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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警察难做-第23章

小说: 警察难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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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经验欠缺,那天纯属胡闹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一上来就被人灌倒,骆驼怎么样我不知道,都是后来听老大说的。”陈麦小心地说道。
“然后你就跟人家掰了?人家喝酒可是给你撑面子,在我们东北,男人不能喝酒,就得女人上呢。”辛兰跳上路边的花坛,在边上灵巧地走着,像玩平衡木的运动员。
“还是不要的好,我宁可自己喝死,也不让女人喝。我看骆驼不是为我,她就喜欢那样,⑸⑨⑵不折腾点花活出来就不甘心。这号人我惹不起。哎,辛兰,你说话经常藏一些潜台词,你刚才说我因此和她掰了,前提就是我们在一起过。形式逻辑中的三段论,你倒能活学活用,可我和她不是你想的那样。”
陈麦仰着头看着辛兰,等她接招。可辛兰没有表情,只是专注于蹦。这令他失望。辛兰又扯开来,高驴在舞池泡了个女朋友啦,内蒙的奶茶啦,吉林的雾凇啦,还有最近要演的电影啦。这让他不解,觉得录像厅里黑灯瞎火算不得数,见光就死,活像聂小倩的魂。那只拧过他又抚摸过他的手,藏在运动衣的口袋里,张着还是握着都看不出来,如同她无法捉摸的心。
辛兰问他知不知道星座?陈麦说知道些,小时候经常看星星。辛兰说他没听懂,她说的是西方的星座学,他是天蝎座,她是双子座,某种程度上二人很契合,但又很难走到一起。
“星座源于西方的占星学,它根据人的出生地、出生时间和天体的位置来解释人的性格和命运。你这个星座有很独特的神秘感,男人往往很有魅力,气场很强,有着强烈的第六感、洞察力及吸引力,做事凭直觉,有时候喜欢靠直觉来决定一切,做事之前会思虑再三,一旦下手就不计后果,尤其是对待感情,就像你刚才在录像厅里那样……”辛兰摆弄着头发,一下子蹦下来。
“刚才是我唐突了,还望你原谅。”他不晓得这是极端的示弱,还是勇敢的进攻,一时拿捏不准,但是话都到了嘴边,由它去吧。
“什么?没什么呀,我都忘了,你别往心里去了,呵呵,再说,是我不小心先碰的你。”
“是不小心么?”说完这话,他就觉得自己脑子短路,直想嚼了自己的舌头。
“当然是了,你以为我故意的啊?你也太多心了。”果然,辛兰轻松地给了他这个难堪。他像泄气的皮球一样沮丧了。
“暑假你要去看父母吗?”
“不去。”她毫不犹豫。
“哦,多久没见到他们了?”
“我不想说这事……”她第一次生硬地回答他。他愣了,知道选错了话题。
碎石小径弯曲地伸进树林,树林层层摇曳,像是要暗示着什么。路太窄,二人无法并排,陈麦就走前面,回头拉她的手。辛兰微笑了一下,和他拉在一起。二人躲避着密密麻麻伸将过来的松树枝,曲折前进。树顶上落了一阵风,树林沙沙地响。一只在树枝上昏睡的喜鹊被惊起,扑啦啦飞了出来,从二人的眼前一掠而过。辛兰尖叫一声,抓住了他的胳膊。陈麦仿佛就在等着这一刻,便一把将她抱在怀里,辛兰像猜到了这结果,并不反抗。虽然抱着,她并不热烈,他像在踢一颗没气了的足球。陈麦对这温柔的拒绝无计可施,当他想吻她时,辛兰却一步就退出了他的怀抱。
一阵风吹乱了她的头发,他帮她拂开。辛兰眼睛眨眨的,眼帘低垂。她回过身,快步地走向前面,一边走一边将头发束起来,用根橡皮筋灵巧地扎住,像农夫扎住一捆刚出地的韭菜。陈麦还在原地站着,有些后悔,却觉得没必要道歉。
“走吧,还是一起回去吧?”辛兰回头叫他。他想走过去,又觉得有些泄气,他强迫自己挤出一个微笑,却没有动,去还是不去,他都觉得很被动。
辛兰见他不动,缓缓地走了回来,在他眼前只站了一下,就吻住了他的嘴唇。陈麦猝不及防地迎接这回马枪,却盖不住她突如其来的热烈,有些喘不过气来。她柔软的嘴唇在摧毁他。她摩挲着他麻木的脸,拂过他凉飕飕的双眼。这感觉似曾相识,但这温度却没有将他点燃,反而冷却了他,就像她在黑暗里靠上他的肩。他又推开了辛兰的脸,果然,他没在这张脸上看到爱意。
辛兰微笑,把头扎在他怀里,双臂绕着他的腰。“怎么?你抱了我,我也吻了你,你还有什么不平衡的?”她的进攻打乱了他的阵脚,他只能沉默。辛兰抱了抱他就松开了,退后两步收拾衣服,还掏出一根口红,若无其事地补妆。
“你真让我不懂呢。”
“干吗非要懂?你倒少见多怪。”辛兰哂然一笑,扭身就走。陈麦一阵脸红,这一仗输得很惨,他不曾想到辛兰矜持的外表下,竟是如此具备进攻性。电话里那个温柔单纯的辛兰,怎会有如此强悍的一面?
进校门的时候,他扭脸看了她一眼,她也看他,她的眼神有他没见过的冷漠和怀疑,她泛红的嘴唇暗淡下去,像校门口褪了色的灯笼。
他们来到图书馆阶梯前看布告,辛兰热情地和每一个认识的人说笑着。她的优雅和聪明令他喜爱,但见她和各色人等说个不停,陈麦又烦起来,主角变成了配角,甚至有再变成跑龙套的危险。⑸㈨⑵他不适应她的转变,反应一时迟钝,便插不进嘴,手在裤兜里搓着大腿。他只能时不时蹦几个字儿,弄几句不着边际的话,却丝毫不能融入她构建的交流场。
角色的瞬变让他不满,他大声地和两个女同学打招呼,要打破这一边倒的颓势,和她们说着扯淡的闲事。但这也只是片刻的缓解,像牙疼时吃片阿司匹林,虽然管用,但用不了多久,那疼来得就更加剧烈。
图书馆门口出现一个穿黑风衣的人,像冷不丁在那戳起个雕塑。他戴着薄薄的皮手套,抱着几本书,眼睛一闪闪地看向这边,灰底红格的围巾飞舞着。见他们也在看他,他便夹着书走下来,一步步走得潇洒,像明星走在楼梯的红地毯上。
陈麦认得这是从台湾交流来的研究生郭宇,本科在台北大学,学国际法的,听说有笔不俗的书法。郭宇身材高挑,目若朗星,周身泛着成熟和稳重。他礼貌地对他点了个头,陈麦微笑回应,握握手就算了,这人来者不善。
果然,郭宇不是来和他说话的,只静静地看着辛兰,微笑着等她和老乡说完,毫无等待的局促。辛兰立刻转向了他,构建了新的对话。陈麦嗅出了危险的味道,像病榻的猎人听到鬣狗在屋外徘徊,他颤抖、恐惧,却束手无策。
“辛兰,你上次说的那本书,我让家人从台北寄来了。”他的声音并不像台湾电视剧里那般肉麻,陈麦甚至对这声音产生了好感。他沉稳的气质让陈麦感到畏惧,觉得这气质非一日之功。
“真的呀?郭宇你还记得啊,我还以为你忘了呢,难得你如此有心,谢谢了!”辛兰兴奋过头,就带了风骚。陈麦像是嚼了一颗生柠檬,酸得肚脐眼丝丝发麻。
“答应过你的事,怎么敢忘呢?晚饭后我给你送来吧?你那时在宿舍么?”
“好啊,我在宿舍等着,该怎么谢你呢?”辛兰晃着肩膀,像在舞会上卖弄风骚的玛蒂尔德。
“不用,一本书而已,大陆早晚也能买到,我就怕你看不了竖版的,上面还有我瞎写的评注。”郭宇也许是累了,他将夹在左边腋下的书换到了右边,辛兰便不失时机地去看那几本书,发现有一本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就大惊小怪起来。
“这本书我看过的呀,你也喜欢张爱玲吗?我在初中就开始看她的作品了。”辛兰像看到了宝贝,拿过来翻弄,见郭宇果然作了批注,就想仔细去看。郭宇忙一把抽了回来,竟羞红了脸。
“今天瞎写的,你还是不看的好。”
“呵呵,你脸红什么?在书上作批注,钱钟书也喜欢这样呢。”陈麦见辛兰这个作态,心生厌恶,但他有理由认为她是在做给自己看,于是又坦然起来。
“嗯,我倒不是喜欢她,是喜欢她的部分作品,比如这本,但看的时候有时会有疑问,觉得她的作品中关于人物性格的描写,也有一些矛盾的地方,就记下来琢磨一下。”面对辛兰略带奉承的话,难得郭宇能如此清醒。
“张爱玲二十五岁之前就完成了几乎全部作品,我最喜欢《倾城之恋》。她作品中的人物有性格矛盾并不奇怪,她是女人,女人的作品会有情绪化甚至神经质的一面。她在创作过程中,也在经历现实的情感波折,当然就有矛盾了,尤其是白流苏,我觉得定有着张爱玲自己的影子。”陈麦的声音参与进来,看得出郭宇对他表示了认同,甚至想和他交流,可辛兰却故作麻木,丝毫没有把这话题接下去的意思,硬邦邦地斩断了:“郭宇你啥时候再回台北?帮我们宿舍带点槟榔吧?”这话题粗鄙无趣,辛兰却说得认真。陈麦毫无办法,他此刻只是个被刻意忽略的旁观者。角色决定位置,愤怒不是攻城锥,发作出来没准引火烧身,自取其辱。
“下个月要回去一次,我多带点回来,上次带得不多,都被同学们半夜当夜宵吃了。”
“呵呵,你下个月就回去啊?为什么啊?”她似乎要没完没了地把这话题继续下去,也或是在等着他的离开。陈麦决定继续若无其事,谁说脸皮厚不是战术?
“我爸六十大寿,兄弟姐妹们都要回去,我负责给他写寿贴。”郭宇似乎看出了陈麦的不耐,低头看了下表。
“哦,是哦,你书法那么好,当然要你写了。那你怎么回去……哦,我的意思是,你从北京怎么回去?”辛兰一边说一边笑。陈麦突然想起,中午的时候,辛兰说要请老六吃晚饭的,可她刚才又答应了郭宇等他送书,两下似乎矛盾。
“嗯,我先飞到香港,然后从那边转机去台北,挺费周折的。”郭宇作无奈状,表明这一路的难挨。
“真是太远了,我长这么大,最远就是来北京。我妈妈对台湾的印象很好,她几年前作为访问学者在台湾游历过,说台湾很有人文气息,有根的意味,有机会还想去。”辛兰双手合十。
陈麦像看着一场没完没了的双人舞,⑸⑼⑵枯燥乏味,却还不能离场。他们每一次舞步的交替,身形的旋转,都是对他的折磨。他只能再看表,别无他法。辛兰似乎觉得需要缓和,就揪了他一把说:“陈麦,不是说请老六吃饭么?郭宇你一会没事吧?咱们一起去吧,今晚我请客。”
陈麦和郭宇对视了一眼,他是略带敌意的,但郭宇的眼神依然是温和的。他礼貌地回绝了。
“不了,你们去吧,我还有事儿,你也不要赶,我晚一点再去给你送书。”
“一起去吧,饭总是要吃的,不耽误事。”陈麦虚头八脑地说。郭宇的婉拒让他歉疚。
刘一民阴魂不散地来凑热闹,刚在录像馆还一身休闲,一部《玉蒲团》的工夫就西服笔挺了,想必又要去做个讲座。陈麦欣赏这留法博士的才华,却讨厌这人的眼神,他记忆中的色鬼都是这白多黑少的样儿,一见漂亮女孩便直勾勾地发出色光。听老六说常有不同的女孩子出入他的宿舍,夜不归宿。据传辛兰也常和他有着联系,她会不会在这些人之中呢?
刘一民和众人打招呼。郭宇和他看来挺熟,聊得蛮热乎。突然多了个敌人,陈麦不知该把他当老师还是当情敌,说话有点跑题。辛兰应付自如,像老上海的交际花,闪转腾挪,三拐两拐,塞纳河和罗浮宫就聊了出来。刘一民如沐春风很是受用,夸耀辛兰有法国小姐的韵味,还带着普罗旺斯女郎的奔放,又拽了几句法语,辛兰就笑成了吉普赛女郎式的豪放,直让陈麦有拿破仑输掉滑铁卢时的悲愤了。
郭宇颇有风度地点着头,用台湾式的添油加醋将刘一民对辛兰的赞美说得温文尔雅,说她如果生在了阿里山,那就会再多一份日月潭的妩媚了。
陈麦左看看右看看,真想一巴掌扇一个。夸女人这事,他自愧不如。等刚要憋出几句有着草原特色的赞美之词,这两人却要告别了。刘一民拍了陈麦的肩,郭宇握了辛兰的手。二人像一对老友那样说笑着去了。辛兰看着他们远去,面带留恋。
“看来两岸关系突破障碍,要渐入佳境啊。海外关系也越来越好,要文化输出了。”辛兰扭过头来,捅了他一下说:“你干吗那么紧张?我都替你出汗了。”
他不知和郭宇算不算是朋友。他们的友谊貌似坚硬,有着共生的土壤,但一场春雨便浇个狼藉,一个爱的忘我,一个爱的犹疑,都不能恰好射中靶心。回到台湾的郭宇打电话还在干你娘。他知道这友谊无法挽回。郭宇描述他的无耻,似乎言过,但绝不冤枉。大家都在辛兰莫名其妙的犹疑和卖弄中自作多情,自以为主角的他们编了剧本,写了台词,自导自演,吹拉弹唱,为他们自己的表演感天动地,眼泪哗哗;而当一曲唱罢,灯光亮起,却发现辛兰正和别人在台下卿卿我我,根本没有看这台上的表演。
军都夜岭覆云开,陵湖秋月洗霜白。
大梦一生无家处,君在阳关我在台。
虽然交恶,毕业临走之前郭宇仍写了这首诗给他。他们还合作着给辛兰留了一幅字,陈麦作诗,郭宇行文。他满以为郭宇临别会给他个拥抱,谁料却挨了他一记重拳,他左边的后槽牙就此不知影踪。郭宇回了台湾,做了检察官,大学十年回首时辛兰没来,他也没来,听说他娶了一个印度姑娘,笑起来很像辛兰。
保送清华的马桶来法大找他,剃了平头,像个新崛起的江湖老大,他说清华的压力实在太大,除了学习啥也干不了,隔三差五就有人跳楼。陈麦说你看着倒不像,有没有带点好货来?
马桶给了他一条中华,说他爱上了北京二外一个姑娘。他在地铁里跟她面对面坐着,她穿着一袭花裙子,美得像草原上的彩虹,在低头看着一本英文版的《在路上》。他和她搭上话了,但车厢里人太多,他不好意思跟她多说话,也没敢要电话,人家就那么走了。他隔着玻璃看那姑娘也在回头看他,就知道这怯懦实在太傻逼了。陈麦说那就去二外找她呗。马桶皱着眉头说:“不是没想过,但无名无姓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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