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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网游之与光同尘-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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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南风:不是本人。

【队伍】风花雪月:(#‵′)凸。

林郁迟疑地看着屏幕上还是满血的浣花。

“这个人不是……”

“这不是我的号。”程曦直接点了回城,抬起头来,指了指已经和好面,正笑眯眯站在吧台旁边看程曦玩的南仲远:“我帮他玩的。”

双手沾着面粉的店主大人对着林郁笑得人畜无害:“你好,我是南风。”

林郁犹豫了一下,决定做一个对应的自我介绍,于是也报出自己的游戏ID:“我叫子非鱼。”

程曦摸了一根烟出来,靠在吧台上得意地朝着林郁笑:“现在你知道这个家伙为什么能上PK榜了吧。”



“我跟程曦从中学就认识了,”南仲远一边抻面一边跟林郁讲话:“不过我和我朋友在一区玩,刚刚我们队那个刺客你看到没有,那就是我们冥皇的帮主。”

林郁默默地盯着他手里被揉捏、摔打,然后又抻长了再摔打的面团,目不转睛。

“你在做饭吗?”他问南仲远。

“我在做拉面。”南仲远跟他解释。

“这个店是你的吗?”林郁问他。

“嗯,是我开的。”南仲远脾气比易云攸还好,脸上总是带着笑的:“我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平时不常呆在店里,如果以后你来找我的时候我不在的话,就跟店员说一声,店员会给你打折的。”

林郁对人情世故总是一知半解,以前又整天呆在理工学院,自然也不会知道南仲远和程曦所在圈子,是整个S大学生里最难进入的圈子之一,虽然名声比艺术学院那帮“开着跑车来上课”的暴发户低调许多,但不管是家里的经济实力还是个人品味都和他们完全不在一个等级。南仲远的店算是他们的根据地,因为是林郁是程曦带来的人,所以南仲远自然也把他纳入了这个圈子。南仲远见过的世面不小,看人的眼光自然也不差,他会对林郁态度这样友好,自然也是因为程曦的面子。别看他整天都是笑眯眯的,其实亲疏远近,他比谁都清楚。

“他店里东西很难吃的,小鱼你不用信他的鬼话,”程曦在外面吸完一支烟,又坐到桌上敲键盘。

南仲远只是笑笑,也不生气。他对厨艺有兴趣,也有天赋,在他看来,做菜就跟拉小提琴学画画没什么两样。他大学开了这家餐厅,算是玩票,反正从他名字就知道,他在家排行老二,不用年纪轻轻就活得正经。不过如果有人因为他开了家餐厅就觉得他是超然物外追求梦想反抗家庭,就太好笑了。

他和程曦价值观并不相同。

“晚上出去喝酒吧,于森他们在richy订了位置。”他对程曦说。

程曦仍然在敲键盘。

“不去。”

“就是一堆人一起玩玩,于森最近不是在追那个模特吗,就是给她过生日,她朋友都会来。你不是一直想让王妍对你死心吗……”

程曦皱了皱眉头。

“别在小鱼面前说这些。”他不悦地看着南仲远:“小鱼还是学生。”

南仲远当他开玩笑一样笑了起来。

“你不也是学生吗?”

“小鱼是理工学院的,以后要读博的。以后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别在他面前说。”

“好好好。”南仲远一点不生气,还逗起林郁来:“小鱼是‘小白宫’里面的吗?”

小白宫是S大数学系的系楼,出了很多出名的数学家。因为建筑风格和数学系学生“高贵冷艳”(其实就是不谙世事)的缘故,被学生们戏称为小白宫。

“啊?”林郁正专心致志看着南仲远手里越抻越细的面条,半天才反应过来:“不是,我是学物理的。”

“那也很厉害了。”店主大人轻飘飘结束这话题,穿着小几千的Charvet衬衫娴熟地抻着面条,服务态度极好地问林郁:“小鱼喜欢面条细一点,还是粗一点?”

“细一点吧。”林郁默默吞了口口水。



牛肉面上桌的时候,整个店堂都是香的,明明是清得像镜面一样的汤,却带着牛骨熬出的浓香,黄色的面条,翠绿的蒜苗香菜,红通通的辣油,还有白色的萝卜片,再盖上店主大人亲自切的大片的牛肉,光是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不过林郁一直盯着那个盛汤的碗看。

看这器型,这颜色,还有黑釉里如同兔毫一般的筋脉,看起来俨然是价值连城的宋代建窑兔毫盏。

“怎么,小鱼对建窑也有研究?”南仲远拿着湿巾擦手,笑得平易近人。

林郁拿起筷子,默默吐出两个字:

“假的。”

程曦险些被汤呛到。

“嗯,是找高人仿的。”南仲远仍然笑得人畜无害:“我个人很喜欢建窑瓷,一直想收一件天目盏,可惜找不到。要是能遇到的话,不管多少钱就要收下来的。”

林郁默默打量了他一眼,夹了一筷子面。

“建窑我家有卖。”

南仲远的笑容僵住了。

“天目是日本人的叫法,我家没有,兔毫盏我家有几个。”林郁低头吃面:“不过建盏其实是茶碗,你拿茶碗吃面,我妈不会肯卖给你的。”

林郁抬头看了眼南仲远,觉得他的表情应该是伤心过度呆住了的意思。

“不过要是你真的很喜欢的话,我可以从家里拿一个出来给你看看。”



55学霸

从“云顶小食”出来之后,两人肩并肩往学校里面走。现在正是上课的时间;路上的人很少;偶然有一两个女孩子路过,也只是盯着程曦看几眼;就转开了眼睛。

正好是初秋;阳光明亮,天气却不很热,一切都刚刚好,林荫道一眼望不到头;天高云淡;树叶飘落静默无声。

林郁抬头看了看程曦的表情;发现他嘴角似乎带着一点点笑意。

“你现在开心吗?”他问程曦。

程曦双手插在裤袋里;悠闲地往前走。

“还好。”

“是因为牛肉拉面很好吃吗?”林郁想到了最可能的理由。

程曦笑了起来。

“不是。”

林郁整个人都灰了下来。

“是因为你晚上要去喝酒吗?”

程曦有点惊讶地看了一眼林郁;看见他一脸灰心的表情,顿时笑出声来。

“小鱼怎么知道我会去喝酒?”

“我就是知道。”林郁有点负气一样说道,然后低下了头。

程曦笑着摸了摸他的头。

柔软的头发,摸起来就知道脾气很好,让程曦想起某种看起来总是表情严肃忧国忧民的小动物,不过这只小动物目前的情绪似乎并不高。

“小鱼不喜欢我去喝酒?”

连他自己都没发现,这个像询问女友的句式,连在王妍面前他都没用过。

林郁默默地在脑中整理了一下顺序。

“酒精会伤害人的味蕾,刺激人的胃壁。同时慢性酒精中毒会让大脑皮质萎缩,造成大脑功能障碍和意识障碍,过度饮酒还会伤害人的肝脏……”

程曦哭笑不得地停下了脚步。

“小鱼……”程曦压低声音,带着点责怪地看着他。

林郁默默地抿紧了唇。

“我不会喝酒。”短暂的沉默之后,他简短地说出理由。

程曦失笑,揉了揉看起来一脸严肃的林郁的头发。

“放心,我今天晚上不会出去喝酒的。”他几乎是在哄林郁了:“我晚上会在线的,帮派还有很多事呢。”

林郁看了他一眼。

“屠龙副本的装备还没分完,帮派仓库又多了很多占地方的垃圾,还有这周帮派的财务有点问题……”

“嗯,我都知道。”程曦笑得坦荡:“我会在线的。”

林郁默默停下交谈,继续往前走。

“对了。”程曦忽然说了两个字。

林郁顿时警觉地看着他。

程曦促狭地笑了起来。

“这周周六我要去酒吧,”他朝林郁发出邀请:“小鱼跟我一起去吧,有个聚会,我必须到场的。”

林郁点了点头。

我知道的,他在心里默默说:周六是你生日。



林郁站在寝室门口,敲了两下,大约过了十秒钟,白小胥穿着一只拖鞋,一跳一跳地过来开门了。

平时总是精神焕发的白小胥同学今天兴致不太高的样子,本来自然卷的头发也乱乱的,蓬了起来,整张脸都木木的。

林郁看着他翘着一只脚跳回床上。

“你为什么一跳一跳地走路?”他一边把包放下来,一边问白小胥。

“因为我找不到我拖鞋了。”白小胥正往自己床上爬。

“你的拖鞋就在桌子下面,以你下床时候的视角,不会看不到。”林郁用消毒纸巾把包擦过一遍,然后放到床上:“我上过人体工学,你踝关节的姿势很有问题,你这显然是轻度的脚踝扭伤,如果你还想要爬到床上去伪装成没事的话,扭伤会更严重的。虽然脚部残疾不会影响你在专业领域的研究,但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残疾会对你的日常生活造成很多不便。”

白小胥把手上拿的手机重重地摔到下铺,自己也气咻咻地在下铺坐了下来。

林郁默默地蹲在寝室的置物柜旁边,翻出医药箱,拿了云南白药和自制的冰袋和暖贴。

“你是昨晚在那个COSPLAY集会上扭伤的吗?”他蹲在白小胥脚旁边问。

“干嘛?”白小胥十分不爽。

“脚踝扭伤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要冷敷防止小血管继续出血,二十四小时之后热敷消散瘀血。”林郁观察了一下白小胥脚上的红肿,拿出PAD来查脚踝扭伤在扭伤后根据时间长短呈现的状态,还不忘补充一句:“还有,如果是在这种集会上因为踩踏事故受伤的话,是可以起诉主办方的。”

白小胥把脸偏在一边。

“关你什么事!”

林郁经过和图片对比之后,确定白小胥的脚踝扭伤还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于是自己把冰袋揉开,让里面的碳酸钠等物质充分溶解吸热。

“从人类心理学角度说,人类在受伤的时候会失去自制力,情绪波动比较大,还可能会通过语言会动作伤害他人……”他平静地为白小胥的行为注解。

“切!这种伪科学你也信?”白小胥不爽地用还能动的脚把拖鞋踢到一边,伸手戳了戳林郁的衬衫:“喂,你这又算怎么回事,昨晚你在外面过的夜吧,衣服都换了,啊,进展挺快啊……”

林郁的耳朵尖默默地红了。

“我忘记带换洗的衣服了。”他弱弱地补充。

“欸,不对啊……”白小胥这个思维上的多动症患者根本不用他转移话题,自己就已经跳到十万八千里了:“我不是让阿姨给你配个隐形眼镜了吗?你的隐形眼镜呢,怎么还是这副啤酒瓶底啊……”

林郁连忙护住自己的眼镜:“我觉得这样就挺好的。”

“好什么好啊!”白小胥开始颐指气使:“你知道程曦几个前女友有多漂亮吗?他是颜控你知道吗?你明明有那么好条件,干嘛不露出来……啊?你知道阿姨把你生成这样多不容易吗……”

林郁默默把冰袋放在他脚踝上。

“但这就是我平常的样子。”

白小胥被林郁的油盐不进气到了。

“你傻啊你!你知不知道追别人就要努力表现?”他大力戳了一下林郁的额头:“你喜欢程曦,就要在他面前摆出最好的样子!这样他才会被你吸引,然后喜欢上你啊!”

林郁被戳了额头,抬起头来看着白小胥。

白小胥被他吓了一跳。

“干……干嘛?”

林郁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去。

“两个人要相处,是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所以从最开始,就要用最自然的样子去面对。喜欢一个人,不是为了他而装成更好的人,而是为了他而努力变成更好的人。所以明年我会申请SCS和MIT的联合奖学金,今年十二月我会把GRE考完,这样我就可以参加明年一月的那个研究生选拔计划,我会争取在四年内拿到MIT物理系的Ph。D。”

白小胥已经呆住了。

“你疯了吗?”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林郁:“黎老头都给你保研了,你敢去申请MIT他会杀了你的。而且现在都快十一月份了,你拿什么去考GRE啊……”

“总之我会考到的。”林郁站起来,认真地宣布:“我的GPA是全院第二,语言我不担心,如果黎教授不给我写推荐信的话,我就去找我堂哥帮我写。”

“我不和你说话了,你已经是危险人物了。”白小胥缩到床上:“如果你去找R大的人帮忙,黎老头一定会诛你九族的。我才不要当炮灰,如果黎老头问起你千万要说你不认识我……”

林郁默默地把医药箱收了起来。

“我去帮你去问问化学系的人有没有石膏,如果没有的话我就借他们实验室的硫酸给你做一些。”

白小胥良心发现地从床上探出一个头。

“说真的,你不要去申请MIT了,老老实实保研吧,虽然我承认你比我聪明那么一点点,但是MIT不好读的,说不定博士还没拿到你就变秃头了。你看你堂哥那么厉害,不还是留在国内吗?”

“我堂哥留在国内是有原因的。”林郁丝毫不为所动:“我要去MIT也有原因。我的天赋不够好,所以更加要努力学。其实你说的也很对,男人追求别人就应该要竭尽全力,展示自己的个人魅力。如果我拿到Ph。D,程曦应该会喜欢上我的。”

白小胥不知道该吐槽那句“我的天赋不够好”,还是该吐槽林郁“我现在还只是一只小型学霸,等我成长为超级无敌大BOSS级别的学霸程曦就会喜欢上我了”这种极其错误的思想。

“随你吧。”白小胥无力地瘫在床上,开始自我安慰:“反正我觉得我这辈子是拿不到博士学位了,你去读个博士,以后我跟人说我有个拿到博士的同学也挺好的。”

林郁在整理自己包里的东西,听到他这话,抬头看了一眼:“你不想继续读了吗?”

“也不是。”白小胥顶着乱蓬蓬头发,用被子把自己卷了起来,从床头看零食的盒子里抓出一大把蓝莓干塞进嘴里:“最近受到点挫折,所以看世界的眼光有点灰暗,你不用管我,我吃点东西就好了。”



56任务

林郁打开电脑的时候;白小胥已经吃完了自己床上的所有存货;然后四仰八叉地在床上睡着了。

林郁看了一眼白小胥没心没肺的睡相,对他有点担心。

白小胥虽然有点贪吃怕死;生活习惯还是很健康的,最近他还每天晚上趁林郁不注意的时候练瑜伽;像今天这样大白天地睡觉实在有点反常。何况他还不肯说自己是怎么受的伤。

出于对白小胥的关心;林郁默默地在心里下了决心——等会等白小胥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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