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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末法时代之第七重天-第3章

小说: 末法时代之第七重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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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有一个年轻士兵,听到点自己名字去接受审问,竟然当场拔刀自刎。。这孩子过于性急,没有死在战场上,可惜!可惜!”大家在火光中都看到他眼中含着泪。“于是我们各营亲信商量,今日事情到了我们头上,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先逃出去,一来免得害死了无辜的兄弟,二来一定要探明其中缘由,找到主帅家眷,再作处置,免得死得不明不白,主帅突然间通敌的事当真非同小可,我们一定要查得明白。于是我们在营前大旗上写下自己的名字,表明我们就是他们要审查的亲信,免得牵连战士枉死。接着大家趁黑连夜出营直奔主帅老家,听说主帅有一五岁儿子。”;…;

    宋夫人道:“听说那个名将手下有四个得力干将,叫做‘海河四虎’的,不知去了何处?”

    高古道:“嗯……‘海河四虎’,这个……当日我与‘海河四虎’一起出来。那些御林军我们可没放在眼里,趁夜跃出营墙出来。但当我们几日后赶到主帅府上,看到的是一片尸首,血流成河,府中上上下下一百多号人尸横在地,竟然没有一个活口。由于我们都不认识主帅妻子孩儿,尸体中有六个中年女人九个五岁上下的孩子,但是不知是哪一个?”

    宋刚一张虎脸又青又白,宋夫人垂泪道:“赶尽杀绝,也太毒辣,这些妇孺家丁又知道什么?他们……他们能犯什么错?”

    高古道;“是,夫人说得没错,因此我们商量一定要找到主帅到底出了什么事?”

    这时一个中年人的声音说道:“‘海河四虎’有另一雅称,叫做‘高瞻远瞩’,嘿嘿,高占袁诸,海河四虎,高兄排行第一,高兄高义。当年你对主帅的情义齐天,让我感动非常,兄弟我久仰了!”;…;

    林中步出一个中年样子的官人,相貌俊美,加上华冠锦衣,是一个贵族。

    高古喝道:“阁下是哪位?怎么躲在暗处偷听?看你人样十足,却不光明正大。”高古一来恼恨他鬼鬼祟祟,二来被他道破身份,虽然动了杀机,言语凌厉,但不知对方身份,不敢托大。只是谩骂几句,相激几声。

    那人不为所动,温文有礼地说道:“在下李拜华,事奉天朝帝国礼部东厢圣阁,惊了高参将,莫怪!莫怪!”

    高古心头一震,这李拜华原先是天朝国礼部都尉府中一名从事。据说李拜华当年是一个青年才俊,以一篇专论巩固权力的文章大获时任礼部东厢圣阁都尉李授音的赏识,得以都尉的特别招见,李拜华在谈论中知道李都尉的广阔高远的志向,在言语中处处应对他的理想,当即受到都尉的重用。…;

    高古知道来者不善,拱了拱手,说道:“好说,请指教!”

    李拜华说道:“不敢,我天朝在海河之东力敌獠怪,央国于海河之西独抗魔人,互为猗角,两国联盟,那是佳话。”;…;

    高古道:“那又怎样?”

    李拜华一笑,说道:“此大势也!天下顺应,獠魔焉能立足于欲界,到时天下一家,长治久安,凡我人族,身安生安,不是你我共同所向么?你我所向,又岂不是天下人之所向?”

    “哈哈哈哈!华兄一番高论,小弟聆听,如绕梁之音,鼓心之乐,真真是折服了!”一人拊掌出林,身后十几个打手各掌兵器簇拥着他,只见他络腮满胡,眼中露着凶悍,声音又大又沙,十足的匪气,却又装斯文地道:“小弟打岔,罪有之过,李兄请继续。小的们都给我安静了,有屁也给憋住了回去再放!”最后一句真是粗俗不堪。。暴露出一个蛮人的本相。

    李拜华说:“千罪兄笑煞我了。”高古心想:这李拜华和这一伙人是同一路,只是李拜华锦衣官服,叫千罪的和他的这些人一个个鄙俗邋遢,神情野蛮。借着火光细看,这些人脖子上都挂着一个兽坠,那兽坠伸出长长的血红舌头,诡异恐怖,猛然想起这一伙便是欲界最大的劫匪盗帮——十四酷,这个匪首便是其帮中第二号人物,叫做古千罪,真是名如其人,千古罪人。传说这个匪帮已有三百多年历史,在欲界为所欲为,只要他们看中的财宝,就算血流成河,也要抢劫到手,手段残酷至极。再一看,白天那胖瘦二卒竟然真的混在人众里,穿的也和十四酷一样,不觉又喜又忧,喜的是看来事情发展是在自己的盘算之中,忧的是来人高强,今日不知能不能脱身。原来白天他算到自己和大目健连一露财物。又假装逃跑,必定会引来官匪抢劫,到时凭自己本事,对付几个毛贼和区区几个兵卒尚不在话下,抓住了兵匪一气坑害百姓的把柄,去和驻守总兵交涉,帮助这孤儿寡母大小和尚过关。然而却万万料不到来的不但是天朝帝国官兵,还有天朝帝国的李拜华,这斯可真不是个好货色,最担忧的是来的不是小毛贼,是十四酷这个大匪帮,不由得暗暗叫苦,思忖如何保护宋夫人等四人脱险。高古知道自己身份败露,今日恐怕难免一场恶战。心里直怪自己蠢笨。今日非要把这一祸事往自己身上揽,而且泄露了自己行踪,饶是他身经百战,一时也无法可想。但话已出口,自己这个临时护卫说什么也要当下去,不然也不配称作海河四虎中的第一虎了。;…;

    其实李拜华也是运气好。碰上了帝国追捕的乌天仆的潜逃旧部高古,知道此人是乌天仆麾下一员猛将,要能抓他归案,自是奇功一件。自己和十四酷匪徒勾搭的事也不须遮掩,到时只说这只是我公务手段之一。万一要说这勾搭一事对我将来有什么防碍,有一天顺手灭了十四酷,以正自己清名,这叫做一不做,二不休。

    古千罪也是初到不久,以十四酷威名,那些小匪小帮自然望风消遁,再与那驻守总兵一勾,相约劫财分赃,由兵卒发现财物,故意驱赶身藏异宝的逃难人,夜晚着便装和十四酷一同抢劫分赃,果然今日发现了大目健连和高古的两件奇宝,心下狂喜不已。李拜华早几天到了颈云关,躲藏在暗处观察,发现了关上兵匪勾搭的事。就找到十四酷的贼窝,对古千罪软硬兼施,伙同犯案。李拜华近年在天朝有了一个称号,叫做李败坏,就因为他一个书生出身却又贪得无厌,劣迹渐渐为人所知,熟知他为人的人都背地里叫他李败坏。…;

    李拜华说道:“高将军,这国之安危,你是最知道的吧?”;…;

    高古说:“是”。

    李拜华说道:“这样最好,那么请将军自缚手足,随我回去解释当年你为何不服旨意反出朝庭一事,你看如何?这两位大师自然与你没什么干系,这位夫人和她的孩子一看便是我天朝国来的,看来与你也不是一道,待会我随便查查便是。”

    边说边走向宋夫人,他说的轻松已极,其实暗藏古怪。原来他早已看出高古要保护这娘儿俩,所以话中有要挟之意。高古心想:朝庭在兹念兹要我归案,今日如果我自毁长城,自缚手足,得能救了他四人,倒也不冤,只是我自缚在前,岂不是要上当,他李拜华带着一伙强盗不是仍然要对他们不利?想到这里便说道:“就依你所说。。但你们不能对宋夫人她们不利!要是……你站住……小人住手!”

    他见李拜华已经靠近宋夫人,便大声喝止,但哪来得及。李拜华左手五指作势抓向宋夫人,右手手指在宋刚那长包上一划,便跳了开去。只听“嗤”一下撕裂声,宋刚那个包布裂开来,露出一柄大剑,长长的剑身厚重宽大,中间两条突起的线,形成了一条血槽,通体闪着幽幽的光,令人不寒而悚。靠剑镡处两个字“七天”。李拜华和高古同时吃了大大的一惊,呆若木鸡。身后的古千罪和一干匪徒也是瞪大了眼睛,甚至眼睛都直了。李拜华如何不识这把剑,高古更是亲切和伤感,当年这把剑就是他和将士们心中的圣物,剑锋所指,势如破竹,元帅挥剑所向的样子威武无敌,这把剑每一次的每一次都冲在最前,高古和兄弟们跟随在前后左右。冲锋的过程中,每次的每次,心中都是充满了必胜的信念。;…;

    宋刚“哼”了一声,抓紧剑柄,“唰”的一下抽出宝剑,只见宽宽的剑身,剑脊上的血槽两边有着古色的花纹,再两边是锋利的剑刃,在夜晚的火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长长的剑身几乎和宋刚差不多高,宋刚虽然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双手擎着这把沉重的宝剑,站定身子,纹丝不动,透着威武之气。高古仿佛看到了当年的主帅,一时迷迷蒙蒙,不由得喃喃说道:“乌帅……乌帅……”

    李拜华变色,向着宝剑作揖,垂泪道:“乌兄……乌兄!”

    高古呆立当场,说道:“‘七天’……‘踏雁’,‘七天踏雁’剑。”神情怪异。仿佛见到最大的希望。

    李拜华谙然神伤,说道:“请问小公子如何称呼?和乌天仆有何关系?”

    宋刚说:“我叫宋刚,不认识乌天仆。”

    李拜华说道:“那这宝剑为何到了你的手上?宋公子,你可知这宝剑的来历?”

    宋刚道:“不知道,这把剑是我在一个大大的府上捡到的,那府中的人都……都死了。”;…;

    高古泪水奔流,下拜

    李拜华说道:“高将军,宋公子,众位朋友,这宝剑是我一位故友之物,这位故友是我最为敬佩之人,我曾经和他有不解之缘,受他恩惠感恩至今。不想阴差阳错此剑到了这位宋公子手中。只因我的故友当年犯下大错,这把‘七天踏雁’宝剑朝庭就一直在寻找收回。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宋公子既然是与这‘七天踏雁’无关的人,就请你把这剑交给我带回朝庭。你说如何?”…;

    宋刚说:“不行。这是我捡到的,不是我偷的也不是我抢的,所以它就是我的。”

    古千罪站在高古身后,嚷嚷道:“管他是谁的,既是宝物,今天归我大爷了,大爷就是强盗。姓高的,我砸死你!”把手中狼牙棒“当啷”一抖,“呼”的一声朝着高古劈头砸下。宋夫人手指古千罪“啊”了一声,高古惊愕,一个前纵,在李拜华的胸口打上一拳,再就地一滚,只听身后一声响,古千罪的狼牙棒“嘭”一声砸在地上,溅起一股黄尘,回头一看高古哑然,古千罪这一棒准头太差,看那位置至少离高古身体有五尺来远。知道古千罪不是要偷袭他,是要打断这场争论。李拜华毫不防备,吃这一拳倒退几步,这才唰地拔出钢剑挥舞,生怕高古趁势再在他要害处打上一拳。原来高古行军打仗,外功精湛。。李拜华修习了魔力,他早已运气在身,因此这一拳受伤很轻,但是高古的大力一拳直把他推出去很远。李拜华书生出身,中途修真,身上有了一个中等高手的魔力,剑术却很烂。只是因为专攻心术才得到太尉李授音的重用。;…;

    高古站定拔出刀来,只听又是“嘭”的一声,接着又是“嘭”的一声,只见两个人影飞了起来,直射出去,又是两声“嘭、嘭”,两个强盗重重地撞在地上,眼见爬不起来。只见宋刚马步蹲牢,右拳向前,出拳的姿势尚未收回,插在地上七天踏雁宝剑纹丝不动,地上的火光照在剑上,闪着寒水般的幽光。再一看地上,不是别人,正是日间颈云关胖瘦城门二卒,可以想像这二人此时一定不能相信自己如何就这样了。那日日挂念的发财梦想就在今天断绝了。宋刚提起宝剑,走向李拜华,眼中就像冒出火来。李拜华眼见那柄剑朝自己一步步移近,一阵心慌,不由得全身冒汗,尤其是这个男孩那虎虎的神情,就仿佛有一个令他日夜害怕的人找他来索命了,宋刚眼中仇恨的火焰炽热,越是往前走,李拜华越是害怕,禁不住脚步开始后移。宋夫人叫道:“刚儿,回来!”宋刚恍如不闻,突然间发一声怒喊,向李拜华狂奔过来,提剑横切,使剑之道,进攻的招数之中,唯有横切这一招最没有破淀,而且给敌人的恐惧感最强。李拜华慌乱中退了一步,七天踏雁剑的剑尖在他鼻子几寸远的地方削过,他惊魂未定,还了一剑。宋刚毫不闪避,举剑当头斫下,完全是拼命。李拜华那一剑就刺不到位。急忙回身腾挪方位。高古看得心潮澎湃,这几两招分明就是包帅的功夫,这孩子是不是和乌帅关系亲密?这几乎不能确定,因为乌天仆当年名满天下,有人会使他的几招剑法,那是毫不稀奇。最不可思议之处就是宋刚进攻的神情几乎是和乌帅一模一样,都是勇猛神武,在第一时间就会令对手气怯,宋刚一个孩子就把李拜华这厮逼得东躲西藏,颜面尽失。但是自己当年到了乌帅府中明明看到乌家被赶尽杀绝,无一人存留。只是这把七天踏雁剑何以到了这孩手中,这中间的疑问曲折须得好好了解,只是现在宋刚不是十分相信自己,得想想怎个问法才能打消他的怀疑。本来今天就打算全力保护他们,现在七天踏雁宝剑现身,那自己就算立刻死了,只要剑不落入坏人之手,那也值了。因此打定主意,站在一边保护宋刚和他手上的宝剑,古千罪刚刚偷袭自己的事先抛开一边。…;

    ;…;

    高古满腹狐疑地瞧着两个人打斗,李拜华稍稍定神,和宋刚斗了个旗鼓相当,忽然当一响,李拜华的剑被削了一截,李拜华换一把剑,过一会儿,又被削断,他一跃跳开,说道:“你是宝剑,我这破铜烂铁怎么和你比?要公平点,我们各换普通剑比试,我是公务在身,不得已而为,你杀了我,我毫无怨言。”说着拿过两把剑,抛一把在宋刚面前。

    宋刚犹豫了一下,高古说:“李大人,你是大人,他是小孩,小孩子在剑上如果不占一点便宜,那这比试也不用比了。刚儿,一个剑士,武器就是生命,七天踏雁是圣物,在你手上,你要让它锋芒毕露,方显英雄气概。七天踏雁,就是你的生命!”语气中偏了不止一点。

    宋刚道:“是!”充满感激地点点头。他越斗信心越足。。只是这‘七天踏雁’太过沉重,他虽天生神力,但剑身过长,挥舞起来过于笨重,现在他挥动时宝剑发出呜呜声响,直逼李拜华而去。

    李拜华惊讶道:“孩子,何苦性命相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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