玉立的身姿,在树荫掩映下,格外轻灵。
    东旗滑到女孩子身前,一个180度回转时,顿时被一张俏丽的面孔镇住了:盈盈的刘海轻罩着细细的眉毛,眸子如星海,鼻梁似美玉……
    一瞬间,东旗习惯的嬉皮笑脸收敛了,他的心,仿佛被雪水清洗了一番,突然有了前所未有的清净。东旗迅速地将玫瑰塞给那女孩子,却见女孩子将玫瑰闻了闻,突然又惊恐万分地将玫瑰丢到地上,双手捂脸抱头,大喊道:“妈妈,妈妈……”然后,朝一条胡同里跑去了。
    东旗从地上捡起玫瑰,吹了吹灰,将其插在领口里,带着满腔疑惑和惆怅滑走了。回到家里,东旗见父亲没在家,便取来方便面和啤酒,边吃边喝。10年前,母亲跟一个男人走了,此后父亲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动不动就对东旗大打出手!久而久之,东旗的内心便充满叛逆:你让我好好读书,我偏不读;你让我找个工作,我偏不找!东旗觉得,自己的无所事事,就是对父亲最大的报复!
    东旗从领口取下那枝玫瑰,仔细地端详、思虑着:不是玫瑰带刺儿,而是我的模样太像烂仔,我们成天口口声声说泡妞,其实,那些真正的好女孩儿是不屑于看我们一眼的……第二天,东旗两手插在裤兜里,边走边踢着路上的小石子,步行来到了泡桐街。走到一个胡同口,东旗朝里面张望了一下,犹豫一番,便走了进去。
    这是一条幽深曲折的胡同,两侧多是陈旧的木楼,刚拐过一个弯,东旗忽然听见前方有嬉笑声,放眼一看,恰巧看见了自己寻找的那个女孩子,只是,她的周围,此刻正围着三个浑身痞子气的烂仔。
    他们把她逼到了墙角,女孩子睁着大眼睛,早已被吓得不知所措了。旗从围墙上扳下一块砖头藏在身后,大步流星地来到三个烂仔的面前。三个烂仔一愣,上下打量了一下东旗,说:“小子,没事儿上一边待着去!”东旗没有说话,一脚朝其中一个烂仔的裆部踢去,那人便立刻蹲了下去。另外两人刚想朝东旗猛扑,东旗将砖头高高举起,大喝一声:“这是我的妞,谁他妈今天敢放肆,老子拍碎他!”
    三个烂仔见东旗又高又大,知道遇上了狠角色,于是,边骂边逃走了。东旗冲惊魂未定的女孩子说:“走,我送你回家……”女孩子似乎惊吓过度,在回家途中,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死死地抓着东旗的衬衣袖子。拐过一个更窄的岔道胡同,便到了女孩子的家。女孩子刚要推门进去时,忽然又转过身来,从身上摸出一只用橡皮泥捏的小鸭子,塞到东旗手里,傻笑着说:“送给你吧,改天我还找你玩儿。”
    东旗捏着橡皮泥做的小鸭子,心中充满疑惑:她为何送我一只小鸭子,这分明是小孩子玩的东西呀!这时,东旗忽然听到女孩子家的木楼上传来了器物摔打的声音,一个女人歇斯底里地在楼上喊:“你刚才和谁在说话?是男人吗?是臭男人吗?”紧接着,便是那女孩子的声音:“妈妈,妈妈呀——”
    东旗听见女孩子的声音凄楚而尖厉,忽然意识到:不好,估计她家里出事了!东旗大步朝木楼上跑去——到了楼上,东旗被眼前的情形吓了一跳:女孩子的妈妈躺在床上,两条胳膊鲜血淋漓,床单被子上一片血红,鲜血甚至从床上流下来,在地板上如一条小蛇在爬行……
    东旗赶紧冲女孩子喊:“快打急救电话呀!”女孩子双手抱着头,吓得瑟瑟发抖,满脸苍白。东旗使劲推着女孩子,提醒她赶紧打急救电话。女孩子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嘴唇哆哆嗦嗦:“没、没电话……”
    东旗狠劲地跺着脚,因为他也没手机。好不容易将女孩子的妈妈弄到了胡同里,东旗早已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了,他双手放在嘴边,大喊:“救人呀,快来救人呀——”等胡同里的人听到喊声,帮助东旗将女孩子的妈妈送到医院时,医生却冷冷地宣布了结果:“你们来得太晚了,患者失血过多,已经死亡了!”
    经过这事,东旗知道了女孩子叫雅君。这天东旗又来到了雅君家。大门虚掩着,东旗轻轻地推门进去了。雅君头发散乱,手里捏着一只橡皮泥捏的小鸭子,嘴里喃喃着:“小鸭子,快快长,长大了飞啊飞,飞来飞去多开心……”雅君发现了东旗,眸子里忽然恢复了以前那熟悉的光彩,她跑到里屋,抱出一个糖盒,打开,里面全是各种颜色的橡皮小鸭子,然后,她抓过东旗的手,要东旗和她玩儿。
    这时,一位老太太提着一篮子菜走进了院子。看到东旗,老太太抹着泪说:“你是雅君的朋友吧?你劝劝她,让她吃点儿东西,整整两天了,她不吃不喝,街坊邻居谁劝都没用……”至此,东旗才知道,这位老太太是雅君的奶奶。东旗温柔地说:“雅君,乖,我来喂你吃饭好吗?”雅君高兴地点点头。
    东旗端来饭,边喂边听雅君的奶奶说雅君的家事:雅君的爸爸和妈妈从恋爱到结婚、再到生下小雅君,一直都很恩爱。可10年前,雅君的爸爸去欧洲进修,和一位西班牙的女博士好上了,他给家里寄来一大笔钱和一封长信,不久,他们就离婚了……
    “自这以后,雅君的妈妈精神上就出了问题,不但自己再不和男人说话,也不准雅君和男孩子玩儿!她将家里的所有照片,以及雅君爸爸以前给她买的衣服,一一用剪刀剪碎!甚至雅君若拿着玫瑰花玩儿,她就用毛衣针狠命地扎雅君的手,并且,她开始给雅君吃一些稀奇古怪的药片,使这孩子也变得怪怪的……”
    “那雅君的爸爸现在在哪儿呢?”“唉,他也是遭报应,前几年就得怪病死了!”“爸爸,你也吃……”雅君忽然伸手从碗里抓过一把米饭,朝东旗的嘴里塞来。东旗一边哄着她一边转过头去,使劲抽动着鼻子,不让眼泪流出来……从此,东旗完全变了一个人,他开始理解了父亲,理解了很多事情!
    他离开了街头混的那帮朋友,到一家铸造厂当了一名翻砂工。每天一下班,他就领着雅君四处去玩儿,陪她打羽毛球、骑马、吃肯德基……因为他听专家说,雅君这种情况,除了药物缓解治疗外,还需要多陪她……
    “东旗,不如你娶了她吧,这女孩子也真是可怜……”那帮被东旗感动的朋友好几次对他说。“不!尽管我很爱她,但我现在还不能娶她。”“为什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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