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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镜域无双-第14章

小说: 镜域无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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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鬼祟祟,有何不轨图谋?!”

    林远征心里嘀咕:“‘鬼鬼祟祟,图谋不轨’,这八个字应该送给你才对。”不过他却不敢表露出来,万一这脾气古怪的老头恼怒成羞给自己再来一次天雷轰顶可不是闹着玩的。

    “族长,不知道有什么事情我能够帮得上忙的。”林远征小心翼翼地询问。

    “小子是何居心?”周瑜族长的目光像刀子一样,似乎一眼就看穿了林远征心里的算盘。

    “我想能不能帮上族长的忙,当然我也有一个请求。”林远征在那凌厉的目光下无处闪躲,干脆也懒得绕弯子,反正他费了那么多周折不就是那个通行证吗?

    族长眼珠子转了几下,略一思考,才点点头说:“来。”然后手脚并用,悄悄地往后退出一段距离才站起身来四处张望了会,似乎十分害怕被别的人看到。

    林远征看到他这个后爬的姿势和神情,心里不由大乐:没想到老族长你也有这一面!当下强忍着笑,小心地跟做族长后面。

    “圣人有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又云:食,色,性也。人之所欲与性者,皆为道也。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故欲与性,皆为自然之理也。孟子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林远征低着头,听族长讲了半天“之乎者也”,脑袋早已经晕成了一团浆糊,心里暗说:不就是喜欢一个女人吗,至于把“圣人”“孟子”什么都搬出来吗?不过,他也知道族长刚才被他撞破秘密,现在急需找回面子,只得耐着性子听下去。

    “小子以为本帅哥该当如何?”族长摇头晃脑地引经据典完了以后忽然发问。

    林远征被他吓了一跳。

    妈的,你自己喜欢一个女人却来问我该怎么办?

    “自然是找媒人提亲了。”林远征想都不想直接回答。

    这种问题还用想吗?

    “无知小儿!本帅哥年少时求仙慕道,拜入昆仑门下修习长生之道以致贻误终身大事。虽道术未成,但吾乃堂堂一奇男子,岂效那俗人所为。”

    林远征傻眼了,事情没想象中那么简单啊!

    可是你不让人上门说媒提亲,难道你要暗恋下去不成?

    大爷,你多大年纪了,还玩暗恋?

    现在还叨念那什么求仙慕道,这中二病真是已经到了晚期了——没得救喽!

    “那帅哥族长打算怎么办?”林远征苦着脸,又把皮球踢了回去。

    “吾要那青鸟传音,鲤鱼寄信。”族长摇头晃脑又一本正经地说。

    “……”林远征完全一脸懵圈。

    大爷,你能说白话文就说大白话好吗?!说文言文也就罢了,干嘛说的时候还捎带典故?教人怎么听得懂!

    “随我来。”族长迈开步子。

    林远征不知道族长要做什么,只得赶紧着他来到一处相当宽敞的房屋。原来是族长的屋子,进去左拐,居然还有一间书房。

    “来,替吾研墨。”族长吩咐林远征。

    林远征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你是要写情书啊!

    只是要我磨个墨吗?太容易了!早说啊,干嘛不早说呢!

    很快墨就磨好了,林远征磨得特别用心,墨汁又匀又黑。

    “汝来执笔。”族长毫不客气安排林远征。

    什么?要我动手写?!

    林远征一下没回过神来,眼看族长大人一副不容商量的架势,只得乖乖地坐下去。

    半个多小时过去了,林远征举着毛笔,上面的墨汁都滴了好多到纸上,他还是一个字都想不起来该怎么写,脑子里一片空白。

    “小子,吾观汝必光棍之身。”族长嘴角带着冷笑,毫不客气地奚落林远征。

    妈的!要不是你站在我旁边这么严肃认真地盯着,我会一个字都写不出来吗?你还好意思嘲笑我!

    “你怎么知道。”林远征心有不甘地反驳。

    “连情书都不会写的人,怎么能找到仙侣同伴!”族长这时候也不和他甩文言文了。

    “你厉害,你倒是自己来写啊!”林远征这下不高兴了。

    “混账小子!吾乃本村堂堂族长,若吾亲手作书却为人所拒,岂非贻人笑柄。”族长吹起了胡子。

    靠,原来你是害怕被拒绝了没面子!

    林远征哭笑不得,这NPC可不是一般的要面子!

    好吧,写就写吧。

    林远征硬起来头皮,想了一阵子,考虑到族长说话的习惯,就用文言文写到——

    芦花吾妹亲启:

    诗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吾半日不见汝面,已觉人生匆匆过去百年。思念之烈,一至于此!苦恨韶光易逝,岁月难留,古人云: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岂非今日你我之谓乎?

    吾欲与汝结为连理,白头偕老,永不相负。今日遣人往聘,芦花妹其必允我乎?

    周瑜顿首

    这一百多字的书信,几乎耗尽了林远征毕生的文言文修为。当他抹去了额头上的汗珠把信递给族长看时,族长只是扫了两眼书信前面的称呼,就直接给予了否定——

    “不行。”

    “为什么?”

    林远征愤怒了。累就罢了,问题是他写完后自己感觉还非常不错,凭什么就这样被人轻易否定?那也是他的心血和劳动成果!

    “芦花一个字都不认识,你这么写,她怎么看得懂?”

    你妹!怎么不早说!

    林远征感觉自己又一次被耍了。

    “她都不认识字那你还写什么情书?你这不是没事找事吗!”林远征毫不客气地抗辩。

    “本帅哥满腹诗书,学富五车,乃本地有名的大才子。不以写信这种方式,怎么能够体现本帅哥的才华横溢和卓尔不群之处?”族长捋着胡须振振有词,神情中满是自得与骄傲。

    好吧,我又输了。

    林远征无力吐槽了,干脆直接用大白话写了一篇——

    亲爱的芦花:

    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已经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你。

    小坏蛋,小淘气,小讨厌!你偷走了我的心我整晚都无法入眠!

    我要让你变成我的小,用你那红红的小脸儿温暖我的心窝,点亮我生命的火!

    我要一千次拥抱你那胖胖的!一万次亲吻你那厚厚的嘴唇!一千万次把小猫咪一样可爱的你搂在我怀里!我要带你去看天上的星星,摘下最美丽的月亮,告诉你我对你的爱变!

    嫁给我吧,芦花妹妹!芦花心肝!芦花宝贝!

    爱你的周瑜

    林远征一口气写完,自己都觉得要吐了。不料族长拿起一看,立即大声表示赞赏——

    “这封情书感情真挚,想象丰富,手法夸张,充满了豪迈的气势和男人的魄力。特别是小的比喻实在太贴切了,说出了我心里一直以来的想法。好!实在是好!”

    接下来是送信的事了。

    这样艰巨的任务自然是非林远征莫属了。

    你总不可能指望那个德高望重地老族长自己去跑腿送情书吧。

    当然,这可不是送一封情书那么简单——这可是求亲。

    求亲就是求婚。

    光有情书怎么能够用?

    作为一个现代人,小孩子都知道要求婚除了求婚誓词之外,还必须要一样东西——戒指。

    那么古代的求亲就必须带聘礼。

    “聘礼?”

    当林远征提出这个问题后,老族长毫不犹豫地表示了自己的清高——

    “此等阿堵俗物怎可入吾法眼!去,事若不成,休再见我!”

    没办法了,林远征只得拿着这封肉麻恶心的情书匆匆上路了。

    虽然看到芦花大婶时可能会十分尴尬,但是离胜利只差一步之遥了,总不能在这么的关头还放弃吧。

    所以林远征咬着牙硬着头皮上了——

    “芦花大姐,喜鹊枝头叫喳喳,我给你带好消息来啦!”林远征一开口就发现自己原来这么有做媒的潜质。

    “那你是同意和俺一起过日子了?”芦花大婶喜出望外,立即咧着大嘴笑了起来,脸上泛起朵朵桃花。

    “不不不,大姐你别误会。我这次来是要给你做媒的,有个人一直悄悄爱着你,他要照顾你下半辈子……”

    “谁?你可别糊弄俺。”

    “你说还有谁?——当然是我们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满腹诗书学富五车的老族长大人了。这可是大姐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啊!”

    “呸,那个老不死的东西!就他那长相,他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哩!你劝他趁早死了这条心,俺可是十里八乡一枝花,可没那心思搭理他。”芦花大婶说话干脆又泼辣,拒绝起来一点都不留情面。

    林远征又傻眼了。

    唉,妈呀,怎么一切都跟想象中的不一样?

    想象中的情景应该是芦花大婶求之不得马上立刻一口答应下来啊!

    怎么实际的情形会是这样——

    非但不一样,而且简直就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嘛!

    不,不行,决不能轻易放弃,必须坚持到底——

    “芦花大姐,你看我们族长年轻力壮法力高强,跟着他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的……”

    “小帅哥,你要是跟了俺,俺也保证让你过上好日子。”

    “芦花大姐,你看我们族长学识广博诙谐幽默,跟着他日子一定会很开心的……”

    “小帅哥,你要是跟了俺,俺也保证让你天天都开心。”

    “芦花大姐,你看我们族长温柔体贴善解人意,跟着他一定不会受到委屈的……”

    “小帅哥,你要是跟了俺,俺也保证让你事事都顺心。”

    …………………………

    …………………………

    妈呀,到底还能不能一起愉快的聊天了!

    林远征见势头不对,只好祭出终极武器——情书。

    “我最亲爱的芦花——”林远征声情并茂地开始了朗读。既然芦花大婶不识字,解读那么必须由他代劳了。加强书信的感染效果,林远征毫不吝啬地添加水词进去。

    “什么?这情信是写给俺的?”芦花毫不客气地打断林远征。

    “是啊。”林远征停了下来。

    “俺名字可不叫芦花。这老不死的要是真有诚意来求亲,首先得把俺名字弄清楚。不然,俺才不要理他!”

    就这样,在一次又一次的碰壁中,林远征终于败下阵来。

    就这样放弃了吗?

    “事若不成,休再见我”——这可是出发前族长丢来的狠话,真要是办不成,那么他接下来这辈子都得留在新手村这个鬼地方了。

    怎么会这样子?!

第十八章 求婚大作战() 
花费了这么多功夫,浪费了那么多的口水,眼看胜利就在眼前,没想到最后关头还碰个大钉子!

    就这样放弃了吗?

    不,绝不!

    林远征这辈子碰的钉子已经够多了,这点困难绝对吓不倒他。

    我——绝、不、认、输!

    林远征于是赶紧又跑回去找族长。

    幸好事情还没算办砸,族长还在那等着他的好消息。

    “啥?她不叫芦花?那她叫什么名字?”族长居然比他还茫然。

    无语了。

    唉,到时间了,该吃晚饭了,不然那个馄饨大妈又要收摊了。

    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下肚,林远征一抬头忽然发现一个事情——馄饨大妈居然长得和芦花大婶有几分像。

    和馄饨大妈搭上话,于是他又点了一碗馄饨——馄饨大妈好像他点一碗馄饨就和他说一句话。一碗馄饨一句话,不多也不会少。

    “大妈,那个你认识芦花大婶吗?”

    “当然。”

    一句话已经完了,林远征再要了一碗馄饨。

    “大妈,你和芦花大婶是怎么认识的?”

    “她和俺打小就是邻居。”

    一句话又完了,林远征点了第四碗馄饨。

    “大妈,你知道芦花大婶原来叫什么名字吗?”

    “俺不能告诉你。”

    对话就此结束。不甘心的林远征点了第五碗馄饨。

    “大妈,你就告诉我呗。”

    “俺就不告诉你。”

    第六碗。

    “大妈,行行好,告诉我吧,我求你了。”

    “就不告诉你!”

    对话终于结束,眼看着馄饨大妈比自己还顽固,林远征只好暂时选择暂避锋芒,打道回府,哦,不,是回义庄。

    六大海碗的馄饨塞在肚子里,林远征路都快走不动了。

    好在林远征什么都缺,就是不缺耐心。

    第二天还是中午他就去守着点了,馄饨大妈一来,他毫不客气地点下五碗馄饨,最后还主动帮忙把碗都洗了。

    当然,他这么殷勤,馄饨大妈也没被他感动,依然守口如瓶。

    第三天,挑战极限,林远征一口气点了十碗馄饨,从下午吃到晚上,吃完后老老实实把碗筷洗了。

    当然,他这么殷勤,最后也是毫无收获。

    第四天,他下定狠心了,干脆直接点了三十碗馄饨。

    这下轮到馄饨大妈终于受不了了,林远征第一碗馄饨还没吃完,就把谜底告诉他——

    “她就住俺家隔壁,和俺还有一点亲戚。原来名字叫颜如玉,打小就骚气得很呢!”

    颜、如、玉。

    这就是芦花大婶的本名!

    哇——

    芦花大婶的形象和这个名字完全不配诶!

    哇——

    终于知道了!

    林远征激动得浑身直打哆嗦,剩下的馄饨一碗没吃就迫不及待地跑到芦花大婶——哦,不,是颜如玉那里朗读族长的情书其实也是他自己代笔:

    “我最亲爱的颜如玉——”

    林远征那洪亮的声音加上抑扬顿挫、饱含深情的语调把情书的煽情发挥到了极点,一封信念下来,林远征自己都被感动得快要哭了,但一回头——

    芦花大婶,哦,不,是颜如玉,她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依然无动于衷地看着他。

    老天,这不科学!

    “那都写了些啥玩意啊?”颜如玉很淡定地问林远征。

    这份超越世俗的淡定给了林远征深深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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